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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正规军袭来
乌格山的橡树最多,劳伦斯来到乌格山附近。
“这里的橡树都是我们的宝贝,以后建造城堡,制造大船,还有做生意都能用上。”
劳伦斯骑在羊背上,检查着自己的资产。
北境的气候决定了很多东西无法大批量的制作,也不适合很多经济作物的生长。
比如找了两年也没有见到人参灵芝,也没有见到何首乌和油菜花。
寒带也不产椰子和玉米,没有芝麻花生等榨油植物。
独特的气候让这里的农业非常落后,就算是发展起来了也会受到环境的限制无法做大。
好在大山这里也有不少积累了至少数万年的原始资源,售卖这里的资源就能解决初期的困境。
领地里的树木分为三个阶层,高海拔、低海拔、平地树。
橡树喜欢在低海拔区域生长,乌格山就属于低海拔的山头,最高也就几百米。
庄园的位置更高一些,这里的大山从海拔上分为:高山带、丘陵台地、持续不知道多少万年的雪水溪水冲刷出来的平地洼地。
庄园所在的位置就是丘陵台地,周围大多数树木都是海拔千米以上的针叶林,平常上山非常费劲。
乌格村位置比庄园那里更加优越,到了这里就感觉温度上升了几度,就连阳光都明媚了不少。
索菲亚骑在大羊上看着四周,“主人,我们把这里的树卖了以后,在这里盖房子不好吗?”
劳伦斯回答道:“这里不靠近河流,距离普米修镇和铁匠铺那里的优势不明显,同时我们的大部分田地都在庄园那里。”
“可以考虑搬到这里,但是没有改变的必要,这里更适合种树,适合少部分人生活。”
老骑士并不在这里,劳伦斯将他们安排到了距离普米修镇和庄园之间的直线中点上,乌格村在这个范围之外。
索菲亚又询问道:“那直接让克哈兰在我们的地方种橡树,我们以后就能一直卖橡树了1
劳伦斯说道:“没有必要,太过单一的产业对我们并不好,而且相比起橡树这种资产,我们还有很多种可以从外界获取财富的办法。”
“有吗?”索菲亚一时间没有想起来。
劳伦斯微笑道:“差不多该回去了,弗莱斯他们应该到了。”
索菲亚看着前方的橡树林,调转羊头跟着劳伦斯一起下山。
“这里还没有勘测清楚吧?”
“不用了,我大致看了一下,足够用一百年了,现在外面的人太少了,花不完我们的橡树。”
“哦。”
索菲亚大致上明白了,就是买的人不多,不会天天需要这些木头。
索菲亚跟上劳伦斯,“一年两次的话,一次二十三十根,感觉永远都挖不完道路两边的橡树,还没有长的快呢1
劳伦斯也是这么想的,现在的资源根本卖不完。
还有像是松树也要卖一些,收集一些松树油给外面的商人造船用。
尽管这些松油的效果并不好,但也总比没有要强得多。
为了不被外界欺骗,也为了更好的懂外面的物价和大致情况,劳伦斯依旧要有自己的商队。
闭关锁国是不行的,时刻关注外界的信息和技术才能一直强大。
劳伦斯很快回到了普米修镇。
正在巨像附近广场台阶那躺着坐着晒太阳的野蛮人发现了这边。
“先知回来了1
随着一声低呼,其余正在睡觉或者是无聊吃草的野蛮人迅速看向路口那边。
在确定是劳伦斯后,弗莱斯等人迅速站在了一起。
这一次除了弗莱斯之外,还有二十多个男人。
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的人穿着羊皮衣服,有些人光着屁股,还有几个临时用树枝树叶做成的草裙。
冬天的野蛮人才会穿衣服,夏天的时候大部分都比较简单。
之所以觉得之前大部分野蛮人都穿衣服,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强盗,能从死人那里抢劫衣服穿。
事实上大部分野蛮人过得都是苦日子,过好日子的只有安德鲁和一些占据好地方的少数人。
普米修人几次大战,每次杀人之后都要扒了对方的衣服自己穿。
自己这边也一样,人死了之后,除非是地位高的那些人,不然衣服都要留下给继承人用,然后渐渐地就做到了人均两件衣服。
并不是物产丰富,是人口减少了,资源集中到了活着的人身上。
除了道格那次外,基本上所有死了的人都死在自家门口,也包括各种飞尸送装备的外地人和过路野兽。
在野蛮人王国,越靠近南方,资源越多,苦日子也越苦,反倒是很少有人能穿得上衣服。
劳伦斯当初就是这样,到了北方这里才吃的上鸡蛋和肉,在南方王城里整天吃苦耐劳反倒是吃不饱饭。
“先知1弗莱斯带头跪下,仰起头说道:“我带着英勇的战士过来,为您而战1
劳伦斯扬起鞭子指向人群,“这些人连衣服都没有,我如何相信他们的勇猛?”
