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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太美了,”男爵夫人说:“它一定是伯德温子爵送来的吧,只有雷霆堡那儿的紫眼锦鸡才能有那么长的尾羽。”
“这儿还有很多呢,”潘妮拿出装着羽毛的盒子:“你尽可以挑你喜欢的去,全部拿走也没关系。”
男爵夫人笑了笑,懒洋洋地摇了摇她的扇子——虽然外面已经飘起雪花儿来了,但正热衷于效仿南方诸国王庭做派的贵族女性们还是会随身携带扇子,顶多将丝绸改成了羽毛:“你真慷慨,我最亲爱的朋友,”她用那种会让男性浑身发热的调子说道:“可这样难道不会伤了你丈夫的心吗?雷霆堡与王都虽然不能说十分遥远,可也需要好几天的路程呢——而且我们都知道,那儿很快就要打仗了,但他还记得给你送来那么多那么可人的礼物,诸神在上,他可真是爱你,我想他肯定想要看到你打扮得漂漂亮亮地等他回来。”
说到这个潘妮就泄了气,她抓起一根尾羽,把它插进在自己盘成了一团牛屎状的头发里,虽然在成为子爵夫人后她不至于再挨饿受冻,但在孩子与少女时期营养严重匮乏造成的后遗症却怎么也无法挽回了,她的头发和被泥水浸渍过的稻草秸秆一个颜色,并且细弱枯燥,她的皮肤发黄,她的胸部与臀部就像孩子那样扁平。
她朝镜子里看了看,镜子里的女人穿着绸子衣服,戴着黄金与宝石的首饰,插着商人们会愿意用一辆配置齐全的马车来换取的美丽羽毛,但她看起来就是一个与王都格格不入的农奴,她身上所有的一切都像是盗窃来的,随时都会被夺回去,本人则被砍下四肢后绞死。
“不行……”她垂头丧气地摇着头:“我并不适合……这些。”她太平凡了,甚至可以说是丑陋。
她将羽毛拔了下来,放进那个精美的盒子里。在她合上盒子之前,男爵夫人轻轻地按住了她的手:“相信我,”她温柔地说:“潘妮,你很美,没有什么是你不适合的。”
“别胡说,”潘妮抽回自己的手,“我有眼睛,看得见自己长什么样。”
“那只是因为你从未好好地打扮过自己,”男爵夫人充满信心地说:“你以为王都的每个贵妇人都是天生丽质吗?不,亲爱的潘妮,她们之中的大多数还没你一半出色呢,人们之所以找不到她们的皱纹,瞧不见她们的瘪嘴与大鼻子,无从察觉她们长着毛的黑痣与黄斑点儿,也嗅不到汗臭与腋臭,那全都得归功于赭石、朱砂、铅白、水银,还有,没药、玫瑰油和玫瑰水……”她停顿了一下,满意地注意到潘妮正在专注而渴望地倾听:“哦,我或许应该早些和你说的——可怜的潘妮,”她在潘妮变得有些窘迫不安的时候坐的离她更近了些,并且伸出手去揽住她细瘦的肩膀:“当然,除了这些,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技巧,潘妮,我们偶尔还会寻求牧师的帮助……”
“牧师?”这可让潘妮大吃了一惊,在她的认知中,只有得了急病,受了重伤和快要死的人才会需要牧师。
男爵夫人的声音放得很低:“弗罗的牧师。”
潘妮轻轻地吸了口气。
“很多贵妇人都有求于她们,”男爵夫人说:“她们能让你变得美丽而年轻。”
“但那是弗罗的牧师。”潘妮更小声地说,绞紧了自己的双手。还在山林中与伯德温相依为命的时候她从未听说过弗罗,但自从到了王都,虽然她鲜少交际,但每年弗罗的神殿都会举行庆典,她的厨娘曾抱怨过每条街道都被寻欢作乐的娼妓与嫖客占据了,她被人摸了屁股还差点丢了半磅黄油。
“每个人都在这么做,”男爵夫人说:“即便是为了自己的丈夫,一个妻子也应该保持美好的体态与娇嫩的面孔啊。”她握了握潘妮的手,看似诚挚地说道:“没有那个丈夫会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妻子变得更加赏心悦目的,这同样有关于他的荣誉与骄傲,一个美丽的妻子就像一枚璀璨的勋章一样值得男性佩戴在身上形影不离——请相信我,子爵阁下也一定是这么希望的,不然他为什么要给你送来这么多珍贵的衣服与饰品呢,潘妮……他对你的爱能让整个王庭甚至整个高地诺曼的女人为之嫉妒不已,你难道不该做些什么回报他这份真诚深厚的感情吗?”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唉,潘妮,我可怜的潘妮,”男爵夫人突然放开了她的手,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是要做出一个攸关生死的重大决定般犹豫不决:孔雀般巨大和艳丽的裙摆扫过一整张白熊皮毛制成的地毯,反复几次后,她又如同开始时突兀地转向了那个无所适从的年轻女性,神色庄重地说:“那么,”她说:“我的朋友,我亲爱的潘妮,我可以信任你吗?”
