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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洞中白光温润,灵气沸腾。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四周码得整整齐齐,数量超过一万枚的灵石。
这些灵石与修真门派分发给弟子的灵石有所区别,不仅晶莹光泽,还透出更为浓厚的雪白色,
而且每一块就被打磨成了小方体,大小更是成年人一只手也握不下。
虽然这些还称不上极品灵石,但以其数量与品质,那些普通修真门派,根本拿不出这样的家底。
然而,这并非是最惊人的。
只见在那灵石堆边上,正有一条雪白色水流缓缓而过。
仔细看去,这泛着浓郁灵气的水流并非自上而下、从高到低,而是自下而上的逆流。
它拥有着比灵石更为雪白的颜色,澎湃汹涌的灵气充斥其间,
外加其流向反逆,这不是一条极佳的灵脉还能是什么。
王凡不是修士,却对此一清二楚,
因为灵脉旁立着一块顽石,上面正书五个大字——
“飞云宗灵脉”。
眼前这令人震撼的景象却没有让王凡产生一丝波澜,他依旧愁眉苦脸。
进洞后,王凡先是蹲在灵脉边上,拿起比脑袋更大的瓜瓢,舀起一瓢灵脉中的液体,咕咕咚咚的一口喝干,
觉得不饱,又连喝了五瓢。
灵脉中的灵气浓度,远超那些灵石与普通灵泉,
即便现如今飞云宗宗主,也不曾喝到过这么好的东西。
过瘾之后,王凡站起身来,脱掉衣裤,竟然光溜溜的跳进灵脉中,开始搓澡。
把一身污垢都洗进灵脉水流中后,王凡哀叹一声,接着便泡在灵脉中,后背靠向一块岩石。
五十里外,飞云峰上那些修士若是看到这般景象,定然一个个都要抢上前来,将王凡这孽障给活活掐死。
仰仗这条灵脉,整个飞云峰才得以屹立北国600年,
可以说,这条灵脉就是飞云宗的命根子。
眼下,王凡不但喝灵脉里的水,还往里头搓洗自身污垢,
甚至,他泡在水里的时候,更酣畅无比的撒了泡尿。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认,婶子也绝对不能忍。
王凡哪会想这些。
他拿起岸上那条裤子,从里面将那张羊皮图拿在了手中。
当年,王凡穿越到修真界时,这张羊皮就塞在他的裤裆里。
一开始,他还不知道这是什么,
只是因为家里太穷,王凡就拿羊皮当了内裤。
等到了冬天,王凡实在饿的不行,才想到裤裆里这张羊皮。
“虽然捂在里头馊了点,但多少还是能吃的。”
王凡当时拿嘴便咬,
就在此刻,
羊皮突然白光一闪,脱离王凡控制,竟然飞在了半空中。
惊愕不已时,王凡看到,
一道道金光在羊皮上缓缓铺开,犹如一幅图画,但更像是一张地图。
最后,所有金光都汇聚到一个点上,羊皮又回到王凡手中。
“偶买嘎!
天不绝我嘻哈,
羊皮简直神的巴拉巴拉!
这张地图对我一定有极大帮助。”
那夜,王凡拿着羊皮地图,顶风冒雪,孤身而行,一路不知跌倒了几次。
累了,他就想一想唐僧取经十万八千里;
饿了,他就拿起羊皮,闻一闻上面那股沁人心脾的臊味,
虽不能充饥,也当望梅止渴。
终于,在经历了黑水潭凶残无比的恶臭考验后,
王凡历尽千难万苦,终于找到了飞云宗的这条灵脉。
从那年冬天七岁开始,到此刻整整六年时间,
自从喝过一口灵脉水后,王凡便再也没吃过任何食物。
并非他不想吃,而是对食物,王凡已经没有了胃口。
一口灵脉,堪比十盒炫迈,
喝下之后,好几日也无饥渴之感,更有使不完的力气,充斥动脉。
只是随着时间推移,一口一口的喝,已然满足不了王凡的胃口,
眼下,一次若不喝上五六大瓜瓢,王凡根本不会罢休。
至于周围那些品质极佳的灵石,也并非灵脉中天生,而是王凡在无意间的意外收获。
在山洞岩壁上,生长着一种完全透明的晶石,
某次,王凡在水中搓澡时,觉得后背奇痒,
便随手抓起一块晶石,用来抓挠。
然而,当那晶石刚沾上灵脉里的水,王凡便看到,
一股灵气随即涌入晶石之中,使原本透明的晶石变成了雪白色。
曾有位散修路过白云村,在他那里,王凡见到过一块下品灵石。
此刻再看,手中的东西不就是灵石吗?
