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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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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老婆子的金银首饰被我们抢夺,之后没再多说一句,她站在原地,冷漠的望着我们钻入车逃离此地。”孙大圣摊开手心,他低头凝望道:“约到了城东的范围,薛小冬方向盘没握稳,好悬酿成一场车祸。好在他驾驶技术过硬,紧急的刹住车,我好奇的问他怎么了?他说手疼,打开拳头一瞅,起了一个肉瘤子,有点透明,里边像长了块黑色的玩意。这时我感觉自己手心也痒痒,发现和他的情况竟然一模一样!”

    “不义之财不可取。”

    孙大圣心有余悸的说:“小冬对我说,犯了忌讳,那糟老婆子是位高人,他提议折回去找她道歉,祈求对方的原谅。但我们重新来到抢劫现场时,糟老婆子早已不见了身影,她像是早知道我们回来似得,提前以树枝在地上划了几个字。”

    “一次性说完。”林慕夏冰冷的道。

    “呃……”孙大圣抽了抽鼻子,他叹道:“她写的话挺拗口,具体忘了,大概的意思是,我们犯了不可饶恕的错,想活下去,必须死一个,最多只有三天时间。我没和薛小冬说实话,随口编了句谎。我虽然装作不信,但心中有鬼。没多久,顶多一根烟的功夫,他手背上又起了一个肉瘤子,奇痒难耐。实在忍不住了,他便将之抓破,鲜血呼呼往外流,但凡是血沾过的皮肤,痒得不行,薛小冬越是挠,起得肉瘤子越多。有了先例,我忍住痒意,没敢去挠,肉瘤扩散的速度比他慢了许多倍,我一边抽烟,一边埋怨他贪,要不是他盯上糟老婆子的首饰,能受这罪?薛小冬又反过来骂我假清高,不还是和他一块抢的?吵着吵着,我们俩大打出手,糟老婆子留的话闪现在我的大脑中,我越想越怕,拿铁扳子砸死了薛小冬,他临死前难以置信的望着我说,诚诚,你为什么杀我?”

    老蒋晃了晃大脑袋,他憨味十足的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毕竟是兄弟,埋好了他,返回公司取了东西,拿钱跑路。第二天我手上的肉瘤全消了,我托在公安局的二舅,改名换姓,弄了假的合法身份,决定开始新的生活。”孙大圣闭上眼睛,他无奈的道:“总是深夜惊醒,折磨的我心身疲惫,连大门都不敢出,又没有能说心里话的人,所以被抓了我才笑,心底舒坦多了,但看守所的生活,实在恐怖……”

    “你讲完啦?蛮引人入胜的。”林慕夏眨了眨眼睛,她凝重的道:“老太太的银手镯呢?”

    孙大圣打了个冷颤,他后怕的道:“邪物,哪还敢留?随手仍了。”

    “你先等等,让我安静的想想。”我稍作思索,狄苍的死或许与孙大圣无关,但狄苍和薛小冬、孙大圣感染原因,暂时没搞清楚,我疑惑不已的道:“你再把你和薛小冬抢夺糟老婆子手镯的过程说一遍,越详细越好。”

    “哦。”

    孙大圣有点莫名奇妙,他重复了一遍,说:“抢她的金项链时,她没任何反抗,但抓银手镯时,糟老婆子又是挣扎又是哀求。我们几拳打晕了她,嫌银手镯勒的太紧,强行将其撸掉,她的老皮裂了,好像……隐约的还看见了腕骨,真不知道手伤成这般严重,她怎么用树枝在地上写字的。”

    “你的意思是说,沾血了?”我凝声问道,一边站起身走到他身侧,拿起对方的手心看了眼,的确遗有块疤痕。与此同时,宁疏影眼神变得古怪,我心头一阵恶寒,这才想起孙大圣先前用手给菊花涂药膏,我连忙嫌恶的甩掉了他的手。

    孙大圣不假思索的道:“对!沾了!”

    “没事了,继续。”我撕掉一张空白的纸,拿笔写了两个词,“血”、“肢体接触。”紧接着跑到洗手间,我清洗手时,消耗了十倍量的洗手液。

    随后的二十分钟,林慕夏仔细的盘问孙大圣杀掉薛小冬之后的身体感觉,但隔了太久,孙大圣也不太清楚,我们象征性问了他二舅以公谋私的事,便结束了审讯,孙大圣真是坑舅,凭这件事,他二舅起码得革职锒铛入狱!

