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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老头说,我认为:兄弟们所谓的“私房钱”,说的实际上就是夫妻关系。
在我的印象中,夫妻关系不同于家庭,但是决定家庭是否稳定的至关重要的现实层面之一,反映着由各种欲望交织汇聚而决定的人的心理变化。
我们不应该忽视这样一个现象:不仅在城市,即使在农村的离婚率也越来越高,而且离婚之前绝不会象过去那样先是大吵大闹直至吵得过不下去,而总是风平浪静悄无声息地看起来似乎甚理智地就完事了。其实,这并不影响对人的感情甚至于社会的伤害。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探究一番。
还是运用对比的方法,先说过去。“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和“从一而终”无疑曾经是其中最重要的观念,由于这个观念经过长期实践的验证而显得合情合理天经地仪而更加巩固,只要稍有违反,“流氓”“破鞋”之类花样翻新的词儿就会蜂拥而至,以致于成为离婚的专用名词。最为倡导的是,哪怕男人或女人已经不能算是男人或女人了,对方也必须为其守节。节是至关重要的,尽管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毕竟还是存在的。
我们所要说的,情况越少越能彰显人的意志。这是最为重要的一种思维方式,物以稀为贵嘛。所以,果真做好了,肯定要建立贞节牌坊使之千古流芳。这些规定,当然不是法律,但法律再大也大不过人情。别不服,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这么说并不否认过去的人的欲望的存在,但人的欲望必要受到客观环境的限制——彰扬或压制,这种限制如果达到了某种程度,必能让人首先满足自己最简单的欲望。
我不想也完全没有必要去评论这些容易招惹是非的是非,只要关注人及人在特定环境下的变化以利于咱们自身的发展。其实,这也是咱们聚会的根本目的之一。
相信大家必不会反对“人的行动受观念支配”的观点,记得兄弟们在讲述中都不同程度地提过观念的问题,尽管观念的变化是缓慢的有时候甚至是不易察觉的,但它肯定在不停地变化着,因为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东西。
为进一步论证这个观点,我们不妨一起再去关注一些变化。
这些变化应该自大包干开始的,我们且不说某些人是如何激烈地反对大包干以及他们的目的,单说人往往就具有心口不一的习惯,嘴里尽管不要命地嚷着,心里却常常因好刺激而追求新鲜。大包干终究是新鲜的,待别人接受了现实他当然也尝到了甜头便总算不再叫嚷而跟着喊好了。
我所说的当然只是人性的一个例子,下面的例子显然不同于大包干,也不能全怪大包干,但确是因为大包干让人生活发生改变而引起的。
譬如洗头房恋歌房之类,人们反对的激烈程度绝不会亚于大包干——理发洗头如此简单的事情还要别人去做岂不羞煞人?多少年了不都是那么过来了吗?唱歌就唱歌吧,为什么非要找那么个似明非明似暗非暗的地方?吼几嗓子就吼几嗓子吧。
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凡新潮的东西都有生命力,但他们挣了钱却是真的,连挣钱也是有分别的,在过去谁敢炫耀如何如何有钱,而现在没钱已经是个令人耻辱的事儿了。
人有了钱变坏似乎是天经地仪的,罪过当然在钱而不在人。无论怎么说,反正有人开饭店必有人去吃饭,开饭店的挣了钱,吃饭的吃饱了肚皮,岂不两全其美?
