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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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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1章 拉风

    餐厅里面放着一张长桌子,当中摆了饭菜,港城气温不低,摆好的菜不用担心会冷掉。

    客厅的斜对角,放着一架钢琴,旁边放着曲谱。

    不一会儿金太太就领着两个儿子上来了。

    也难怪金绰埔不愿意搬到新房子去住,住这老房子确实更加便利。

    “吃饭了。”金绰埔率先坐了下来。

    大厨的手艺确实很棒,秋火明头一回在港城吃住家饭,一大家子坐在一起,这种感觉挺让人新奇的。

    傍晚的落日已经沉了下去,客厅里的灯开着的。

    风吹过薄窗帘,露台上的阔叶植物露出一角。

    金绰埔跟金太太对他就像对自己的亲儿子一样,照顾的很周到,冠生吃饭倒是很守规矩,他看了秋火明好几眼,但是都没有腻歪过来。

    金太太平时不声不响,对孩子的教育还是很抓紧的。

    许琅师傅跟秋火明说过,他教给他的拳法,有缘人即可教,有教无类,但是心法、口诀这些,必须要等他许可。

    秋火明已经有些习惯于在这里的生活了,回到房间后,衣服还没干,但是床上又被人放了一套干净的休闲服,旁边放着一张纸条,[衣服脏了就放洗衣篮里,会有人来收的。]

    秋火明把衣服抖开,在身上量了一下,很合身。

    此外他上回委托在‘广交会’上认识的那位鲁迪先生,让他帮忙买一本程序方面的书,一直都没有回应。

    拍卖行的钱这两天就能下来了,他现在也不急着走,先在港城转转,有道是道听途说,不如亲眼看看。

    他拉开椅子,从包里取出笔记本,开始回盘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接下来要做的计划,他拿出钢笔在纸上画出两条线。

    他揉了揉眉心,一个少年人拥有了巨额财富,在内地,特别是在当下的环境中,就算他想建立实业,也大概率会遭遇滑铁卢……

    冠生抬头看向秋火明。

    “现在要是教你基本功,你一定会觉得很枯燥……”

    金绰埔见他学的有模有样,顿时放下心来,转身就下了楼。

    冠生的营养好,身体素质不差,虽然没有武学基础,但是他平时活泼好动,这身体韧性极好。

    让冠生来主动要求学。

    他拿起钢笔,在笔记本上写上:以钱生钱……

    四十分钟后,冠生已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累的平躺在地上,“火明哥哥,我不行了……”

    秋火明看着周围的一切,对于金绰埔的能力有了更深的体会。

    秋火明笑着把他拽了起来,“走,下楼喝点水,洗个澡。”

    他微微一笑,将笔记本收起来,取出专业课课本,开始认真看了起来。

    冠生的困意顿时没了,每次跟秋火明在一起,他就能收获很多的夸奖,小孩子的心里满满地都是快乐。

    他打开自己随身带的全国地图册,翻开第一页,他的目光盯向了京城的博物馆……

    他能单枪匹马在港城挣下这笔家业,确实挺不容易的,金家人的经商天赋似乎是与生俱来。

    “火明哥哥。”他揉了揉脸颊,抬头看向秋火明,打了声招呼。

    冠生有些后悔,但是看到了秋火明已经在那等他了,那点悔意立即烟消云散。

    秋火明摆了个招式,“所以,我们直接来打一套完整的拳法,你没有基础,打不好不要紧,就是跟着我一起练……”

    无论如何,这些知识才是他傍身的资本。

    冠生点点头,也学着秋火明的样子,扎了马步。

    秋火明搁下笔,这個世界因为他的到来,已经微微有了变化,所以,与其担心这些,还不如就手眼下。

    到了大厅,水跟毛巾都备好了,金绰埔有些心疼地看着被半抱半拖下来的小儿子。

    所以,他教冠生,也符合师门规定。

    他打算在港城的书店兜兜,说不定会有惊喜。

    秋火明在这几行字的最后加上两个字:‘安全’。

    灯光下,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已经开始在比划了……

    翌日一早,秋火明洗漱完毕,径直上了天台,金绰埔领着冠生这才姗姗来迟。

    有钱真好,秋火明感慨了一句。

    眼下时机未到,这个问题暂时无解。

    秋火明的想法很简单,先让孩子有了兴趣,再反而推之,孩子有了兴趣了,自然想要打好它,这时候再跟他强调基础的重要性。

    “学得怎么样了?”他问道。

    秋火明笑了笑:“不错,第一天就准时到了。”

