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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泣血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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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里,我端直坐着的身子有点抖。

    我象一个本来就只准备捎带手顺点小东西的小偷,突然闯进了一间满是金银的屋里,慌了神,傻了眼,整个人险些窒息。

    “怕了?”风衣哥斜我一眼。

    说不怕是假的,很简单的道理,人人都争抢的秘密,我知道了,我就会成为那个人人争抢的秘密。

    旁边的胡甜过来,轻轻地挨了我,盈满泪水的眼里,我能读懂的全是信任还有期盼。

    胡甜熟悉的汗香和温润的体温,让我全身一震。

    我不知道一个只想着逃课打架混吃胡嗨的男孩,会经历怎样的一个过程变成男人。

    于我,就是从胡甜此刻的眼里开始的:乖巧玲珑的胡甜,能装傻忍泪委屈自己帮我救周春,是因为周春是我喜欢的;几次的生死关头胡甜本能地护住了我,不是她有多强大,是因为我是她喜欢的;胡甜其实一直很清楚,没有了我喜欢的,就没有了她喜欢的。

    男人渴盼火辣,女人渴盼缠绵,而胡甜恰是火辣的缠绵后,不是沉沉睡去,而是细心地为你整好衣服,轻柔地问一句,嗨,还好吗,累不累?

    爱之重,托之轻。细腻的胡甜,早在心里,将对我的爱写得密密麻麻。

    洞然的彻悟,让我微笑地落泪。

    我轻轻地推开胡甜,抚着她的双肩让她坐好。

    我尽量让自己重新坐得笔直。是的,这一刻,我很简单,也很纯粹:我爱和爱我的人卷在这个秘密里了,生死未知,而我,要把她拉了出来,能够一直陪着我,一日三餐,柴米油盐。这无关狗屁财富,也无关欲火疯涨的宝藏。

    风衣哥一直注意地看着我,当我的双目重新亮起时,脸上动了动。

    而我从风衣哥终于开始的叙说中,听到了一段尘封的旧事。

    四野苍茫,荒草枯树,云幕低垂,人喊马嘶,血流成河,尸模遍野。

    玉山几乎被鲜血染红。两队人马,冲上去,又杀下来,不断地死人,不断地流血,散落的青铜兵器,密密麻麻全失去了主人。

    三天三夜了!

    掌管浑圆通玉分支命脉的胡族,和异姓刘族,为争夺玉山,杀了三天三夜。

    两族能上的青壮男子,不分上人下人,全上了,鲜血将低垂的云幕也染成了血红。而玉山,汩流而下的鲜血,也在无声地诉说着这场争斗的残酷。

    半年前,胡族正为镇族之宝没有着落而焦急万分,族中掌玉师傅玉痴更是熬红了双眼。胡族是浑圆通玉分支,人人天生就有一双能穿石见宝的眼睛,这也是立族的命脉。而玉痴双眼更是长于族人,不仅能穿石见宝,而且能宝鉴毫里。族人只能看到石下之宝,玉痴却能看到宝之肌里,立判宝之高下。

    浑圆通玉以玉为至尊,其他之宝皆为下品。

    找到镇族之玉,施咒养成血玉,可保胡族生生不息,兴盛万年。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三月前,玉痴终于兴奋地大叫:成了,成了!

    立时向胡族族长禀明,此去十里,有座玉山,全山皆宝,尤其是玉山之心,有一玉心,上上之品,千古罕见,可养成镇族血玉。

    玉山位于一荒石山之中。此石山怪异,上无杂草,只生杂树,从石头缝里长出,钢筋铁骨,不高,极矮但极硬。

    一直无人居住。倒是方圆数十里的村落都从此处采石做碑,来的工匠多了,顺口唤成了古碑村。

    玉山周围的石料采得差不多了,工匠们便向玉山进发,当然他们不知道这座山其实是玉山。哪知斧凿不进,钎打不入。

    好石料呀!工匠们大喜,土法造成炸药,想要炸了裂口再行开采,这必能卖个好价钱呀。

    轰隆一声,却是怪异的红光弥天,没有扑出石粉,倒是扑出许多的红桨子,如鲜血一般,伏得近的工匠扑了一身,用手一捻,粘糊而稠,闻之竟有腥味,就如鲜血一般。

    骇然惊目间,再看此山,哪有裂纹?山体丝毫未伤,却是山上长着杂树处的石皮子被炸飞,而扑出血桨,飞散出来,将整座山染成血红。

    石泣血,命死绝!

    采石开碑古行有个规矩,每个刻碑师傅教徒第一课,必是这句:石泣血,命死绝!

    意思是说,采石开碑之时,遇石飞粉,痕清径明可以尽可放心做下去,如开石遇湿,切记不可强为,要丢开斧凿,燃香跪拜,另寻他石。石亦有灵,这是开到了未死之石,泣血哀求。如果强为,碑成之日,即是匠死之时。这里的“湿”是湿印,匠行称之为“血”。其实现在可以解释了,这是开到了传统意义上的滑石,本来就是湿的。但那个时侯,石碑古行,奉此为铁规。

    这下还了得!竟然碰到了真的血呀!

