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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终于把男主养大了(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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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秋沉默良久,才把帖子搁扔明帆怀里,让他下去收好。

    明帆窥师尊脸色,不是很好,想到洛冰河那臭小子下山后,师尊对厨房的伙食百般挑剔,这些天都没怎么好好吃饭,问道:“师尊,要让弟子准备些小食吗?”

    洛冰河得了梦魔每日在梦境中指导,进步神速。早就可以独当一面,沈清秋乐的经常把苍穹山派内部一些琐碎事务打发给他去处理。再长大一点,下山除魔、助人为乐的任务也都扔给了他。免得他每天在自己身边晃来晃去。虽然被伺候得舒舒服服,但这孩子不知道是长偏了还是怎么的,黏他黏的有点太厉害了……沈清秋时常也会反省一下,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对他宠的有些过分。再这样下去,他真的怕到时候,没办法狠下心,把他一掌打下无间深渊啊。

    沈清秋真没胃口,摆手:“不必。你下去吧。”

    明帆不敢多说,老老实实下去了。心中泪流满面,洛冰河这小子这几年已经完全成了师尊的心头肉,别人都没办法让师尊喝口粥!

    当然他没考虑到可能是厨艺的问题。

    不知过了多久,又有脚步声靠近。

    沈清秋道:“不是说了不用吗?”

    一个青年的声音略带委屈道:“弟子千里迢迢从外洲奔波回来,师尊连看都不看一眼,就要拒绝么?”

    这声音温雅清淩,又不失少年人的活力,沈清秋一听,差点连人带椅翻倒在地。他猛一回头。

    十七岁的少年身长玉立,身着白衫,唇角勾起一点笑意,正双目熠熠瞧着他。

    他背上背着一把从万剑峰得来的宝剑“正阳”。仙剑的名字和此时洛冰河的气质相得益彰。剑身灵光蕴涵,这虽然也是把极上等的好剑,被洛冰河从岩壁中拔出时,引来了一众同门的惊呼赞叹,可是比起真正属于洛冰河的那把剑,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沈清秋定了定神,笑道:“这次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洛冰河在他旁边的座位上坐下,稳稳地斟了一盏茶,推到沈清秋手边:“不是什么棘手的祸患,又想念师尊想念的紧,就马不停蹄地回来了。”

    这话听起来很有几分油嘴滑舌,不过洛冰河身为男主角,总有一种再油嘴滑舌的话都能说得诚挚温润无比的功力。对此,沈清秋……很受用!

    沈清秋拿起那盏茶,喝了一口。上好的雪山香茗,却没喝出味道来,说道:“仙盟大会要开始了。”

    洛冰河早就知道此事,问道:“可要弟子将清静峰的参会弟子名单先拟一份,交由师尊过目?”

    这些年,这些杂事,或大或小,沈清秋都统统扔给洛冰河去处理。反正洛冰河现在这么乖巧听话好用,做事又周到缜密,沈清秋实在想不到有什么理由为什么非要自己做……做最终决策之前,洛冰河总是会自觉请沈清秋过目一遍,看看有什么不稳妥的。沈清秋总是想说,其实你不必再给我检查一遍啊,真的,你办事能力比我强多了!

    沈清秋道:“拟好之后直接上报给掌门师兄就好了。”

    洛冰河点了点头,还想说点什么,却忽然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今日的沈清秋,似乎格外留意他,忍不住笑道:“师尊为何一直看我?莫非是弟子下山这么多天,师尊也思念徒儿了?”

    沈清秋淡淡地道:“我养的,还不许我看了?”

    洛冰河笑嘻嘻道:“自然许的。师尊看得可顺眼?”

    沈清秋呵呵。

    静默片刻,他斟酌着措辞,问道:“冰河。”

    洛冰河也觉察到,沈清秋似乎不同寻常,是由重要的话要讲,正色道:“是?”

    沈清秋盯着他的双眼,道:“你想变强么?强到无与伦比、天下莫敢争锋的地步?”

    这个问题,很早之前,洛冰河就有了答案。

    他正襟危坐,毫不犹豫,直视回去:“是!”

    见他回答得如此决绝,沈清秋心内送了一口气。又步步紧逼,追问道:“假如在那之前,你要遭受许多痛苦折磨,经历无数磨难,身心都逼近崩溃,你也要做至高强者?”

    洛冰河缓缓道:“苦楚磨难,冰河皆无所畏惧,但求能强到足以守护自己重要的人事!”

    沈清秋得到了这个答案,心里总算略略平衡了一些。

    是的。洛冰河啊,为了守护你今后左拥右抱如花似玉的三千后宫佳丽,你必须变强才行!

