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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以南说到做到,当晚就在公司旁边的一家名为“绝色神厨”的酒店为盛聪举办了“庆功宴”。
这里要额外说明一下——兼凑点字数——据说这家酒店的大厨并非长得很美,而是刚好相反。但丑得惊天动地同样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对吧?
最吊足人胃口的还是,从没人见过这位大厨,就连酒店的员工,甚至其他厨师都没见过。酒店的官方解释是,因为他自惭形秽,不肯跟任何人打照面,所以单独用一间厨房,所有的配菜和成品菜进出都是通过一条传送带完成的。
夏以南曾把这个作为一个成功的广告案例特意给林妙讲解过,他评价说,这是一个构思巧妙的噱头,使得“绝色神厨”之名在本市家喻户晓,因而带来的营业额是相当可观滴。
这天,参加宴会的一共有五个人:夏经理、盛、张、林、周四位副经理。
前已言之,盛夏广告公司的员工除夏以南外,其余统统称副经理。之所以这么叫,一来是为了对客户表示尊重,让他们知道,跟他们打交道的绝非小喽罗,而是可以当场拍板的经理级人物;二来,也是为了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所以,副经理可不是随便叫的,在这个伟大光荣的称呼背后,寄予了夏Boss对员工的全部信任与殷切期望。
虽然林妙每次看到自己的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着“副经理”都很想笑。
张副经理和周副经理差不多同时出现,可是穿着打扮迥异其趣,张景生是衬衣西裤,这么热的天,脖子上还打着一条猪尾巴领带,周嘉陵却是很嬉皮士的形象,文化衫上歪歪扭扭地印着“Kiss me”,下身的半截裤子则不知道缝了多少个口袋。
中途林妙去洗手间的时候,很不小心地听到了这两个人在抽烟区的对话:
“小周,你怎么穿成这样就跑来了?今天是老板请客,这酒店可是三星级的。”
“怎么,穿成这样不行吗?老板自己也是休闲装啊。”
“他是老板。”
“穿衣服还问老板不老板啊,不是老板就连休闲装都不能穿啦?”
“能穿,在别的地方随你穿个够,但平时上班,跑业务,还有老板请客的时候,最好穿正规点,这样显得端庄,尊重人。”
张景生倒是苦口婆心,可惜周嘉陵不领情,还梗着脖子争辩:“我就不明白了,我一没打赤膊,二没穿拖鞋,怎么就不端庄、不尊重人了?”
林妙简直听不下去了,觉得这小子实在有点不知好歹,人家一片好心提醒你,你就算不以为然,起码嘴巴上要客气点吧?
张景生的性格还真不错,依然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比如,你到别人公司去,结果看到接待你的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文化衫和短裤的毛孩子,你会认为他可靠吗?你会放心跟他谈生意合作吗?”
周嘉陵好似跟人抬杠一样嚷:“穿得随便点就是毛孩子了?我倒觉得,这样的人才纯真可靠,倒是那些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肚子里指不定尽是坏水。”
“好好好,算我多嘴了,对不起。”张景生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差点跟林妙撞了个满怀。林妙只好装作刚出来的样子问他:“洗手间就在那头吧?”
“嗯。”张景生匆匆答了一声就走了,真是可怜的人,脸都气绿了。
本来,林妙对搞财务的一向不感冒,但今天张景生的这番举动却让她平添了几分好感。如今这世道,流行的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肯提点新人的前辈已经不多了。周嘉陵几句话就把一个满怀善意的同事说得疙疙瘩的,这又是何苦?他口口声声来取经,以便自己将来在广告界开创出一番事业,这是取的哪门子经?
