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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那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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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

    得失之间,不必算计太清,不妨轻松一点。

    沈安若很讨厌出差,水土不服,换了床睡不着,洁癖症也会发作,早晚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着别人用过的东西时心理障碍重重,即使都消过了毒。她自己住一间房,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设了定时关机,但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一秒钟,然后反应过来。

    “你喜欢打篮球吗?”

    “喜欢啊。”

    “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啊。”

    “那你长得像周杰伦吗?”

    “你神经病啊!”

    对方骂了她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沈安若跳下床,仔细查看了所有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没放过。真的老了,都到了忍不住调戏男人的年纪了。换作以前,她第一秒钟就会挂掉电话,然后投诉。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比如程少臣。以前他一年里近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像她这样换了床就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他肯定也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那种莫名的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作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现在的她又有什么关系?安若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自动地从她脑海中跳了出来。

    人的意志并非总是能够凌驾一切,她越来越有体会了。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是觉得很正常。连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靓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大集团,她这次是来向董事长做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会议。

    施董事长三十多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不超过五次,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总助”,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赞助的交响音乐会,赠票很多,完全就是商务活动,问她是否有兴趣观摩。理由充分,她又很爱音乐,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他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请她吃夜宵,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也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您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很受触动,曾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来一趟勇江市,她们一起吃顿饭,“下次见面不知要到何年何月了。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陪静雅一家三口一起去伦敦生活以及工作,即将出发。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淡又常颐指气使,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还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曾差了人送给她药材和补品,还有曾经应许她的数件色彩艳丽的手制衣服。

    “照着你的尺寸做的,没人可送,放在那儿也可惜,凑合着穿吧。”婆婆大人在电话里对她说。但是安若一件也没动,不是衣服不合意,而是这一年来,虽然她已跟程家无关,但仍是穿着深重色的衣服,下意识地替她曾经的公公守孝,几乎不碰艳色。

    “安若,没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么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贤淑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隐约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感到罪无可赦。当时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才打电话问候。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两市相通的线路自驾旅游者众多。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一大早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像在赶赴刑场。

    沈安若到得很早,先去郊外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公公大人,又去看了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佛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只字未提程家。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因为直到午餐时间,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为什么要坐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还是这么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了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太小。”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阿愚小朋友瞪着亮晶晶、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安若在萧女士生日时送了她一包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虽然她们俩也不算亲和,但见到别致式样时还是忍不住买下,后来终于借着她的生日一起寄来。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看得她心虚,“安若,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就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又长叹一口气,“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怎么就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她在这个家庭遭遇痛苦的时候,未能分忧,反而多插一刀,她感到有罪。

    “这话不该你说,犯浑的是我儿子,挑了那种时候跟你离婚,等我知道时,一切都成定局了。”萧女士说,“可是,虽然他什么也不说,但我生的儿子我了解,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份儿,她也不例外。

    “婚姻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这缘分要耗尽了百年的修为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萧贤淑看着她只比耳垂长出一点点的头发,“这个发型都不像你了,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又有什么事情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了她好几眼才认出来,笑着向她打招呼:“安若,好久不见。”顺便拉走了他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快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是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同情地看着她,“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又常常夸你,说你细心又体贴,我们几个在这一点上谁也比不过你。还有更好笑的,婆婆大人跟少臣说父亲和她其实一直想生出你这样的一个女儿结果却生出了他,弄得少臣那顿饭都差点吃不下。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现在少臣在家里走路时都绕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也不知哪年哪月还能再见到。” 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安若还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去机场送行,看来是躲不掉了。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个精致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好听。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她把小狗举到脸颊旁。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他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安若教育她。

    “我是当着叔叔面说的,可他一点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很怕陌生人。”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家里有很多你的照片,你和叔叔在一起,我经常看到。”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抱一抱嘛,你不抱它,它会伤心的。”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蹭啊蹭地就蹭上了安若的腿和肚子,所触之处,软绵绵的一团,而她的手则已经感觉到了聪聪湿热的呼吸,它还伸了舌头想舔她。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

    她有一次曾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如果此时在场,一定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的脸此时应该已经变绿了吧?

    “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像叔叔一样抱着我转圈圈。”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

    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个小魔鬼。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已经舔到了她的脚背上,一下又一下。肯定是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安若欲哭无泪,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一定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只过了片刻,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又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捏着脖子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才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奇怪了,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回来了?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有几分复杂,又别开眼,看向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道:“程浅语。”

    聪明的小孩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地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根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就像聪聪刚才舔安若一样,把口水一下下都舔到了他的脸上。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之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安若和那一家子人一起去了机场。她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可其实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阿愚都受了离别氛围的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安若坐上了程少臣的车。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至于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前方的小陈也受不了车内的这一团安静,申请要听歌。他打开音响,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音响足够好,仿佛歌者就在耳畔。一首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张?”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没发觉自己喊错了称呼。

    沈安若慢慢地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也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在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得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疲劳驾驶危险,还是直接送你回家,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把车给你送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也没消化掉。她已经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长成大姑娘,而自己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小体积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有, My Cup of 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直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一杯清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一直听下去:《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还有《小宝贝》和《晚安》,真是特别的应景,就像专门为他们俩创作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