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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等待血狐的日子

作者:泣鸣的狐狸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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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山信没有直接回非洲,因为他人生地不熟的,偷渡着实不很方便,何况我劝他跟我去一趟拉斯维加斯,把钻石原矿和黄金先兑换成钱再说。

    “你若是把那些钻石还给几个孩子,他们也保不住的,还更容易引起人窥视,不如直接换了钱帮他们改善生活。”我劝道。

    在美国,钻石原矿想要换钱比较麻烦,但有立花罂市的帮忙就不成问题了,只是这女人会不会颇多怨念呢?毕竟她是让我帮她黑吃黑,可吃来的利益却全部当人情送给了秋山信。

    另外,我也想把秋山信介绍给立花罂市认识,毕竟这样一来,某人在非洲的武器装备就有了保证。

    “不要,老子痛恨军火商,钻石换钱的事,你帮我弄吧,小子我信你。”秋山信冷着脸道,非洲如今的混乱,可以说有半数是因为各大军火商胡乱把武器往那里卖的缘故,甚至秋山信私下干掉了不少贩卖军火的人渣。

    “这个……”我尴尬了,连忙把立花罂市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说了出来,其实女人并不想做这行,另外她的军火生意只针对各大黑道组织和杀手界。

    我着实有点怕立花罂市和秋山信一个谈不拢,某人会直接把某人干掉,汗,那军火商的守则对这NO4秋山信可是毫无约束力的,而且他也从来不怕追杀,甚至他都不算真正杀手。

    然而我的顾虑却在两人见面后,突然的烟消云散了,那天秋山信愣愣的盯着立花罂市许久,突然惊呼道:“她就是传说中的立花罂市?”

    “是啊,你认识?”我满脸茫然,按说这俩货是从不打交道的。

    “不……不认识。”秋山信讪讪道,突然有了些许扭捏,看着立花罂市的眼神也多了几丝暧昧,那表情让我冷汗如雨的同时,猛地明白了什么。

    这货……该不会是看上立花罂市了吧?

    不可否认,立花罂市长得很漂亮,但她的漂亮则帅气偏多,属于英姿飒爽型的,所以很少有男人会真正爱上她,因为大多男人觉得这样的女人无法彻底征服。

    之前的苍狼嘛,只是因为酒友的关系,只是因为喜欢对方身体,还有那同出一辙的重口味缘故,追根究底,立花罂市并不太符合我的审美观。

    甚至之后的慕一天也是一样,因为慕家的利益而相识,之后他虽然很喜欢和立花罂市做ài,但却并不会真正爱上女人,他喜欢的是轩凛那种带些冷漠的小娇憨。

    而秋山信,不得不说这货的口味很重,又或是整天混迹战场的缘故,立花罂市这种花木兰似得飒爽,居然最容易打动他。

    “立……立花小姐你好,我是NO4秋山信。”

    看着秋山信那满脸通红的模样,我直接就喷了,打死也想不到这货喜欢某人后,居然会表现的这么羞涩,果然是杀手界当之无愧的奇葩。

    立花罂市却对秋山信好感缺乏,因为这货和军火界仇很深,同时还抢了她的钻石和黄金,唔……她感觉那是属于她的。

    对了,还有那整整一车的毒品,由于我和立花罂市都不碰那玩意,又不喜欢贩卖,所以把一整车全部送给哥伦比亚的警方邀功去了。

    “切,抢了我那么多钱,还有脸打招呼,鄙视他!”立花罂市头都不回的走了,秋山信尴尬挠头,我也尴尬的连忙上前劝说。

    “我说姐,你缺钱吗?而且那些东西还不是从炎黄之血手上抢来的,有什么所谓。”我劝慰道:“何况你不是怕锋殇找你麻烦吗?送给他的话,锋殇就没有理由动你了吧?”

    立花罂市也知道,但她就是不爽,奈她何?不过当我说出另一个理由,立花罂市就无法拒绝了。

    立花罂市一直想和各大军火商翻脸,想依靠她成立的组织独立自保,不再继续做傀儡了,那么或许秋山信可以成为她最大的支持者。

    两人都讨厌军火生意,何况秋山信是杀手界唯一敢明目张胆和军火佬敌对的,有这家伙撑腰的话,虽然说不上坚强后盾,但至少多了份保障。

    其实我感觉立花罂市和秋山信的组合非常靠谱,秋山信可以帮女人解决部分麻烦,女人则可以利用她的财力支持秋山信的某些理想,合作联盟的话……真心完美呢。

    当然,两人不能明摆着联盟,至少现在不行,到什么时候呢?到立花罂市把组织的力量扩张到足以自保了,她就可以大张旗鼓和秋山信联盟,因为秋山信和军火佬的仇恨,借此打响反击的第一枪。

