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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帘一挑,从套间走出一个青年,长得眉清目秀,倒有几分女人气,手里捧着茶盘款步过来。
叶承欢觉得非常有趣,这个年轻人明明细皮嫩肉,一脸书卷气,却偏偏叫癞子。
陈七忽然做了个很奇怪的手势,癞子忙嗯了一声。
陈七宽慰的点头,“他是聋哑人,我刚才问他是不是我最好的明前茶。”
年轻人为每个人都斟好茶,他的手柔若无骨,每根手指都像春葱般娇嫩,就在他把茶杯摆在叶承欢面前时,叶承欢忽然一把握住他的手,对丁香递个眼波:“上天总是公道的,没给你嘴巴和耳朵,却给了你这么好一双手,和我女人都有一拼。”
丁香似乎刚从复杂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淡淡的嗔怪:“你不会连男人都喜欢吧,要是那样我可不要你了。”
一句话引来一片笑声。
年轻人触电般颤了一下,一杯茶洒了半盏,缩手,后退,手足无措的缩在陈七背后。
陈七端起茶杯,“这是上等的明前茶,我早就不喝酒了,今天只好以茶代酒。”
丁香和刀疤也端起茶,只有叶承欢目光怪异的看着陈七背后的癞子,忽然吐出四个字:“茶里有毒!”
大家全都怔住。
电光火石间,只见那张眉清目秀的脸上闪过一丝阴狠的厉色,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已多了把手枪,猛地顶住陈七的后脑。
砰!
一声枪响,血光四溅!
陈七脑门上多了个血洞,哼也没哼,便往前栽倒。
紧接着,癞子把枪口对准了最近的丁香,她完全被奇峰突起的变化惊呆了,饶是她反应机敏,但这时躲避或是反击已经晚了。
正要扣动扳机,斜刺里飞来一只白乎乎的东西打在他的手腕上。
啪嚓!
茶水混着癞子的血水四散飞溅。
癞子飞身窜上窗户,正要跳下,背后一紧,一股强大的牵引力把他拉回地板。
一张脸距离他如此之近,微青的胡子茬,慵懒的眼神,紧锁的眉宇,还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
“我们说话的时候你的表情变化很丰富啊,我正在奇怪聋子怎么能听到声音,只可惜我还是晚了一步。”叶承欢叹息一下,看了眼血泊里的陈七,“你已经死定了,不过只要能认真回答我的问题,我可以让你死的愉快点。谁主使你的?”
在这个男人面前,癞子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渺小,他的身体仿佛被一股阴冷的黑潮席卷,压得他喘不过气,被挤压的灵魂似乎随时要寻找出窍的位置,残存的一切情绪全部化为乌有,只剩下一种,恐惧!
“青红帮!”
三个字一出口,丁香顿时了然,她暗暗后悔自己的出行太草率了,目前烟雨堂和青红帮两雄对立,自己这边有点风吹草动,青红帮必定闻风而动,也许就是因为这点草率才害死了七叔。
她内心的悲痛和愤怒在澎湃翻滚,甚至,烧干了眼泪。
没想到数年后的重逢竟成永诀,刀疤整个人都快要爆裂了,虽然他不会哭,但不表示他没有爱和恨。
他一把抓起癞子的衣领,一直把他的背推到墙上,吃人的表情死死的盯住他:“你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
眼看自己死路一条,癞子反而镇定下来,嘴角泛起一丝冰冷的笑意,甚至带了点嘲讽和愚弄,“早就想杀死这个老东西,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直到青红帮找到我,给了我这支枪,还答应给我一大笔钱,我才答应他们杀光你们这些人,至于你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和我没半点关系,我相信和这个老东西有瓜葛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你们觉得我是男人么,错了,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那个老东西像对女人一样折磨我,虽然我是被他从大街上捡回来的,但我也是人,我早就受够了……”
叶承欢一巴掌拍到他后脑,他的人好像一截枯树干,扑通栽倒,脑浆和着血水模糊一片。
不管陈七生前做过什么,他现在已经死了,叶承欢不希望他死后还被钉在耻辱柱上,而且是当着亲生儿子的面。
窗外一片静悄悄的夜色,偶尔夹着几声虫唱,还有零星的异响。
叶承欢目色闪动,似乎在等着什么……
忽然,他一把推倒刀疤,然后抱着丁香翻到墙角。
与此同时,窗外凄迷的夜色中亮起几点诡异的橘红,呼啸的子弹突破音障,嗖嗖在他们头顶飞驰,数不清的流弹在屋里肆虐,一切家具和陈设统统被撕成碎片!
枪弹的咆哮声中,木屑横飞,烟尘四起!把这里变得一团糟。
木质的阁楼很快被子弹洞穿无数个枪眼,银色的月光透进来,映在丁香青白不定的脸上。
青红帮!
