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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老头刘惠民说,关于烟和酒的人和事,前面的讲述中多有涉及,但要当真说烟酒的讲究,必要再次提及我父亲。
确如我娘所说,我父亲除了活得窝囊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与众不同的地方。这或许应该怪罪于他不幸的身世,不幸完全因为他于一个错误的年代出生于一个错误的家庭。
说起他的家庭,怎么也应该算个干部家庭吧,他爹的亲侄子也就是他的堂哥便是前面讲述中提及的大队长,他爹便是大队长的三叔,也就是因偷豆子被“游街”那位。
他爹之所以要偷豆子,理所当然是因为他的降生,高兴之余难免要顾及他的娘亲,他娘原本就是个病秧子,生了他之后,身子更象窗户纸一样单薄,诚如接生婆所说,如不能及时补养的话,恐怕无法熬过这一关。
偏偏当时村里正闹饥荒,不少家庭的成年人都因长期营养不良害了水肿病,家无长物又无处可借,他爹便想到了“偷”。
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我敢断定,以我父亲他爹也就是我爷爷那种柔弱的性格要去占这种原不该占的集体的微乎其微的便宜,必定也是几经辗转才最终下了最大的决心。
据曾经历过此事的人说,当查到我爷爷家时,家徒四壁的贫困让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了,任谁都不会相信眼前的事实,有感于同样家徒四壁的贫困,曾几次萌生过放过他的念头而差一点儿便要放过他,很显然是我爷爷因长期安分守己而变得不懂得变通所表现出来的其实并非如此的傲慢和倔犟的表情激怒了他们。当然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要让一向自视甚高的他的大侄子难堪。
性格柔弱的人往往认死理儿,容易较真儿,具有不懂得变通的盲目的极端的自尊。当初,我爷爷并没有做太多地分辨,只说了一句“偷也偷了,抓便抓了,还能怎样?”便被不由分说地抓去游街了,他尽力地低着头,脸涨得紫红紫红的,却愣是不肯说一句人们事先教他的“我是贼”的话。因此,身后不停地有人踢他的屁股,斥责他。他两腿打颤,虽顽固地坚持着,走路却难免有些蹒跚。街游到一半时,他一个趔趄便晕倒了。
是眼泪,女人的眼泪救了他,当他醒来时,早已被手忙脚乱地抬回到家里的炕上,女人正泪眼婆娑地焦急而又心慌意乱地盯着他。
这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在他们看来,无异于天崩地裂。他羞涩地叹了一口气,便反过来劝女人,女人正在月子里,按照老古语的说法,女人在月子里是不能够哭的,哭多了容易害眼病。经不住他再三劝解和美妙憧憬的诱惑,女人总算破涕为笑,终于安心地睡了过去。
女人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的爱儿正坐在水上两手不停地拍着水冲着她笑,嘴里似乎还在哼着儿歌一样的东西,但到底是什么却是那样的不真切。她骤然间担心起来,担心爱儿会自水上沉下去,正担心着,爱儿果然在慢慢地往水里沉下去。她恐惧地高喊了一声,醒了,见爱儿正在她身边睡得香甜,那张两个小腮上分别长着一个极深的小酒窝怎么看怎么逗人喜欢的小脸上正露着笑,显然这小家伙也在做梦,梦里正想着什么有趣的事儿。
翻过身再去看我爷爷,他睡觉总不象他为人那样老实,喜欢把胳膊腿压倒她身上,手摸着她的奶,鼾打得震天响。自己就是相中了他的老实才嫁给他的,老实人可靠不花心,这可是当时最流行的说法。可是,一入了洞房,他便两眼迷瞪瞪地紧盯着她的肥胸,嘴里流着涎,饿狼扑食似地,仿佛要把她吃掉。老实人,色鬼!饿鬼!连她刚生了儿子,他也没忘了没人的时候不时地要去摸一把她的奶,夜里甚至会用胡子拉碴的嘴去吸两口。
她这样想着,心里无疑被一股强烈的幸福感充盈着,怎么也无想到他会去做这样的事儿。他是为了她!她这样判断着便感到了满足,他无疑是懦弱的,从不与人争执是非,总是人说是便是人说非便非,幸赖有个做大队长的侄子,少有别人去理会他,只是侄媳妇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的凶相实在让人气不过,而他却贼一样逃回家反锁了门,唯恐她当真敢冲进来似的,任凭她在外面叫骂,直到邻居们把骚婆娘劝走。老实人,窝囊,居然做下了这等事?!