    反击,并不一定要开战,和敌人的敌人联盟,更能形成一股可怕的威慑力嘛。

    甚至,就算立花罂市起义失败了,秋山信的非洲战场也是她容身的最好地方,只要秋山信一天不死,跟着他就绝对不会有危险。

    综上所述,关系……还是要好好打一下的。

    立花罂市由于了,沉默了许久才算点头答应,虽然依旧没有给某人好脸色看,我则笑着拍了拍秋山信的肩膀道:“秋哥,路帮你铺好了,追不追的到就看你本事啦,如果你有实力把我姐拐去非洲做一对神仙眷侣,嘿嘿……”

    “非洲战场的神仙眷侣……”秋山信明显在憧憬未来了,又满脸激动道:“小子,真够朋友,真的多谢你了。”

    “客气个毛线。”我摆了摆手道,我这么做也不仅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立花罂市考虑。

    然而我这个决定,却真心促成了一段姻缘,真的成就了某人和某人这对最终定居非洲的神仙眷侣,当然这是后话。

    秋山信暂时留下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告诉他血狐快来了。

    我几乎可以肯定胡夏会派血狐来和我谈,原因很简单,他和崔妍只要一出现在我面前,那是绝对的一场火拼,就算不杀了这王八蛋,最起码也要绑架来折磨几天的。

    不过血狐没有那么快到,因为他的麻烦也不小。

    谁能想到我抢了炎黄之血的那些海洛因,居然真的给锋殇造成了巨大麻烦,甚至他主要想抢夺的目标并不是钻石和黄金,而就是那些海洛因。

    因为……血天使的研究已经迈入最后阶段了,对海洛因的需求量大增,而国内的某些交易是绝对禁止的,金三角最近又开始慢慢漂白,锋殇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哥伦比亚。

    可惜啊可惜,他最终还是算盘落空了,庆幸啊庆幸,我最近做的两件事都算无心,却都对锋殇造成了极大的麻烦,这货已经快要恨疯我了。

    血狐依旧在负责血天使的研究,虽然锋殇最近对他的信任减低了很多,但仅仅是剥夺了大部分的任务,转由小苍执行,某些内部机密嘛,既然给了血狐,就尽量不会换人了。

    “小狼果然还活着!”当血狐知道我的消息后,激动的立刻蹦了起来,却又尴尬挠头道:“不过这小子总是在和我找麻烦呢,哎……”

    失去了货源,血狐该怎么办?他在来见我之前,必须要想办法解决下血天使需求量的问题了,又或许……其实他不用再操心了,因为当我知道某些研究即将完成后,新加坡?我一定会去一趟的。

    血天使绝不可以完成,否则对我的打击将无可匹敌,因为这玩意我用不了,除非想再昏迷个三年五载去,可问题是锋殇可以用,胡夏可以用,那么之后的大战……

    我勒个去,一想到血天使状态下的胡夏和锋殇,我头壳都快炸了,那特么才是逆天吧?就算轩皓霆醒过来了,就算他和席德洛夫联手,面对血天使状态下的锋殇和胡夏,也是绝对稳输没有赢的。

    血狐没法立刻来,所以这段等待的时间,我就整天和秋山信混迹在一起了,我想试试他那身钢筋铁骨的真正可怕之处。

    “想和我较量?小子,我劝你打消这个念头。”秋山信直接摇头:“我的战斗不是用来切磋的,而是战场上真正的杀敌,所以我一出手就绝对不会留情,就算不想杀你也收不住,何况你想和我拼到两败俱伤,拼到肠子流满地吗?”

    我歪着头想了五分钟,想着自己像秋山信哪样把肠子打个结再塞回去,汗……我拼命擦汗,拼命摇头,还是算了吧。

    “但你若是想磨练身体素质,我倒是可以教你几个方法,其实你身体素质已经很强了,但依旧不如我,依旧可以再提升一些。”秋山信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道。

    磨练身体素质的好处是什么?并不像某些强大的必杀技一样吸引人眼球,但却可以在拼斗中将某些必杀技发挥的更出色,更猛!

    就像席德洛夫的四重防御,如果我有秋山信的身体素质,那么我防备胡夏的闪花将轻而易举,这货就算把脚脖子轰碎了,我的双手也能毫发无伤。

    甚至,秋山信看了看我的绝,突然眯眼道:“这招可以提升后,如果你的身体柔韧性和我一样强,其实……就算敌人面对着你,你依旧可以制造出他背对你的局面来,特别是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必杀技,哎,我不能陪你练,干脆帮你想办法彻底融合下吧。”

    融合?我怔住了,当绝融合了瞬闪,再融合了樱空舞,甚至融合了猫柳之后,那会是什么?等待血狐的那段日子里,我和秋山信想到了一个非常牛逼,非常完美的融合性绝技。

    那个技能是可以将绝,在战斗中发挥到极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