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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等人逃走后,吴家庄勉强恢复了秩序。救火的救人的,哭嚎声喝骂声,直到黎明来临,吴家大院依然乱成一锅粥。
吴庄主死了,死在吴强手下。
吴庄主的独生子也死了,自然也是死在吴强手下。
那么问题来了。吴家已经没了正经姓吴的,这诺大家财该归谁呢?若是早一天发生这等事情,自然有吴家远亲来继承财产。当然这只是大宋法理上的规矩,实际上一笔财产没了主事人,自然变成一块大肥肉,有权有势者分之。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吴家人,靠边站吧。
现在却不能这样分,因为吴家还剩下一个寡妇:任潇潇。虽然进门第一天就死了官人和公公,可说克绝了全家,但是法理上来说,剩下这庞大的家财都归她所有。
如果任潇潇不姓任,只是个小门小户的女子,也就没了许多麻烦。小门小户,人微言轻,想要守住这块肥肉根本不可能。可是她偏偏姓任,城里任家的正牌小娘子,虽然是庶出,那也是正经大户人家出身。任凭谁想要咬这块肉一口,都要掂量掂量任家的份量。
任潇潇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她大早上起来就坐着马车回了娘家。吴家庄留下几个陪嫁的丫鬟家丁,看管住场面就可以了。当务之急,还是得和家里长辈商量个办法。吴家出了这么大事,她自己没法拿主意。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她不得不多留人手,免得被人偷空了。所以只带着小桃和秦牧,三人一起回城。
秦牧如今和任潇潇关系大不相同。
二十一世纪的人际关系有四大铁: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脏?一起嫖过娼。
穿越到千年之前,依然是定律。
他们俩一起躲在屋里担惊受怕,算是扛过枪;一起合伙完成杀人事件,按说也是同过窗牢狱铁窗;分赃嫖娼,前一个没赃款可分,后一个性别不合适没法一起干。就是说,四大铁,他们能干的都干了,而且还是最关键的两大铁。所以秦牧从乡下蛮子一跃而成任府家丁。还不是外围下等的家丁,而是贴身贴心的那种。
任潇潇可不敢放跑了秦牧。毕竟自己小辫子还攥在他手上,彼此心知肚明,那剪刀是怎么回事。虽然事后秦牧已经知道是自己的出现,造成了武大郎意外死亡,让任潇潇被动变成“潘金莲”,但是凶器可是任小娘子事先备好的,怎么说她也是有杀人计划,自己只不过是意外的推了那么一下。
从结果来说,任潇潇心底别提多欢喜了。这简直比她能想到的最好结果还好一万倍。
傻新郎死了,连公公都跟着死了。不出手则以,一出手死一家,这很和任潇潇的脾气。吴庄主原配,也就是新郎官的亲娘,早就故去。如今吴家庄能管的了任潇潇的,一个也没有。
虽然吴庄主妾室还有一堆,但是宋朝的妾室毫无社会地位,基本就是高级丫鬟,经常被买卖被当礼物送人。她们又没生个一儿半女,完全没有可依仗的资本,能讨得任潇潇欢心不被赶出家门就烧高香了,哪还敢有什么非分的想法。
如今的吴家庄,实际上已经姓任了。
任潇潇从新媳妇一枚,一跃而成吴家庄新庄主,地位蹭蹭的飞一般涨起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秦牧也就鸟枪换炮,发达起来。毕竟刚来到这个时代,他是光溜溜连线头都没一根,而现在的他,青衣小帽皂靴,干净利落潇洒,轻松的跟在任潇潇的马车旁边,一边挽着拉车的牲口,一边看着四处风景。
这是他第一天切实看到大宋的乡野。
一条黄土路,比轿车的宽度略宽,如果并排两辆绝对错不开。路面基本平坦,路边是不太高大的杨树,杨树外面就是麦田。不过这麦田却和后世不同。
后世的麦田,整齐划一,一畦一垄,好像排列整齐的军队。而如今大宋的麦田,就好像一匹补了又补的破布,一块又一块大小不一的形状奇怪的麦地,东西南北杂乱无章拼接在一起。看起来很有丐帮百衲衣的风采。
秦牧没种过地,也不知道地里的麦子长势如何。只是看起来黄橙橙一片,也到了该收获的时候。
小桃走在秦牧身边,满眼是星星,心里扑扑的跳的欢快。毕竟,小桃也参与了一切,也是四大铁的关系。她自己觉得和秦牧完全可以说是一家人了。共犯,懂不懂?小桃可是知道的,这就是一伙。
“秦郎君,你的头发怎么这么短呢?是不是才还俗?”这时代的男人是蓄长发的,秦牧的板寸发型,在宋人眼里,和光头没区别。所以小桃很奇怪。
秦牧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后世的首都也就是如今的幽州。想来不管千年之前还是之后,口音大概还差不多吧。既然秦牧改不了口音,那就设置出身地:“小桃姐英明。”先拍个马屁:“前阵子我在幽州当和尚,世道太乱,这活干不了了,只好还俗,想来京城碰碰运气。”
“刚巧就来到吴家庄了是吧?”