她伸手去摸今晚出奇安静的他,蓦然一惊,手脚冰凉,死人一样地手脚冰凉。她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摸索着,侥幸地把手指伸到他的鼻端,却没有侥幸,分明已没有了呼吸。
死了?!恐惧蛇一样爬进了她的心里。奇怪的是,这一次她破例没有大喊大叫,只是嘴里不停地唠叨着“死了”这个词,而且下意识地去点了煤油灯。
为了省油,他们很少在夜里点灯,由于长期习惯了这种黑夜里的生活,她发觉一旦点了灯,他就会不自然地抖个不停,连做那活也会丧失了激情。这是她最近颇为自得的发现,真是个奇怪的现象。
她当真点了灯,便当真给她带来了厄运。他死了,千真万确地死了。死了好,还是死了好。她突然冒上了这样一个可怕的念头,但她并没有感到可怕,冷静地去院里解了永远绑在独轮车上的绳子,那晚有风,月光映得院子里影影绰绰的,而且由于静,她甚至能够听得到自己沉闷的呼吸。她把系了一个圈套到了自己的脖子上,只喊了一句“等等我”,便把自己吊在了自家因时间而变得黑乎乎的门框上。
我们尽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去想象她当时的心境和她在毫不犹豫地蹬开椅子之后的心情,难道她当真就那么无所畏惧而没有一丝悔意惧意吗?倘若我爷爷当时突然间又活转过来,会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呢?反正她就这样死了,我父亲出生尚没满月便已成了孤儿。
幸亏当时是个“吃大锅饭”的年代,只要报了户口就有一份口粮,我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大娘经不住我那位做大队长的叔伯大爷的苦苦哀求再三斟酌便收养了我父亲。
恍若弹指一挥间,我父亲已到了十七八岁的年龄。他秉承了我爷爷所有的懦弱,而且更加寡言少语更加不喜与人交往。或许正是由于性格上的原因,我大娘便坚持让我父亲读完初中,希望他能有所长进,我父亲却不仅没有长进,反而经常受到同龄男孩子的欺辱。
我父亲的表现无疑要让我大娘失望,她是一个护犊子的婆娘,为此没少跟人家吵架。“欺侮孤儿断子绝孙”,是这位文化程度不高的女人能够一个下午都象唱歌一样叫骂出来的最常见的一句。
我父亲当时最大的心愿便是去当兵,这也是我大娘迫不得以退而求其次的一个选择。正当他为自己体检的所有指标全部合格而充满憧憬时,他被退了回来,原因便是我爷爷的死,我爷爷的死被定性为畏罪自杀,当时最讲究根红苗正。当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大爷正受到村支书的排挤。
关于老支书这个人,在前面的讲述中已有提及。对我大爷,诚如他自己所宣扬的那样,鸡蛋里挑骨头还不是容易的事?他说他最善于一招制敌。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我父亲的懦弱,并因此而最终造就了他的性格。从此,我父亲除了干活,便是睡觉,跟我大爷大娘也难得说上一两句话,最后竟连原本就少叫的“哥”“嫂”也省略了,渐渐地被一些“是”“啊”之类的语气词所代替。
他干活从不偷懒,专捡重活累活脏活干,因此挣的工分是全大队最高的,家里分到的钱粮自然也是全大队最多的。村里人便传言,我大爷我大娘收养了个活财神,甚至连我父亲无爹无娘受虐待的话也有。至于这些,因我父亲面无表情,没人能看出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时间长了,我大娘便担心我父亲害了病,四处为其求医,都遭到了我父亲无声地拒绝。偶尔的一次发现,才最终让我大娘放了心——原来这孩子性格如此——我大娘意外地听到有一段时间我父亲嘴里总是在哼着无人能叫得出名的什么歌。我大爷和我大娘自是大喜过望,之后便不再干预他。