“当然,”潘妮说:“你当然可以信任我。”
“那么你得起誓——向弗罗,”男爵夫人说:“如果你泄露了我将要告诉你的秘密,你就会失去你丈夫对你的爱。”
潘妮吓了一跳:“是什么样的话呢?”
“一个秘密的小聚会,”男爵夫人说:“每个与会者都是血统高贵,地位崇高的女性,你会在我的引介下成为她们之中的一员。”她看向潘妮,这个笨女孩似乎还不明白她的意思,于是她只好将话说的更明白一点:“我们敬拜弗罗。”
“诸神在上!”
“那是为了我们的丈夫,为了我们的婚姻,为了我们的孩子!”男爵夫人责备她道:“你难道想要你的丈夫爱上一个身份卑贱的女人,并容许她养出的杂种来继承他和你的财产、爵位和土地吗?”
“但是……”
“没有什么但是,”男爵夫人说:“潘妮,你应该知道,即便你的丈夫深受国王信任,身为一方领主又身负重任,但作为一个陌生人,你在王都举目无亲,寸步难行——没人愿意邀请你,你的邀请也无人应答——亲爱的,虽然你聪敏可爱,善良温柔,但没人愿意和你接触,她们又怎么能够了解你并且喜爱上你呢?
就连我,亲爱的,如果不是我的马车倾翻在你的门外,而你又愿意好心地帮助我的话,我和你也是无法成为朋友的。
你还在畏缩些什么呢?潘妮,假如不是你救过我的性命,这件事情我是不会透漏一个字的——我相信任何一个除了你之外的女性都会欣喜若狂地用一整箱的黄金来换取这个机会的。”
“我……我不知道……”
“噢,”男爵夫人失望地说:“好吧,如果你确实不愿意,”她拍了拍手里的扇子:“我以后不会再提这件事了。”
“不!”潘妮叫道,激烈的情绪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这么做——而男爵夫人只是站在那儿,等她做出最后的决定——她已经四十多岁了,是潘妮的两倍,但她看上去甚至还要比潘妮年轻,并且美貌异常。
如果她也能变得更美,更年轻——伯德温也许会愿意在雷霆堡看见她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女人……他们可以有个孩子,很多孩子……
“我们还有多少角鹿?”奥克斯祭司问道。
“不多了,”黑血部落的首领在将熄未熄的篝火上翻烤着一只鹿腿,他们在帐篷里,仍然能够听见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肠胃蠕动产生的咕噜声与研磨牙齿的吱嘎声,还有利爪抓挠着岩石的吱兹声,“新长成的小崽子们饿的快要发疯了,看管鹿群的奴隶都被他们咬死吃光了,现在是穿着链甲的战士在看管那些鹿,他们可不懂怎么放牧,很多鹿都死了。”
“死掉的鹿就给他们吃吧,”奥克斯祭司说:“剩下的足够维持六十天就行——我们的冬天可以在雷霆堡度过,那儿装满了肉。”
“如果打不下来呢?”
“那我们就死吧。”埃克斯祭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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