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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的东西非常简单,一张大桌,一口圆锅,还有中央架起的圆孔。
锅下的火苗已经灭了,那些个肉块还在水里,一颗剖开的猪肚丢在桌面,旁边确实露了一截像指甲的手指。
“十三,去取一盆清水和碗碟来。”十三点头,应下离开了。
怜筝先将桌面的猪肚捧在手心,那血渍染了她的指尖,她伸手从刀口进去,将里头的东西都掏了出来。
这个动作,看的周围的人纷纷避过脸。
怜筝将猪肚里的肉块一样一样从小到大,再按腐蚀程度,依次地放在桌面,。
等着十三取来了一口木盆和碗碟,将肉块再一样一样的清洗干净。
桌上的洗完了,再用锅铲将锅底的那些个肉块又捞了出来,摆放在一起。
花了小半会儿的时间,怜筝将这些肉块都排列好了,这才摘了手上的素布套子,因为她是用素布做的,拿捏了几下就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十三赶忙又送了一双上去。
十三递的这双做工细致,倒不像是寻常布料做的,外观应该是刻意做旧了,让人看不出工艺,倒显得普普通通。
怜筝看了一眼,自然地接过套上,不动声色,并未让人看出异常。
“慕大人。”怜筝将碗碟端在手里,淡道:“这些,确实是人手。”
此言一出,在场震惊。
“当真是人手?”慕清河眉毛都打结了,这事怕是大了。
“对,你们来看。”
怜筝下了台子,将碗碟上排列分布的肉块朝他们面前一送。
除了这些年早已习惯的慕清河、萧北顾,其他人都纷纷退避三尺。
卫处尹一身素色锦袍,玉面戴冠,不去瞧怜筝手里头的东西,倒是盯着她瞧着稀奇。
好端端一个姑娘家,倒是不怕这些个人肉玩意儿。
宋万福硬着头皮道:“让我看这些跟鸡爪子、猪眼睛也差不多……你说是就是了?”
“宋老板,是你验过的尸体比我多?还是你看过的尸骨比我多?”
宋万福语噎:“我……那……那……那些肉块你又何来证据说明是人手?”
怜筝瞥了他一眼,将碗碟端回桌上,从碗碟里选了几个没什么皮肉特征的骨块。
再接过十三递来的解剖刀,将外面的肉统统剔除,留下那骨节来。
用刀削掉肉块,再用水将肉沫洗净,再反复剔除,最后留下玉白的一截骨头。
“成人骨头通常有206块,骨与骨之间一般用关节和韧带连接起来,分为头颅骨、躯干骨、上肢骨、下肢骨四个部分,但是儿童的骨头会比成人要多。”
怜筝将挑选的几块肉块的骨头都整理干净,放在掌心拿下来。
“人手若从肩部以下来分,为肩胛骨、肱骨、尺骨、桡骨、腕骨、掌骨、指骨。手掌部分主要为后三个部分。”
“但是,鸡也存在这几个部分,人的骨头分成骨和不规则骨,鸡骨也有类似的结构。”
“所以如何区分呢?从骨头上来看,人骨和鸡骨的关节形状和大小比例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若是再不信……十三,去将那鸡翅膀取来。”
怜筝想起祭祀桌上还有一盘烧鸡,又嘱咐了句:“将肉吃干净。”
十三:“……”
等十三吃完了鸡翅膀,将骨头交到怜筝手里,这鲜明的对比便是再也无人不信了。
怜筝瞧着宋万福一脸犹豫,淡道:“宋老板若是再不信,我可去义庄为您开坟启尸以做验证……”
宋万福:“……”
这下应该是无人再敢出声质疑了。
怜筝打消了别人的顾虑后,从骨头里选了几根,“这几节应该是指骨和掌骨的部分,从骨头的长度来算,是成人的手指。”
怜筝抬头看向慕清河,冷然道:“大人,现在怕是要去看其余的金猪,再剖几头了。”
单凭几节人骨就想抓到凶手?怕是连受害者都找不出来。
这些肉块被怜筝全部整理好带去义庄,等慕清河和萧北顾查到金猪的来源,能够找到大部分的尸源,才能更好的拼骨来找到尸源方向。
猪肚里的肉块并不多,主要就是清理干净,手上的功夫要细致些。
怜筝取回义庄,一一去皮剔肉后,这些碎骨大概能够拼凑出三指的手掌和部分腕骨。
有一节手指上是戴着扳指的,怜筝将它单独分离开清洗,怕扳指有线索,先是小心检查了片刻,确认无线索,再慢慢地清洗,却并无什么特别的发现。
忙完这会儿子功夫,怜筝抽空去窄室拿皂角洗了手,再回来就拣了十三丢在桌上的肉包。
十三没来得及阻止,眼睁睁地瞧着她拿了一个咬了下去。
“那是猪肉包……”
怜筝点头咽下,“味道不错。”
十三:“……”
她还真是挺奇特的,换作寻常人,怕是现在整个北县人都不敢吃猪肉了吧?
“怎么,你怕?”怜筝吃掉小半个肉包,露了笑意,“别怕,这金猪不是北县的。”
十三不知怜筝是如何猜出来的,他想了好一会,为了日后还能够好好吃猪肉,他还是张了嘴问她,“怎么看出来的?”