综合上述因素看,我大娘未及我父亲结婚便把他分家分到了我爷爷留下来的老屋里,倒并非完全如村里人所传言的那样嫌弃他。事实上,我大娘对我家的老屋进行了力所能及地整修,论气派,比她自己住的房子还要大,而且我父亲也只是把生产队分到的粮食全部运进了老屋,吃却依旧赖在我大娘家里,偶尔也在我大娘家里睡,他在我大娘家里的床位因此保留了好长时间。
一年后,我大爷和我大娘便在我父亲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娶了一房媳妇儿,据说两人只见了一面甚至连对方的名字也叫不出便匆匆结了婚。结了婚便算是大人了,我父亲成了大人,我大爷和我大娘总算尽完了他们的义务。这在当时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出格的事儿,因为我们那个地方最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有人家无一例外都这样做。
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父母事先为子女定好婚事,再央媒人前去说合,正所谓中间无人事不成;另一种是先去求媒人,由媒人牵针引线,只要说动双方父母同意,事便成了,正所谓父母之命,做儿女的是不能也不该有违的,是为孝道。
这种结亲方式的核心便是父母之命,必不可少的则是媒人的作用,因此媒人在我们那个地方是个颇受欢迎而且有油水的营生,除了专业的媒人之外,不少自觉具备了能说会道这一媒婆基本素质的婆娘也常跃跃欲试,即所谓积阴德,说是一生不说三合媒,到了阴间遇到的尽是阳间的尴尬事儿。
另一个讲究,便是说媒的必须是成了婚的男女,大概未成婚的男女不屑做这些事儿,父母也绝不会允许子女去做这些事儿,好象还有如果这样做便会不利于自己婚姻的说法。
这主要是由这种“撞大运”的结亲方式所决定的,撞对了便叫做月佬牵线,和谐美满;撞错了也不能有怨言,只能怪命,命中没有莫强求,强求也求不来,只好凑合,又叫“凑合”婚姻,称为月佬强牵线,既是月佬的意思,凑合也得凑合。
现实生活中,总是这种“凑合”的婚姻多于和谐美满的,而且“凑合”也得凑合出个和谐美满的样子,即所谓的有素质,没有人愿去做与之相反的大逆不道的逆子逆妇。
在这里,我们不妨再关注一下这种结亲方式的经典做法:由能把死人说活的媒婆左右说合,双方及双方的父母通常最终于某一个集日象征性地见一面,除非有太大的差距,事便成了。
曾有过这种见面又称之为“看人”经历的人曾这样描述过当时的感觉:难道我就要跟眼前这个陌生的人过一生吗?至于他(她)是高是矮是俊是丑,因为太羞涩,我没敢仔细看,偷偷地瞄过几眼,回到家里再去想早已不记得了。既然大家都说好,那便好吧,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我父亲的这一次婚姻便属于第一种方式,而且算是幸运的,对方是本公社跟我大爷同时的一位大队长的女儿。这位大队长跟我大爷素来交好,早有亲上加亲的念头,一次偶尔的闲谈便即定下了亲事,原意是许配给我大爷的亲生儿子,但我大爷抱定了“长不婚次不得婚”的祖训,要嫁就必须嫁给自己的堂弟,而且没有丝毫通融回旋的余地,对方抹不下面子,只好转而把闺女嫁给比自己闺女大三岁的同事的堂弟,也就是我父亲。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和女儿一个交待,这位大队长便根据“女大三抱金砖”的俗语杜撰了一句“男大三拾金娃”,以此来证明自己嫁女的决心——两位如此志趣相投的人,如果不能够亲上加亲,岂非了不得的憾事?
