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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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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侍立在沈青禾背后的年轻人,闻言嗤笑,低声道:“那只能说明,你们请的都是废物。”

    沈琼一撩眼皮,发现说话的是那六个随扈之一,喉头蠢动一下,忍了这口气,接着道:“不过,那妖物劫持了庞小姐,逃进尸胡山,而后再也没回镇上犯案。”

    沈青禾沉吟着道:“这么说,它现下就在尸胡山中?”

    沈琼点头:“不错。”接着道:“庞家已经洒下人去搜山,但是,没有一个能找到庞小姐的下落,听说反而给那妖物杀得七零八落,十人九不回。”

    方才出声的青年突然一闪身,转到沈青禾面前,沉声道:“公子,我愿立刻前往尸胡山,三日内,必定提那妖物首级来见您。”

    他看起来二十出头,个子不高,但猿臂蜂腰,身形彪悍,五官长得颇为俊俏,只是因为常年在外奔波,皮肤晒得黝黑,一看就是个精悍人物。

    沈青禾看着他,思索片刻,道:“甘六,此事疑点颇多,不急着动手,你是我的左膀右臂,若不谨慎,稍有闪失,岂不叫我痛心?”

    沈琼跟着小声劝:“不错,山中危险,这位小哥还是休息两日,待养足精气神,做好准备,再进山不迟。”

    被唤作甘六的青年朗声大笑,陡地笑声一收,道:“我若连这小小的鹿妖也收拾不了,才真是对不住公子的赏识!”

    他轻蔑的瞥了眼沈琼的方向,道:“正因疑点颇多,才需要有人一探究竟,公子放心,六子快去快回,便不能杀那畜生,也能探出它的实底!”

    沈琼没有理由再做阻拦。

    他抬了抬手,甘六立时靠近,俯身去听。

    几句耳语后,甘六又朝他一拜,转身出了府宅,直奔尸胡山而去。

    沈青禾身后的几人,神色各异——以他们的本事,竟谁也没听清楚二公子究竟说了什么。

    这当然是因为,沈青禾用了些特殊手段。

    在别人的地盘上,小心一些总没有错,可是,那沈琼看起来就是草包一个,有必要这样戒备么?

    魏普生的脸色有些难看,葛无香耷拉着脑袋,看不清他的表情。

    小白一直在笑,不出声,只是看起来很自在,很开心,他的站位距离沈青禾最近,他有没有听见什么?

    可谁也不会去问他。

    从外边看去,尸胡山已经很大。

    虽然没有连绵的山脉,但要峰有峰,要岭有岭。

    一进入其中,仿佛是走入另一个世界。

    她登过北方最高的加洛山,也去过南边最以深广闻的哀陵山群,每一次,都给她一些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

    她独自进出大山,不仅要在其中活下去,还得搜寻妖物下落,也时刻谨防着被妖物偷袭。

    在这种地方活动,有时候,捉妖只不过是个顺带手的事,已经不算难题——难的是,捉妖之后,怎么出山?

    这才是最要命、最刺激的步骤。

    有一次,她被困在丹穴山中,那是个群妖聚集的所在,她为了抓住一只咬死无数家畜牛羊的狸妖,深入其中,用三天时间逮到它,又用七天,甩脱妖群的追踪。

    但麻烦的是,这之后她就迷了路,一个人拎着肥硕的狸妖,在深山转了两个月,才找到出去的方向。

    丹穴山是远近闻名的妖山,几乎没有大型动物会在其中出没,连只兔子、地鼠也找不到。

    等出山时,她看起来就像个风干得不够彻底的活尸,手里拎着皮包骨头的狸妖,俩个都硬生生饿得脱了相——狸妖更惨一些,是连饿带吓,它真怕这女人哪一次没找到吃食,就给它生嚼了。

    有那么一段时日,一人一妖连着十来顿,都只找到些野果和昆虫充饥,狸妖觉得她望过来的目光中饱含食欲,隐隐泛绿。

    它听见这个可怕的女人小声念叨:“它罪不至死……罪不至死。”

    狸妖真觉得自己很快就能见到老祖奶。

    每当回想起那段经历,戚红药就难免对深山产生一种抗拒感。

    从那次以后,她一旦确认目标的踪迹,出手就极快、极准——拼着几天不眠不休,也得在有人烟的地方把妖物擒住。

    她是真怕在追到山里,再来那么一遭。

    可是,人这一生,总难免有几次:怕什么就来什么。

    现在她已在山中。

    从外观来看,尸胡山总算没有那么大,至少看得清边际在哪。

    山上的雾,也要比山脚下淡许多,至此,戚红药觉得还好。

    只是这样大的一座山,该往哪个方向找?

    她决定,先去高处——登高望远,看得够多,才有足够的信息,才有得选。

    山里很安静。

    虽然有虫鸣、鸟叫、偶尔自远处传来一两声野兽的呼嗥,但是没有人的动静。

    这让她紧绷的神经松缓了一些。

    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一呼一吸间,鼻腔里充斥着淡淡微甜的花香,苔藓湿润的气息、木头特有的树脂味儿、以及一点腥气。

    一开始,戚红药以为,那是泥土特有的腥气,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土地会散发这种味道,但她却很喜欢去嗅。

    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真是投错了胎。

    她应该是悬崖峭壁上,狂风中一个颤巍巍鸟窝里的一颗鸟蛋;

    又或者,在远离人烟的某一汪湖水中,做条以水藻为生的小鱼;

    再不济——她视线放低,往脚边一扫,那里有几朵扎堆生长的蘑菇,肥敦敦灰扑扑,靠底下的部分,不知被什么动物啃缺个口子。

    做蘑菇是不是也挺好?

    偏偏她是个人。

    她走过去,又回头看了一眼。

    但话说回来,有动物吃它,是不是证明这东西无毒?

    大约是之前两次进山的经历太惨痛,给她留下了一些不可磨灭的记忆,养成一点儿无伤大雅的小习惯——见到森林里能吃的东西,就有啃上一口的冲动。

    她蹲下来,仔细看看,挑出一朵长得最高,比较肥实的,撷下来,放在鼻端嗅嗅——

    嗯?

    拿远一点儿,再嗅嗅。

    腥气。

    她停住动作,举起这朵蘑菇,细细打量上面那一点红。

    人血,多么熟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