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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纠结 (中)
她从小就是被人赞颂的对象,十四岁,就进了国子监,此后更是步步傲人,不到十八岁就骑马带花,夸行于市。
就算在翰林院不是很得意,但做的文章写的诗词,也往往是被人称颂的,她本以为在自己流露出新党的倾向后,不说立刻受到重用,起码也是要被接纳的。
但哪知写了两篇有新党倾向的文章,新党那边竟毫无动静,她又在公众场合发表了一些依附王梓山的议论,也只惹来两个旧党和她争论。跟着李如蓝参加了两次新党的聚会,也不了了之。
一直到自家大弟和高家定亲,她才算正式被新党认可。但李如蓝都是宁王府上的座上客了,她却只能和一些六七品的官员厮混。
她真正进入新党的核心,也是在自家大弟和高平成亲后。
宁王接待、王梓山招她去谈话,上好的燕窝人参大把的送,她东西虽然拿了,却更为抑郁。
她再不懂人情世故,也知道王梓山和宁王看重的不过是林家和高家的这种裙带,她林开云,她这个国朝以来少有的少女状元在这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
不过就算如此,她还是忍了,她欠缺的不过是个机会,既然高家能为她提供这个机会,那她为什么不牢牢抓住?
她不拒绝机会,但也不愿去巴结高家,除了年节,她基本上不到高家走动,她要让王梓山和宁王知道,就算没有高家,她也是人才!
她用心的为宁王计划,用心的研究了王梓山所有的著作,写了策论,当年考状元她都没有这么用心过,结果呢,却被束之高阁!
是的,这半年,宁王赏她的东西金银是没少过,但她要的不是这些!
“开云,你是人才,这一点,我和宁王都是知道的。”前几天,王梓山拍着她的肩说,“但你还太年轻,而且以你和高家的关系,其实应该多往那边走走的。”
这话说的含糊,她也是明白的。
太年轻?李如蓝也不比她大两岁!说到底,她们在意的还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和高家的关系!
林开云觉得愤怒,还有失望。
王梓山和她一样,也是二十岁就名满天下,但在翰林院做了两年之后,就挂印而去,回家教导乡民。
十年前,《王氏家话》一出,天下闻名,朝野震惊,天子当时就派人宣召,她青衫上京,和天子夜话一晚,第二天又飘然而去。
五年前,再出《乡谈集》,又是京城纸贵,天子再次宣召,谁都知道,这次是必有厚位相待的,若在京,必是京兆伊,若外出,必是知府。
正五品的官职,是多少人一辈子也熬不过去的坎,而且这还和翰林、礼部那些清贵的位置不同,这是实打实的实缺。
那时候,她刚入国子监,听了这些传闻,又是羡慕又是矜持,想着什么时候能和她一样,又想着自己早晚,也是能走到这一步的。
而王梓山走的比她还要远,两年前天子第三次宣召,她终于入京就职,而一上来,就入了吏部,不到一年,就成了吏部侍郎,正三品!
因为有王梓山她才会想到要加入新党,却没想,王梓山却是如此。
她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明鹊在旁边看着,又是担心又是害怕。担心的是林开云的身体,害怕的是斥责。
他对高平高家都没多少畏惧,但是在林家就不一样了,在林若鸿兄弟面前还好,在林之一林开云面前却都是战战兢兢的,特别是面对林开云,总是怕自己不小心犯了什么错。
“你把大少爷在高家的情况再说说。”
明鹊又说了一遍,林开云也没听出什么,但听到说高平做了首词,不仅笑道:“这倒是稀罕了,她做了什么诗词,说来听听。”
明鹊从小跟在林若鸿身边,虽然说不上精通诗词歌赋,但也是识字懂文的,那首小令本就不长,再加上林若鸿这两天没事就吟咏,他也背了下来,现在听林开云问,就又背了一遍。
林开云初听还没什么,在听到“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时候脸色就变了,再听“斜晖脉脉水悠悠”手上的茶盅几乎没落在地上。
这首小令,曾被人评为“一字一句闲不得”,而温庭筠本人更是和李商隐齐名,他几乎是第一位致力填词的诗人,这首《望江南》就算不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
中国历史上有多少位诗人,流传到后世被人赞誉的又有几个?有多少首诗词?经过一千年的沉淀,被人称赞的又有多少?