我父亲因此捡了个便宜,却惹得我大爷的那位独生子十二万分地不乐意。原因是这位队长的女儿确貌美如花,如果不考虑没有上过学的因素,虽不能说万里挑一,百里却绝对挑不出这般好人材,与我父亲甚是不般配。
据村里人说,除了学历之外,我父亲无论哪个方面都比不过我这位从未谋面的实际上整整差了一代人的大哥。
大哥自小就讨厌学习,连同经常逃学的四年总共读了五年书便死活不肯再读,我大爷和我大娘实在无法只好依他。尽管如此,大哥头脑却甚是灵活,不少譬如机械电之类的学问常常能够无师自通,家里的地里的种种活计无一不拿手无一不精通,虽不喜重活,却乐于帮左邻右舍捣鼓一些小而灵巧不易搞懂的活计,加之嘴又甜,即使遇了烦心事,见了人也总要笑嘻嘻地先笑起来之后才甜甜地叫一声大爷嫂子二婶子之类该叫的称呼,所以大家都喜欢他。
虽然他明显地好逸恶劳,而且还沾染了不少诸如抽烟喝酒之类在当时看来仍算是恶习的毛病,但大家因为喜欢他,便把这些恶习当作吹捧鼓动他的借口,甚至在故意加剧他的这些毛病,尽管他经常因一些烦心事冲我大爷和我大娘大嚷大喊,事后又会象猫儿一样温顺,口头上表现出无尽的悔意,内心也当真惶恐无比,类似的错误却总要重复不断地犯。这并不等于他对我大爷和我大娘没有了怕惧,父母对他的管束是严厉的,只要稍有过错,我大爷轻者拳脚相加,重则甚至要吊起来打。
乖巧的人往往懂得变通,善掩饰,即使存在许许多多的毛病,他仍然会被村里人大度却偏执地夸成“最懂事,知道孝顺的孩子”。客观地讲,我哥在本质上也是善良的,对于我大爷和我大娘在婚姻上对我父亲的明显偏向,心里不乐意归不乐意,还是顺从地接受了现实,只是烟酒更加没有节制了,莫名其妙地火也大了,连他最乐意去做的左邻右舍低眉顺眼地求助也被一概毫无礼貌地推掉了,常弄得人家心里不乐意,人们便心里恨恨地诅咒着,嘴里却不由自主地惊呼着:奇怪,这小子咋象变了个样?
与之相反,我父亲的婚姻却出乎意料地顺利,即使我父亲那种与世无争的性格,也难免会经常涌上轻飘飘的感觉。说来奇怪,通常的人遇上高兴的事通常会变得张扬,而我父亲却恰恰相反,生活上的顺利反而让我父亲把我刚才所讲过的那些特点更加明显的暴露出来,有时候甚至三天不说一句话,只呆愣愣地笑,总让人担心是患了什么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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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随着我的降生,形势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一方面,那位曾经给了生命应该叫做娘的女人出落得更加艳丽了,据村里人后来说,女人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媚人的妖气;另一方面,除了有力气专爱挑重活脏活累活干之外别无所长的我父亲愈发痴了,话也更少了,几乎断绝了跟所有人的交往,或早出晚归拼命地挣工分或总是瞅着女人和我不停地笑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内容。再一个,便是我大哥逐步改变了对我父亲如临仇敌似的态度,到我家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也可以说频起来,他几乎包揽了我家所有的精巧活儿。
可以说,我父亲对于这位自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侄子没有丝毫的戒心,与侄子和好如初毕竟是件高兴的事,更何况让他东一声西一声仿佛来自天界的亲热的“叔、婶”叫得甚为舒畅。不过,原就笨手笨脚的我父亲原就乐得清闲,便任由他去折腾,只是对他非肉即酒的生活采取了极为冷漠的态度。
在我父亲看来,生活的唯一原则便是多挣工分多攒钱,象我哥这种生活无疑是奢侈的,典型的败家子行为。对我哥总是故意夸张地反驳,他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尽管他的话少之又少,语气却颇重:废话,不挣工分不攒钱,孩子上学盖新房的钱从哪里出?万一遇上了病灾,又咋去应付?