听夏以南说,周嘉陵刚进来的时候还对这间开了近两年而未扩张的小公司表达过鄙视,他认为如果由他来做,早不是这样了。
这么狂妄的人,一般的老板都会反感,夏以南却破天荒地收下了他。因为在他看来,心高气傲的人都多少有点真本事,不然怎么“傲”得起来?而且广告公司不比别的地方,老实本分倒吃不开,还需要胆子肥一点,嘴巴会吹一点的。周嘉陵有野心,又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想来口才也不会很差,刚好那时候来应聘的尽是女孩,就将就着收下他了。
可是,如果心性不成熟,或者,天生就是二愣青,还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规劝。这样的人越有野心越坏事,志大才疏有时候是很致命的弱点。
林妙不相信夏以南看不到这些,所以,她猜,这位周副经理的取经之旅,只怕要换一个地方了。
因为酒店生意太好,影响了上菜速度,林妙又在外面逛了半天,才总算看见有人给他们的包间送菜了。
席间,作为首席功臣,第一杯酒肯定是敬给盛聪的,这点谁都没有异议。可是,第二杯、第三杯……第N杯还是敬给她的,林妙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其他两位男同胞见经理这么重视,自然一起跟进。至于林妙,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夏以南在追她,所以两个男人反而不敢跟她太黏糊,怕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是让经理以为你想撬他的墙角,那可就不好玩了。
如此一来,桌上两个女人的待遇就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一个应接不暇,杯来盏往;一个受尽冷落,无人理睬。
盛聪本就是那种喝酒爱上脸的人,再加上兴奋,所以面颊酡红,笑靥如花。林妙仔细打量她,发现她其实挺耐看的,喝了酒就更好看了,如果不苛刻的话,也能挤进美女行列了。
夏以南好像被她迷到了,一个劲地黏着她,每喝一口酒就向她举举杯子。盛聪也真了得,来者不拒,夏以南喝一口,她喝一口,林妙暗地里替她算了一下,觉得她最少喝了七八两了。虽然是葡萄酒,可也有十几度呀。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暧昧对象跟别的女人暧昧,林妙再咬紧牙关,也没法不承认自己吃醋了。人家每碰一次杯,她就往外冒一次酸水,那份难受劲就别提了,早知如此,不如扯个由头不来了。
也许有人失意的时候会虐待自己的胃,林妙刚好相反,越不爽气越有食欲,当然,如果条件许可的话,她还有购物欲,只不过这会儿不可能上街腐败,只好拿一桌子菜出气了。
可是事态的发展再次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在她以为自己当定了活动布景和壁花的时候,夏以南好像突然发现了她,笑眯眯地朝她举起杯子说:“我们几个都互敬了好多回了,就你置身事外,这怎么行呢?来来来,现在该你上场了。”
说完仰脖子就喝下了自己杯里的酒。既然老板都喝了,当着他属下的面,她也不能不给面子,也只好喝下了。
“我敬过啦,现在该你们了。”夏以南发起号召。
另外两个男人自然求之不得,在酒桌上灌女人酒,看她醉态毕露,那是酒桌文化最刺激的地方,也是男人的乐趣之一。原来老板不开腔,他们以为老板有意保护,现在老板自己起哄,他们还等什么?
林妙快给夏以南弄糊涂了:明明她“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怎么突然变成了香饽饽,一桌子的人围着她起哄,她成了酒桌上的中心人物?
数巡下来,尽管她很有点酒量,还是给他们灌得晕乎乎的。
醉眼朦胧中,她看见盛聪已经伏在桌上,耳朵里听见夏以南吩咐:“张副经理,只好麻烦你送盛副经理回去了,车费回来报销,我送林妙回去。”
林妙忙摆着手说:“不用不用,我不用送,我又没醉。”老妈可是交代不许男人进屋的,怎么能让他送?
“好好好,你没醉,可是我们已经买单了,总不能死赖在这里吧?”
“那我自己走就好了。”
“行,你自己走。”
话是这样说,当他们下楼的时候,还是自然而然地互相搀扶着,因为都知道对方喝了不少,酒店的楼梯又那么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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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暂定每天1更,下个月看情况,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2更的。
准备09年3月完结,最多拖到4月吧。
其实我愿意多更,不喜欢拖文,更新多,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未完待续推荐票、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