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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班的女生中,你是第一个将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的。那最初是笔记本上的几则高中时期的日记。后来你在笔记本上写了一篇小说给我看。我认真地看了,并在课堂上点评了几句,却没有深入分析。那是我们这个选修班上的第一篇关于爱情的小说。笔记本在我手中压了许多日子,我讲评到你的爱情小说,也是开课许多日子以后的事。在那以前,我已讲评了别人的写作。可你从未问我:老师为什么还不讲评我的作业?你一如既往地沉静地出现在我的课堂,沉静地听我讲课。你积极参加课堂讨论,从未在我的课堂上看过其他课业,更没有心不在焉过。尽管,我的课往往讲得不那么吸引人。这是对我的教学的支持,我很感激你。我曾听别的老师说过有学生在他们的课堂上埋头看其他课业的书籍,或心不在焉的情形。我对大家几乎没什么要求。在我的课上也有同学那样,而我从不当成一回事。其实,我心里是有想法的。和所谓“师道尊严”毫不相干,我的想法是--一堂课45分钟,任何一位老师,都必为那45分钟做过些准备。任何一堂课,都不是专给哪一名学生上的。如果,一名学生选择了一门课,只听了几堂便觉不合自己胃口,于是无故旷课、坐在课堂上而心思不在、埋头看其他课业的书,那是很不好的。对任何一位老师其实都没什么。然长此以往,对自己做人修养的形成不好。倘始终无人指出那样的不好,便会我行我素。以为世上之事,原本应完全以自己的感觉为情理。世上其实有两种我行我素之人。一种不愿随波逐流,更不愿逐浊流,追求的是做人的“清流”标准。此时的我行我素,有做人的正面意义。另一种人其实谈不上什么追求“清流”的做人标准,只不过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罢了。太以自我为中心之人,就不可爱了。我认为,大学其实不只是学知识得学历的地方,还应是自觉形成良好修养的地方。这修养,又往往形成于一般人以为不足论道的微细处。而且,有的老师的课,不过每周一两堂。但听,绝不至于句句都是废话。哪怕几句话对学生的认识有启发,那也便不枉听了一堂课。若根本不听,便连那几句话也没听到。
你在我的选修课上的表现,是我应当感激的。我对你的小说讲评不够,你也并不耿耿于怀。证明你懂事、有修养。在此我要对我们班全体的女生强调一点,你们总体地文静有余,生动不足。这不是我希望于你们的,更非我要求于你们的。这一学期就要结束了,下一学期我不教你们了。以后的几堂课,又不能按常规去上。在我们的师生关系中,你们再没了生动的机会,想来令我替你们遗憾,不知你们自己憾否?
蒙蒙,现在我要告诉你,当初我迟迟未讲解你的爱情小说,后来讲评到了也只不过三言两语,乃因当时只有你一篇关于爱情的小说,我还不能总结出任何对其他同学也有益的共性的见解。我一直期待着再有几篇,看得多些再一道专题讲评,却只不过又等来了徐晶晶的一篇。而你们的两篇,又都非“正宗”校园恋情小说。倘没了校园的特定背景,摆放在校园外的背景来看待,便太少爱情小说的基本构成元素了。
那么,现在让我们来谈谈爱情小说。爱情一向是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内容。当其是小说,甚至是小说的主要的或全部的内容时,与诗与散文有什么不同呢?不同便不同在,那时的爱情,在小说中成为一个始终进行着的“事件”。爱情是这世界上肯定天天发生时时发生的事情。在我们眨眼之际,不知在这世界的什么地方,两颗心便已因爱而碰撞在了一起。
但事情和事件是多么的不同啊!绝非任何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爱情经历,写出来都能自然而然成为小说。
能成为小说的爱情,一定是那种超出了一种事情的寻常状态,达到近乎一个事件的不寻常状态的爱情。
可在太平年代,哪里常有那种近乎事件的不寻常的爱情可写呢?又设若写校园之恋,究竟能不寻常到哪里去呢?
