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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年 春
晴空万里,微风习习,蜿蜒崎岖的官道上,一辆马车缓缓驶来。
马车前面,一名大概四十左右的男人,正不紧不慢地对着身前的棕色马不断吆喝,在官道上向前行驶。
男人身着朴素,深灰色布衣上有着些许布丁,但男人那强壮得体魄,却显得更有男子气概。最引人注目的是,男人的腰上配着一把长刀,刀鞘却很精美,在这个非和平的年代,拥有着一把佩刀的人,定不是普通人家。
再看这辆马车,做工精美,华丽优雅,一看便知道是富贵人家才能够拥有的。
而马车之内,被遮的严严实实,只是偶尔传来一名女子的叹息声。
“唆…”
忽然,一支利箭从官道一旁飞出,恰好射到马车之前。
“吁吁吁……”男人立马控制住马的惊慌,停了下来。
正当男人皱眉之间,官道两旁突然串出二十来人将马车团团围住。来人皆是手握刀剑,一脸横肉,看样子凶神恶煞。
“陆叔,怎么回事?”马车停留之际,车内的人亦是察觉到不对劲,便向赶马车的男人询问道。
听到马车里面传来的悦耳的年轻女子声音,陆叔按住腰上的佩刀,道:“小姐,麻烦了,怕是遇上贼人了,你先别出来。”
顿时,车内传来一声惊吓。
“啊?完了完了,小姐,这兵荒马乱的,这可怎么办才好?”车内又传来一位丫鬟的声音。
“嘘……”
马车内尽显一片恐吓,而马车外面得众人却不为之所动,将马车围的死死的,很明显来者不善。
“在下陆有泉,雍州人士,此次乃是前往洛阳定居,还请各位英雄豪杰成全。”陆叔对众人拱手道。
“哟,路过这条路的不是去洛阳的大户人家还能有谁?陆有泉,没听说过。”众人之中,最前面的一位和陆叔差不多年纪的大汉说了一句,大汉满脸黑胡子,他和其他人一样,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不过很明显,他是这群人得头儿。黑胡子大汉又拿起手中的大砍刀对着陆叔,继续道:“老子也不管你是谁,听好了,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别跟我说你不懂。”
陆叔犹豫了一下,便缓缓的从怀里掏出一袋钱币,直接扔向黑胡子大汉,道,“英雄,我懂,给,还请放行。”
黑胡子大汉接过袋子,掂量掂量一下,忽然笑了,“哟呵,还挺懂规矩的。”他点了点头,眼里闪过一丝狠色,“弟兄们,给我杀,男的直接杀了,女的留着咱们回山寨开荤。”
还没等众人开打,所以人突然感觉有些异样。这所谓得异样,众人也说不出来由,就感觉头晕目眩,有种想吐的感觉。
忽然,除了马车里面得人,其他人仿佛看到马车的正前方,也就是马的脑袋面前,空间忽然扭曲了。每个人看到这里,居然看到那个地方歪歪扭扭的,不由得让人怀疑自己得眼睛出了问题,连忙揉了揉。
“我草,我去尼玛的周书雅,敢把老子当小白鼠做实验,早知道就不来科研所工作了,玛德,亏大发了,老子好难受啊!”
扭曲空间传来一名男子的叫骂声。
正在众人目瞪口呆之时,马车前的空地之上,突然凭空多了一名男子,男子与众人大有不同,且不说长得眉清目秀,白白净净,他居然一头的短发,而且这穿着上,这居然是一套现代风格的工作服。
此时短发男子摇了摇昏沉沉的脑袋,看向前方时,正好看到马的脑袋,而这匹马亦是对着他大眼瞪小眼。
“哎呀我去!”短发男子看到马脑袋,顿时吓了一跳。而他的举动,亦是把周围人吓了一跳,不管是周围得贼人,还是陆叔,都拿着刀指对着他。
这时,短发男子才缓缓看向周围,发现周围大汉皆是古代穿着,自言自语道,“还真穿越了?不会是假的吧?这周书雅她奶奶的,还真行啊,居然真的成功了,把我给穿越了过来。诺贝尔奖肯定有她了?”男子正在感叹着,这周书雅怎么就这么有才干呢!都是大学同学,这人比人,气死人。
“不对!”正当短发男子感叹之际,“玛德,我真的来到了古代,没有她我怎么回去啊!”
短发男子忽然又伤感起来,爹啊妈啊!儿子对不起你们啊!再也见不到你们了!
“你……究竟……究竟是何方妖人?”一旁,黑胡子大汉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以为是遇到了什么妖怪,拿着大砍刀哆哆嗦嗦的询问道。
“呃……”短发男子转过头看向黑胡子大汉,喃喃道,“我不算这个时空的人,可他们能看到我,我还以为我完全不能干涉这里的一切呢!”
“咳咳…”该怎么解释呢?短发男子心里暗自想着,看着来人不善,还都拿着刀指着我,玛德,必须得吓一吓你们,于是
他一声怒喝,“大胆,见到本仙人还不通通跪下?莫非是想命丧于此?”
