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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罕王作为一个想抱长孙的爹,一见大儿子宣布出柜,一颗威武雄壮的汉子心都碎了,无法接受,上来就要揍拓跋焱,想把儿子掰直回来。
拓跋焱的武力值虽然碾压他老子几条街,但是不敢真的跟他老子打起来,只能逃跑,并且为了证明他的真爱是男人,在逃跑的时候还不得不顺便拎走已经被他制服的霍沉。
他逃了一路,霍沉就这么被他拎了一路。
再后来,拓跋焱总算甩掉格罕王,这时候引荒楼的杀手也追上了霍沉。
见到霍沉当时的模样时,引荒楼杀手们集体寒毛倒竖。世人印象里神秘诡异阴森恐怖的引荒楼楼主,他们心目中不可超越的存在,现在就跟一只小鸡崽一样被拓跋焱拎在手里。因为霍沉的个子比拓跋焱还高出足有大半个头,拓跋焱这么拎着他,他的双腿还是拖在地面上的,以致于那画面变得更加辣眼睛。
霍沉简直想去买块豆腐撞死。杀手们把他救下来的时候,他脸上的黑气和身上的戾气已经恐怖到极点,翻滚得犹如狂风暴雨一般,快要把天空捅出一个洞来。
但是这个时候,他身上的尸毒也已经发作了。
从他幼时开始修习赶尸术,这种邪恶禁忌,逆天而行的术法,就让他付出了同样惨重的代价。他的那一身长年累月和尸体骨殖等阴邪之物打交道,而深深浸染进身体的尸毒,比世上任何烈性的剧毒都要来得可怕。
倘若没有活饮人的鲜血来压制的话,一旦发作起来,会把他变成神智全失,状若癫狂的行尸走肉,见人就会犹如疯狗一般扑上去狂抓乱咬。而且人还未死,身体就会犹如尸体一般渐渐腐烂,烂到见骨还不得一死。世上最可怕的下场,莫过于此。
霍沉少年时身上的尸毒还十分轻微,但赶尸术这种邪恶术法,一旦开始修习,就没有回头之路,只会往黑暗的地狱中越走越远。
这么多年下来,他中的尸毒已经深入骨髓,以前不过是每隔数月需要饮一次活人血来压制,现在则是变成了一天一人,甚至是一天两人。原本俊美的容貌,也因此而变得惨白诡异,犹如尸体鬼魅一般。
当时他们在野外一处荒无人烟的地方,引荒楼杀手们抓住了拓跋焱,却已经来不及再去给霍沉另外找活人来。
霍沉对拓跋焱满怀盛怒,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根本顾不上什么引荒楼不能伤害蚩罗王族后人的狗屁规矩。他都被人折辱成了这个样子,再忍气吞声的话,简直就不是个男人。
再加上这会儿正好尸毒发作,自然是磨牙霍霍,直接冲着拓跋焱而去。引荒楼杀手们在旁边也不敢提什么规矩不规矩,霍沉要是不对拓跋焱下手的话,送上去给霍沉饮血的可就是他们。跟规矩比起来,自然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
霍沉的牙齿一咬上人的脖颈,本来是从不留活口的,但就是这个时候,他发现拓跋焱的血竟然能解他身上的尸毒,至少在很大程度上能把尸毒压下去。
这大约是跟拓跋焱身上的戈穆王血脉有关系。霍沉百毒不侵,是因为他身上的尸毒比任何剧毒都来得厉害,一般的毒在他面前根本不够看。拓跋焱对于毒药迷药之类的抵抗性也高得出奇,但他那就是因为他天生的血脉原因,不怕这些毒素。
拓跋焱因此才留了一条命下来。要是一口气把人的血喝干了,尸毒未必见得能完全解,但以后想要再喝血就没地方找人了。要是让拓跋焱活着,养在那里就相当于养了一只活生生的药罐子,什么时候尸毒快要发作了就上去喝一口,自然要好得多。
于是,拓跋焱从此便开始了他的悲惨命运。
他被带到蓟州的引荒楼总坛已经有将近一个月,也幸好他的血解毒效果强大,霍沉只是开始时天天需要他的血,后来就变成了隔个三五天,现在已经十来天才过来一次,其间都不再需要饮其他活人的鲜血。照这样下去的话,霍沉身上的尸毒可能会慢慢被完全解开。
“等我的毒完全解了之后,你说我要拿你怎么办好呢?”
霍沉带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变态笑容,一只手勾着拓跋焱的下巴,像是在调戏一个宠姬一样。拓跋焱大怒,张开嘴就朝着霍沉的手指猛然咬了下去。
霍沉早有防备,反应极快地猛然一缩手,拓跋焱的牙齿咬了个空,相撞出响得出奇的咔嚓一声。那声音听着就让人头皮发麻,霍沉刚才要是没有收回手的话,估计整根手指都被咬了下来。
“这么生猛啊。”霍沉啧了一声,“似乎还是杀了来得安全些。”
“艹!”拓跋焱破口大骂,“你有种放了老子跟你单挑!靠着一堆下属帮忙把老子绑在这里算什么本事!你他妈还是不是个男人!”
