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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黄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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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的时候一肚子心事,回去时候神清气爽,这就是眼下的任员外。

    他才不会顾忌自己家闺女的心情呢。

    这次进京总算没白来,运气意外的好。若不是任潇潇任性胡闹,自己哪能歪打正着进了三槐王家的大门。

    有王樵出面,自然是再无麻烦。

    虽然王家现在不如之前,没有真正的高官,但是架不住王家子弟做官的多,京官地方官甚至军队里面,都有王家的势力,既然王樵应承下来,自然再不用担心任家被刁难。

    否则这就不是任家的麻烦,而是王家招牌被抹黑了。

    任员外一行在韩城县下船,秦牧和任潇潇直接回了吴家庄。

    任潇潇一路哭丧着脸,一句话没说,回到吴家庄就扎到自己屋里不出来了。

    她哪还有半点心情。

    秦牧回到屋里小心翼翼把茶具放好。这是发财的本钱,可不能出问题。

    算算从上次穿回吴家庄,已经六天了,这期间他一次也没敢念八字经,生怕自己传回去,又怕八字经失效传不回去,心里很忐忑。

    如今瓷器也买到了,自己必须要回去,所以不管担心不担心,也要行动了。

    他仔细回想着上次回去的情形。

    那是一个夜晚,自己念起八字经,然后突然就回去了。之前不论白天还是夜晚,他也曾经念过不止一次,但是都没回去成功,那么那晚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是夜晚,其次那天喝酒了。

    硬要分辨不同,也就是那天喝酒了。

    秦牧于是找小桃要来几瓶酒,耐心等到夜晚,一气喝干了,感觉略微有点酒意,于是坐到床上。

    上次他就是躺床上穿越回去的,这次不能改地方。

    秦牧仔细考虑过上次的情形,关键是带回去的东西。

    首先,身上衣服都没有了,说明贴身的未必能带回去。其次,带回去一个酒壶,酒壶是捏在手里的,说明手里东西能带出去。

    他当时是躺在床上,而床没有带回去,显然,只接触的东西带不走。

    秦牧现在有一套茶具,一手一个也只能捏俩,就是茶杯一手捏仨,可是还有茶壶茶叶罐,也不能都捏在两只手里。

    秦牧想了片刻,有了主意。

    他把那个赠品茶盘摆在床上,然后把茶具一个一个的摆在茶盘上,然后端起了茶盘,这样就全有了。

    “好,那么就开始吧。”秦牧自言自语道。

    现在大概是晚上十点多,秦牧一咬牙,开口念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没反应。

    秦牧额头顿时出了一层细汗。

    回不去。

    不应该呀,自己上次就回去了,还回来了。怎么会回不去呢?

    今晚和上次回去那晚,没什么区别呀。

    再来!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还是没反应!

    秦牧急了。

    八个字翻来覆去念了不下百遍,可是依然在大宋的韩城县吴家庄没有离开。

    莫非自己回不去了?

    秦牧坚决不信。

    回不去了要这一堆瓷器有什么用?好几百贯的钱,都是借来的。

    以自己现在这点工钱,得还到猴年马月去。

    他来大宋可不是要给地主抗活做长工的。

    再来!

    如此折腾了溜溜一个小时,还是没回去。

    秦牧有点泄气。都快十二点了吧。自己怎么才能回去呢?莫非还要跟任潇潇唱一曲?

    任潇潇此时哪有心情听曲儿,气都气饱了。

    小桃也哭的眼眶红肿。

    这次进城可太亏了。小桃感觉自己的魂都没了。

    作为一个小丫鬟,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她能得到连皇上都没见过的宝贝。可没欢喜几天,宝贝就没了。

    巨大的打击让主仆二人除了哭也没别的办法了。

    哭到半夜,小桃忍不住想起秦牧,她偷偷打开门,向秦牧房间望去,就见一道白光闪过!

    小桃顿时叫道:“七娘快来,秦大哥又闪光了!”

    秦牧念八字经已经念了不知多久,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一道白光笼罩了他的全身,眨眼间四周环境变换,等白光褪去,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家。

    大喜!

    秦牧所有的担心都放了下来!回来了!能回来就不怕。

    可接下来,秦牧差点哭出来。

    瓷器呢?茶具呢?怎么一件瓷器都没有,手上只端着一个空荡荡的木头托盘。

    秦牧没时间考虑这些。他放下托盘,先拿衣服穿上,免去赤身裸体的尴尬,接着把手机抄了起来。

    时间!时间最重要!

    手机显示现在是星期四晚上九点。

    上次自己看时间,是星期一早上九点,就是说,又过去六十个小时,两天半,可自己在大宋的时空,过了足足七天。两边时间不同步!

    秦牧仔细回想穿越的要点,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穿越能力就好像游戏里面的技能,有冷却时间。

    在大宋要待足了七天,才可以穿回来。

    而要穿回大宋却不需要冷却,只要念出八字经就可以马上回去。

    明白了这个道理,秦牧自然是不敢现在念八字经了。他有要紧的事情做。

    手机上全是未接电话短信消息。

    现在九点钟,公司肯定是没人了,先不去理会。

    他随手拨通了富二代的电话:“金子。”

    富二代姓黄,他爸爸给他取名金沙。寓意是好的,让他如金子一般富贵,却又不是金矿那么招惹麻烦,像沙子一样,不显山不露水。他和秦牧是大学同学,秦牧一直叫他金子。

    没等秦牧说话,对面狂风暴雨一般的言语就冲过来:“二代,你去哪了?这快一礼拜了没消息,明天你再没消息我都要报警了。你等着,我马上过去。”