    没急着把孙大圣送回城西看守所,打算暂时将他关押在D.I.E几天。

    ……

    现在将近夜间十一点,办公室灯光大亮,一片寂静,D.I.E四人围在办公桌旁,我们没有分毫的疲惫感,全神贯注的凝视这分别装了虫卵和六条三色线虫的玻璃罐子,仅有一小会的时间没把注意力放在这群家伙上,较之前它们又有了新的变化,残余内脏小了一块,罐底多了些残渣,我心琢磨着可能是三色线虫的排泄物。

    线虫们的体态粗了一点,最为明显的是,六条三色线虫背脊的彩带,颜色转深了,红色的有些妖艳诡异,灰黑色的变得愈加幽暗,墨绿色的像掉了色的水彩。另一块皮肤密布肉痘的轮廓大了一圈,隐隐有破茧成蝶之势。

    “三色线虫的生长速度,很快〖确的说,因为没了同类竞争的缘故所导致。”

    林慕夏瞥向装虫卵的玻璃罐子,她神色艰难的道:“虫卵……好恶心。”

    “薛小冬和孙大圣的皮肤被种下虫卵前,他们与诡异老太太有过肢体接触,沾了她的血,夺了银手镯,不外乎这三种因素,或者之一。”我眉毛拧了个一个疙瘩,推测的道:“根据孙大圣的描述,老太太在他们抢银手镯时的表现,看的出她很在乎这对首饰,奇怪的是事后,她好像旁观者般,没有再央求对方还镯子,仅留了句话便消失了。再说说狄苍,他与我们一块挖的骨,究竟怎么沾上脏东西的?”

    林慕夏一边把玩头发转移注意力,她一边道:“孙大圣的事,是他转述,他肯定有说漏掉的东西,况且抢劫时,注意力只全在银手镯上。咱们没亲眼目睹,仅凭这个故事,猜不到什么。但狄苍的事,你我都是参与者。我大概回忆了下,狄苍的死,因为凌宇你。”

    “我?开毛玩笑!”我神色错愕的指向自己鼻子。

    “你叫他去坑底把一坨三色虫尸挖上来,如果没记错的话,狄苍的手套由于磨损过大,意外的破损。”林慕夏对我吹了口气,她似笑非笑的道:“狄苍的皮肤,与三色虫尸接触,他受到了感染,恐怕就因为这,不然为什么我们与解仁和却相安无事?”

    经她一说,我感觉可能性挺大,叹息道:“唉……我好像还提醒过他洗干净手。”

    “这应了句老话,淹死的都是会的,打死的都是犟嘴的。”林慕夏担心我自责,她安慰的道:“你在说完时,狄苍满不在乎的自称碰过不少尸体。”

    宁疏影撇了撇嘴角,他淡淡的道:“现在该怎么办?”

    “虫子,先观察几天看看。凌宇,你明天和我去市局给狄苍申请抚恤金。”林慕夏站起身来到电脑旁,她手指点动开机按钮道:“我觉得,最有必要的是查到孙大圣口中糟老婆子的真实身份!我直觉,这老太太与人体炸弹那件案子有很大关联!”

    我了然的问道:“因为她在店门口长跪不起?”

    “不。”

    林慕夏一口否定,她与老张的看法相近,若有所思的道:“这三色线虫像极了蛊虫,擅于玩蛊的人,绝大多数出自苗族。人体炸弹案完结很久,我印象有点模糊,没记错的话,毛卜顺的妻子是少数民族?”

    “我早忘了……”我摇了摇头道。在D.I.E任职将满一年,所经手凶案的死者数不胜数,基数少说也得破百了,何况我又没过目不忘的本事,哪还能清晰的记得每一个死者的信息?

    林慕夏打开系统,她划动鼠标点动“已结案”,第二项“人体炸弹案”的链接中,赫然记录着毛卜顺一家三口的资料。

    “梁月,女,苗族,1981年4月27日出生,地址是贵州省施秉县龙塘苗寨。死法:死在老店,躯干和丈夫一样不知所踪,只剩下头颅和四肢,拼接在一具高度腐烂的男人躯干上,勉强组成了一具完整的尸体,与其夫毛卜顺死法一致,经过检验,躯干属于毛卜顺。后来梁月之子毛绒绒遇害时,她早已腐烂的驱赶与毛绒绒头颅、四肢拼接成一具‘完整’尸体。”

    梁月出自苗族,我攥紧拳头,道:“她果然是苗族。三色线虫又是蛊虫,跪在店门外的老太太与其十有八九有关系。”

    “先别高兴太早……”林慕夏打印好资料,她闷闷不乐的道:“龙塘苗寨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均无身份信息,我们手头又没有老太太的资料。普天之下,人去哪找?”

    ……

    宁疏影手中寒铁飞刀翻飞,“哐当——”飞刀落地,打破了我们的讨论。“林大脚,我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他摊开了手心,犹如一枚鹌鹑蛋般大小的半透明肉瘤,赫然映在众人的视线内,宁疏影漫不经心的道:“我……感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