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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云的动作看似很随意,也很简单,只是将几团萃取的药液兑在一起,然而要是有其他的药剂师在场看见的话,无不惊掉他们的下巴。
一般说来,不借助器械进行配置药剂已经是资深药剂大师才具有的本领,像这样如此“粗暴”的操作还能配置出高等级药剂的,这得需要多么精湛的灵气操控之术,对于一般的药剂师来说,简直是鲜有耳闻。
在靠近“神秘禁区”——死亡三角海的深海之底,有着一种名为“灵吸怪”的大乌贼。
这种生物有着一种可怕的天赋,能够吸收其他生物体内的灵气。它通常会寄生在某种大海怪的身上,不断地吸收大海怪身上的灵气以发展壮大自身,直至将它吸干为止,再脱离尸体换下一个猎物。
好在这种生物受到天地的制衡,繁殖能力不高,且大多只生活在深海之底。
它们的体内会产生一种墨汁,这种墨汁是一种极好的配置药剂的辅助材料,可塑性和延展性极好,能够承受住大部分的能量冲突,这也是它们御敌的技能之一。
最重要的是,它还可以重复利用,简直就是不会爆炸的试管。这种药剂师趋之若鹜的好宝贝极为难得,要不是上次黎云路过死亡三角海那边,可还真不一定能够得到。
盯着这团灵吸怪墨汁看了会,就好像他能够透过这团隔绝任何能量的漆黑墨汁看到其中的景象。
再一挥手,一团青色的液体就从墨汁中窜了出来,飞到了黎云的手指尖上来回的绕指流动着。
“好了好了,我的黑黑。”
单手微微掰开黑豹的嘴巴,右手向前轻轻一送,那团青色的药液就窜进来黑豹的口中,直达它们“打架”的地方。
药效很快见效,从黑豹肚子中传出的狂暴气息都被安抚下去,黑豹痛苦的脸颊也逐渐舒展开来。
“你这家伙,又要睡好久了。”
同两天前的操作一样,黎云单手拎着它脖颈处的皮毛将黑豹提起,提溜着它就放进了禁魔铁笼之中,同时开启了铁笼的门锁功能。
可得把门锁好了,别等它醒了又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黎云可没有那么多的仙灵级的清灵蕴合草给它吃。
这波吞食了这么多高能量的药剂,黑豹怕是要睡早着了,七天七夜都算是少的了。
看了眼时间,不过刚到十点,拿出手机播了过去,毕竟是有女朋友的男人。
“嘟嘟嘟~~~”
呼号声刚响了不到三秒,一张在黎云看来堪称绝美的脸蛋浮现在手机屏幕上。
“bb,你回来了啊!”
“是呀,这一趟比想象的要久。”
“好啦,回来了就好呢。吃饭了没?我去给你做!”
“不忙活啦,走,我们撸串去,搞点夜宵恰恰。”
“好,正好我也快饿了。”
“小区门口烧烤店见!”
“好!”
挂掉电话,黎云一个闪身,消失在了实验室中。
由于已经挺晚的,李思思已经洗漱过,所以穿着就有些随意,一条粉色阔腿长裤,一件白t恤,一双白色的人字拖露出煞是可爱的脚趾。
人和人就是不同的,女生穿拖鞋是一种时尚美,男生穿拖鞋则是土和low的代名词。
素颜的李思思亦是具有一种淡雅之美,再加上那出众的气质,就好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子,给本就热闹的烧烤大排档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两人边吃边聊着,黎云同李思思大致说了一下此次的遗迹之行,关于死亡议会的部分隐瞒住了未说过多,有的时候,知道的越多,反而越危险。
“对啦,大后天晚上有场游轮拍卖会,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呢?”
两人正大口哚唏着,黎云突然想起了这事,抬头望向李思思,他这健忘的老·毛病这么些年感觉也并没有变好,时不时还是会犯病。
“是罗曼兄弟会举办的,听说有不少的好东西,说不定还能捡漏一波。”
“罗曼兄弟会啊。”
罗曼兄弟会这个组织李思思也是有所耳闻的,虽然他们是远在高卢国的组织。论起整体实力来说,他们与她所在的京城李家相比也是不逞多让的,只不过一个是混黑的,一个是混白的。
“好啊,那到时候可得看看多捡点漏才行呀。”
“你们好,打扰你们一下可以嘛?”
吃的差不多了,这时突然来了个年轻女人,手里拿着相机。
“你好。”两人回以问候。
“有什么事吗?”黎云问道。
“那个,我是做街拍的,现在就是有个叫‘烟火里的幸福’这个主题的摄影活动。我刚刚看您两位就非常适合,就是想邀请您们进行拍摄一下,请问可以嘛?”
