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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风从车站,叫了一辆出租车。
十几分钟后,司机把他送到了‘健财汽配厂’。
所谓的汽配厂,不过是掩人耳目。
里面大多是偷窃来的车辆,经过拆解或是改装,重新流入市场。
靠着这条暴利的黑色产业链,冯健积累了大笔财富。
后来,他又开办放贷公司,养着小弟要账,最终成为青阳镇的第一大佬。
叶风走进厂门。
栓在门口的两条黑背犬,立刻窜跳起来,冲他直呲牙。
‘汪汪——’
阿狸被吓了一跳,险些从叶风的肩膀摔下来。
没办法,狐狸最害怕狗了。
听到狗叫,厂房里走出个光头男,警惕地望向叶风。
“小子,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原来,他看叶风的模样像个学生,把他当成了走错门的愣头小子。
哼,不该来的地方?
本帝纵横仙界千年,就没有去不了的地方!
叶风冷笑:“去把冯健叫出来,我找他有事!”
冯……冯健!
尼玛,你小子吃了豹子胆。‘镇青阳’冯爷的名字,也是你叫的?
光头男立时变了脸色。
他冲地上狠狠吐了口痰,一脸凶相地逼近叶风。
“操,你活腻了吧!老子打……”
那个‘死’字还没说出口,光头男的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脚底。
‘嘭——’
叶风一脚飞踹,将光头男踢出十几米远,砸得地面尘土飞扬。
“姓冯的,滚出来!”
叶风双手背后,朗声喝道。
厂房内,好似响起了炸雷。震得彩钢瓦,‘嗡嗡’做响。
有人探头,望见光头男满脸是血,躺在地上,顿时惊呼。
“操,光头被人干了,兄弟们,抄家伙!”
不一会儿,十几个身穿黑背心的小混混,手持钢管和砍刀,从厂房里跑了出来。
他们看到叶风,先是一愣。
“尼玛,这孩子没毛病吧,敢一个人来砸场子。”
叶风也不多说,冲着人群,竖了根中指。
这个侮辱性的手势,像是火苗扔进了油桶,瞬间点燃了众人的怒火。
气氛变得紧张,充满杀气。
这群小混混,平时嚣张惯了。还是第一次被人当面挑衅,哪忍得了这口恶气!
“傻比,想死的话,老子成全你!”
“尼玛,老子要把你的手指,全部剁掉。”
“兄弟们,一起上!”
十几个小混混,气势汹汹地冲来。
他们都是打群架的好手,很快便将叶风围住,还关了厂门,防止他逃走。
叶风轻笑,毫不在意。
如今,他已是炼气境初阶,力量、速度是寻常人的十倍。
这些小混混,在他眼中,如蝼蚁般不值一提。
说时迟,那时快。
十几根钢管、砍刀,裹着劲风,劈头砸来。
叶风并不躲闪,只用单脚撑地,摆个‘稳如泰山’的架势。
另一只脚,高高抬起,瞬间飞踹了十几下。
‘嘭嘭嘭——’
他出腿的动作极快,只能隐约看到一片灰影。
几个冲在最前面的男子,率先被踢飞,狠狠摔出去十多米远。
有人被踢断了肋骨,整个胸膛都凹了进去。有人被卸下了肩关节,胳膊耷拉着无法动弹。
最倒霉的家伙,被击中了太阳穴,直接昏死。
阿狸也没闲着。
它趁着混乱,在人群里蹿跳,利用爪子,偷袭敌人的要害。
顷刻间,就有五、六个家伙中招。
或是大腿被抓,或是胳膊被挠。而且,伤口还被一层冰霜寒气覆盖,让他们的行动,变得十分迟缓。
叶风心头暗喜。
小阿狸真是个好帮手,以后打架带着它,倒能帮我不少忙呢!
三分钟后,所有的小混混,都被叶风放倒在地。
场中,惨叫不断。
这时,门口拴着的两条黑背犬,不知被谁放开了锁链。
‘汪汪——’
它们张着血口,伸着长舌,向阿狸猛扑过来。
吓得阿狸浑身打颤,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该死!”