随后,众人皆是一阵哆嗦,开始犹豫不决。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黑胡子大汉犹豫了一下,拱手道,“不知仙人驾到,还请见谅,在下黑胡子刘酒,告退。”
黑胡子刘酒也是个干脆利落的人,说完,便示意了一下周围众人,立马撤退。
待众人走后,马车前面的陆叔连忙下车,对着短发男子拱手道,“多谢仙人救命之恩,在下陆有泉,雍州人士,此次前往洛阳定居,不料路上遇到此番贼人,若非遇到仙人,恐怕吾等都要命丧于此。”
原来是遇上了打劫啊!没想到我还误打误撞救了他们。
短发男子并没有做出回应,而且走到陆叔面前,摸了摸他的肩膀。我去,我能摸到他,看来我还真是能够干涉这里的一切,我在这个时空不是只是一个影子,而且真真切切的一个人。
“咳咳……”陆叔扭了扭身子,好想有点尴尬。
“哦,我知道了,在下李玉竹。”短发男子学着陆叔拱手道。“本仙人长期闭关,敢问今年是哪一年?”
“中平六年。”陆叔答道。
“额,那当今皇帝是谁?”李玉竹想了想,中平六年到底是哪一年?我去,历史没学好,条条大路都不通啊!想想那些穿越小说的主角,哪一个不是研究历史,把历史搞得透彻的老妖怪,然后穿越到古代,建功立业,妻妾成群。玛德,我除了搞科研,其他还会啥呢?悲剧啊!
“当今圣上乃是刘宏。”说着此人的时候,陆叔满脸的不屑,好似对这个皇帝有极大的不满。
刘宏?汉灵帝刘宏?玛德,东汉末年?我去,为什么?为什么不是穿越到和平年代?玛德,在这个乱世,别把小命给丢了!难怪一来这里就遇到山贼。
“陆叔,外面现在怎么样了?”正当李玉竹苦恼之际,马车之内传来一声女子的声音。
“小姐,没事了,多亏这位李仙人相救,才得以平安。”陆叔听到女子的询问,便回答道。
说完,马车的帘子被缓缓拉起,一位妙龄少女被一个丫鬟搀扶着下了马车。
李玉竹一看,心里顿时汹涌澎湃,哎呀我去,刚来到这世界就遇到如此漂亮的美女。
妙龄少女估计十八岁左右,眉清目秀,五官端正,眼里透露着一丝清纯的气质,皮肤白皙如水,没有一点瑕疵,如果放到现代随随便便秒杀那些一线明星。
少女走下马车,对李玉竹仔细打量了一番,虽然此人奇装异服,但面容还算清秀,应当不是奸邪之人。
于是少女对着李玉竹缓缓行礼,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妾身姓任,名红昌,此次前往洛阳,盘缠不多,若是公子不嫌弃,妾身回到洛阳之后,一定倾囊相授,以感谢公子之恩。”
“额,无妨,无妨。”李玉竹面对如此美女,还是多少有点窘迫,不知所措。
“李仙人,不若你与我们同行前去洛阳?”陆叔想了想,如果这位仙人能一起同行,路上倒也安全了不少。
“也好也好!呵呵呵!”李玉竹笑了笑,反正也不知道要去哪里,还不如听他们安排,何况路上还有任红昌这个美女作陪,何乐而不为呢?
“李仙人?”任红昌听到陆叔的称呼,有些不解的看着李玉竹。
陆叔正准备解释一到,李玉竹便抢说道,“不过是会一些把戏而已!”说完,便毫不客气的走上了马车,留着余下三人满脸疑惑。
“小姐,奴婢看此人定是某异族人士,虽然救了我们一次,但我觉得还是小心为好。”一旁的丫鬟对着任红昌谨慎道。
“小玉不得无礼!小心招来祸端!”任红昌立马呵斥了一下小玉。
待李玉竹走进马车之内,找了个最中间的位置坐下。马车之内空间挺大的,最令李玉竹兴奋的是,还存留着少女般的淡淡香气,让他回味无穷。
随后,任红昌和丫鬟小玉也进了马车,而陆叔则是在前面赶车。
李玉竹打量着两个少女,任红昌不必说,十足的美女,而丫鬟小玉,刚刚还没仔细看,也同样是个美女,虽然没有任红昌那样惊艳,但同样也是五官端正,而且胸前的那一波巨大无比。
眼看着李玉竹正色眯眯的看着她们,小玉一脸的娇羞,而任红昌亦是觉得有些无礼,便只能找个话题聊着,“不知公子何许人也?”
“额,山野村夫而已,早年不曾出世。”李玉竹想了想。
“想来公子懂得仙法,定非寻常人,不知公子将来欲要何为?如今汉室倾覆,乱世之中,正需要公子这般奇人,乃解救天下苍生是已。”任红昌缓缓说道。
说得李玉竹有些惭愧,在这东汉末年,确实可以称之为乱世,可自己又有何才能?我去,有点打脸啊!