在当时,凭力气还是能够赚钱的,尽管这些钱不多,但毕竟还是挣了,而且也能够看出哪怕只有极微小的差距。挣钱却不管钱,全部交由婆娘打理是我大爷家的一个传统,同样也是我父亲毫无保留地完全继承下来的一个生活原则。尽管我娘曾多次地劝过我父亲,但我父亲还是把钱全部交到了我娘手里,所有进出一概不经过自己的手。经济上不独立,往往政治上就没有地位。这是我父亲的真实写照,他正是凭着这种精神和毅力供我读完了自小学至大学的所有课程。
生活上的某些变化,多来自于事后的反思和讲述者不自觉的总结,主人翁往往并不能真切而又明确地感受到,但灵感或者人们常说的第六感觉应该能够预测到点儿什么。所以说,我父亲对于上述变化浑然不觉或者说已明确地感受到了的提法是毫无根据也毫无理由的。
那天午后,我父亲分明有些不祥的却又无法说清的感觉,他的左右眼皮在轮番不停地跳着,当时村里人都坚信“眼跳主事”这一带有迷信意味的说法,我父亲自不能例外,便难免有些小心翼翼。
其实,我父亲有着跟常人相同的感觉和心理,只不过他更不善于表达或更善于掩饰而已。我猜想,他必定在心里不停地劝自己:小心,小心,小心!因此,他对于侄子两杯小酒下肚边帮他整着家里已断了两日电的电源开关边漫无边际地吹嘘甚为反感,逃避似地只出去溜了一小会儿便又折了回来。
或许由于文化积淀的原因,他有着跟城里人一样的习惯,吃了饭总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到田野里沿着田间小路蹓蹓,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许他只是为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蹓得时间却很长,难道他当真便不具备文人自伤的情怀吗?
且说待他折回来,门已锁了。他感到奇怪,自己分明没有锁门,便掏出钥匙去开,打不开,锁是没坏,必定是内锁,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便翻过我家的矮墙而入。刚到天井中央,他便听到了一种他绝对没有想到的也绝对不应该听到的只有他跟我娘之间才该发出的声音。
他快步冲上去,用脚踹开了原就不够牢固的家门:女人和我大哥正慌乱地提着裤子,见他毫无表情地近来,女人故作镇静地埋怨我大哥不该,我大哥则慌乱地提着裤子,脸红得象紫茄子,一声不吭,只穿了一只鞋便从他的身边夺路而逃。
奇耻大辱!我父亲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愤怒和不冷静,他只呆了一会儿,便躺倒了我家东间生满了地瓜芽的乱糟糟的炕上,不说不动不吃,两眼直愣愣地瞅着屋顶,粗重地喘着气,任凭女人千般万般地忏悔和推脱责任,还是与她分居了。
当天,我那位大哥便失踪了,再也没有回来,直到我大爷和我大娘因独子的突然失踪而相继过世,我父亲独立承担了抚养我和赡养两位老人的义务。第二天,苦苦哀求了我父亲一宿没能得到明确表态的女人也离奇地失踪了,现实生活中便只剩下了我父亲和我。
村里人曾大胆地断言,两个人不应该叫做“失踪”,准确的提法是“结伙出走”,有人说是闯了关东,有人说是去了南方。但我更多相信是闯了关东,因为当时的关东有丰厚的土地,只要肯吃苦,就能吃饱饭,村里当年有不少闯关东的例子。
我大哥的出走主要是惧怕我大爷的威严,毕竟是件有损祖宗颜面的大事儿,他当晚便没敢回家,因为他相信我父亲必定会告诉我大爷和我大娘,实际上,我父亲谁也没告诉,直至两位老人离世也不知道自己的独子竟然做出了如此一件不光彩的事儿。
女人的出走,自然是因为我大哥,如果虑及我的原因,她必定是下了极大的决心,因为她把我姥爷陪嫁给她的家里五代相传的玉镯留在了我的枕下。
及至我长成后,曾多次向我父亲表达过外出寻她的意思,尽管都被我父亲严辞拒绝了,但我还是为此花费了巨大的金钱和精力。
终于有一天,我探听到南方某城有一对夫妇与我所列举的条件完全相符,便匆匆赶过去做了核实:两位老人有三男两女,从关东某城搬来,正经营着一家中等规模的酒楼,男的苍老如钟,女的却看似不过四十多岁的光景,其模样和气质远非我家里的老娘所能比。
说是不忍心打扰她们的生活,其实我也是抱了私心的,便没有认她。——既然有了如此好的归宿,还是不要打扰她吧。每当有股冲动涌起的时候,我每每这样劝着自己,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嘱我当地的朋友多照顾她的生意。
朋友问,有什么关系吗?
