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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他叫方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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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晴和,暖风习习,微风吹皱了清亮如镜的湖面,水光潋滟,七月的西湖犹如含苞待放的处子,娇羞的整理着轻薄的衣衫。

    “这就是西湖果然名不虚传!”

    站在长街上,已经在杭城逛了两个时辰的方明诚最终停步在了这里,饶有兴致的欣赏着,几艘乌篷船泛于湖上,或掩了帘子,或有几位青衫公子站立船头,遥望美景,吟诗作对。不远处有几座飞檐楼阁立于岸边,甚为美观。

    终于看到西湖了啊,方明诚感叹着,上一辈子因为太忙,总是没时间出去旅游,偶尔几天的法定假日不是闷头睡觉就是拼命加班,错过了太多景色,实在可惜。

    不过那时也是因为游客太多,去一个景点到底是看景还是看人,还真不好说。

    虽然这个时代的西湖也有很多人,泛舟的,岸边临摹写生的,街上买货卖货的熙熙攘攘的也很热闹,但好歹能可以看到全貌,也算对得起自己了,

    楼阁,湖桥,往来的行人,入眼有平俗的市井生活,也有飘飘如仙的烟火气。

    方明诚很知足。

    现在是隶朝,一个他从没在书本上看过的朝代。

    据方明诚这些日子的了解,这段历史是从北汉时期开始分的岔,人们熟知的宋太祖建立了大宋,却在太宗时期被北汉与辽联合灭国,北汉众多藩镇势力顺势反叛,一个姓陈的将军最后驱逐了刘汉和大辽,入主中原,建立大“隶”。

    这大概是历史上无数可能延伸出的平行位面,方明诚经过半个多月的思考,这么总结着这个时代。

    不过管他呢,既来之,则安之,在哪都得活着。

    方明诚深吸一口,感觉浑身上下都通透不少,不得不说,古代的空气真他妈好啊,比混杂着汽车尾气,pm2.5的空气强了一万倍。

    方明诚张开双臂转转身,又贪婪的深吸几口,神色甚是享受,尽情拥抱大自然的感觉貌似也很不错~

    不过突然做出大鹏展翅一样的动作,又一副嗑了药的****表情。落在旁人眼里就不是什么正常事情了。

    两个穿着仕子服,手持折扇的公子路过方明诚身后,小声说了几句话。

    “张兄,你看这衣衫褴褛之人莫不是得了失心疯,大庭广众之下竟做出如此下流的表情。”

    下流?哪下流了?享受大自然的不都这样么?方明诚鄙视了一波。

    “李兄,咱们快些离开,莫与这人离得太近,你没闻到他身上还有股鱼腥味么?”

    “走走走”

    “咱们去别处吟诗去”

    方明诚冷笑一声,果然以貌取人的人在哪个时代都不缺。

    按照他的想法,光凭外貌就断定一个人的好坏穷富无疑是最傻x的行为,第一眼想看清一个人实力如何,你得看气质啊,

    方明诚低下头,清澈的水中倒映出一张浓眉大眼,鼻若悬胆的男子的脸,他笑起来很温煦,没有表情时不怒而威,啧啧啧,太帅了。

    “就气质这一块,二哥你果然拿捏么死死的。”方明诚对着湖中的倒影又赞赏的看了一眼,只不过视线再向后,一双破草鞋磨倒抽丝,寻常的市井麻衫,却是不怎么雅观,也怪不得一身青衫的公子们瞧他不起。

    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上一辈子的光鲜亮丽真是一去不复返了啊。望着满大街的青衫折扇的公子仕人,装修华美的茶肆酒楼,方明诚忍不住感慨。

    他上一辈子曾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销售部总监,从最底层的销售一路摸爬滚打晋升到了公司决策层,27岁的年纪,票子房子车子妹子要什么有什么,真是人生的巅峰。

    回想起那时,毕业后的四年时间,他经历了太多的失败和挫折,也见过太多的不平和黑暗,若不是他生性颇有些乐观与死不服输的倔强,怕早就被社会的另一面所吞噬了。跌跌撞撞走到高处,方明诚不由得感慨一句,站在一众人的肩膀上看世界,真的广阔雄美。

    公司董事邀请他去集团公司任职,坐在私乘飞机上,看到的蓝天白云都格外清爽,身边是总公司的人事部长,那位体态盈盈被同事叫做洛女神的公司高层,一路陪着他,他们开心的聊着,从工作聊到生活,从生活聊到私生活最后聊到了泰国最出名的情侣酒店

    她的活泼开朗很对方明诚的口味,想着落地以后先更深入的和她交流一下,只可惜一切美好的幻想,从飞机坠落那一刻破碎了。

    他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时代,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外乡人”。

    秦淮河畔多风月,文人仕子多如牛毛,从城南到城北,都是喜好风月的文墨之士,这大概就是隶朝的真实写照。

    都说历史是个圈,朝代的兴亡总按照特定的规则更迭往复着,时至今日已经走过百年的大隶王朝估计也会在不久的某一日被北方的女真或契丹若吞并吧,就是不知道这个时候会不会有靖康之耻这类的大事发生,那位只懂山水鸟石的才子皇帝,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出现在历史中,少了他,方明诚觉得怪可惜的。

    正想着,忽然人群躁动起来,三三两两的向湖桥方向跑去,人群中传出几声喊声,“桥上有人要跳河啦,快去看啊!”

    “是个小娘子,长得可俊俏了!”

    “哎呦,我会水,让我过去!”

    有人跳河?多稀奇啊,方明诚轻哼一声,这些闲得蛋疼的吃瓜群众,怕是没见过真正的大场面吧,一个小区四栋楼同时站上人,那场面,可比这个大多了,那时候的他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

    炒股真能害死人。

    不过在年头,跳河可是大事,他倒还没真见过古人跳河,在电视剧里跳河的桥段都演烂了,而且最后无一例外溺水的人都被猪脚救起来了,忒没劲,这回看看到底会不会有英雄好汉跳下去救,啧啧啧,有热闹不看王八蛋啊!

    方明诚抻脖子瞧了瞧,拎起菜篮子也跟着人群挤了过去。

    兴许是老天爷对他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的回报,也可能是某个道姑十多天的“精心”锻炼,方明诚的身体比上一世强壮了不少,连推带挤的来到了人群最前,一看,这石桥上果真有一个女子静静地站在石栏上。

    因为背对着人群,这女子的脸看不到,不过从衣着看来,她是出自贫苦人家,市井麻衫却是一身男子装束,只有街边摊贩才会这么穿。衣口裤腿都已经磨出了烂丝,但虽然破旧,却被洗的很干净,看得出是个勤俭持家的女子。

    分析完毕,方明诚从菜篮子拿出一根黄瓜,也不擦,直接掰成两半嘎嘣嘎嘣啃了起来,顺便还大方的问问旁边一个神色担忧的男子,“兄台,来半根不?”

    这兄台看起来是个热心肠的主儿,与杭城里大多数年轻公子的衣着相似,不过腰间多了块巴掌大的玉佩,手里攥到变形的折扇上也多悬了一个坠饰,一看都是上等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