没穿衣服的几个男人被指到后,非常的窘迫害怕。
弗莱斯认真道:“在登船的时候,我会安排他们最先冲上去,如果他们后退的话,我会杀了他们1
劳伦斯点了点头,“我相信你的承诺,不过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断。”
劳伦斯一手控制着想要走开的多姆羊,一手指着那些人。
“神不会让人白白去死,我会给你们武器和衣服,这一次出海作战的时候你们要冲在最前面证明伱们的价值。”
“如果害怕的话,现在就回去,我允许你们活着离开。”
没穿衣服的几个人互相看了看,很快一个没穿衣服的老年人绕开了众人,想要离开这里。
弗莱斯见状迅速起身,那沉重雄伟的躯体猛地旋转,投掷出一把锋利的斧头对着这个老人的脑袋飞去。
萨丽尔迅速抽出斧头,本来以为弗莱斯要动手打劳伦斯,没想到是要打那个老头。
萨丽尔没有思考太多,直接就扔出斧头打向了弗莱斯的斧头。
如果一开始知道是杀逃跑的那个人,萨丽尔根本不会动手。
砰!
两把斧头撞在了一起,一起打在了老头附近的地方。
虽然没有打中老头,但也把这个人吓得趴在了地上。
劳伦斯见状说道:“我允许他活着离开,其余人谁不想去战斗,或者冷静下来发现当个懦夫比战死更划算的话,现在也可以离开,我允许你们活着离开。” 这一次没有人走了,其实一开始就想了很久做好了决定,又在这里看到了真的牛。
普米修镇的牛让弗莱斯等人看到了希望。
尤其是上一次劳伦斯的遵守承诺,让弗莱斯很愿意在这里效忠。
其余人也早就在喝酒的时候承诺过了这些事情,没想到那个老头竟然背叛了大家!
“很好,现在跟我来,我会给你们衣服和武器,以及告诉你们这一次要做什么。”
“对了。”劳伦斯想到了什么,“和上次一样,我会给你们的家属提供粮食和取暖用的羊毛,弗莱斯,安排两个人带着我们的仆从去你们的村子,告诉你们的人应该如何分配这些物资。”
“是。”弗莱斯恭敬地低下头,“请允许我回去一趟,我会把这件事情安排好。”
劳伦斯点了点头,“可以,但是你要尽快回来,我们很快就要出发了。”
劳伦斯很快带着手下进入镇子里安排事情,弗莱斯则是去处理一些私事。
即使是所有人都知道弗莱斯会杀死那个老头,也没有人为他求情。
在北境这里,胆小的人会受到欺辱,英勇的人会受到尊敬,不愿意出海发财的,要么死了,要么一辈子都是奴隶农奴。
劳伦斯也同样进攻性十足,只是不追求单纯的暴力和野蛮,而是想着最大化的获取利益。
正当劳伦斯商量着这次去哪里发财时,一支来自猪蹄城的队伍靠近了这里。
这支部队一百多人,看上去都不是什么好人,有十多个人骑乘的都是接近一米六七的大野猪。
弗莱斯顺手将脚下的老头砍死后,双手拿着斧子看着这些靠近的强盗。
是不是强盗,有经验的强盗一眼就能看出来。
弗莱斯慢慢的后退,他现在距离普米修镇只有两百多米,而身后的巨像清晰可见。
弗莱斯并不害怕,但也不想死在这里。
咚咚咚!