“我不过是懂得一些把戏而已,任小姐高看在下了!大汉凋零,自有它的命数,非我们这些人能够决定的。”李玉竹只能摆了摆手,惭愧惭愧。
“李公子所言极是。哎!”任红昌叹了一口气,又继续说道,“妾身本是雍州人士,家父本在雍州为官,恰逢朝廷打压黄巾叛贼,牵连甚广,家父不幸有所牵连,前不久刚刚过世。”说着,任红昌的美眸里泪水奔涌,让李玉竹看着好生心疼。
“任小姐莫要难过,还请节哀顺变!”李玉竹轻声安慰,倒也令任红昌更加难过,直接哭了出来!
“小姐……”旁边得丫鬟也是快要哭了出来,出声安慰道。
看着两个美人在自己面前低声落泪,李玉竹有些无奈,略表示微微歉意,然后说道,“我去看看陆叔!”
从马车之内出来后,陆叔亦是听到两女的啜泣声,便与他说道,“李公子勿怪!我家小姐也是苦命人,若非任家在洛阳还有一处宅子,恐怕我们都没有落脚处,怕是要流落街头了。”
李玉竹有些感慨,乱世之中,苦命人还真是不少,任红昌应该还算幸运的吧!刚刚她说的黄巾叛贼,恐怕就是东汉末年的黄巾军吧!也就是黄巾起义,这可是三国演义里面得开端啊!
不过朝廷在镇压黄巾军,任家受到了牵连,任红昌父亲刚刚过世,恐怕牵连也不是很广,不然任红昌怕也是要连坐,还不可能前往洛阳定居。
话说,黄巾起义最后还是被镇压了,不过这也只是乱世的一个开端,哎,没想到穿越过来,一来就遇到打仗,真是不幸啊!
一路上,李玉竹和陆叔倒是相谈甚欢,还借了陆叔一套古装的衣服,虽然布丁很多,但凭借他本人的清秀面貌,看着倒颇为英俊,模样打扮和陆叔很相似,只是他没有佩刀。
李玉竹虽然没有佩刀,但他的腰上,也是配了一把武器。说起这把武器,这可是李玉竹从现代带过来得唯一东西——激光枪。这把激光枪,可不是普通的激光枪,即便是现代,可能这也是绝无仅有的一把,发明人乃是李玉竹的大学同学,也是同事,周书雅。
对于周书雅这个女人,李玉竹有些不喜欢,就说这把激光枪吧!它采用的原理是在某种特殊的条件下,可以产生一种射线,破坏力极强,可以让大片的蛋白质分子在几万分之一秒内直接变性,破坏力极强。
而发现这种射线的人——周书雅,只告诉了李玉竹一个人。
当李玉竹亲眼见识了这种射线之后,直接惊呼她完全可以凭借这个发现获得诺贝尔奖。
然而,周书雅只是淡淡道,“李玉竹,我的这项发现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我并不打算将这种射线公之于众。还请你保密!”
“为什么呀?你难道不想获得诺贝尔奖?”
“比起这个奖,我更看重这种射线,我称之为周氏射线,它的破坏力极强,如果公之于众,国家,甚至国际上,都会禁用周氏射线,最多运用于军事上,而我们,也不能使用。而如果我们将周氏射线保密,那么使用权只在我们两个人身上,没有人可以约束我们,不是吗?”
“……”
“我打算制造一把利用周氏射线的武器,我需要你的帮助!”
……
就这样,李玉竹腰上的这把激光枪就是这样来的,而且还配有指纹识别,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可以使用,一个就是李玉竹,另一个是周书雅。
在进行时空穿梭的实验之前,周书雅提醒李玉竹,让他把这把激光枪带上。
……
看了看腰上的激光枪,其实也不过手枪大小,被麻绳捆在了自己腰上,李玉竹摇了摇头,不在去想那个令自己有点讨厌的女子。
“陆叔,我们大概还有多久抵达洛阳?”李玉竹问道。
“半月左右吧!”
一路上,李玉竹跟着任家三人一起吃干粮,这也倒是让他感到幸运,如若不然,自己怕是要被饿死。晚上,则是和陆叔一起在马车外面躺着睡,毕竟马车里面还要睡着两个女人,这也是李玉竹最难受的地方,想想自己在现代,睡在软软绵绵的床垫上,那滋味,和现在完全不在一个调上。偶尔路过客栈,那便舒服很多。
许久之后,李玉竹也与三人熟络了起来,倒也不像之前那般生分,甚至还和陆叔开起玩笑了来。
“要知道,我家小姐在雍州得时候,多少富贵人家的公子爷为之钦慕啊!哈哈哈……”陆叔有时会低声和李玉竹夸赞小姐如何如何……
“当年,任家老爷对我陆有泉有救命之恩,这些年也没亏待过我,任家遭难之时,家中好多人都弃之而去,但我一定要追随小姐,一定不让她受欺负。”陆叔也会同李玉竹聊一些家常。
这也让李玉竹对大家都有好感,毕竟,在自己落魄的时候,才能看出真心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