洗头房恋歌房肯定是有市场的,要不然为什么开店的人挣了钱?这似乎是一个不容置辩的常识。偶尔地去一次,其感觉确不同于自己哼唱,问题是为什么偏要找一些妞儿,据说还有一些雏男。
且不讨厌,只说许多人接受了它却是个事实。但在我们村里,鉴于刘老蔫儿的教训,无疑是普遍反对的。村里人一致地认为,正是这些东西让人的心变野了,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从事这些行当必是不正经的。所以,才有了这么多离婚的人。
谁之罪?象过去人那样地生活不是也没人感觉到不好吗?非要变吗?有了孩子岂不更凄惨吗?我们村里人都是善良的。
啰哩啰嗦说这么多的目的,无非就是要说明自己的观点,其实,也并不一定就说清楚了。
关于这种感觉,我觉得越来越强烈了,而且似乎总难改变。这或许不是我的长项,还是说自己吧。
——人,尤其是男人,原就不该过多地去说宏观,宏观说多了往往会被人疑为夸夸其谈,尽管男人更多地还是喜欢把握一些宏观的东西,因为把握宏观是一种能力,肯定没有男人会愿意别人说自己无能。
又扯远了,说自己。自从我们聚会,我居然变得多愁善感起来——大脑会不由自主地去思考一些东西,而且想法总是莫名其妙甚至于荒唐怪诞。
说着,农村小老头环顾了一下兄弟们,见大家正鼓励他讲下去,才又继续说道——
人区别于动物的另一显著特点,就是其强烈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关于这一点儿,相信大家必不会反对。我所要说的,恰恰就是人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或者因为耐性而让人不能持久,或者许多事情原本就无法预测便多了些神秘感,从我本身的经历来看,虽然曾经对自己的人生做过较为详细的规划,但还是有许多事情无法预知或者根本不能事先意识到。这就是人意识上的盲点,盲点多因为感情,是人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譬如情。
我敢断言,人的恋爱必因为美好而盲目,只有家庭才是现实的。不必争论,或许两人曾经自觉极认真地规划过自己的将来,只是因为憧憬而盲目。或者可以说,只有盲目的爱情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爱情。
这当然是我事后的总结,而非完全的其时其境的感受。任何事情,事后来看必定会更客观更现实。
事实上,讲述的目的就是还原。相信兄弟们必已从前面的讲述中了解了我和我的爱情,为了更客观更现实的还原,我们不妨再分析和回顾一番。
先分析。从现实的角度看,我与夏雨之间的爱情原不该有如此多的曲折,村里人都这样认为,其中的好处自不必细说了,别看是好处,往往是不能细说而必须用心去品味的,唯一的差距就是我的文化。
文化有什么了不起,又不能当饭吃。这可是村里人的共识。我们不是讲观念嘛,其时村里人的观念便已发展到了这一步。
这显然与咱们所认为的爱情是格格不入的,可为什么村里人会如此理智而我却不能呢?如果能够理性地分析,肯定不单是事不关己的原因,也不仅因为有了阿惠,应该还有对于环境的反抗。
或许我就是这样的人,面对逆境必要挣扎,挣扎虽总与垂死相连,却是人生命力的体现。
在当时的村里人看来,我的挣扎无疑是徒劳无功的,却偏偏有了阿惠,正是因为阿惠才有了我的今天。这就是幸运。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幸运就是出乎意料的好机会,而我所要说的幸运却是总算让村里人有了刮目相看的资本。
这无疑有太过功利嫌疑,而我当时对阿惠的爱可以说绝对是无私而近疯狂的。
至于过程,前面的讲述已有交代,便不再赘述。只说我们组建的家庭因为太过短暂和浓重的超功利色彩,根本不具有一般家庭的特点和功能——我象神一样待她,不想让她有丝毫的伤害,而且此时的累已完全不能叫做累,而是完全的愉悦和神秘一般的快乐。
要说夫妻关系,还得进入我和夏雨组建的家庭,那才是现实的,往往只有现实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
当然,也并非说现实的东西就不珍贵,只是现实的东西更具备一般事物的特征。
话题还得从我与夏雨的结合说起,不过,在开始讲述之前,我必须澄清这样一个观点:在多数人的观念里,说谎自然是丑陋的、不道德的,但人有时候绝对不可以说实话,譬如“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虽然在特定的时候是一个事实,但若是不加任何修饰地说出来就丑了。
