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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节:小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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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啪啪

    沈欢在面前的门上敲了几下,然后就静静地等待里面的人出来开门了。

    等待的空隙,他还把周围的景象尽收眼底:老旧的楼道,身后的对门上新贴上没俩月、还很崭新的福字,门边墙上镶嵌着的木箱子——那是用来装牛奶的,每天送奶员会过来将订的牛奶放在里面。

    这是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的楼道,看样子年头还有些旧了。

    沈欢在门口站了没一会儿后,门就打开了,透过防盗门纱网,可以见到那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妈,皮肤蜡黄,一副朴实的模样。

    “你找谁啊?”

    大妈没有打开防盗门,在纱网后面这样问道,眼睛警惕地盯着门外这个戴着墨镜口罩,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

    “姐姐你好,我找宋一,我是宋一的朋友。”

    沈欢口罩后面的嘴巴这样说道,说完之后还朝里面喊了一声:“宋一!”

    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一声“姐姐”的威力颇大,本来还警惕地看着他的这位大妈,脸色立刻缓和许多,眼神也温柔起来。

    “我朋友。”

    在沈欢大喊了一声后,宋一平淡的声音也从房内传来,大妈于是打开了防盗门,把这个虽然看着不像好人,但好像还不错的家伙给放了进来。

    这里正是良渡市、宋一的家,沈欢离开了燕京之后,第一时间来了这里。

    进门之后,沈欢一眼就看到了宋一正穿着她那套自己曾经见过的灰扑扑的睡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准确来说的话,并不是“坐”,而是像一条咸鱼一样葛优瘫在沙发上。

    三月份的良渡市,气温还没有回春,零度以上,十度不到,还是比较冷的,沈欢就穿了外套,宋一却穿得如此单薄,这和室内的温度有关——室内的暖气开得很足,一进门就明显地热了起来。

    “那我去干活了。”

    面相朴实的大妈在沈欢身后关上门之后,对客厅沙发上的宋一说了一句,宋一则是只回了一个简单的“哦”,然后大妈就去一旁的厨房里了,把空间留给两人。

    这大妈是宋一家的保姆阿姨,宋一这个懒货自然是不可能自己动手打扫卫生的,卫生工作从来都是保姆来做,之前沈欢来这里看到房间那么干净,就是阿姨的功劳。只不过以前阿姨只是兼职,每周过来打扫两次卫生,而在宋一接完沈欢的《潜伏》,拿到了二十万的酬劳之后,直接跟阿姨谈成了住家的全职保姆,除了卫生外,还带做饭等工作,到底是有了钱任性。

    而这些都是宋一在网上跟沈欢说的。

    沈欢在《潜伏》拍完之后,可没有就这样和宋一断了联系,反而是经常找宋一聊天说话,毕竟这样的女演员可不好找,他可是想要把对方发展成自己的长期合作演员的,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自然是非常必要的。

    “干哈呢?”

    沈欢走到宋一身边,并没有马上坐下,而是先看了她一眼。

    这条咸鱼就那么瘫在那里,像是半身不遂了一样,一动也不动,面无表情,眼珠子一转也不转地盯着天花板。可是沈欢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到的却只是单纯的天花板,什么都没有瞧见。

    “看什么呢?”

    沈欢说着,在宋一旁边一屁股坐了下来,顺手也把墨镜口罩都摘了下来,露出自己的脸孔来。

    宋一却是没有回答他,眼珠子终于转动起来,转向沈欢,脑袋却没动。

    “什么事?”

    沈欢对于宋一这样简洁的话语风格早已适应,甚至有了默契,立马明白她是在问自己找她有什么事。

    他也不跟宋一绕圈子,正要开口直奔主题,那位阿姨却是适时走了过来,端着两杯茶,放在了俩人面前的茶几上,笑容满面道:“喝茶。”

    沈欢相当不要脸地道了声“谢谢姐姐”,这位大妈脸上的笑意更是浓厚了,说了声“你们聊,我去干活了”,之后便走开了。

    待她走开后,沈欢还没说话,宋一已经先开口了:“虚伪。”

    沈欢心中叮咚了一下,微微一喜。

    以他对于宋一的了解,宋一从来都懒得主动跟人搭话,他们俩之间的交流,也从来都是他主动找宋一,这还是头一遭宋一主动搭理他。

    虽然只是吐槽吧,但这已经是个巨大的进步,说明他现在和宋一的关系确实更进一步了,没有枉费他这半年来的热脸贴冷屁股,也没有枉费他刚才刻意的两声“姐姐”。

    “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是听觉动物,”

    见到这样的进步,沈欢也不急着说出自己的来意了,跟宋一扯起来:“你没看到,刚才魏姐听到这声姐姐后,多开心吗?虽然她也知道这是假话,但是人总是喜欢自欺欺人,你说是吧,小一一?”