    天台上,开了盏灯,周围依旧是漆黑一片。

    温馨的时光很快地就过去了。

    冠生揪着小脸,打着哈欠,他比平时早起了一个小时,就是为了来练习拳法,眼下瞌睡的不行。

    纵观历史,那些成功人士,都是时势造英雄。

    一条指向港城,另一条……

    秋火明举起大拇指,“超级棒。”

    冠生立即咧开嘴角,脆生生地回答自己的父亲,“学得超级棒。”

    众人都笑了起来,秋火明教他小口喝水,刚运动完的一些注意事项。

    这个时候天边已经泛白了,朝霞正在渲染天空,室内的灯反而弱了几分。

    天佑换了校服,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一脸嫌弃地看向冠生,“冠生,你一身汗臭味……”

    冠生这回没有犯怵,反而骄傲地回答道:“火明哥哥说了,这叫男人味……”

    话音一落,众人再次捧腹大笑。

    他们俩身上的汗水快干了。

    这才各自回去洗澡去了。

    等用完早餐,大家都开始忙碌了起来,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

    秋火明则下了楼,拿着一份港城的地图,开始扫街。

    红磡这一带,属于老城区一带,附近的大大小小的巷子很多,眼下还不像后世,那么多高楼大厦,矮房子很多,跟内地不同的是,这里的商业氛围很浓郁。

    小吃摊档鳞次栉比,很有烟火气。

    秋火明找了一条宽阔一点的马路,开始信步朝前走去。

    这附近有学校,通常有学校的地方,书店也多。

    果不其然,走了十几分钟,就看到了第一家书店。

    一大早,书店的门就开了,一个打着哈欠的年轻人,正在门口擦拭门把手,接着把开门营业的牌子挂在上面。      秋火明走了进去,店里就他一个客人,这是一间不大的书店,因为旁边是理工学校,这里的很多书都比较靠近理工科。

    秋火明随手翻看了几本,顿时像米虫掉进了米缸里,来了兴趣。

    繁体字秋火明几乎都认得,加上他记忆好,这些书对他而言,不成问题。

    除了这些书籍之外,还有满满一面墙的全英文书籍。

    秋火明好奇问道:“请问,这些英文书是卖给哪些人看的?”

    伙计已经在擦拭收银台了,他无精打采地回应道:“学校里好些外籍教师,高年级的学生也要的,还有几本是预定的,后来没来拿,就摆出来了……”

    秋火明快步走了过去,抬头看向书架。

    这些大多数是工具书,还有一些是人文历史类。

    秋火明从上往下看,略微有些失望,伙计擦拭好台面,这才从身后的书箱里取出一本书,他拿着书走到英文书架这里,将书插了进去。

    秋火明瞥了一眼,顿时站住了脚,他快步上前,将这本书取了下来。

    这是一本计算机BASIC语言的游戏编程书籍。

    虽然在后世这门编程语言已经落伍了,但是在80年代,它还是主流。

    秋火明如获至宝,当即将这本书拿在手里,接着又拿了一本半导体物理,这才走到收银台结账。

    伙计拿着那本英文书扬了扬,笑道:“这书也是预定的,可惜他没来拿,过期了,你这运气不错。”

    秋火明道了谢,这才结了款,将书籍放进背包里。

    他背着背包继续朝前逛去,当中路过几个卖包的店面,秋火明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双肩包,这个还是陈素娘手制的,尽管做的很好,但是毕竟不是专业面料,表面已经磨损了,露出薄薄的一层底子,保不齐哪天就要破个大洞。