既然是兄弟们相聚,丑也不要怕,只要能说出一个真实的我。人就需要这样的勇气,为什么总要把自己装进套里而不敢表现一个真实的我呢?这应该算是人的一劣根性吧。
其实,表现一个真实的我,虽然需要勇气,却不能不说是一件痛快淋漓的事儿。
话虽这样说,人仍难免要介入真实的我与虚假的我,不,应该说是经过修饰的我的矛盾之中。
所谓的修饰,实际上就是在按自我认识的标准来故意地掩藏自己。
或许这就是人生的现实。
今天,我算是豁出去了,必须还原自己。细想起来,这样说其实还有掩饰自我的成分。不管怎样,请兄弟们相信我的真实。
关于我和夏雨的结合,前面的讲述虽已有提及,但里面还有个我始终不愿讲的故事。
话既已到了这个份上,如若再不说,恐难达到还原现实的目的,还是说了吧。
——按照我在阿惠坟前立下的重誓,我这辈子是不该再有其他女人的。
实事求是地说,立誓那会儿,也包括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大脑里都是一片空明。我自信自己是个信守诺言的人,我认为,好男人必须首先是信守诺言的人。
所以,尽管阿惠留有遗书,我也始终珍藏着它,但我必须信守自己的诺言。
可是,渐渐地这封遗书竟成了我违背诺言的一个借口,因为我恰如前面讲述所提及的那样与夏雨结合了。
说起我与夏雨的结合,当时连我也说不清为什么,现在品起来,大概是因为性。因为在经过一段心情波澜激荡之后,我的心情总算平静了下来。
如果能够耐心地分辨,其实,心情平静才是人正常的状态,但人不可能总保持着这样的状态,反过来说,若是人总保持着这样的状态,人的生活也就失去了乐趣。
之所以这样说,不仅仅因为人在心情激荡的时候所作决定的缺少理智性,而且因为人在骨子里的本性就在追求变数,尽管事情的本相就充满了变数。
人的誓言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变数之一,从我本身的经历看,誓言虽不能说完全有假,但因为它是人一时真情之所在,所以绝对不能完全相信,尤其是男人。
至此,我甚至会经常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男人——我占有了夏雨,事先毫无征兆。
那是一个雨夜,恰是我平静之后的浮躁期。
所谓的浮躁期,是我长期平静之后必然会出现的一个阶段。
在这个阶段,通常的表现就是百无聊赖,有时候甚至会对生活甚至生命的意义产生怀疑,郁闷且低调。
那日,我正躲在房间里翻看闲书。这是我长期养成的解决浮躁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不要总把精力集中到一个点上,任意而为。
但我突然惊觉起来,因为我意识到自己竟会恬不知耻地去翻看一些关于爱情的情节,而且对书中扑朔迷离的情节充满了憧憬与诱惑,随之大脑里不断涌上的一些与己紧密相关的无论曾有过交往还是只有过一面之缘的女人的动人之处更是让我留恋不已,渐渐地开始怀疑自己与阿惠的这种关系是否物有所值。
从这一点儿看,男人往往貌似强大,事实上却极脆弱,若论坚强,有时候尚不及女人。
但我从不肯承认这一点儿,自信自己是坚强的。我肯定在用力地掐自己,因为我腿上的青斑至今尚存。
——无疑地,逢有脆弱的时候我就会用力地掐自己,不必想理由,因为越想越乱,倒不如干脆了当地大骂自己不该。
恰于此时,夏雨洗过了澡,又穿着长长的睡袍进了我的房间。
这本是她惯常的做法,在头脑澄明的时候,我会视若不见,因为我的誓言让我把她当作了妹妹而从未看成女人。
那天却不同,难免多看了她几眼:刚沐浴过的女人是妖精!心中一激,防线如洪水决堤……
我忙收拢自己,可人在许多时候常常是不能自主的,越收拢往往越情绪激荡,我分明又想到了自己根据头脑中的印象而想象中的古之仕女。
凡是暗羡古之仕女的男人,必是传统的男人,而越传统的男人越小,偏是这种小男人最易出轨。
我已记不清当时的细节了,只记得我呆呆地盯着床上的处女血,突然疯狂地掐着自己,大骂不该。
而夏雨呢,肯定不是大吵大闹,必是出神地望着我,不解却又梦一样甜美。
我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所以必须与夏雨结合,那个时候,哪里还会管什么誓言不誓言,或许活着的总比死去的要重要吧。
正是因为这一节,我必须要保持对夏雨的足够尊重,所以根本不存在兄弟们所说的私房钱或者说谎的问题。
或许这世上凡事还是顺其自然的好,刻意追求的东西往往就会让人觉得假。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尽管我严格地按照预先设计的方案与之象村里所有的夫妻一样过着相敬如宾的生活,仍难免要吵闹,而且最先吵闹竟会是夏雨!!!
