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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0章 要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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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40章要告诉他

    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我幻想过它的性别,甚至连他/她以后结婚生子,我都想好了。

    我是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妈妈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休息之余还给人做保姆,没什么时间陪伴哥哥和我。

    她是一位很好的母亲,日子再艰难,也没委屈过一双儿女分毫。我和哥哥也算争气,从小乖巧听话,没给家里添过什么麻烦。

    可是对母爱的期望,却不知不觉的在心中生根发芽,逐渐转变成了对感情的偏执。

    如果不是太过缺乏家人的关注和沟通,我也不会那么轻易被前男友骗到这座城市,卖入夜总会。更不会在经历了一次足以改变一生的欺骗后,还全身心的投入到与金主的“爱情”,和对妮娜而言不值一文的友情中去。

    不想我的孩子走上一样的路程,所以从知道怀孕的那天起,就把教育放在思考的头条重点上。

    从前,妈妈之所以不陪伴我和哥哥,是因为她的负担太重,压力太大。说白了,就是为了赚钱,供我们兄妹俩读书吃饭。

    可是我不缺钱,不是么?

    就算孩子没有父亲,我也可以日日夜夜陪伴在他或是她的身边,教他翻身,教她走路,教他牙牙学语,教她为人处事之道。

    钱不是问题,我有充裕的时间,陪伴他慢慢成长。

    如果他是男孩子,我会让他学钢琴,学打球。我要将他培养成一位温和儒雅,又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可以在球场上肆意挥洒汗水,爽朗的大笑,也可以安安静静的坐在钢琴前,在阳光灿烂的午后,温柔的为心仪的女孩弹出一曲动人的音乐。

    如果她是女孩子,我会让她学芭蕾,学画画。我要将她培养成一位端淑娴雅,善良率真的女孩。不论在什么场合,面对什么人,都能以平静大度的心态去面对一切,不惊不惧,不卑不亢。

    对了,我还要教她如何保护自己,不要轻易被外界蛊惑和欺骗。

    如果是男孩,唤作秉德,“秉德无私,参天地兮”,取秉持道德之意,希望他能如谦谦君子,受人敬重。

    若是女孩,则名为柔嘉,“敬尔威仪,无不柔嘉”。此词为柔和善美之意,是女孩子最美好的品德。

    我想了那么多那么多,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到来,逐渐从女孩过度到准妈妈的角色,到最后,一切成空。

    泪水不知何时沾满面颊,邻床的孕妇心有不忍,有意上来安慰,被她家属拉住,摇了摇头,借着散步之名,将她拉了出去。

    另一张床的病人有样学样,方才还热热闹闹的病房中一下子陷入寂静,唯留我轻轻的啜泣声。

    第一次,感谢孤独带来的宁静,让我可以肆意流泪,不必把狼狈现在人前。

    哭了很久很久,期间有人回来,见我双目红肿,轻叹一声,又识趣的避开了去。或许同为孕妇,所以能轻易在对方身上体会到其中的哀伤和悲痛,所以不忍。

    眼睛又痛又痒,火辣辣的,眼皮的地方有种奇异的感觉,像是被注入了水分,泡泡的鼓了起来,把视线遮住大半。

    脑子也开始涨涨的疼,稍微动一动就嗡嗡作响。

    在此之前,我没有过这样哭泣的经历,所以不知道在痛哭过后,人会这么难受。

    再难受,也比不过心痛。

    悲伤升到极致,衍生出点点滴滴的不甘。那个留着他血液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一眼人世的繁华,就惨然夭折。甚至,他都不知道曾经有这个孩子的存在。

    不,我不能让它就这么默不作声的离去,至少,得让它见父亲一面,让那位父亲知道,曾经有这么一个小生命,是因着他,才来到这个世间的。

    蓦然滋生出强大的力气,支撑着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出医院,午后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脸上,刺得两眼发疼。

    现在的我,是不属于阳光的。唯有黑暗的地方,能让我好过些。

    仅仅几天没住人,别墅里就散发着一股晦暗颓废的味道,桌面上浮着浅浅的灰,手指抚过,留下一道指痕。

    打电话唤钟点工过来收拾卫生后,我便把自己独自锁在房中,细细整理容颜。

    眼睛红肿得像两颗核桃,这样的软弱,是不能出现在他面前的。用冰冻茶包把水泡眼敷上,二十分钟后,肿胀消退不少,虽不如原先紧致清明,也总算能见人了。

    只是眸子里深沉浓烈的痛,任我如何努力,都挥散不去。

    洗去医院残留的消毒水味道,换上一条皮粉色的长裙。他素来不喜我穿白色,说是白色看起来像丧服。后来才知道,他对我的不喜,只因张晴晴最喜欢干净的白。

    因为她的喜欢,所以我的喜欢只能藏在心底,不得表现出来。

    皮粉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搭配得不好容易显脏。再高贵的款式,穿在不对的人身上,都会产生一种廉价肮脏的感觉。

    我皮肤白皙,面容精致秀逸,一袭粉色上身,倒衬托出洁净柔弱的温婉之意,也算相得益彰。

    漆黑柔顺的长发没有过多装饰,任它柔顺的披在脑后。两个月过去,及肩的发已留到后背的位置,再刻意化上柔和的一字眉,眼线延长至眼角,修饰出成熟女人的风韵,再以珍珠粉色增添婉约和柔软,与张晴晴的出尘有了五分差异。

    我希望他记住的,是怀了他孩子的秦瑟柔,而不是透过我身上,再一次看到逝去了的那个女人。

    一切准备妥当,时间还早。拿起包包准备出门,又想起什么,回书房找出一个牛皮文件袋,又拿了一台手机和一个男士钱包。

    我的手机已经用了两年了,在电子产品日新月异的时代,显然已经过时。这台手机,是他半年前送我的,可是惦念着旧手机里的照片,又懒得重新下载软件,这新手机便一直被我束之高阁。

    钱包是他曾用过的,里头还有一些现金和卡片。因为掉在床与床头柜的夹缝里,所以刘瑞杰收拾东西的时候没有找到。还是我之后因着心烦,弄了一次大扫除才找出来的。

    他不差这点钱,留着这个钱包,也算是留着对过去的一份念想吧。

    我也没有想到,那些不经意间留下来的东西,会在这个时候派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