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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书说到我惨遭一肌肉猛男的鄙视,并且嘲笑我不能喝完一杯酒,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
“此酒,名曰大地酒,采取星斗森林外围处的大地荷叶、三十年份的蛟地藤、冰山泉水等原料制成。”公羊须听到有人请客就没有多说什么,本来就是开店做生意。
这也就是当一乐子,如果是以强硬态度让我喝的话,作为店主的公羊须早就阻止了。
“铁林,没想到你连小孩子都欺负,小朋友,不要怕,有姐姐在没人能欺负你。”一旁的粉衣小姐姐不干了,这么可爱的娃娃你也欺负,怒。
看来我又多了一位颜粉,唉,人生啊,真是寂寞如雪啊。
肌肉小矮子,也就是铁林,听了粉衣小姐姐的话后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还是黑红着脸说道:“这小子说他不服我才给他的,你这么护着他是干嘛,想老牛吃嫩草吗?”
只见粉衣小姐姐的俏脸从白转粉,从粉转红,娇声厉道:“铁林,你真是想找死了,今天不锤爆你这块烂铁,我跟你姓。”
说着背后的两米大砍刀伴随着呼啸的破空声立在她和铁林中间,身子放出了一股庞大的气势,威如狱海,让人呼吸不由一滞。
“嘭。”对面的铁林没事,我有事。
我就想问个问题,气势不是往下压的吗?为啥我飞的方向是大门呢?
意识迷糊的最后一眼是那酒馆的大门,还有比屋内更刺眼的阳光,这是不是天堂啊,看来,我果然是个好人。
晕眩中......
晕眩结束,我晃着脑袋睁开了眼。
这是哪啊?
眼前不是那名字霸气的酒馆,也不是那人来人往的街道,而是一个偌大的竞技场。
多大?
足球场知道吧,四个那么大。
竞技场的中间有两个正在打架的人,一身粉衣威风凛凛,一个矮子委委屈屈。
观众真多啊,我用手指就数的来,细细看来还不是酒馆那些人嘛,能围四个足球场的观众台坐六七个人?真浪费!!!
好吧,你们有钱任性,反正花的不是我的钱。
就在我在迷迷糊糊思考着自己怎么来这的时候,肩膀被拍了一下。
“小子,醒了。”入眼而见的是一张大脸,原来是酒桶兄啊。
“醒了,这是在哪啊?”
我是被拐了吗?果然男孩子出门要好好保护自己。
“这里是诺丁城三十里外,至于这个竞技场我就不给你解释了,说了你也不知道。”酒桶随口说道,眼神还看着场下正在争斗的二人。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我知道不知道啊?
下面的粉衣小姐姐已经不是刚才的粉衣了,而是一套粉色的铠甲,类似于中世纪的人穿的那种,上面的粉色基调使得庄严的铠甲变得青春有活力。
而对面那万恶的小矮人拿的是一柄锤子,但不是昊天锤,是那种六棱柱那种,类似于工具锤吧,反正我以前也没见过。
双方都没有使用魂环,只是拼的是体魄和战斗技巧,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只见粉铠小姐姐大砍刀斜着往上四十五度划去,砍刀的刀口泛起金属质感的光泽,光泽的移动轨迹在空中划出一道圆月,圆月就像一个点,从半径两米扩充到十米,光是看着就令人头皮发麻。
这是?月牙冲天?
不,应该是圆月冲天吧。
而本来跳起来五米高挥着锤子的小矮子一见刀气划来,脸色一变,半空收回攻势,锤子向后一扔,身子顺着锤子的势也倒飞出去,坎坎躲过刀气的攻击范围。
可是粉铠小姐姐又不是游戏中只会站位的BOSS,刀在她手上,是个可进可退的武器,又不是固定施法的法杖。于是乎,一个突进,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圆心,长刀为半径,刀气为外弧,向前快速滚动。
我看的眼睛直发愣,这连魂环都没亮出来就这么炸了,这还是小小诺丁城里的魂师?