我不置可否。
朋友便不怀好意地阴险地笑着,误以为我看中了她的大闺女,因为她的大闺女跟她一样是个美人坯子。
我严正地警告朋友,不可有非分之想。
朋友见我一脸庄重,便收敛笑容,连说,岂敢,岂敢。
莫名其妙地,我借故到朋友那里去的次数便多了,朋友当然欢迎,吃饭自是都到她的酒楼,而且已把她的酒楼作为自己的定点就餐点。朋友的生意很大,一年的餐费不下于几十万,她酒楼的生意自是更加红火了,看得出来必是又经历了一番精装修。
酒楼的菜实惠而又别具一格,虽以东北菜为主,但也有我们家乡的菜,尤其是那道红烧茄子,与我父亲目前的手艺简直如出一辙,淡而不腻,当真让人百吃不烦。
去的多了便难免会碰到她,记得我第一次正面遇到她,尽管我故作潇洒且带有些腻歪意味地喊她老板娘时,她正怔怔地盯着我不放,脸上阴晴不定,而我则被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强烈地冲击着。
或许当真有心灵感应这种东西,那天,她撤换了朋友事先定好的服务员,改由她亲自上饭上菜。朋友不明就里,甚为奇怪,因为她从不亲自上菜。
事后,联想到我让其照顾生意,朋友便拿我和她的关系腻歪我,朋友所说的关系当然是指时下正流行的男女关系。
我恼了,朋友便强辩说,她看你的眼神确怪怪的,连你吃饭喝酒的姿势都端量的那样仔细。
我岂能不知?她一改常态,边上菜边跟我搭讪,屡屡问及我的老家,我胡乱诌了一个地名,她不肯信,直到我冲朋友发了火才总算蒙混过去:你们这地方的服务员怎么这样?真是的,东问西问的。
朋友自是百般赔不是,并且冲她发了火,看着她一脸的尴尬相,我心里颇觉过意不去,便又转过来劝朋友,代价便是从不喝酒的我破例醉了,倒是件让朋友感到高兴的事儿。
我总劝自己不要再去,但还是禁不住要去,我当真不知道该不该与她相认,我实在再也无法承受这种折磨,便去想象她与我父亲的婚姻:在跟我父亲结合之前,她必定千遍万遍地对比过我父亲和我大哥,尽管她知道自己别无选择,但她还是喜欢对比,企图从中找出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
她果然成功了,最终我父亲的软弱与古怪终于被变成深沉而战胜了我大哥的风流与倜傥。深沉是一种气质,气质是内在的,必须以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基础,并非一蹴而就的东西。有了如此充分的理由,女人转而沾沾自喜起来。
然而,生活远不如想象中的那样美满如意,漫无目标的想象常常因为夸张而把期望值定得过高,从而加剧了这种悲剧。
最典型的表现,便是婚后自认为生米已然煮成了熟饭,不再刻意地掩饰自己,所有的优缺点便会慢慢地一古脑地暴露给对方,加之彼此的新鲜感已过,两眼紧紧地只顾盯着彼此的缺点弱点,此时如果不能用包容来适时地调整自己,最容易引发危机,多数的危机常常便源于此时此刻。
尤其是象我父亲我娘这种靠想象中的对比来维持的婚姻,原就虚弱,经不得风浪和摔打,稍有诱因立马就能脱轨,更何况存有如此强烈鲜明的对比,当现实将想象无情地敲碎再也无法掩藏对比的本来面目时,发生脱轨便成了意料中的事情。
这里所说的对比不是简单的对比,它是三角的,是一种选择。应该说,我的出生加剧了这种对比的蜕变,使或许可以避免的脱轨原不该如此过早地发生了。算了,算了,还是不再啰嗦了。
我虽没有领略过生母对子女的母爱,却从自己对儿女的牵肠挂肚上感受到了父母对子女的牵挂,一个母亲舍弃自己不满周岁的儿子而去必定需要极大的勇气。
细究我父亲我娘的婚姻,百思不得其解,我记起了一位或许根本算不得哲人的哲人说过的一句话: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有甘受虐待的欲望。根据这一理论,我做了如下假设:假如我父亲能够少沾染一点儿象我大哥那样的恶习,结局必定不会如此。
