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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蒋搴华,白天是一杂志社编辑,晚上是一夜总会歌女。别人以为我黑白两道游刃有余,其实哪边都混不明白。我最常听到的精典评语为:一个假正经的歌女或是一个不正经的编辑。

    大抵长辈中无人预料到我居然会沦落到这般田地,那个“搴”字便是佐证。在风月场中无人识得这个字,混迹其中的男女只认得钱。入行的第一天我红着脸向满面油光的王老板用指头比划名字中的那个“搴”,见对方皱眉补充道搴华二字音同洗尽铅华的铅华,这一辩更羞红了脸,预备做歌女的人还在这卖弄学识,好不守本份。如今我便用这个字界定文化人与文盲,王老板显然是文盲,一个有钱的文盲。

    他挥手斩断我的话,大笔一挥写下“铅华”二字,这个铅字他还是识得的。从此铅华的名字便在夜总会传开了,现在想来这个字真是改得好,如今的我正如一块黑黢黢的炭,僵硬,阴冷。当然还有一头黑如铅的长发。

    在风月场中混得愈久便愈赞同巴斯噶的话:我认识人越多,我越喜欢狗。那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她们要他们的钱却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反过来,他们给她们钱却抬起脚毫不留情地从头顶直踩下去。

    我常说“她们”就会有人质疑:你以为你有多高贵?

    我无语。

    伊索讲过这样的一个故事:狮子落入陷阱,狐狸辱骂。狮子回敬道:辱骂我的不是你,是我的不幸在辱骂我。

    五年前我毕业于师大中文系,在一杂志社谋差,生活刚象花蕾般舒展开,暴雪袭来,父亲惨逢车祸昏迷在医院,至今未醒。肇事者的赔款少的可怜,父亲每月基本的开销不低于五千,逼急了,只好去卖。

    当然卖是有底线的:只卖艺不卖身。刚开始的时候这样的表白让众姐妹耻笑,哪个雏儿刚进来的时候都是如此,过不了多久便堕下去直到厚厚的粉底也遮盖不住的衰败。卖来卖去不过是一层皮。然而日子一天天折上去我没跌下来,执意要打破常规,这激起了旁人极大的愤慨,到风月场来立贞洁牌坊?为着我卖着,过往正派的朋友哄地散个精光;为着我卖的不彻底,被同伴坚壁清野着,冰炭不入。铅华是铅,反倒成了炭。

    然而再怎么清撇也是假的,卖着就是卖着,我不想五十步笑百步。你当自己真是百灵入世么?若不是老板看中了自己的姿色断不会如此提拔。食色,人之性。这点道理我懂。然而到底让老板失望了,我的拒不上高台在对方眼里就是烂泥扶不上墙。

    是这样的,行里用平台和高台界定卖的程度。平台即是陪客人喝酒唱歌跳舞;高台便什么都肯了。光靠唱歌这点子正经收入是远不能赚够父亲的费用的,唱完歌,我不得不上台陪客。陪来陪去都是男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学富五车的,目不识丁的,俊的丑的,情深的,义薄的,相同的是:他们的目光都恨不能把我的衣裳剥光,他们的手都有意无意地在我的胸前晃漾。我没有别的招术,只好躲,全心全意地,殚思积虑地。每每此时我便庆幸父亲是睡着的,在他的梦里我还是他的单纯无忧的小姑娘。

    这一睡,就是五年。五年中我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睡着的不是我?

    托晚班的福白天阳光下的工作也饱受白眼,有时候我就奇怪为着这么点子工资下死本同我勾心斗角,得吃多少大餐去滋补身子?我很不想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拉低某些人的档次,可我不能退出。玩弄文字是我修练多年的本事,舍不得荒废。正如男人玩弄女人一样。我常想当男人吊住女人的心,看着它在掌心中趻踔,那快感同我调遣文字成就美文差不多吧?那一刹那我几乎要原谅男人了,怪就怪人世的乐趣太少了!

    大学时我交过一个男朋友,毫不出奇。我姿色尚可,爱舞文弄墨。才气魔化了容貌,很多帅哥力挺我,追求者呼出的气就能把我吹到天上去。当时选中他无非因为他是个正经人;然而当我身陷囹圄为钱打拼时,他丢给我正大光明分手的理由居然是:我不正经。

    生活同我开了个特大号加肥加大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