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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八章 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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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出了郑南的疑问,曲洋很揶揄的看了向问天一眼:“向老兄,我就说了,这衣服可真不适合你来穿,让郑公子见笑了不是?”

    向问天很豪气的一笑,丝毫不以为意:“要跟那酸腐书生打交道,总不能提着刀子上门吧?我可是很诚心的想要买下他那本《率意贴》。”

    “《率意贴》?”郑南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皱着眉头思索起来——他到底在哪儿听过呢?

    “也不怪郑公子不知道,这《率意贴》是唐朝草书大家张旭所留。”曲洋笑眯眯的解释,“向老哥本是帮我寻觅曲谱,却不知道怎的,忽然就对这些书啊画啊什么的大有兴趣,如今我们没搜寻一个古墓,若有琴谱便是我的,书画则归他。”

    书画?丹青生、秃笔翁!

    郑南想起来了,在江南梅庄,向问天就是用着《率意贴》诱得那秃笔翁入了赌局。向问天搜集书画,果然是为了梅庄地牢里的任我行!真不知道童百熊在做什么,居然还放任这个危险的家伙四处乱跑!

    怎么说也不是个单纯的十八岁少年,郑南这点定性还是有的,虽然对向问天极其不满并视之为敌了,可此刻他的脸色一丝端倪也未露,只是带着点好奇:“难道这里也有古墓?我怎的瞧不见?”

    “古墓是没有的,不过这里有个落第秀才,听说祖上出过状元当过大官的,收藏了一副《率意贴》。本来我和向老哥是不怎么相信的,不过既然路过,去瞧瞧也不费什么事,结果你猜怎的?居然是真品!”

    说到这里,曲洋眉飞色舞,看来在这样一个不怎么繁华的小镇里找到这样的书法珍宝也让他高兴的很。

    向问天也喜气洋洋的连连点头:“最让人高兴的,还是那个败家子——这等宝物,他不说好好收藏以馈后人,却偏生要拿了来卖!这大好的机会,绝不能错过!这就叫做天予之,不取来也太对不起老天爷的这番美意了!”

    看着向问天那跟曲洋谈到音乐时如出一辙的表情,饶是郑南知道剧情,也不由得相信了:这个天王老子真的不晓得哪根神经不对头,满手血腥的屠夫居然开始舞文弄墨?还真的是——别扭!

    就像看到向问天穿着那绣着暗色团花的富贵员外长袍一般,怎么看怎么别扭!

    也难怪后来童百熊不怎么在意他了。这在江湖上打滚多少年的,不论哪一个都是老狐狸,不容易对付的紧呐!

    “不晓得这《率意贴》,向右使可买回来没有?”郑南追问。

    向问天脸色一变,带着几分愤愤之色:“他还真敢要价!万两黄金!他真说得出口!”

    曲洋听了也是一愣:“这么高的价?就算这《率意贴》是张旭手迹,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吧?”

    “哼!他把老子当冤大头来宰!”向问天压低声音咒骂,眼睛里凶光四射,“老子收手很久了,本想着价格若是不离谱便买下来,这等绝世珍品也不应染了血污——哼!不识抬举的东西!”

    郑南哑然:果然是魔道风格么?什么才叫不离谱的价格?总而言之一句话,出不起价格就想要强抢了?看来还是属于杀人越货那一型的。

    接下来又谈论了几句,向问天和曲洋自去用餐,郑南叫了店小二要了间上房。

    他方才已经问清楚了,每过些时候,福威镖局的镖车便会从这里经过,算算日子也快到了。

    他打算着,等镖车到了问问那镖头去哪里,也好顺路跟上一程。要是不行,也可以跟到类似福州府这样规模的城镇,找个向导——这小镇上的人,多数也是没出过远门的,他信不过!

    至于曲洋和向问天,他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向这两个已经被他规划到“敌人”范畴的人求助——真是可惜了,他本来还挺欣赏这个曲洋的,那可是笑傲江湖曲的作者之一啊!或许,有空去瞅瞅刘正风?也不晓得算不算是偶像崇拜?