而且比起散修的下品灵石,不知要高出多少,
至少比那玩意儿好看几十倍。
王凡很清楚,灵石在修真界就是硬通货,比金银珠宝好用得多。
发现了这个秘密,王凡便有了活儿干,
他每天都来洞中采集晶石,然后一股脑将其扔进灵脉中,
等泡上一段时间,晶石上雪白的颜色不再加深后,才一一取出。
刚开始,王凡只是将那些灵石随手一扔,
可等到灵石越来越多,已经影响到自己在洞中行走后,王凡这才静下心来,将它们一块一块的磨成方形,然后整齐罗列。
此时,泡在水中的王凡就像坐在龙椅上那般,面带忧国忧民之色。
“唉,想我王凡坐拥整条灵脉,手握万枚灵石,可怎奈我却还是一介凡人。”
望着了眼自己的江山,他又叹了一声。
“嗨,修真界何其凶险,
要做修真界里的凡人,更是难上加难,咦喂哟,咦喂嘢......”他眼下连说唱都显得有气无力,
王凡刚穿越过来,新任老爹就在打猎时被一头灵兽给吞了,
第二天,老娘带着他去给老爹挖坟,
结果不知哪家修真者从头上飞过,没控制好身形,
一把飞剑掉下来,晃晃悠悠的便从老娘身前穿过,
还好先前坟坑挖得够深,
否则当时,只有六岁身躯的王凡,都不知该如何埋葬他俩。
还没来得及感受家庭温暖,王凡就变成了孤儿。
无论是自己看到的,还是听说的,王凡都确定,修真界是个极度危险的地方,
修真者不好过,凡人就更难熬。
做为一名脚踏实地的嘻哈BOY,王凡更知晓自己的份量,
动嘴还可以,要想成为那种一甩脑袋,头皮屑都能砸死一帮人的存在,简直就是做梦。
仔细分析后,王凡觉得,就算不能成仙,但他至少也要成为一名修士。
眼前的情况,就能说明道理。
王凡虽然天天饱饮灵脉,可到头来,似乎一点灵气也没进入体内,
除了能填饱肚子,外加把他一身皮肉洗得细腻光滑外,真没太大用处。
还有那些灵石,没人知道还好,
一旦被人发现,王凡很快就会变成路边枯骨。
但是,修真者就不同了,
只要能凝气,哪怕天赋差成一坨,灵根小得跟发丝一样,
每天泡在灵脉里,多少还能吸收一些不是?
修真者大多都有储物法器,要是王凡有了那东西,这些灵石不就好处理了吗?
对眼前的现实,王凡看得很清楚,
他也没什么捅破苍穹、吞掉星空的野心,
就想着哪天把这些灵石一转手卖了,然后拿银子买下白云村,
让那些天天欺负他是孤儿的的家伙们都给自己当奴隶,
尤其是村长那一家子,必须要把马桶给他们安排上。
“呕,为什么现实都是这么残酷?
飞云峰上青山缭雾,
村长的儿子已登门上路,
剩下我王凡躲在灵脉哭,
嘢,听说修真讲求机缘,
为何老天把我放在旁边?
羊皮你听到悲鸣没有?
能否再显神通让神仙带我走?
嘢,欧耶!欧耶!十五的月亮升上了天空哟......”
就在王凡泡着灵脉,玩儿着灵石,自己跟自己Rap之际,他的机缘,随着那名紫衣弟子回到飞云宗后,也随之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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