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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得瑟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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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章得瑟的最高境界

    吴凡不过是说说而已,他不会因为自己被揍了一顿就非要拉王胖子一起倒霉。那种心里的平衡不过是种变态。当然,吴凡也不至于小气到把气撒到宋雅那丫头身上,甚至之前被那丫头打成熊猫眼去见自己的女神,也不是那般生气,更不会念念不忘的非要揍他一顿能才解气。

    高三的生活依旧那般枯燥而压抑。吴凡虽然不像其他同学那般紧张,但难免受到周围气氛的影响。

    坚持吧,也就没有几个月了。

    “谢谢!”

    这一天晚饭后,吴凡挂上TT,却有刘菲菲的信息,点开一看,却只有两个字,顿时有一点懵。随即发了一个疑惑的表情过去。

    “你帮我写的那首《红豆》入选去年十大金曲了。嗯,你的那首《万里长城用不倒》也入选了哦。”

    吴凡一看,有些惊讶,却又感觉情理之中的事情。《红豆》前世似乎就是什么十大金曲,至于《万里长城用不倒》是不是吴凡就不清楚了,但这首歌不但红遍香江,大陆,甚至还红遍了整个东南亚。虽然里面也有那部电视剧的缘故在里面。但不得不承认,这首歌曲着实经典。

    何况,能登上千寻音乐榜首的歌曲,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嘿嘿!我果然是天才!”

    吴凡回道,并且还发了一个自恋的表情过去。

    “今年举办的音乐年度盛鼎你会参加么?”刘菲菲笑了笑,问道。

    “应该不会吧!我妈知道了,估计得打死我。”吴凡回道。

    刘菲菲没有言语,只是发了一个笑的表情。吴凡虽然经常说她妈妈要打死他,但刘菲菲却每次都感觉吴凡是在炫耀,炫耀他母亲对他的爱。

    依旧只是和刘菲菲聊了一会儿天,这是他们的习惯。不会一聊起来就没完没了。或许,刘菲菲知晓吴凡如今高三,或许是吴凡认为刘菲菲比较忙,不想耽误她太多的时间。

    和刘菲菲聊完,吴凡上网查了一下关于音乐年度盛鼎的信息。这是华语最具分量的一个音乐奖项,每年一次,算是第上一年的总结。刘菲菲的《红豆》不但入选年度十大金曲,她本人也入围了年度最受欢迎女歌手的提名。

    嗯,是提名。不想金曲奖一般,奖项是确定的。

    《万里长城用不倒》确实也入选了十大金曲,不过就算吴凡不忙着高考,他也不打算前去领奖。至于那奖,让女神领就好。

    让女神帮我领奖!吴凡想想就有些小激动。

    “大大在么?”

    消息再次传来,是编辑帅哥发来的。

    “在呢!帅哥有何指示?”

    “你得奖?十大金曲奖,牛叉啊!网上闹翻了,说你又打了音乐圈的脸!你会去参加三月底的音乐年度盛鼎么?”

    “不去!”

    “为什么?”

    “玩玩而已。”

    “那《龙蛇》应该要玩本了,你有想过开新书么?”

    “等会儿发你!”

    看到吴凡发的最后几个字,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

    编辑帅哥并不知道来自星星的我是一个高三的苦逼学生,所以在感觉《龙蛇》将要完结的时候,询问了一下吴凡关于新书的情况。

    他没有想到吴凡居然已经开始写了。他十分期待着。

    帅哥其实很害怕吴凡甩手不写了。毕竟,吴凡展露出的音乐才华,太过惊艳了。写了两首歌,两首都等上了千寻音乐榜榜首的位置,而且刚刚公布不久的音乐年度盛鼎那两首歌居然都入选十大金曲,而且其中一首歌还是他自己唱的。

    十大金曲,上台领奖是歌手。若是换成作词作曲的话,那家伙居然能拿两座奖杯。

    一个不是歌手的小说作者,居然要上音乐年度盛鼎的领奖台。怎么说着都有一种违和感!而且,那首入选十大金曲的,仅仅只是这家伙给小说弄的一首插曲。

    第一首小说插曲,居然就入选年度十大金曲。想想,作为一个小说编辑,帅哥就有一种自傲敢。

    这已经不像前两次赤.裸裸的打脸了,这简直就是在吊打音乐圈啊!若是那些人再看到这家伙对于获奖之后,只有“玩玩而已”四个字的时候,会不会忍不住砍死他。嗯,应该自刎谢罪!

    玩玩而已,就把他们专业的吊打了。他们还有何脸面生存于世?

    帅哥很向一下吴凡为什么不去混音乐圈,可又害怕问。他怕问了之后,让吴凡有了混音乐圈的想法。

    吴凡的新书发了过来,帅哥就迫不及待的点开看了一下。习惯性的看了一下文档下面显示的字数,顿时惊讶不已。

    嗯?居然有二十万字!这么多存稿?

    不再理会,连忙看向正文。

    “诛仙?这名字牛叉啊!难道是仙侠类的作品?”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只看了一个开头,帅哥整个人却是一震,尤其是那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绉狗”。

    将《诛仙》的存稿发给了帅哥之后,吴凡就没有再理会。他那儿知晓,帅哥因为看了他的书稿,第二天搞得盯着两个黑眼圈去上班。

    二十万字左右的书稿,若是换成以往,帅哥压根儿不会看那么晚。看网络小说的人,看书的速度都比较快,像帅哥这种网络小说编辑,就更不用说了。只是,他这次看的很仔细,而且也不止看一遍。

    《诛仙》有些像废材流的屌丝逆袭,但却又跟那些屌丝逆袭的书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其代入感极强,强得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跟着主角喜怒哀乐。跟着他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在渴望的过程中承受着孤独和落寞。

    这本书让人有了幻想的渴望,那是平凡人对成功的渴望。而这正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因为这个世界的平凡人太多了。而见网络小说的人,太多的人想从幻想之中得到这种渴望。

    这本书必火!

    这是帅哥看了好几遍这书之后下的一个定论。

    帅哥看了很晚,也看得他难以入眠,在床上辗转难眠,这是他许多年未曾遇到过的事情了。而第二天他顶着一双黑眼圈上班,但却显得精神十足。

    或许,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吴凡也算是遇到了喜事儿,毕竟拿了一个十大金曲奖。可一大早被余玲那怪异的眼神看得全身别扭,想神清气爽都不可能了。

    “你能不能别这么看着我?我全身鸡皮疙瘩都起了。求放过!”吴凡无奈的对余玲说道。

    “你难道不知道你获奖了么?”余玲眨巴眨巴眼睛,说道。

    “金曲奖?”吴凡问道。

    “你知道啊!”余玲有些惊讶的说道。

    “知道啊!”吴凡点了点头,说道。

    “不对啊!你既然知道,为何没有得瑟一下啊。这可不像你!”余玲疑惑的说道。

    “有什么好得瑟的?”吴凡不解的问道。

    “你每次考过胖子不都要得瑟半天么?这次获了这么大的奖,你不得瑟一下,有些不对劲啊!”余玲说道,“尤其是在我这个学音乐并且考上音乐学院的人面前,你居然不得瑟一下。有问题!”

    “十大金曲,每年都十首!金曲奖,很稀罕么?”吴凡不屑的说道。

    “那你知道一年会有多少新歌出现?”余玲瞪大了眼睛,说道,“不知道多少成名歌手想得金曲奖而不得,而你好像一点都不稀罕一般。不对,看来我错,你丫的得瑟到了无形无色了。难道这就是得瑟的自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