小矮子见躲无可躲,只得接了下来,他锤子往地上一砸,地面四裂,脚下一震,将一块脑袋大小的石块震了起来,锤子猛的在半空中石头的后端一砸,石块就像流星般向着粉铠小姐姐飞去。
只见寒光一闪,飞来的石块直接被削成渣了,不过也确实将粉铠小姐姐的攻势顿了一顿。
见有些效果,小矮子脚下连踩几下,数块石头飞起,击飞,向着对方砸去。
“破坏公物,没公德心。”我小声说道。
“哈哈,没事,输家修场地,早就约好的,话说小娃儿你也是可以啊,一来就引发了一场争斗,不过能看见连家的小公主和铁家的铁林斗一场也算是过瘾了。”酒桶大叔哈哈笑着说道。
“嘿嘿,承让承让,话说大叔啊,我昏了多久啊,我不是在诺丁城呢嘛,怎么来这了?”我咨询道,要知道这可是诺丁城外三十里啊,要是坐马车来的这得多久啊,水水得担心了。
“也没多久,一个时辰吧,当然是我把你抗来的啊,我们都要过来,就剩你一个在那昏着,我想你也是当事人,就顺手把你抗来了。”
哦~就顺手把我抗来了,啊咧,你抗我干嘛,还抗这么远的路。
我幽怨地看着酒桶大叔。
“别这么看着我,我也不知道你住在哪啊,想把你送回去都没地送。“酒桶大叔讪讪一笑,毕竟当初就是万恶的他把我拎进去的,现在无家可归有他一半的责任。
“来,娃娃,这杯酒我给你灌在这小瓶里了,送给你了,喝不喝随你。”背后递过来一个玻璃瓶,里面碧绿的液体晃晃悠悠。
转头,是公羊须,咦,他不是在竞技场的另一面吗,怎么在这?鬼啊!
(⊙o⊙)!
“拿上吧,就当铁林那小子给你的赔礼了。”见我还没有动,另一个声音又传了过来。
咦,是那个儒雅大叔,他不是在竞技场的东面吗?
四个足球场大的竞技场说句话的工夫就过来了,你们丫真快。
“不要吗?不要我可就拿回去了哦。这东西在外面可没得卖。”公羊须摸了摸自己的公羊须,呵,这胡子丑死了,还没我隐形胡须一半漂亮。
“要,谁说不要。”我接过玻璃瓶,打开,嗅了嗅。
观其色:深邃透明有光泽;呡一口:香浓柔滑有层次。舌尖和味蕾能感应到来自原材料的味道。有荷叶的清香和泉水的清冽。
小玻璃瓶不大,两口就干了。
“咕、咕。”
“小破孩,你这就喝完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过来,回头看,咦,小矮子铁林,你不是在打架吗?怎么在这?
“喝完了啊,怎么?给我不就让我喝的吗?”我摆了摆玻璃瓶,一杯酒而已,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
“你这喝完脸都不红一下的啊,难道真的是在酒缸子里泡出来的,泡酒缸有这作用?回去我也试试。”小矮子铁林喃喃说道。
“小弟弟,你可真是好酒量啊,姐姐都比不过你。”一双手,捏我脸,太犯规。
“不就一杯酒嘛,这有什么厉害的吗?”我自己都懵了,是我喝酒的方式不对吗?怎么喝了一杯酒给出了喝了一缸酒的待遇?
(?o?)?
“小子,你怕不知道,这个大地酒比外面酒馆卖的酒要烈十倍,普通人喝一杯就倒地上,就算是我,也只能喝十杯左右。你这么小,喝一杯大地酒还面不改色,厉害了。”铁林大笑着解释道。
额,好吧,以我王者级的水平告诉大家,这也就是六十来度的酒,没那么夸张!
不过想想镇子里的那些所谓的好酒,可能这个世界的酒也就华国古代水准吧,六十多度的就算得上最最好的那一类了吧。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打完了该干嘛了?
“哈哈,走,回去喝酒去,你小子的酒量我认可了。”
我在回去诺丁城的路上,我很慌。
因为我被拎在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