后方果然响起了警报的铃声,铜器制作的大钟被摇响。
劳伦斯还没有从酒馆出去,一群克洛达人和普米修人战士就拿着武器和盾牌聚集到了巨像前面。
原本是一百人对一,但是局面很快就变成了势均力敌的战斗。
越来越多的战士从村子里出来,当弗莱斯后退到鸦羽巨人的阴影下后,顿时狂妄了起来,挺直腰板张开双臂喊道:“来啊!朝我过来1
对面的部队明显不是商队,所有人都携带着武器,而且逐渐散开,对着这边顶起了盾牌。
劳伦斯很快带着人出去,在看到对面那明显的洛芬王国正规军团后,迅速说道:“给弗莱斯和新来的人武器和盾牌1
“布里克,把人都叫下来1
“是1
布里克迅速过去烧火,用烟雾和犬鸣声喊人。
克哈兰今天没有跟着去检查领地,提前在镇子里喝酒睡觉,此时不需要通知就自己跑过来了。
弗莱斯的同伙很快聚集在一起。
村民将一件件盾牌和铁斧递给前面的战士,又有大量的年轻战士爬到了附近的高架上,或者是巨像的胳膊上。
野猪军团的统帅是一位伯爵,双方很快开始漫长的对峙,看谁先跑。
穿着皮甲和披风的伯爵看到这伙野人没有逃跑,也没有求饶和哭泣,顿时感觉受到了挑衅!
“进攻1肥胖的司德尔伯爵发起了进攻的命令,“杀死这些老鼠1
劳伦斯听到后,也下令道:
“弗莱斯!绕到他们身后1
“投石索开始投射!对着人多的地方打1
“女人们,快点把仓库的拒木搬过来,其余人把投石的石头放在巨像面前,然后立刻离开那里,不要碍事1
五头大野猪和五十多个野蛮人快速冲了过来。
弗莱斯带着人跑去了侧面。
司德尔伯爵看到这些人逃跑后,露出了不屑的微笑,“一起上!全部冲上去1
只是一个四五百人的村落,根本就不是无敌军团的对手。
杀了他们,抢走他们的女人和宝物。
咚!
一颗石头打在了冲锋的骑士身上,然后是第二颗!第三颗!
六七十颗拳头大小的石块飞了出去,打在了奔跑的野蛮人和那些大野猪的身上,獠牙上。
这些高速冲击的石块,很快把十多个没戴头盔的野蛮人打的头破血流。
一轮下去就倒下了十多个野蛮人,就连五个野猪也受不了这种冲击,发出了哀嚎声。
当凶猛的野猪和见惯了死亡的野蛮人负伤继续冲锋时,几秒之后就迎来了第二轮投石。
这一次下去后,洛芬王国的精锐士兵只剩下二十多人了,而此时举起斧头和锄头长矛站在他们十几米外地方的,是一群兴奋的野蛮人。
这是他们以前没有遇到过的事情,一直都是追着别人砍的野蛮人,很少遇到这种会原地拿起武器对准他们的人。
以前遇到的都是单个人,毕竟这个地区和南方地区都少不了会拿起武器抵抗的人,却很少有上百人全部参与到反抗之中的军队或者部落。
在复杂密集的投石下,洛芬王国的强盗很快就死了大片,就连野猪也倒下了三个。
当最后侥幸跑过来的几个强盗跑过来后,又惊慌的转身逃跑。
冲上来的野蛮人没有遇到城墙和木头栅栏,遇到的是人群形成的荆棘之盾!
遇到城墙土堆和木头栅栏的时候,他们还能勇敢的爬上去。
但是遇到这种手持武器的人类形成的荆棘之墙后,这些强盗就产生了恐惧。
在司德尔伯爵的身后,一个穿着斗篷的男人看着前方的巨像,又看着三百米外那个年轻男人。
“我们被骗了,那个男人并不是巫师,他是一个没用的凡人1
司德尔伯爵迅速说道:“用你的魔法,杀了他1
乌鸦使者说道:“好!乌鸦,去啄掉他的眼睛1
上百只乌鸦从乌鸦使者身后的车子上飞起,然后密密麻麻的朝着劳伦斯飞去。
劳伦斯看到那边飞起来乌鸦,就知道是南方王国的巫师。
“杀死这些南方来的小乌鸦1劳伦斯果断下达命令,先泼脏水。
庄园的人不杀乌鸦是分不清楚哪种乌鸦,实际上每次出海的时候都抓乌鸦当向导,尤其是杜瑞拉人开森林荒地的时候,经常杀那些小乌鸦。
在确定这些不是先知的乌鸦后,大家就自然不会害怕这些鸟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