    “南子现在跟福威镖局的人一路行走?”就算是尘土漫天的黄土路上,东方不败的红衣依然纤尘未染,看了最新的情报,他笑了,“这小子,倒也还机灵!晓得自己不辨方向,没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

    跟在东方不败身后的人,一身极普通的粗麻布衣,长相也是那种极普通极普通、丢人群里就再也认不出来的那一种,他此刻恭恭敬敬的继续禀告情况。

    听到向问天和曲洋的时候,东方不败的眉头略皱:“向问天这厮,还是四处搜寻古墓?哼!他晓得什么琴棋书画?不外乎就是去寻些流传已久的绝世珍品罢了!”

    哼!他当那梅庄,是这般好进的?自从得了郑南的提醒,童百熊表面上虽然未动那琴棋书画四位牢头,可暗地里却又派了一队人马加强防御;东方不败也吩咐柳七派了两个人随时盯着,任何可疑人等出入梅庄都要严加防范!

    “继续监视向问天,若他真的进入江南,下暗手杀了就是。”淡淡的吩咐了一句,向问天的事就此略过不提,东方不败目光投向北方,眼中闪过浓浓的思念。

    南子,好久没见了,真的,好想你!

    这会儿,郑南也陷入极度郁闷中。

    按理说,福威镖局在这个年代还是很吃得开的——距离剧情开始还有五六年的时光呢——可怎么还有不长眼的山贼强盗找上门来?当然,找上门来也无所谓,郑南是从不在乎福威镖局的,只要他没和福威镖局的镖车在一起!

    于是,郑南在摆脱了迷路危机后,相当郁闷的被一群劫匪给围住了!

    既然敢来劫镖,这劫匪们就必定有两把刷子,镖头带着护镖的人保护镖车都力有未逮了,断断抽不出手来帮他,所以,郑南这会儿面对着的,是他人生中第一场真正的厮杀!

    七八个劫匪围着郑南一个人,幸好他武功还算扎实,虽然慌乱,可也能应付——毕竟平日里陪他拆招的,可是顶级boss教主大人!

    可时候一久,郑南就不行了。

    他出招时,依然会下意识的避开要害!这个要命的坏习惯在这种时候可就真的快要了郑南的命了。

    敢动福威镖局的镖车,这劫匪也是多年的悍匪了,动起手来招招悍不畏死的——在发现郑南居然是一个没杀过人没见过血的嫩菜鸟之后就更无所忌惮了——这不,郑南一剑刺出,忽的被人用手抓住,那人的手上淌着血,面色变都未变,还大笑着喊:“兄弟们,加把劲儿!这个白嫩嫩的公子哥儿是个花架子,以伤换命啊!”

    然后,好几把大刀已经搂头盖顶的招呼过来!

    郑南看着那雪亮的刀光急速逼近,大脑一瞬间空白了——十年的训练毕竟不是假的,生死关头抛弃了所有杂念,求生欲望支配着,他哪里还记得什么叫做“下不去手”?

    松开长剑,反手化掌为爪,“喀嚓”一声脆响,郑南已经抓碎了一个劫匪的喉结!

    郑南先前的招式已经让这些人都放弃了防御,只等着砍死这少年公子哥儿然后分赃呢,哪里料到无害的小白兔一下子长出了利爪獠牙?

    不一刻的功夫,除了手抓长剑没有攻击的那一个之外,其余的人已经横尸当场了。

    那人脸色难看至极——也顾不得别的,转身便飞速向着大部队的方向退去:见了血,这公子哥儿跟先前一比可立马就成了两个人!好狠辣的招式!想不到他也看走眼了!悍不畏死可不代表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还要送死。

    郑南没有追杀他。

    郑南很想吐。

    他身边横七竖八的倒了七八个尸体,都是他杀的……

    都是他杀的!!

    他竟然杀人了?!

    死命咬住嘴唇压下心底的呕意,郑南慢慢的动了两步,从地上捡起一把刀来——这里是江湖世界,你不杀人人便杀你,不是早就知道了、觉悟了?怎的还这样没出息?!丢人丢到家了!你还敢说跟着教主大人学了十年武?!这样懦弱的你,连杨莲亭都比不上,怎么配同东方大哥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