    “小一一”是沈欢对于宋一的称呼,从中也可以体现出来他和宋一的相处状态。

    他面对宋一,基本上都是发挥不要脸的精神,怎么亲昵怎么恶心怎么来的,面对宋一的冷淡从来都是置若罔闻,如一团烈火一般往上扑,从不熄灭。

    也只有拥有他这种飞蛾扑火的精神,才能跟这样一个懒到冷淡的奇葩保持着长久的联系。如果是一般人的话,面对宋一这样一个懒得给回应的家伙,早就败下阵来了。

    宋一面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只是又说了一句:“恶心。”面色纹丝不动,依然宛若面瘫。

    刚开始在拍《潜伏》的时候,听到沈欢左一句“小一一”右一句“小一一”,她眉头还会控制不住地抽搐一下,但是整个《潜伏》拍下来她也就习惯了。而且之后还经常收到沈欢的网络文字和语音轰炸,她现在更是见惯不怪,完全适应了。

    吐槽完“恶心”之后,宋一似乎是生怕沈欢再这么漫无边际地恶心下去,马上又追加了一句:“找我什么事?”

    比刚才多了两个字。

    沈欢心中盘算,嘴上则是也不跟宋一贫了,直接道:“是这样的,我接下来打算拍一部电影,就在今年,想要找你出演,女主角。档期我也就不说具体的了,反正就今年,以你的工作状态,我觉得这个期限已经够细的了。”

    他这次来正是想要劝说宋一出演他第一部电影的女主角的。

    在决定要拍这部电影的时候,演员的人选问题就蹿上了他的脑子。而这里面的女主角的第一人选,毫无疑问就是宋一。

    对于他而言,这是最完美的选择了。只是对于宋一这个奇葩,想要劝说她出演这部电影,还是费了他一番脑子的。

    待沈欢说完,宋一想都没想,直接道:“不接。”

    预料之中。

    宋一刚拿到手20万,以她的花钱速度,且得有的花呢,至少今年肯定是花不完的,所以完全没有经济压力。再以她的性格,不接正常。

    沈欢完全没有气馁,孜孜不倦继续说道:“别忙着拒绝,你先听我跟你分析一下你现在的状况啊。我知道,你对于钱没有追求,能过就行,你也觉得你现在的钱够用了,但是我要告诉你,你这是错觉,你现在的钱完全不够用啊!”

    接触是双向的。

    沈欢在长期的接触中对于宋一很了解了,宋一对于沈欢也很了解,知道这家伙说起话来经常天花乱坠,见惯不怪了,所以也并没有被吓到,甚至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连个声都没有回一下,只是继续跟个植物人一样瘫在那里。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现在正修炼修到紧要关头呢。

    “你看啊,《潜伏》马上要上映了,这部剧的品质怎么样,你是看在眼里的,你也演过不少戏了,不是个新人,横向对比一下,你觉得这部戏怎么样?”

    宋一一声不吭。

    沈欢也没有指望她会回答自己,直接自己又把话头接了过去,一拍大腿——拍的是宋一的大腿。

    “优秀啊!而且我也是有历史保障的,《流星花园》历历在目,那部剧可是捧红了多少人?F4直接一夜成名,李曼姝现在也是不遑多让,风生水起,完全就是个明星了,出去都必须伪装掩饰,不然直接就被包围了,走都走不动道!……”

    “拍你自己!”

    宋一平淡如水的声音陡起情绪,拔高了几分,脸上也有了表情,瞪了沈欢一眼。

    沈欢嘿嘿一笑,“我又不傻,拍自己不是疼吗?”

    “我也疼!”