看来人家早有埋伏,只不过敌在暗,我在明,自己只有一把手枪,想要绝地反击根本不可能。
子弹可不长眼睛,屋子里没有可以藏身的东西,再待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这一刻,丁香缩在叶承欢怀里,没有半点恐惧,取而代之的是刻骨铭心的温暖,两人的眼神彼此交汇,呼吸彼此交换,同时露出一抹复杂的笑容。
“你后悔和我来吗?”丁香问道。
叶承欢摇了摇头,反问道:“你害怕吗?”
“不!”
“为什么?”
“能和你死在一起,我只有幸福。”
叶承欢在她火热的唇瓣上轻轻一吻,眸子闪过一道精芒,一字字道:“今天我不许你死!”
话音未落,他忽然扬起拳头,对着面前的地板重重砸下。
轰!
硬木搭建的地板被他一拳轰出一个大洞,叶承欢只淡淡的说了一个字:“跳!”
下面恰好是沙发,两人陆续跳下,大门出口已被枪弹封死,要想从那里出去完全不可能。
子弹越发密集,让人抬不起头。
叶承欢在屋里搜视一下,径直站起身,枪林弹雨中大步走向屋子的另一边。
丁香瞪大眼睛,看着他的如铁的背影,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疯了么!
来到对面的墙边,叶承欢走到扬起拳头,砸夯一般雨点般落在墙上,木墙仿佛纸般扯碎,烟尘弥散中就露出个一人高的豁口,叶承欢回眸勾勾手指,丁香猫着腰以最快的速度冲去。
拉住丁香的手矮身钻出,就到了一条混黑的巷子里。
此时,苍穹如铁,星月浩瀚,枪声已响如爆豆,夹杂着混乱不堪的叫骂声和脚步声,分不清数目,一条条黑影陆续钻进阁楼,手里的火舌对着里面的一切肆意狂舔。
不知谁喊了声停,霎时间,所有杂乱的枪声、喊声、脚步声都归于寂然,暗影里无数只眼睛泛着幽蓝的光亮,四处寻觅,仿佛野兽在寻找猎物。
“刀疤还在里面,我不能就这么看他死!”丁香拔枪就要回去,被叶承欢一把拉住,指了指另一个方向,“你听。”
楼梯上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刀疤一步步走下,闪烁不定的光影映在他铸铁般生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不知他从哪儿搞到的一挺点50大口径机枪,这种枪常见用于步兵架设的火力阵地及军用车辆如坦克、装甲运兵车辆,喜欢的话,也可以架设在直升机上,对地面目标进行地毯式扫射。使用的是点50BMG弹,射速每分钟可达到450至550发,除了火炮之外,打击地面有生目标就属它最狠。不过还没见过谁抽风到把它当突击步枪用的,毕竟光空枪就38公斤的变态重量不是谁都能承受的。
“老大,你们先走,这帮杂种交给我了。”他把黄橙橙的弹链缠在臂上,同时手指扣响扳机,枪口喷出一道炽烈的橘色火焰,流水似的枪声根本分不清个数,长长的火炼犹如死神的鞭子抽向敌人。
在霸道的枪弹面前,**显得如此不堪,不是被掀掉脑袋,就是被抹掉胳膊。
霎时间,血光四射,碎肉横飞!
小小的阁楼变成一片血腥的屠宰场。
叶承欢不由分说,扛起丁香,一转身,消失在巷子尽头……
江岸边的风,永远是清凉的,夜凉如水,有月,有星,还有繁星般的点点渔火。
叶承欢放下丁香,望了望鬼街的方向,吐出口浊气。
此时,枪声已经停了。
丁香忙拿出手机,拨通了刀疤的电话:“刀疤,你怎么样了?”
直到电话那头传来刀疤阴沉的声音“狗杂种们都成了我爸爸的陪葬品”,才松了口气。
“我已经通知了社团的人,他们马上就到,还有鬼街的人也会帮我们善后。青红帮的人说不定还在找你,你们最好马上回烟雨堂。”
收起电话,丁香望着沧浪的东江水,久久无语。江风吹散了她的秀发,月光在她本就苍白的脸上留下一抹银鳞。
“一切都结束了,我送你回去吧。”叶承欢知道她在想什么,以她的性格,一定不会让七叔白死。他担心她会做傻事,所以才及时劝道。
“不!没有结束!”丁香定定的道。
叶承欢皱起眉头,他的担忧果然应验了,“难道你真想找青红帮的人报仇,省省吧。”
丁香半晌无语,脸色渐渐缓和下来:“我当然知道,他们一定做好了准备,现在去等于送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早晚有天我要用聂小青的血给七叔祭灵!”
叶承欢终于宽慰很多,跟着丁香沿着江岸慢慢的向前走。
叶承欢忽然轻轻叹了口气:“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一件事。”
丁香望着他:“什么事?”
“你爸爸的确有很多好朋友。”
丁香承认:“尤其是七叔,无论谁能交到他这种朋友,都是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