“是。”昨天可说忙了整整一夜,秦牧一直没找到时间解释自己来历,毕竟凭空掉下一个活人怎么也是太惊悚:“没了盘缠,又渴又饿,只好做了一回梁上君子。”
“是房梁上的汉子?”小桃毕竟是丫鬟,还以为梁上君子就是在房间大梁上面的男人。
“也可以这样说。”秦牧解释道:“吴家庄这么多人,我也混不进来呀。所以只能走房顶。不难走,揭开几片瓦,然后进到屋里,藏在大梁上,再把瓦片盖上就可以了。”
“你是要偷吃的吧,郎君肯定是饿坏了。不过你下次要再偷吃的,不要去正房,要走厢房。厨房哪有放在正当中的呢。”小桃听说秦牧挨饿,顿时同情心爆发。
“小桃姐说的太对了。我要是早听到小桃姐的话,也不至于”秦牧心说我巴不得躲开你们远点呢。
“小桃,你个傻丫,他说什么你信什么。”车厢里传来任潇潇不屑的声音:“偷吃而已,用脱的精光吗?”
如果是面对面,任潇潇一个刚结婚的小媳妇,还没进化到生冷不忌的大娘级别,肯定不好意思说的这么露骨。不过隔着车厢,就没那么多忌讳,而且任潇潇也必须打探清楚秦牧的底细。
“七娘子说的有道理。”秦牧一挥缰绳,让马车加快点速度:“小娘子家境殷实,自然不知道草莽中人的艰苦。为了吃饭,总得吃苦。如果穿着衣服当贼,行动起来太不利落。碰着个锅碗瓢盆的,闹出什么动静,可就麻烦大了。”
“哼,你当我是傻子?你不穿衣服,袋子也不拿一个,偷了东西怎么拿走?”
“小娘子不知,这倒是我独有的特点了。”秦牧耐心的编造理由:“我和别的贼人不同。出家人讲究四大皆空,金银财宝于我如浮云。我只求一餐半饱。有吃的就吃,吃完了就跑,我也不拿百姓一针一线,这点觉悟,贫僧还是有的。”
任潇潇觉得秦牧很有趣。即使说的一嘴外地口音,谈吐却很有文采,绝不是大字不识的乡野村夫。想来他和尚的身份是真的。除了当和尚,任潇潇想不出他还能在哪学的这些,更何况这年头除了天生秃顶,否则只有和尚才没头发。
“那你昨晚”任潇潇说了一半,又有点害怕起来。昨晚的一幕一幕太吓人了。就是现在走在阳光下想起来还有点肝颤。
“正是和尚本事。”秦牧解释道:“佛经讲述十八层地狱,每一层都有各种恶鬼。庙里这样的雕塑有许多,昨夜情况紧急,所以也不得不如此。对于小娘子的官人遗体,本僧没有半点不敬,事急从权,迫不得已,还望任七娘子见谅。”
他不说还好,一说起昨晚的“武大郎”,任潇潇和小桃俩人差点连早饭都吐出来。看着秦牧的眼神都变了。昨晚她们亲眼看见这个和尚拔出剪刀嘁哩喀嚓就把新郎官的一只手给弄下来了。如果不是当时门外吴庄主一伙拿着明晃晃的刀子,她们早跑的没影了,哪敢和秦牧待在一起。
“没事没事,过去的别提了。”任潇潇赶紧拦住秦牧,可别再说手的事了。
“是呀,尘归尘,土归土。”秦牧微微一笑不再言语。昨天趁乱他就把吴庄主父子扔到厢房,一把火连房子带尸体都给烧了。毁尸灭迹,点滴痕迹也不留。
不知不觉,韩城县的城墙出现在秦牧眼前。
“记住,以后你别摘帽子,旁人看不出你没头发。”进城前任潇潇再次叮嘱了秦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