而无论温庭筠这个人,还是《望江南》这首小令都是上流之选,虽说被高平改动了两个地点,但也是瑕不掩瑜,光彩夺目。
林开云整日和诗书打交道,自然知道这首小令从不见于书本,高平绝无可能是从什么偏僻的地方找来的。而至于说找人代笔,现在词曲难求,一首这样的词,不说卖于书局,只是卖到红园青楼中,那些当红郎儿也愿拿千金来买。
高平也许给得起天价,但却给不起天下闻名的声誉!
“难道,这真是她自己写的?”
林开云只觉得痛苦难当,那高平,正经的书院都没去过一日,连个秀才都没考中过,她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词?
“我十几年苦读,十几年努力,难道在天份上连这么一个人都比不上吗?”
“小姐?大小姐?”
明鹊见她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面露狰狞,不由担心,怕她有什么身体不适。
林开云回过神:“没事了,你先下去。”
明鹊愣愣的看了她一眼,行了礼,向外走,走到门边又听她道:“今天我问你的话,你不要对任何说,就算是府尊老夫君问起了,也不要谈那首词的事!”
明鹊不解,但还是应了,林开云对他笑笑:“我过去就觉得你是个好的,本想将你从大弟那里讨来,又碰上高家来求亲,这次既然你回来了,我过两日就对父亲去说。”
明鹊这一惊非同小可,半天只以为自己听错了,林开云过来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傻孩子,别怕,一切有我。”
明鹊晕晕乎乎的走了,林开云背过身,脸色阴沉了下来,为什么不是她写出了那首词?为什么写出那首词的是那个高平?!
高平自然不知道因为一首被剽窃来的,感觉改的太不对味的词被人惦记上了。目前,她的时间都用在了玻璃上。
因练出了玻璃,她将附近的地都买了,和高老夫君的庄子连到了一起,外面又修了围墙,虽不能保证就杜绝宵小,但看住杨席两家却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说起来,她倒也不是太怕这两家跑出去。先不说这两家都入了高家的门,在这个时代,不是官身秀才,又没有路引,又能跑到哪里?
而且对于玻璃,她其实也没有太多想要私藏的心思。
中国古代的一些技术,现在人看来都瞠目结舌,却可惜的在历史中流逝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藏私,流传度不够。
任何一个小小的发明,可能就是一个支点,撬起的,不定是什么重物,也许是资本主义也许就是工业革命。
也许玻璃比不上纺织机蒸汽机,但最最起码,能安装到窗户上,令人多感受几分光明。
当然,她也没有伟大到,将这项技术无私的公布出来的地步。在合适的时候,她可以找几个感兴趣的谈谈价格。
而至于这个合适的机会,第一是玻璃已经引起了重量人物的窥觑,第二则是,她这边的技术已经足够成熟,在一定时间内,别人无法赶上。
为了这个,她还特意的跑到了高老夫君的庄子里,天天守窑。而在看了几次后,她也知道为什么烧制出来的东西总不如人意了。
配料的纯度、窑的温度都达不到要求不说,连每次的份量也不够标准。这也不是杨席二人不小心,完全是因为这里和中国古代一样,无论是称还是尺子都没有统一的规格。
是的,错的并不多,两杆秤之间相差大概也就是个一两二两,两把尺子之间错的也不过是一寸两寸,这用到别的地方上也不显,但用到这里,问题就大了。
她专门让人找来了十杆尺子,八个称,竟没两个完全一样的!是的,都是十寸一尺,十六两一斤,但寸和寸之间错一点,两和两之间错一点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是说度量衡之间统一了吗?”
看到这个结果她只有愣愣发傻,有寿等人也发愣,在她们看来,这就是统一了,错这么一点点有什么区别?
“小姐,要完全一样怎么可能?每家都有每家的规矩的,咱们在京城,已经够标准了,要是在外面,就要看官尺官斛了,这之中,到底多少一尺多少一斗,更是难说。”
席老七是个机灵的,也道:“这尺子和尺子之间的差距,也是各家的规矩呢,莫说我们这普通人用的,就是在官家,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