叶风目光变冷,抬手就是一记‘雷火指’。
欺负我家阿狸,杀无赦!
‘嘭——’
‘雷火指’的气劲爆裂,将两条黑狗炸成了肉屑。
地面,撒了一滩血泥,狗毛都找不到。
“耶,主人好厉害啊!”阿狸拍着小爪子,亮晶晶的眼瞳,透着崇拜。
这一幕,让躺在地上的混混,呆若木鸡,全都蒙了。
“操,这家伙有手雷!”
不知是谁,喊了这么一句。
众人望向叶风的目光,更多了几分忌惮。
与此同时,厂区的办公室内。
宽大的真皮沙发,躺着一个靓丽少女。她的手脚,都被牛筋绳牢牢捆着。
女孩的领口敞开,露出白腻的香肩。两条长腿,蜷缩在短裙之下,颤抖不已。
对面,站着个中年男子,笑容猥琐。
他正是青阳大佬——冯健。
“川府的女子胸可真大,皮肤嫩的都能掐出水来。不知道里面如何?是不是也这样嫩?嘿嘿,今天老子就要醉尝美人花。”
冯健喝光了半瓶白酒,醉醺醺的脸上,露出邪笑。
“混蛋,别过来,快放开我!”女孩拼命挣扎。
少女惊慌失措的样子,落在冯健的眼中,更多了几分刺激感,让他口水直流。
“小妮子,少跟老子装清纯。你再嚷嚷,我就把楼下的小弟都喊上来,让那十几个男人把你XX了!”冯健目露狠色。
‘砰砰——’
房门,突然被人一阵猛拍。
外面有人喊道:“冯爷,有人来厂区闹事,楼下的兄弟都被打了。”
“操,真他妈扫兴。”
冯健不甘心地放开了女孩,恼怒地将酒瓶,狠摔在地上。
他又回头,冲屋角喊道:“猛子,你去瞧瞧,到底怎么回事。敢在老子的地盘撒野,真是找死!”
“是。”
伴随沉闷的应答,角落里走出个精壮的汉子。
他约莫三十出头,目光阴冷,身高接近一米九。
此人名叫阿猛,是冯健花了百万年薪,聘请的贴身保镖。
阿猛曾跟古武界的人,学过拳脚,身手了得。
冯健数次被仇家追杀,都是阿猛帮他化险为夷。
他曾见阿猛一拳击飞二百多斤的壮汉,对其实力,非常有信心。
阿猛来到前院,看到闹事者只有一个人,不禁一愣。
他上下打量着叶风。
牛仔裤,T恤衫,怎么看都像个学生仔。
而且,叶风一脸平静,毫无气场,根本不像个武者。
“你们十几个人,竟然被个学生仔干翻了,真是群废物!”阿猛没好气地骂道。
几个小混混,连忙辩解。
“猛哥,这小子是个练家子,下手狠着呢!”
“是啊,他出腿非常快,五六个人都挡不住。”
阿猛冷哼。
心道,我乃古武弟子,比起腿技,这个毛头小子,哪能快得过我?
古武界的武者,有外劲境和内劲境之分。
每种境界,又有小成、大成、巅峰三个阶段。
阿猛苦练武道,已有十五年。
如今,他是外劲境大成,拳脚能有五百斤的气力。
以一抵十,裂砖碎石,在他眼里都不是难事。
阿猛沉声喝问:“小子,这厂子是我罩着的,你来闹事,未免太不懂规矩了!”
规矩?
叶风淡然道:“在我眼里,本来就没有什么规矩。”
话罢,他更是仰脸望天,看都不看对方一眼。
“操,这小子果然嚣张!”
阿猛鼻子喷出一股怒气,用力晃了下脖子,弄得关节‘咔咔’直响。
这个动作,让周围的小混混,一阵兴奋。
他们都知道,接下来,猛哥肯定要出手了。
果然,阿猛的面色徒然变冷:“既然如此,那老子就用拳头,给你讲讲这里的规矩!”
说着,他足底发劲,迈开两条长腿,飞一般冲叶风奔来。
周围,响起一片喝彩声。
“猛哥宰了这小子,替我们报仇!”
“猛哥威武!”
“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