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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土著中的土著

作者:好望角遇到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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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早凉,流亡的部落要继续向北方行进了。

    由于北美洲北部温度较低,生活的印第安人相对较少,大多数都生活在偏南方一点,以及中美洲,比如墨西哥。

    通常,生活在北部的印第安人,几乎都是最早从亚洲越过白令海峡迁徙而来,留了下来没有继续向南走,还有少部分就是像这样,在部落冲突中落败逃亡。

    郑飞站在山岗上,手背在身后,感受着拂面的晨风,脚下是一块平原,广阔无垠,延伸至遥远的天边。

    那是大西洋沿岸平原,呈长条状分布,几乎占据了整个美国东海岸,与佛罗里达半岛和墨西哥平原相接。

    从这里出发往西,驾驶马车的话,只用不出一天的时间,就能抵达阿巴拉契亚山脉。

    该山脉在东部沿海地带和美洲大陆内部广袤的低地之间形成一天然屏障,因而对大陆的殖民和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英格兰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就建立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北起新罕布什尔,南至乔治亚的狭长地带。

    而越过山脉,就是无限风光!

    美国中央大平原,五大湖工业区,密西西比河!

    石油!铁矿!煤矿!黄金!

    再加上如果达·芬奇能弄出蒸汽机,就将会开启一段新的历史!

    喔,确切的来说,是史诗!

    ......

    印第安部落正在收拾东西,牵上他们仅有的几只家禽,是一种很有特色的动物,火鸡。

    也许是连日的奔逃太过劳累,火鸡想赖在地上不走,然后就有土著小孩踢它的屁股,嘴里说着古拉古拉,扯它的脖子,很粗暴的样子。

    在土著部落,越粗暴的小孩,越会被族人认为有出息。

    眼看着部落就要离开,郑飞快步跑下山岗,挡在他们面前,摆手想要告诉他们,不要走。

    花胡子族长手里依然捏着那枚牛角,为难地摇摇头,指了指昨晚袭击者冒出来的山岗,担忧地垂下眉毛,叹了口气。

    他想说,我们必须走,否则那些人会一直追杀我们。

    郑飞想了想,拔出匕首直指山岗,认真注视族长的眼睛,握起拳头放在胸口,意思是:我保护你们,相信我。

    见了这个动作,族长的胡子微微翘了一下,惊喜之余又面露不解,疑惑地拧起眉心,像是在说,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郑飞深知,想统治印第安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从信仰入手。

    他笑了笑,竖起手臂指向天空,作拥抱状,然后指了指自己。

    因为,我是神灵派来的使者。这是族长的理解,也是所有族人的理解,令他们普遍接受。

    在他们的认知中,那些会喷火舌的远距离武器,绝对是来自神灵的。

    短暂的沉默后,族长流下了感激的泪,俯下身,带领族人再次拜谢。

    有神灵做靠山,看谁还敢欺负咱!他们想。

    就这样,驯鹰部落被轻松收入囊中,郑飞准备带他们先回土著栖息地去,毕竟干粮已经不多了。

    两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悬崖下,陆续顺着藤梯向上爬。

    郑飞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梯子是谁编的?

    突然,只听一声嘹亮的怪吼“瓦吉!”,随后只见在几十米高的岩壁上,一个身着老虎皮的人从洞里钻了出来,手中攥着一根藤条,几乎是跳着滑降落地,身手比游侠格兰特还敏捷得多。

    “库鲁多落塔!”他捶着胸膛吼叫道,暴躁无比,警惕地打量眼前这群人。

    郑飞也得以看清他的相貌。

    首先能肯定是人不是猿人,脏兮兮的长头发用草筋扎起,为的是方便活动,眼眶深凹颧骨凸起,弓身、膝盖微屈,还没完全改掉猿人的习惯。

    这是,土著中的土著。

    他的脸,他的眼神,以及他站立的姿势,让郑飞不禁感觉,他的体内蕴藏着一股强大的爆发力。

    这种力量,不是圣地亚哥的巨力,也不是棕熊猎杀者的狠劲,而是一种令人莫名生畏的,来自原始的呼唤。

    那么我们不妨称他为,原始人。

    现在,他不停吼叫示威,还从地上捡起石块丢来,抛飞的速度堪比弹弓,径直飞向穿铠甲的阿瑞斯,竟然把阿瑞斯的银铠击出一个大凹坑。

    “妈的......为什么总是我?”阿瑞斯愕然看着自己心爱的铠甲,无语凝噎,这两天他是国服第一倒霉蛋,没有之一。

    先是银质酒壶被棕熊猎杀者给恶心了,后来被迫吞下一碗虎奶,现在又......

    “不就是和战神同名吗,用得着这样吗?”他委屈道,把凹坑往外按,看能不能按回来。

    说时迟那时快,队伍中有个臂力强大的投矛手土著,身体后倾,发出一声高亢的狂叫,振臂掷出飞矛,直奔原始人。

    原始人岿然不动,面对能插穿身体的尖利飞矛,目光中却看不见一丝一毫的畏惧。

    然而,就在飞矛距离不过半米的时候,他倏然一个灵敏的闪身,手臂一抬,将动能极大的飞矛硬生生拽住,身体一旋,怒吼着甩了回去。

    目标仍是阿瑞斯。

    拥有骑士血统的阿瑞斯,向来不惧怕战斗,他不慌不忙地抬起盾牌,咣的一声,接下飞矛。

    用石片磨制成的,不算锋利的矛头,竟然扎进了铁质盾牌中,并且差一点点就穿透了。

    强大的冲击力,使得阿瑞斯重心不稳,向后踉跄了两步。

    要知道阿瑞斯是个身高足有一米九的壮汉,体重接近两百。

    阿瑞斯使了好大的劲才拔出飞矛,不可思议地望向原始人,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不屑。

    在原始人手里,就算是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都能变成致命的杀器,他身上穿的老虎皮就是用石头打来的。

    印第安土著,人才济济。

    再加上他攀爬跳跃的身手,正好能添上格兰特的空缺,而且是翻版的格兰特。

    有的事情,只能交给盗贼去做,比如说偷国王手札之类的。

    【虽然今天很晚,但说了五更就一定做到,不过要到夜里才能更齐,大家可以明天再看哈(*^__^*)】(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