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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忙过后,田里只剩下秸秆,村里人把秸秆收拢到一处,留着当过冬的柴禾。
早饭的时辰,村里还算安静,偶尔能听见小孩的哭闹和狗叫声。
村头的路窄,两侧有壕沟,前面是两个晃晃悠悠的人影,挡住马车的去路。
李海棠把车窗开了个缝隙,向外张望,只觉得穿灰色长衫的男子眼熟。
“姐,是孙寡妇的儿子!”
李金琥眼尖,说完之后,他看了赶车的方向,又用手捂住嘴。他姐和孙兴之间,的确有点牵扯,虽然过去了,但难保萧大哥心里会不舒服。
“哈哈,那旁边那个和他一样高,比他还壮实的,就是他新娶的媳妇了!”
李海棠就说么,怎么看背影眼熟,住在村里,平日穿着长衫装13的,也只有孙兴这货。
至于他媳妇,刘氏给小柱子一文钱,探听到的消息,新娘子长得像小柱子的爹爹大柱子!
只要一想小柱子纠结的表情,李海棠就忍不住狂笑出声,顺便联想一下孙兴和他媳妇的洞房花烛夜。
“姐,你看,孙兴拎着包袱呢!”
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给媳妇拎着包袱,都会被骂一句有辱斯文。
只是孙兴娶了米粮铺子掌柜的女儿,岳家殷实,他只能做低伏小。
“哈哈,他一向体贴,而且口味独特。”
李海棠没注意小弟的神色,占据窗户的一边看热闹,不时点评,“啧啧,孙兴走路扭屁股,咋和村西头李三胖家养的小白狗一样呢!”
“哈哈,大姐,还真是,以前咋没发现他有这个习惯!”
李金琥被她姐说得一口水喷在前襟,差点笑得背过气去。
李海棠努努嘴,这还用说,当然是他媳妇需要比较强烈,孙兴的小身板,只能尽量满足,不然也不至于走路都倾斜的。
当然,金琥还小,她不能带坏了小娃。
萧陵川得知孙兴骗过李海棠,驾着马车,快速从二人中间穿过,马蹄子,差点踢到孙兴的脑袋,只留下他一人在风中凌乱。
至于孙兴为什么走路打转,李海棠只猜中一半。
萧陵川半夜潜入孙家,在茶水里下了点走镖时候别人给的药。
那药一直扔在角落,总算有用得上的一天,新娘子喝药之后神采奕奕,抱着孙兴不撒手,两个人几乎是一夜未眠。
“呸!有马车了不起?谁知道是不是就是个车夫!”
孙兴躲在角落,差点掉下壕沟,顶着黑眼圈,吐了一口唾沫,等他功成名就的一天,第一件事,就是休了这个蠢婆娘!
“夫君,你干啥呢,咱俩得赶紧走,我娘还等着咱俩回家吃饭。”
新娘子叉腰,说话瓮声瓮气,她娘说了,成亲后,孝敬婆婆,所有的活计都丢给丫鬟做,那个小蹄子之所以跟来陪嫁,是因为偷摸的勾引她爹。
小蹄子比她长得美,一副狐媚子的模样,娇娇弱弱的,她也怕小蹄子勾搭孙兴。
于是,她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这次就是要回家和她娘炫耀,每天晚上,榨干孙兴,他就算想和小蹄子有点什么,心有余而力不足。
别人都说她蠢笨,那是被她外表欺骗,她只是不说而已,反正能达到目的就行。
看孙兴的身板,用不了几年就要不举,她得和她娘说说,能不能提前给她找个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