“哈……”
霍沉突然一声怪笑,猛然朝他倾下身来,几乎跟他鼻尖碰着鼻尖,一手挑开他胸前的衣襟。
“我是不是个男人,你要不要亲自试试?看你长着这么一副跟女人差不多的脸和身材,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还真以为你是女人,估计扒光了在床上也跟女人差不多。”
拓跋焱:“……”
换了平时有人说他长得像女人这种大实话,他早就已经爆炸了,非把人揍到姥姥都认不出来不可。
但这时候他是真真正正地被霍沉吓到了。他的衣襟还在霍沉的手中,衣领处被挑开,露出一大片色泽莹白的胸口。睁着一双水灵漂亮睫长若羽的大眼睛,微微张着一张红润饱满柔嫩诱人的樱桃小口,竟是一个字也不敢再说,更加不敢动弹。
霍沉像是对他这副反应十分满意,又是怪笑一声,放开了他的衣服。
“这才像个样子。一直这么乖的话,我留着你一条命玩玩也不是不可以。”
拓跋焱终于还是忍不住炸了:“……艹!乖个屁!谁稀罕你留老子的命!老子操翻你祖宗十八代!”
“有本事尽管来。”
霍沉玩味地微微扬起一道眉毛,这次却没有再把拓跋焱如何,阴阳怪气地一笑,把那一团金丝球重新塞回拓跋焱的嘴里,堵住拓跋焱滔滔不绝的草字头,站起身来,走出了房间。
……
东仪,崇安皇宫,凤仪宫。
今年夏天的天气反常地格外凉爽,最热的七月也没热到哪里去,到八月就像是往常九月初秋凉意初至的光景,甚至不需要去湘山行宫。
花园中临着湖水的水榭里面,霞影纱帐在湖面上吹拂而来的凉风中缓缓拂动,门口一排翡翠珠帘相互轻轻撞击,叩出清脆的声响。
傍晚的阳光已经不像午时那么强烈刺眼,倒映在湖面上,碎成万点粼粼金光,璀璨闪烁。而从挂着白玉风铃的屋檐下,透过窗棂斜照进来的那一部分阳光,则又在水榭里面映照出温暖的色泽。一半夕晖流转,一半水光变幻。
绮里晔不喜欢正儿八经地待书房,只要是在花园里的话,最习惯在这间水榭里面批阅奏折。水濯缨第一次进宫的时候,就是在这里见到的他,那时候他还是皇后,她还是贵妃,但现在已经完全是另外一副光景了。
水榭里头设了一张很大的凉榻,上面铺着厚厚的柔软垫子,周围四角尖锐的地方都被谨慎地包了起来,还设有护栏。两只小包子穿着一身小褂子小裤子,正在上面滚来滚去,水濯缨坐在凉榻旁边正逗着两只包子玩儿。
墨墨和妖妖现在六个多月,已经能够自己坐在那里,甚至会像两只小虫子一样扭啊扭地匍匐爬行。跟同龄的孩子比起来,他们似乎更早地表现出了身体的灵活性和协调性,表情也丰富得多,并且会十分强烈地表现他们的态度。
水濯缨让宫里给两只包子做的都是纯棉布的衣服。不管这个古代怎么认为绫罗绸缎才是高档富贵,她一直都坚持这一点,就是棉布比绫罗更加清爽吸汗,适合贴身,尤其是给小宝宝穿。
不过两只包子在对衣服的喜好上,现在就有了自己的选择。墨墨喜欢清淡的颜色,稍微鲜艳一点花哨一点的绝对不要,最偏爱的就是白色系,很符合他那种淡定的性子。
妖妖则是跟她爹一个癖好,就爱穿那些浓墨重彩的艳丽颜色,而且还喜欢金光闪闪的华丽刺绣和五光十色的珠玉宝石,一看见这些东西一双丹凤眼就闪闪发亮。
水濯缨本来觉得小孩子穿衣以简单舒适为原则,颜色太艳太华丽的衣服对宝宝来说不太好。但给妖妖穿墨墨那一类颜色素淡没有花纹的衣服,妖妖就不高兴,一边哇哇干嚎一边乱踢乱蹬,非得看到了华丽衣服和漂亮首饰才罢休。
好在进贡到凤仪宫来的衣服和布匹,染料都是最上等的天然染料,比现代那些化工染料健康得多。而且天下绣坊最好的绣工都汇聚在皇宫中,刺绣手艺精妙绝伦,衣服上就算绣花再繁复再华丽,摸过去照样柔软如水,飘逸轻薄,几乎觉察不出有绣花。贴身里衣穿白色纯棉的,这些华丽的料子当外衣穿,倒是没什么问题。