不寻常在,发生时的特别,发展时的细节,以及结局的意味。这几点我们从当代题材的中外电影中应屡见不鲜。一部电影,无论是爱情题材的,或不是,但只要有一男一女的恋爱情节,那么他们初识之际,情形往往是很特别的。即使像两个人相撞了一下那么寻常,也要在这寻常情形之中,尽编、导、演之所能,营造出些许的意味来。那往往是特别的时间,特别的地点,特别的反应即特别的眼神、表情、话语、动作,等等。只有这样,司空见惯的寻常事情,随之意味着一次爱情“事件”的开始。比如《天仙配》、《牛郎织女》、《白蛇传》,无不如此。比如《安娜·卡列尼娜》,先是安娜的哥哥,在站台这一地点,向渥伦斯基谈自己的妹妹及妹夫;接着是安娜与渥伦斯基的母亲,在列车上等包厢里听对方谈自己的儿子;再接着是渥伦斯基上车,母亲为他和安娜互相介绍,而安娜下车时,在车门口一回头,与渥伦斯基正望着她背影的目光相交……这一切原本寻常,但托翁将一次爱情“事件”即将发生的种种端倪,业已含蓄地隐隐地不动声色地表现于其中了。当然也可以根本不是那么庄重地,而是很喜剧地予以表现。后一种例子不必再举,同学们应从影视作品中见过不少。
回到蒙蒙的小说作业来谈。蒙蒙是聪颖的,明知自己构成一篇爱情小说的素材不足,于是选择了书信形式,间接写到了两个女孩子一成一败的初恋。问题是--成者何以成?败者何以败?表面的成中,是否隐含着败迹?分明已败的爱情中,是否有动人的真情成分?对于初恋,何又为成?何又为败?……
如果我们不能对这些关于爱的问题,有某种见解,则我们便只有在写作时取下策,即生活中事情原本是怎样的,便基本怎样写来。而生活中的事情,不过只是事情。不对这些事情进行再创作、再认识和再想象,《幸福的黄手帕》不能由一则短短的报道成为电影;契诃夫的《脖子上的安娜》,不能由生活中的寻常现象成为短篇小说;《苔丝》不能由一桩世俗命案成为长篇名著。
另外还有一点是,我们的女同学大约都不好意思通过习写触碰爱情。没恋爱过的,也许怕别人以为自己迫不及待地巴望恋爱了。正恋爱着的,希望爱情处于地下,不愿暴露于自己的写作中,谨慎地防止别人的猜测。倘失恋过,更不想自触疼处。这些顾虑都是可以理解、应当尊重的,却也实无必要。因为你一旦要写成文学的作品,那内容便必须超越你自身的经历,也可以认为不再是你自身的经历了。而如果不能超越自身经历,那么其实又不必写。我所要求的,是那种写出来给别人看的标准。那么,无论谁,写前都要问自己--为什么这样写?试图让别人看了之后感受什么?
以上,并不意味着对蒙蒙的小说的否定;而是借写给蒙蒙的“信评”,谈开去,谈一点共性的问题。
蒙蒙的这篇小说,也属缺乏小说特征的一类。而且,也算不上是写爱情的。正如我以上所谈,关于一切爱情“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局,都几乎不见任何情节和细节的表现。情节自然也是有的,但不是处理在两个相爱的人物之间。
这还不是否定吗?不。因为,依我想来,在蒙蒙,也许预先根本没有明确地决定是要写一篇爱情小说。那只不过是两个女孩儿之间的通信,透露着一些各自的初恋经历的讯息。那么,它的题目还不如干脆是《初恋信札》,这样,内容和实际便相符了,而且,形式也挺别致。
正如弘毅和小裴的两篇习作,其实也非爱情的,而是少男少女间似爱非爱的情愫题材。弘毅声明自己那一篇不是写爱情的,此言对亦不对。当然不是纯粹写爱情的,这我看出了。其实那一种情愫所载,亦有对中国教育方式的质疑。这一点也许更是初衷。但问题是--倘不将那一种情愫写到动人又令人伤感无奈的水平,所载难以令人深思,初衷便难以达到。
一个事实是,到现在为止,其实我们班上只产生了一篇真的可算关于爱情的习作,而且,具有小说特征。那便是徐晶晶的《你是云,我是风》。
它的内容是这样的--大学刚刚毕业的女孩儿,分配到某公司,爱上了已为人夫的经理。双双坠入爱河,有了一个时期的同居经历。后来女孩儿难以承受名不正言不顺的痛苦,离开公司;而对方发誓,总有一天会再找她。那一天在女孩儿的生活中出现了,对方带来了一纸离婚书。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接下来是一段幸福的日子。但好景不长,一日男主人公接到前妻的电话,说男主人公的儿子出了车祸。男主人公失去了儿子,女孩儿陷入浓重的内疚阴影。终于,女孩儿又离去了,留下的信中有言:你是云,我是风……
它有情节,有细节;情节有转折,有起伏,甚至可以说有跌宕;细节也较生活,人物关系一再变化。
晶晶的这一篇小说,也较“正宗”。但它委实使我困惑。许多日子以来,不知怎样评价。首先我困惑的是--为什么不是校园恋情,而是一种“第三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