“想拍嘛?”黎云向李思思问道。
“你们这照片不会乱传吧?”李思思问道。
“这个不会,就是只发到我的某音短视频号上,我给你们看看我拍的吧,我待会儿也可以把底片给你们。”那个年轻女人笃定道。
“那我们拍几张?”李思思由问了一下黎云的态度。
“行啊,都听你的。”
“那我们需要摆什么poss嘛?”李思思再次看向她。
“不用,就你们刚刚那个撸串的状态就很好,自然一点随意一点就好。”
“好,那现在开始?”
“嗯嗯,好!”
接着便是刷刷刷的一顿操作。
其实总的来说,城市里的生活和灾变前并无太大的区别,这个时代除了主流的宠兽师外,还有异能者、武者、剑士、刀客,甚至是修仙者的存在。
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这般的超能者,绝大部分的人都无这方面的天赋,也没有庞大的财力去支撑,所以还是普通人居多,至多学过些武术或有一些低等级的宠兽罢了,需要去从事平平常常的工作以生活,或在某一事业上去完成梦想。
超能的背景下,依然是有无数在山下的人。
饭毕,李思思去结了账,两人散了会儿步,便送她回了小区。
小区楼下,两人相拥,一阵吻别之后,李思思便上了楼,留下一脸爱意的黎云。
待到楼上房间的灯亮了,黎云这才离去。
他没有再发动能力直接回去,既然心情很好,不如开会车看看城市的夜景吧。
为了方便,李思思家的地下车库中除了李思思自己的一辆车外,黎云还在边上停了一辆他的大越野。
汽车发动,车中放着的音乐已被他换成了更为动感的歌曲,他时不时地跟着唱着,身体也随着韵律扭动着,很是妖娆。
“前夜不忙我后夜忙啊~~~我梦完黄金我梦黄粱......”
但是吧,生活不可能总是让你觉得很美好的,总会有些恶心人儿的苍蝇在你心情美妙的时候来提醒你一下,“可不能让你开心了。”
坐在车里的黎云皱了一下眉头,调整了下方向,开向了另一个小区。
书香名邸是位于市区边上的一个中档小区,里面居住的绝大部分都是属于中产阶级的,这样一个小区,即使是位于市区边缘地区,房价也是不便宜的。
黎云把车开向书香名邸边上的一个小巷子,果然,这乌漆嘛黑的小巷子里还挺热闹的。
李凡是书香名邸的一位住户,人如其名,就是个普通人儿,经营着一家勉强糊口的小宠物店,能住进这个小区,也不过是父母的遗产罢了。
他也没有什么大志向,普普通通也挺好,起码现在这条件也饿不死。
每天晚上李凡都有夜晚散步的习惯,今天休息睡过了头,一睁眼天就已经黑了。左右也无事,就出来散散步好了。
天太晚了,小区里也没有什么人出来溜达,也是,谁像自己一样是个无业游民一般无所事事的。
李凡这样想着,摇了摇头自嘲了一下。
走着走着,对面走来了一个身穿黑袍的怪人,顿时感觉到了自己肩上的大王鹦鹉传达过来的极度危险的警示,但奈何这是条碎石小道,躲是躲不开了。
李凡保持常色,面无表情地与其擦身而过,窄窄的小道已经使他闻到了黑袍人身上的刺鼻气味。这种气味他有些熟悉,但他已经不想再回味了,强忍住呕吐感,继续往前走着。
大约走了十来步,李凡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让他差点把魂都吓了出来。
黑袍人的衣服被地上的石子勾了一下,尾巴尖漏了出来,那是一种类似蜥蜴的尾巴。
这个时候,黑袍人似乎发觉了什么,也回了下头。李凡见状,头立马转回去,但可惜,太晚了,他紧缩的瞳孔暴露了他。
“看到了是嘛?”身后传来了黑袍人沙哑的声音。
“血神会!?”
按下心中的震惊,没有任何的犹豫,跑!
李凡立马狂奔了起来,但他又怎么能跑得过黑袍人呢。
眼看黑袍人就要追上他了,无奈之下,只得往围墙边跑去,企图让围墙能阻挡一下黑袍人追赶的步伐。
“二当家,上!”肩上的大王鹦鹉立马变大了两圈,李凡踩着它的鸟背,一跳,便跃过了小区的围墙。
一落地,转身看向身后的围墙,还不待舒口气,便见到黑袍人高高跃在空中的黑色身影。
他感到了深深的无力,以及极度的悔恨,自己干嘛犯贱非得回头看那一眼啊,现在好了,命都要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