水濯缨不敢让妖妖玩那些珠玉宝石,生怕这些小件的东西,小家伙一不小心吞下去就麻烦大了。妖妖喜欢首饰,她就打造了一个古代小孩子经常戴的黄金平安锁,连着一串宝石璎珞,外加一双手镯,一双脚镯,都是轻便精细适合宝宝带的,在这个基础上怎么璀璨华丽怎么来。给妖妖带上之后,把这个臭美的小妖精高兴得对她笑了好几天。
这些事情基本上是由水濯缨来操心,绮里晔也不是什么都不做,但他做的大部分就是给水濯缨捣乱。
水濯缨专门设计并打造璎珞手镯之类送给妖妖,绮里晔看着眼热,觉得水濯缨从来就没有这么精心地给他准备礼物,送过他一件最有意义的生日礼物还是你若不举就是晴天的油纸伞,又大吃干醋,缠着水濯缨非要也设计一套首饰送给他。
水濯缨被他缠得实在是无可奈何,恶作剧地给他打造了一套只有民间暴发户更年期大妈才会戴的首饰。又粗又大的金链子,能砸死人的花里胡哨的巨大红宝石祖母绿,外加头上一朵比碗口还大的红艳艳亮闪闪的牡丹花。就算没戴起来,只是摆在首饰盒子里面,都能感觉到强烈的辣眼睛。
结果第二天绮里晔就大大方方一脸坦然地戴着这些玩意儿出去了——效果十分惊艳,看呆了宫中一众宫女太监,一个个眼里都是痴迷的大红心。
没办法,他的那副盛世美颜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压住这些大红大紫珠光宝气而生的,穿戴在别人身上画面美得不忍直视的衣裳首饰,到了他身上那就是真正美得不敢直视。就连那朵本来是戴在头上的大红花也被他别在了胸前,下面一袭绣满火红赤金维桑花的玄色朝晖锦长袍,竟是仿佛这如火般热烈的花朵本来就该这般盛开在他身上,衬托他那张摄人心魂的美艳容颜一般。
水濯缨对这妖孽的颜值也是服气,送了他这套首饰也就认了。但绮里晔却还是不依不饶,成天见她对墨墨和妖妖如何疼爱,他就也非要插一脚进来,要求水濯缨给他同等的待遇。
水濯缨给两只包子喂奶,他也要吃,并且必须要相同的姿势;水濯缨亲自去御膳房,给两只包子准备蔬菜粥、水果泥、鱼肉汤、蒸蛋羹之类的辅食,他也要一份,导致御膳房里的宫人们都用一种看蛇精病的眼神偷偷看着每次无可奈何地吩咐他们一大一小做两份的水濯缨;水濯缨喜欢在天气好的时候抱着两只包子去御花园里玩儿,他也要求水濯缨这么陪着他,只不过换一个位置,由他来抱着水濯缨,然后抱着抱着两人不知什么时候就在御花园里面滚成了一团。
此人脸皮厚度一向天下无敌,全无节操可言,那么大个人跟两个六个月大的小宝宝争风吃醋也不嫌害臊。因为水濯缨有了泥黎阴兵,他不能每次都像以前那么强硬蛮横又黄又暴力地对待水濯缨,于是又发展出另外一个必杀新技能——蛮不讲理,死缠烂打。
弄得水濯缨每每以为自己生了三胞胎,除了照顾两只真正的小包子以外,还要哄着这个一把年纪还各种求亲亲求抱抱求啪啪,不亲不抱不啪就开始耍无赖缠着她死活不放的巨婴。
绮里晔终于批完了最后一本奏折,把朱笔扔到桌上,转过身来,看到水濯缨正托着墨墨的两条小胳膊,扶着墨墨在床上学走路。
墨墨两条胖胖的小短腿现在还用不上力,两只白嫩嫩光溜溜犹如白玉雕成的小脚丫子都悬在空中,但在水濯缨的帮助下,已经在十分努力地学着自己迈开双腿,像模像样地在那里跨步。
妖妖坐在旁边,一双大大的丹凤眼里充满兴致,跃跃欲试地望着水濯缨和墨墨。时不时地哇哇叫两声,朝水濯缨挥舞着两只小胖手,像是在表示她肯定能比墨墨学得更快更好。
水濯缨感觉到某道充满酸溜溜意味的目光,转过头去,正看到绮里晔望着她一副想开口说话的样子,挑了挑眉。
“怎么,这你也要看,还要我来教你怎么抬腿走路吗?”
绮里晔也挑眉:“我的第三条腿倒是只因为你才会抬起来,但是不需要你教。”
水濯缨:“……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