    这里买东西不用外汇券,他想了想,干脆给赵嘉敏还有两个妹妹一人买一个,也算是出了远门,带了礼物了。

    秋火明想到这里,当即推门走了进去。

    店里面的背包大多是帆布的,也有皮制的,款式不算多,造型几乎都是大同小异,秋火明心想,要是将后世的那些背包款式画出来,这家店一定会腾飞。

    他选了四个背包,店主给他拿了个大袋子装了起来。

    秋火明提着大袋子,继续闲逛,很快就看到了另一家书店。

    这家店的规模明显要大很多,分上下两层,他先去了楼上,地面是木地板,地板上磨得光亮亮的,一大早就有学生在里面看书了,他们都是席地而坐。

    秋火明兜了一圈后,找了一本半导体理论,走到角落,放下手里的东西,坐了下来。

    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他这才抬起头来,脖子酸涩,他揉了揉脖子,顺便看了一眼手表,已经过了中午了,店里的客人少了许多。

    站起来的时候腿麻的不行,他龇牙咧嘴地扶着书架缓解了片刻,这才提着袋子,拿着书下楼去结账。

    结了帐回到街上,他找了家茶餐厅,点了厚多士、烧鹅饭跟咖啡。

    厚多士涂了厚厚的花生酱,外面脆,里面软,配上咖啡简直绝了。

    烧鹅饭做的可圈可点,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科技狠活,东西都是真材实料。

    秋火明肚子饿了,头也不抬,将台面上的食物一扫而空。

    今天的收获不错,接下来他还想‘荷里活道’去转转,不过出发前,还是先把东西送回去。

    反正离这里都不算远。

    刚回到音像店,就发现门口停着一辆红色的拉风的摩托车。

    秋火明走近正要仔细打量它,门口方向传来了金绰埔的声音,“这是去年新出的本田CBX1000,我是按照最高配置来买的。”

    他的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头盔从室内走了出来。

    秋火明的眼里都是惊喜,这款机车,曾经被列为世界十大机车之列。

    “哟,还买了不少东西嘛,上去把东西收好,下来试下车子……”金绰埔嘴角挂着笑意吩咐道。

    车子的牌照已经上了,这速度绝对牛。

    秋火明应了一声,快步上了楼,把东西都放了下来,将自己新买的背包剪去标牌,随手背在身上。

    关上门,快步下了楼。

    金绰埔把头盔跟钥匙扔给他,音像店里的客人听到动静,有几个也走了出来,看着那台摩托车。

    金太太在一旁叮嘱道:“可要开慢一点,这辆车的速度特别快。”

    秋火明已经戴好了头盔,他抬脚跨上车,这辆摩托车,可是很多少年人的梦想。

    钥匙启动,踩离合,挂挡送油门,秋火明的动作略微有些生疏,当初他开的那辆雅马哈,是重型机车,玩了几年后,出了些事,就没再骑了。

    眼下这辆车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那些风驰电掣的岁月。

    好在这年头,车辆不算多,骑摩托车的危险性远远小于后世。

    车子发出来轰鸣声,秋火明嘴角上扬,单手挥了挥,“出发咯1

    车子原地调了个头,朝着街道的后面疾驶而去……

    风隔着头盔听得并不真切,衣衫被风吹开,滑进脖子里,带来凉意,手握着车柄,一种天下之大尽可去之的错觉油然而生。

    此刻就连呼吸都是自由的。

    秋火明开到港口附近,这才将速度放慢,不远处的海水湛蓝,海浪拍打着堤岸,有船停靠在码头上,随着波浪起伏,天空云朵飘动,阳光照在车上,落下厚重的影子。

    这一切,宛如梦境。

    秋火明把车停了下来。

    车子支停,他取下头盔挂在把手上。

    附近空无一人,他突然举起手,对着前方的大海喊了一嗓子,“我是从未来而来……”

    声音传了出去,被风声隔断。

    秋火明伸手摸了一下眼睛,湿漉漉地。

    他蹲在堤岸边,看着海浪扑打而来……

    秋火明的脑海里过去与现在交织,半响他站了起来,吹了声口哨。

    头发被风吹得凌乱,他走回车旁,随手将头盔套上,抬脚跨上车,踢开支架,将头盔的面板拉下。

    车子呼啸着,从原地转了个圈。

    秋火明将车开回到音像店。

    金绰埔还站在门口,见他回来了,这才放下心来,“你怎么去了那么久,害我好一阵担心。”

    金绰埔走近他,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后门那边有车棚,平时车就停那,里面还有辆自行车,那是我刚来这里的时候骑得,没舍得扔,就放在那儿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