    虽然心下仍是不忍,可想到这是身为主角必须经历的破茧成蝶的过程,沈清秋也不得不调整心态,对即将做出的灭绝人性举动做好心理准备。

    三日后,苍穹山十二峰各峰弟子参会名单备齐,齐赴大会。

    此次仙盟大会的召开场所是一处地势复杂、起伏延绵数里的山脉,名为绝地谷。

    成名的人物自持身份,绝对不会再去参加仙盟大会,和小辈们争风头。没必要也不屑于。因此,十二位峰主和师叔师伯级的人物都不会报名,但是每一脉最多可以挑选十名弟子参会。既然上限有这么多,那自然多多益善。因此到最后装备齐整,向绝地谷出发的,浩浩荡荡居然有一百来号人。这么多人飞天御剑太过高调,所以他们还是车行。一本修真小说,居然一天到晚都骑马坐车!

    大多数人都选择骑马,英姿飒爽。不过一来沈清秋不擅长骑术,不想摔断脖子,二来嫌脸在外面风吹日山雨淋的不够闲适,在众目睽睽下钻进了马车。

    马车里早已有了先来先到者,一看到他折扇挑起帘子钻进来就鄙夷道:“一个大男人,也跟我抢地方!”

    此女眉目美艳,云髻共胸脯高耸,正是仙姝峰主人齐清萋。

    原作的齐清萋和沈清秋没什么交情,也不怎么打交道。不过这几年,沈清秋偶尔与她共事,喜欢她心直口快泼辣,还相处的倒还不错。沈清秋一边用折扇赶她腾出位置,一边泰然自若道:“我是病患,”

    齐清萋给他让出位置,嘴上却还不饶:“娇生惯养!你这个娇娇宝宝的劲儿,哪里像个金丹仙修!是不是待会儿还得有人伺候你吃点心?”

    沈清秋道:“不错。你提醒了我。”说着扇柄敲了敲马车臂。

    不一会儿,车连子被人撩起,洛冰河笑着问:“师尊,点心,水,还是腰酸?”

    他骑在一匹健硕的高头大马上。白马精神抖数,少年俊朗非凡,阳光照耀之下,让人眼前一亮。

    沈清秋道:“你齐师叔想吃点心。”

    洛冰河立刻从怀里取出包得精巧玲珑的点心奉上。看来是早有准备。他道:“师尊还有吩咐请叫我。”这才放下帘子。

    柳清歌策马而过,铿锵有力地哼了一声。

    沈清秋道:“那是自然。”低头打开纸包,“龙须酥。不错嘛。”转而把点心递给齐清萋:“吃么?”

    ……齐清萋难以形容此时的感觉。

    她觉得,这感觉大概是在忿忿不平,这么贴心又灵力高强的好徒弟,居然是沈清秋教出来的。

    其实不然,她只是不知道,有个可以形容这种感受的词,叫做“闪瞎狗眼”。

    齐清萋不看吃起龙须酥的沈清秋,还在垂死挣扎,“连溟烟都骑马!”

    只要能让沈清秋稍微有一点羞愧感,就是胜利!

    沈清秋无所事事,往外看看,果然,柳溟烟脸罩面纱,背负“水色”宝剑,端坐马上,微风吹过,纱衣浮动,一副飘飘欲仙之态。

    这画面太赏心悦目。

    沈清秋不由得多看了一会儿,叹道:“真乃美不胜收。”

    齐清萋呸他一脸。“休要觊觎我爱徒!”

    这两句被附近的洛冰河收入耳底。他脸色登时一黑。

    可沈清秋一点没注意他的脸色。干脆边吃点心边往这边看起来了。他就是一种电影开场前吃爆米花喝可乐等待广告结束正片开始的心态。那可是柳溟烟,男主女主在一个场合,擦不出火花来,怎么可能!

    洛冰河见师尊一直盯着柳溟烟不放,心塞至极。

    “美不胜收”?分明脸都没露!再美能有我好看吗?

    洛冰河真不是自恋,他只是一向很清楚自己相貌究竟如何。既不沾沾自喜,但也不刻意矫情地贬低。

    半天也没见沈清秋有收回目光的意思,洛冰河实在忍不住了。他略略催鞭,白马快步上前,和柳溟烟并辔而行。洛冰河侧首微笑,招呼道:“柳师妹。”

    柳溟烟一愣,浅浅颔首,回礼道:“洛师兄。”

    哦哦哦!哦哦哦!开始了!

    沈清秋真想不到,真的有亲眼看到书中绝色的俊男美女并辔骑行画面的一天,暗暗一阵激动。

    洛冰河余光一扫,见沈清秋不但没移开目光,反而更热火朝天地盯着这边,黑线了一下,心塞塞到牙痒痒,一边和柳溟烟言笑晏晏,一边不追痕迹地带着两人的马匹越走越快,最后远到沈清秋不把上半身全部探出马车就看不到的地步,沈清秋只得扫兴地坐了回去。

    妈的,怎么给忘了,男女主卿卿我我的时候从来不会有电灯泡和碍事的围观群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