——她先是偷偷地抹泪,莫名其妙地,哭的声音甚是压抑,肯定是怕别人听到了笑话,我猜测。
但对于她的哭,我象她的哭一样莫名其妙,因为我遍检自己的行为压根儿就没有违反方案的行为,当真莫名其妙,幸好她哭过之后就会破涕为笑,照常自己的生活。
刚开始,我无疑把她的哭当作了长期平淡的相敬如宾的生活的调味品,不仅不烦,反倒觉得有趣。
说实在的,相敬如宾的生活确令人乏味,难怪村里有那么多夫妻会吵闹不已。
但之后的发展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她不再哭,而是象村里的泼妇一样指桑骂槐,而且不再压抑。
之前,自己只是见识过而并没有真正领教过泼妇的厉害,那叫骂,当真毫无道理可言——披头散发,混骂一通,尽管事后会猫一样温顺,其不可理喻早已没有了调味品的功效实是让人无法接受。
对于这样的结局,不要说村里人,即使我,甚至连她本人也无法说明原因。
我便疑心她病了,四处寻医的结果却是一切健康正常。
我不明就里,便决定与之沟通,但与之沟通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她总少言语,我们之间除了吃饭睡觉似乎无话可谈,而且一贯如此。
尽管无法沟通,但我还是相信事情总会有结局的,所以必须以极大的忍耐来容忍她,尽管她愈发变本加厉起来。
男人的忍耐终究是有限度的,所以说,男人的红杏出墙当然应该归罪于男人自身,但也绝不可以忽视了家庭的因素。
正此时,我的思想偏又出现了我刚才所说过的那种状况,于是就有了我那段红杏出墙的经历。又正是出于对自己红杏出墙的愧疚,我对她愈是敬重。
而她的病,似乎随着我的敬重而愈加厉害,至现在已不单是咱们方才所说过的两种独立的状态,开始变得交替使用,且频率越来越高,渐渐地就无间歇了。
事情或许总该两面去看的,正是因为我认为的她的病的加重才让我似乎明白了一点儿,因为我分明听清了她的指桑骂槐:你为什么总这样,不发一次火,不撒一次谎?你还是男人吗?
根本没有思考的余地,只是灵机一动,我动手打了她。
说来奇怪,她居然安静了下来。
我仿佛悟到了点儿什么,但当时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或许这世上原就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如果不想让自己活得太累的话,切不可去作无谓的探索。
只是从那以后,我便学着村里老爷们的模样去做:回到家里就往沙发上一躺,静待吃饭,吃饭的时候总要挑三拣四嫌这嫌那,若是女人不打洗脚水,宁肯不洗脚,连脚趾甲也要靠女人去剪,一不小心弄痛了脚,不仅埋怨,还要给其两拳,常常让其鼻血长流,却要装作不理不睬。
对于自己这样的作派,连我自己也快装不下去了,女人的病却因此不治而愈。
显然地,我们之间的沟通变得顺畅起来,某一日,我注意到了她这样的观点,她说:人是需要包容的,尤其是爱人。但包容不能包容一切,特别是对方应承担的责任,倘若一个男人见到自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睡竟不愤怒,那还有爱吗?女人是下贱,但我认为为自己的男人绝不该叫做下贱,而应该是最大的幸福。
还是老古语说的好,磕磕碰碰真夫妻,因为磕磕碰碰才是正常的自然的,相敬如宾虽不能说假,但我总觉得里面有做作的成分。只要是做作的就是假的,还是顺其自然的好,顺其自然才是正常的。
或许她竟说出了夫妻关系的真谛,我仿佛明白了点儿什么。
这时候,又传来了村里一对小夫妻离婚的消息。
离婚之前,这对小夫妻是村里典型的模范夫妻,虽不能象乡丁所说连上茅房都一起,确是同进共出从没有红过脸。
后来,据说是因为男的经不起外面女人的诱惑,也有人说是因为女人。现在人毕竟已吃饱了肚子,追求生活质量原也无可厚非。
我虽说不清两人离婚的原因,这种事又是绝对不可以去问的,其实也没有必要去问,因为至少有一点儿是可以肯定的:必是少了处理夫妻关系的手段。
夫妻之间肯定也是需要手段的,或哄或强或打,其实都算不得手段。或许除了包容之外,便是要适应,还要沟通,其中当然不该排除耍一点儿小手腕。
看来,我们终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即使专家也是无法完全搞通的,现实就这样。
无论怎样说,还是不离婚的好。倘若实在过不下去,离了也未尝不可,现代人可不愿委屈了自己,又何必非要委屈了自己呢?如果人可以连良心也不要了的话。
说到这里,农村小老头满脸茫然地结束了自己的讲述,显然连自己也糊涂了。
人都有糊涂的时候,仔细想想,糊涂是不是也可算作人的一种正常的状态呢?
这可是完全按照他的观点来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