怜筝眸光皎洁,咬了一口肉包,笑道:“我一向图利,没有交换我可不干。”
“你……不说算了。”十三愤愤地咬了手上的菜包。
怜筝挑眉,也不急,本就是逗着他玩的,自顾自地吃着肉包就好,耐心等着就好。
十三呆了小片刻,怎么觉得她忽然像极了某人。
最后还是没憋住,一张脸涨得通红。
“长……姐……”
一个字一个字断断续续的,若不细听,这从牙缝里挤出的字还真是听不清。
怜筝眼眸藏了笑意,“北县处于什么位置,你可清楚?”
十三沉默了一会儿,像是有些生气了,“这与猪有什么关系?”
“猪的种类有很多,大白猪、黑猪、花猪、家猪、野猪等。”怜筝神色不动,继续说:“从地域区分,有江海猪、两广小花猪、慎南小耳猪等等,北县养殖的是白梨猪。”
“白梨猪体大匀称肌肉发达,由于地理原因,生长发育较慢,所以繁殖性能一般,而这次的金猪虽然花色相近,但体态小上很多,且剖开后看色泽分辨瘦肉率相比白梨猪低,且嘴鼻细长,完全不是纯正的白梨猪,是杂交的品种。”
“所以,这肉包是林阿婆的摊子上买的吧?”只有林阿婆会在肉包里加点香菇。
怜筝瞧着十三点头,将最后一个肉包递过去,“林阿婆常常傍晚去东门的那屠户家买当日刚宰杀的剩猪肉,就算不是最新鲜的,至少也不是食了人的。”
话是怜筝说的,十三便信了,抓着那肉包就是一顿啃。
话才聊这么一会儿,下午小憩了片刻,林秋茴就已经得了消息来通知怜筝了。
怜筝和十三得了消息,赶去了县衙。
这次的金猪是宋家和欧阳家从领镇特意买进来的,足足花了小半袋银子,才将几头已死的金猪从领镇及时用快马装车冰冻了送了过来,一路上还有专人相护,避免金猪在半路腐坏。
一共进了五头猪,将其中最肥硕的那只选为了金猪。
怜筝刚进了县衙,就闻见了尸体的味道。
县衙大堂中央,四只金猪已由屠户全部剖尸,四个猪肚摆在一张红木桌上。
猪肚还尚未剖开,慕清河、萧北顾等人都在大堂等候。
等怜筝现了身,那原是站在最前头的阿立倒是不声不响地撩了幕帘走了。
话不多说,怜筝取了解剖刀,犹豫了片刻,戴上了风因特意备上的手套。
这手套如丝蝉般轻柔贴肤,能够不渗透水汽,触手生温,原比她做的那双要好上百倍。
十三瞧着怜筝眉眼的神情,心里长叹。
天底下的冰雪蚕丝那样少,主子倒是舍得拿来做成一双验尸用的手套。
四个猪肚剖开毫无难度,怜筝手快,不过尔尔就将胃里的东西都取了出来,只有三个猪肚里有内容物,而另外一只是空无一物。
三个猪肚里取出的内容物相近,也是类似的肉块。
“十三,去架口锅,下水煮了。”
慕清河一听,先是一愣,再吩咐下人去烧了锅水来。
几个人小忙活了片刻,东西很快就备了上来。
怜筝将所有的肉块里抽了一块,其余的全都放进锅里,血气被开水清洗干净,煮起来倒是肉汤的味道。
可是在场的人,只怕是日后对着肉汤都会有了阴影。
肉还在煮着,怜筝又让人去打了水,取清水将手中的那块肉稍稍洗净。
处理完手上的肉块,她转身去瞧那锅里的肉,朝十三扬眉,“锅勺。”
十三面色怪异,却又不得不拿,只好去衙门的厨房里取了来。
肉已煮熟,剔骨就方便了许多。
怜筝用锅勺搅和了两圈,再将所有的肉块捞出放在桌面上,用解剖刀一一剔除肉块,将骨头关节留了下来。
她从工具箱里拿了方才整理干净的骨头,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将所有的骨头,在桌面上拼凑出了两只人手手掌。
“手腕的腕骨有刀伤,从骨骼上的力道和切面来看,下刀之人力道不弱,两刀就斩断了手掌,而手指之间没有端口粗糙,纯粹是被猪分食啃咬的痕迹。”
不知是谁震惊地喊了一声:“猪会食人?”
怜筝抬眼瞧他,淡淡道:“猪是杂食动物,杂食动物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能够食用的食物种类多,既能吃植物也能吃动物,人肉也是肉,猪为什么不能吃?”
猪,为什么不能吃?
在场的人听了都为之一震,但是谁的嘴上都没敢说话。
“至于方才戴在那截手指上的东西,虽然略有腐蚀,但洗净之后确认是扳指。”
怜筝从十三递来的纸包里拿出一枚扳指,“从色泽来看,是普通的玉石,不值钱几文钱,这人想来不是富贵之人。”
怜筝去桌上将那块被抽出的肉块握在手里来回翻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