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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姑日记(一)

作者:盛夏花间词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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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坑妹的姐姐是一种什么体验?

    大概就是当你正对着论文的最后三英寸绞尽脑汁,下一秒就被强行关进一个莫名其妙的机器里,带着一坨金光闪闪一看就很贵的不明物质降落在了千年以前的英国土地上。

    我机械地把手里已经折断的羽毛笔丢在地上,抱着最后一点期望打开了随着自己一同降落在这个陌生世界的布包。

    没发现必要的魔术道具、食物或是淡水一类的东西,那把名为阿瓦隆的剑鞘却险些闪瞎了我的狗眼。

    ……在冬木的圣杯战争一触即发之际,我的姐姐大概是砸了爱因兹贝伦家才把这个烫手山芋拿到了手里。

    用最后的理智三下两下包裹好那个很有可能让我死无葬身之地的□□,认真考虑起啃树皮和吃虫子的可行性。

    回想起白光一闪的瞬间,隔着玻璃也能感觉到寒意的可怕笑容,终于相信了昔日好友口中的那句。

    “柯洛迪亚,我觉得劳伦斯家族的人除了你,都是科学疯子。”

    所幸这里虽然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远处的村庄还是隐约看得见轮廓。虽然还是正午,只是如果再不走起来,怕是今夜我就要学习一下贝爷的徒手与熊搏斗了。

    认命地背起被缠得严严实实的剑鞘,竟然是意外的轻巧,隔着布料似乎也能感受到有些冰冷的金属质感。

    我不由苦笑起来,拍了拍身后的剑鞘。

    “好啦小可爱,今后就你和我在这异世界相依为命了。”

    漫长枯燥的赶路过程可以略过不提,当我和剑鞘菌到达这座村庄门口时,天已经几近黄昏了。稍微怀着些愧疚之心用蹩脚的古英文催眠了前来查看的村民,来到了据说是一个前往王都居住的人留下的空屋里。

    望着简陋的茅草屋,我深吸了一口气,丢下我身为魔术师的矜持,挽起袖子开始了异世界的求生之旅。

    第一天,帮邻居家的苏珊阿姨干农活,喜获一顿午餐的同时顺便打听清楚了这个时代的具体状况。如果用一句话总结的话,大概就是:

    亚瑟王的时代。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超级听话地听着苏珊阿姨赞美我们的王多么英明神武伟光正,一边多塞了一口实在说不上好吃的迷之饼。

    想想家里那个深夜都在怒刷存在感发光发热宛如一个大写的麻烦的剑鞘。

    赚钱攒齐路费把这货赶快还给亚瑟王,必须!

    就在我考虑是烧玻璃还是造蜡烛发家致富,魔术式在脑子里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时候,我的眼角突然瞄到自家门口那颗成色不错的苹果树。

    苹果树,就决定是你了!

    一株野生的苹果树在我眼中仿佛变成了金光灿灿的硬币,热情的村民送来的谷物种子更是让我喜大普奔。

    人生真是斯巴拉西!

    然而我忘记了植物的生长需要一个漫长的周期,以及辛勤的体力劳动。

    虽然有可爱的村姑小姐姐帮助我,可这对一个身娇体弱的魔术师来说。

    真的太难了!

    于是再一次结束了本日不能用魔术偷懒的辛勤劳作之后,我瘫倒在床上,连一根手指都不想移动分毫。

    我大概是降灵科最差的一届魔术师……

    在硬硬的木板床上翻了个身,眼前是没有玻璃大敞四开的窗户,还有一整片浩瀚的星空。

    在这个连油灯和蜡烛都十分珍贵的时代里,没有月光的夜万籁俱寂,满天的星河灿烂恢弘,仿佛是只有在摄影作品中才能看见的奇幻景象。此时我才深切的意识到,这里是一个我不应存在的时代。

    正当我沉浸于自然的美景中时,门前用于防御的魔术结界忽然被触动,闪烁的红光看上去实在令人不安。

    由于对魔术的自信,我的门前并没有篱笆之类的东西,若是普通人即使看不见结界也必然会自动

    绕开,可如今警报被触动,说明来者不仅拥有魔术回路,还必定掌握一定的魔术知识。

    不,没这么简单。

    我迅速否定了自己天真的想法。

    如今我所处的可是亚瑟王的时代,此刻门外的人,说不定拥有更高等级的“神秘”。

    顾不上身体的不适,我跳下床去,默念咒文打开全身的魔术回路,蹑手蹑脚地推开门试探着向外走去。

    防御魔术应该已经发挥了作用,正常来讲侵入者如今应该已经被击飞了才是。

    脚下突然传来金属撞击的清脆声响,我悚然一惊,飞快从口袋里拿出红宝石握在手心,魔力快速流淌过魔术回路时的疼痛感反倒令思维愈发的清晰。

    武器?踩上去的长度不像是长剑,应该是匕首或是箭头一类的金属制品。

    将魔力输入宝石使其发光,握紧手掌使光不必过分耀眼而引起他人的注意。借着一点微弱的光线看去,脚下踩着的是一个断裂的弓箭头,仔细看去还有一点血迹。

    在这宁静的夜里,我的呼吸声和心跳声宛如狂风与雷鸣。

    谨慎地伸出右手照亮前方的土地,银色金属的反光在夜晚格外清晰。

    已知:一个带着兜帽的男人居然破了我引以为傲的结界(然后被电晕了),现在一身血地躺在我家院子里的苹果树下,脑袋还机智地枕着树根,穿着一身看着就很沉(zhi)重(qian)的铠甲。

    求解:我是不是该把他的铠甲扒光卖钱,顺便趁他病要他命,救醒以后敲一笔竹杠?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货的铠甲实在太特别了,一看就是谁家的少爷出门当了骑士结果翻了车。这要是被人发现以为我对这位大少爷行不轨之事一剑灭了我怎么办。

    我还没看到我的苹果树结果呢我怎么能在这里翘辫子!

    于是这个倒霉鬼的铠甲就被我三下五除二扒了个干净,由于重伤患绝不能轻易移动位置,因此我临时点了堆火用来照明和烧热水。仔细看来他身上的伤口实在是多的吓人,有几处甚至是结痂后再次裂开,感染也有些严重。

    用储藏的烈酒清理过伤口后,我简单用治愈魔术为他止了血,所幸的是伤口虽然看着可怕,但是都没有伤到动脉等致命位置,因此没有造成大出血。

    这个人还真是命大,考虑到他刚从战场上下来,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过于勇敢了。

    搬来前几日村民送的毛皮给他垫上,我决定等天亮以后再喊人帮忙把他抬进屋。然后再去最近的城镇里给他请个医生看看。

    至于诊费这种事……

    我悄悄掂了一下手边沉甸甸的皮质钱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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