    工匠们立马丢开斧凿,买来大捆红香,燃香跪拜,齐齐散去。

    至此,被工匠们唤为古碑村的山石地,成了禁区,再无人涉足其间。

    玉痴将此告之了胡族族长,族长大喜,想我浑圆通玉分支,就是奉玉而生,奉宝而成。这是祖宗护佑,专留此玉山于我等,让我等成得族兴万年。胡族族长的想法,也有一定道理,他认为,别人碰不得,是因为无有玉之灵,玉之魂,而他们,就是奉玉而生的,这是老天和祖宗在告诉他们,专留于此,快快采得,兴得全族。

    族长决定,全族迁入,依山而宿,焚香祷告,成得镇族之宝。

    于是胡族全族迁入荒蛮之地,一时人兴鼎沸,烟火之气甚浓。胡族以宝立族,当然不愁生息,很快安下营来,只等吉日,做法开宝。

    世上当然没有不透风的墙,荒蛮之地突地大兴人丁,且还是以宝著世的胡族迁入,所以消息不胫而走。

    异姓刘族,一直觊觎胡族,眼红宝多,日子富裕。混入古碑村一打听,原来是发现了整山之宝呀。

    欲火焚心之时,就是刀兵相见之日。

    所以就有了这三天三夜不息的争斗。

    刘族一直以狩猎为生,全是虎狼之辈。荒野猎生,当然少不了有些巫法相佑。主要是杀生太多,恐生报应,所以巫法一直是族里相传的重要秘法。久之,刘族也就成了个不伦不类的族姓,说是狩猎吧,有时还替人办个道场,做个法事。说是道法道士吧,却尽行邪术,剑走偏锋,不是正统的乞阴还灵的道士,多是些压魂镇尸的邪门歪道。但管用,哪家宅子不太平了,哪家小孩说胡话了,哪家男人摸不着门了,找他们,还真的管用。所以这个族姓,一直得以延续下来。

    刘族摆明了要夺玉山,而胡族当然得拼死相守。

    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青铜铸成的兵器,布满荒石山。

    拼杀下来,胡族渐至不支。族里死伤大半,族长明白,这样打下去,迟早灭族之祸。

    而那刘族,虽说也是死伤过半,但却是越战越勇。他们终日与野兽相斗,所以长于这种战斗,一个个杀红了眼,却是只进不退。当然,这里也有个心境在里面,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刘族本就一草根之族,想着如能打垮胡族,那就是一夜暴福,屌丝逆袭呀,从此富足风光,也过他娘地一段有钱人的日子快活快活。更何况,前面还有整山之宝这样大的一个诱惑呀,所以个个拼死,人人欲孽疯涨。

    怎么办?怎么办?

    谦谦君子碰上獐头鼠目。胡族族长一夜白头,左思右想,为了全族,泣血做出一个决定。

    说到此处,在说这个决定之前,得说下一段前情。

    胡族族长有个族女,也就是长女,当然也只这个女儿。那时族规,族长如得长女,长女即为族女,奉若全族明珠。当然此女也确实能担得此名,生就一幅好样子,用族人的话说,就是最美的玉见了她,也要暗上三天三夜。话夸张了,但确实是柳眉蜂腰,人动颜开。尤其是此女生就一双含杏眼,明澈清峦,哪个男人要是碰上一眼,如果正端碗吃饭,必是碗落人痴,恨不得成风成魂随了她去。

    此女之眼不仅美,还妙,妙就妙在能通宝视玉。先前说了,族人之眼能破石通宝,玉痴之眼能视玉见肌,此女之眼,比族人强,比玉痴差,这也是了不得了。

    但此女最为珍贵之处还是人品。生就端娴慧淑,没有族女的娇狂,更无高高在上的冷艳,却是怜人惜缘,最晓人情。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满满的正能量呀。

    族女当然是全族明珠,周围少不得护佑的人,这些人,一般都是族里的下人之后,挑了精壮的少年,严格教习,练就一身好本领,最俊最勇者,得伴族女左右。有个少年,最是投合此族女心境。简单说吧,族女白富美,少年低微勇。

    族女七岁时,少年七岁。相伴上山采果,族女不慎滑落,少年飞扑垫身,用自己的身体给族女当了缓冲垫。

    族女十二岁时,少年十二岁。相伴出游,少年硬是凭着一把青铜小剑,还有几乎快被撕烂的身体,从猛虎嘴中救下族女。

    族女十八岁时,少年十八岁。族女看着强壮的少年总是脸红,少年挺着壮实的胸口不好意思再大大咧咧不穿上衣习武。

    直白地说,这就叫两小无猜,暗结情愫。族女曾偷偷和已然长成英俊青年的少年,于全族宝堂跪拜发誓,此生生若不成,死亦连理。从此,这个青年,几乎是用生命在守护族女。当然,除了两人几乎不可能的身份。

    这是一段背景。而胡族族长所做的那个决定,就与此背景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