    说着,不等秦牧回话就挂了电话。

    秦牧放下手机,先走到那个家传柜子前,仔细的打量。

    柜子没有任何变化,还是那么土里土气。

    不过和他离开时候不同,柜门已经被关上了。

    秦牧第一次穿越时候,是刚清理完柜子,柜门是开着的,第二次回来的太匆忙,没来得及看柜子就又回去了。柜门肯定不是自己关上的。

    不过他也不奇怪。

    秦牧的家庭卫生一直是小时工来做,他给了那个保洁大妈一把钥匙,现在屋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显然是打扫过。

    这让秦牧有了一个猜想。

    他拉开柜门,果然看见自己那一株仙人掌正死气沉沉的躺在柜子里,已经抽干了全部水份,好像木乃伊一样了。

    显然,保洁大妈打扫卫生时候,把自己整理的杂物箱放在了柜子里面,然后箱子随着自己穿越到了大宋。

    仙人掌没跟着穿越,那么只有一个解释,有生命的东西不能穿越。而且在穿越时候,放在柜子里面的活物会失去生命。

    这让秦牧略有遗憾,不能带人过去了。

    这时候,门被拍的啪啪作响,黄金沙在门外大声叫着:“二代,快开门。”

    秦牧的小名叫“二代”。至于是不是这俩字他也不清楚,反正小时候他父亲就这样叫他。

    孩子时候不懂事,长大点他也觉得奇怪,怎么给自己起这样一个小名。要是叫二蛋他都不会奇怪,可是二代太诡异了。

    他父亲又不是没文化,也是上过大学的,正经大学毕业生。不信他不知道二代的意思。

    也许是叫错了,本来应该叫二蛋,有口音叫成二代。

    可是黄金沙不管这些,自从有一次听到他父亲这样叫秦牧之后,就一直叫秦牧二代了。

    还好现在的社会二代比较多,什么***富二代农二代拆二代,秦牧这个二代也没啥惹人惊讶的。

    秦牧打开门,黄金沙一步窜了进来,一把抓住秦牧,上下打量着他好久,仿佛看熊猫一般。

    “二代,不够意思!”黄金沙恼怒的说道:“你出去这么久连我都不给个信儿,还当不当我是朋友?”

    “金子,别着急,我这边出了点事。”

    “啥事?连个消息都不能发?去火星了没信号?”

    秦牧心说,你说的倒也差不多,虽然不是火星,可是真没信号。

    穿越这个事情太过诡异,他暂时不想告诉黄金沙,省的说不清楚,他还有好多事情要做。

    “我这次走的急了,而且真没信号。今天才回来,这不就立刻找你了吗。”

    黄金沙仔细打量着秦牧,看起来不像说谎。他很看重和秦牧的友谊,毕竟就这么一个真心的朋友,剩下的所谓朋友,无法是酒肉之交。

    “那你知不知道,穆千柔病了,住院了。”

    “什么,她怎么住院了?不是一直好好的吗。”秦牧一直没来得及看手机,不知道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

    穆千柔和黄金沙一样,都是秦牧的大学同学。

    穆千柔是校花,全校男同学都把她当女神一样看待,追求的自然也不是少数。

    黄金沙大学四年,献了四年殷勤,却连手指都没碰过。

    不过黄金沙也没感觉多丢人,因为穆千柔对谁都一样,大学四年没和任何人谈过恋爱,所以黄金沙只是感觉遗憾。

    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如果能喜欢自己,他是绝对要娶进门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秦牧又不是怪胎,自然也是喜欢美女的。只是他深知自己家族的奇特,不会招惹任何女人。他家可不是只姓秦的活不过四十,连配偶都活不过四十。

    他要和谁好,那岂不是意图谋杀吗!

    秦牧只会把爱慕藏在心里,绝不会说出口。也许因为这样,穆千柔反倒和秦牧接触的更多,毕竟秦牧对她看起来没想法。

    “她不是一直好好的吗,怎么会住院?什么病?严重吗?”秦牧连忙问道。

    “再好的身体也架不住糟蹋。”黄金沙遗憾的说道:“二代,你不知道,这几年她怎么过得。”

    秦牧走出校门之后,就和穆千柔没见过几次面,只是在群里还有时候说两句,所以对穆千柔了解不多。

    不像黄金沙,一直不死心,穆千柔的一切他都了解的清清楚楚。

    “怎么过的?”

    “一个人打三份工,铁人也受不了啊。”

    “干嘛这样?”秦牧有点诧异:“她很缺钱吗?”

    “还不是她父母闹的。”黄金沙愤愤不平的说道:“你是不知道,她那个父母就是奇葩。为了儿子,把闺女当牲口使唤。”

    黄金沙絮絮叨叨的说了好久,秦牧才明白事情大概。

    穆千柔的父母是乡下人,除了这个闺女之外,还有一个儿子,是穆千柔的弟弟。

    这个儿子可是穆家的宝儿,自小就捧着,长大了啥事也干不了,就是伸手向家里要钱。

    穆千柔的的父母就是庄家主儿,能有几个钱,所以一概都向这个在首都打工的闺女伸手。穆千柔只是一个北漂而已,又不是印钞票的,哪里来的多余的钱供给家里。那就是一个无底洞。

    而且现在她弟弟也到了结婚年纪,媳妇家要房要车要彩礼,这一切都压在她身上,不多打几份工怎么行。

    “所以她这么拼命,是为了她弟弟?”

    “可不是吗,”黄金沙一拍大腿说道:“我才知道千柔为什么不谈恋爱。她性格太敏感,也太自尊。有这样的父母这样的家,她生怕连累了别人。”

    秦牧也才明白。穆千柔在大学期间就拼命打工,原来还有这样的原因。

    “她还在医院?”

    “可不是吗。”

    “走,咱们这就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