    宋一终于也不瘫着了,坐正了身子,脚放了下来,屁股还往旁边挪动了一下,生怕沈欢再一巴掌拍上来。

    这才是个谈事情的样子嘛。

    沈欢很满意,继续自己刚才的话,“当然,你或许会想,我也就拍过一部剧,而且还是偶像剧,跟《潜伏》不一样,一个成绩并不能代表未来,但是虽然我电视剧只拍过一部,可是音乐却是出了不少。你想一下我的那些音乐作品,有哪一个不是大火的?说句不客气的话,自从我痛定思痛、重新出道之后,一路以来可谓是从无败绩,只要出手,必有不俗的反响。从这些现实的例子来看,再加上你自己也清楚这部剧的品质怎么样,这部《潜伏》会引起怎么样的反响,你也可以猜到一二了吧?”

    “当然,我们也不能把话说死了,但是从我刚才说的那些来看,大火的可能性可是相当大的!到时候你的问题也就来了。”

    沈欢在来的飞机上就已经把所有思路都想过一遍了,还想出了好几个方案来,其中甚至有一个很无耻的想法:他想过,是不是要利用感情来促成这件事。

    比如说,他向宋一告白。

    若是告白成功,两人成了男女朋友,感情上大踏步前进,那么男朋友邀请女朋友出演自己的电影,那自然就事半功倍了。若是告白失败,也有好处,因为从心理学上来分析,基于反馈机制,人类对于爱慕自己的人会自然地产生好感,尤其是在他们拒绝了对方的情况下,更是会有内疚感产生,从而生出想要弥补对方的心思,这些都是可以拿来利用的。

    但是这个办法最终还是被沈欢摒弃了,因为利用感情实在有点无耻,沈欢脸皮虽厚,思维虽广,但终究还是有底限的。

    不过不用这个办法,也还是有别的办法可用的,就比如他现在正在做的这些。

    “……到时候,你可就出名了,特别是在这片小区里。”

    “你们这小区是个老小区,里面居住的人很多都是中老年人,而《潜伏》和《流星花园》不同,《潜伏》的受众群体有很多正是中老年人。你要是《流星花园》的女主角,他们可能还不一定认识你,但你是《潜伏》的女主,到时候,这个小区里可是有很多人都会认识你的,那样以后你再在小区里‘放风’的时候,可是会被认出来的,会有很多人围着你,拉着你问长问短,你走到哪他们跟到哪,问你要签名,要合影什么的。”

    沈欢嘴里的“放风”,是宋一外出的时间。

    对于宋一来说,能躺着绝对不动,她也确实给自己创造出了这样的条件来,并且过上了这样的生活,可以几个月不出门——是真正的不出门,除了拿外卖门都不开的那种。

    但是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身体吃不消。

    宋一这个奇葩,曾经因为长期的不运动最后竟然搞到住院了,也是从那之后,宋一虽然还是保持着死宅的习惯,但是家门还是会规律性地出一下的,外出溜达一下,逛个一圈,然后立马回家继续宅,沈欢就将其称之为“放风”。

    “除此之外,你们这个小区太老了,物业基本上不存在,更别提隐私了,只要是个人就能随便进出。到时候,狗仔们就会毫无阻碍地涌上门来,趴在你家门外偷拍你,骚扰你,你一旦出门放风了,他们能把你烦到想死。”

    对于宋一这样一个人来说,沈欢所描述的状况,简直就是酷刑。

    除了恐吓,沈欢这个好朋友还贴心地给出了建议,“当然了,你可以跟我一样,每次出门放风的时候墨镜口罩伺候着,但是你别忘了你的住址可是在那边登记着的,对于有心人来不难查,狗仔们是不会被这点小伎俩糊弄过去的。在目标确定的情况下,你包装得再严实也没用……”

    沈欢到底不是魔鬼,恐吓结束之后,还是像个天使那样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的:“我相信这么麻烦的结果,是你所不希望看到的。而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办法能够解决你即将拥有的所有困扰,那就是再买一个新的住所,一个没人知道的、私密性极强的高档小区,那样你就可以放心地生活、放风了。”

    “而买这样的一个新住所,以你现在的储蓄是绝对不够的。就算分期,首付都不知道够不够,就算首付够了,后面每个月还要还房贷,你每个月还要生活,这些可都是钱啊!”

    沈欢终于说完,两手一摊,“所以我才说,你现在的钱不够用嘛。而我,将来帮助你解决这个问题。”

    “你只要点个头,不只是钱,房子的寻找、选择、购买、入住等一系列事物,我全包了,你什么都不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