再说我父亲对我娘的事儿,反而要比我平静得多,他绝少或者说从未主动地提及过,而且一惯如此。据村里人说,即使在我娘离我们而去的那个时候,我父亲也从未表现出任何异样。我父亲的这种必定被我父亲固执且毫无争辩地认作是一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英雄气概的表现,却成了村里人公认他缺少阳刚之气的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证据。
我们且不去做争论,我父亲也从不会与人去争论什么,只要自觉已认清的东西,便会顽固地一直抱守着。令人无法想象的现实是,凭他是如何度过了两年既当爹又当娘还要照顾多病哥嫂的时间。一直到我三周岁生日的那天,那位在血缘上我应该叫姥爷的早已离任的大队长,或许出于“养不教,父之过”的愧疚,也或许另有什么目的,又托人给我父亲说了一门亲,反正他是在按照小镇上“亲朋好友遇事生病必要探望,否则便要生分了”的规矩在探望了我大爷我大娘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对方是我姥爷的一个远房侄女,心高气傲却姿色平庸,怨不得自己福少命薄,是一个弃妇。她生性泼辣,好面子,喜欢争强好胜,婚后肚子却总不争气地不见动静,在煎熬中苦苦等了三年,才不得不去医院,无生育能力!这对女人来说,毕竟算不得一项优秀的品质,心里难免觉得有些亏欠才渐渐收敛了些。
尽管她对自己的威慑力有足够的自信,岂料自己已失去了赖以发威的基础,又经过了四处求医问药的三年,他终于于某晚饭后吞吞吐吐地提出了分手的意思。她募地怔住了,许久才从呆立状态中清醒过来,原已十分疲惫的她两眼紧紧地盯着因恐惧而渐渐畏缩着后退着的他,更加激发了自己的斗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敏捷两手抓住了他的衣领,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已把他从家里扔到了院里,而后关上门,扑到炕上拥被而泣。
第二天天未亮,她便悄悄地走了,走时没带走任何东西。
在我们那个地方,由男方首先提出来的离婚当时叫做“休妻”,多是因为女人存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因此,被休掉的女人另找婆家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旧相好也绝不肯娶此等女人为妻,因为这样需要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没有非常的勇气必无法承受。
在家庭方面,男方坚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坚决要休;女方则坚持“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只要是被休掉的女人,倘若回到娘家,便会被娘家人当成用欺骗手段卖出去被买主发现了缺陷硬生生给退回来的货物一样,尴尬而又耻辱。
所以说,不少被休掉的女人宁死也不肯回娘家,半数以上的走了绝路,余下的她们选择余地也是极小的,即使再自认高贵的女人,似乎也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胡乱找一下流胚子嫁了了却余生,或孤独凄冷一生。
应该说,这些悲剧的酿成便是因为这些沿袭了多年的规矩。这些规矩当然特指那些不成文的一旦形成便具有根深蒂固的顽固的特征的传统和习惯,尽管它的改变通常是逐步的渐进的,但绝不可以忽视人们能够正视自己意识的迅速觉醒,只有变才永远是真的。
到了我父亲这一代,正是一个“人多力量大,追求子孙成群”的年代,有哪家没有三两个闺女?如果“休妻”毫无原则而且毫无节制,还要酿造多少人间悲剧?岂不乱了分寸?而且与成文的规矩明显相左,正是因为成文规矩的倡导,加速了这些规矩的改变。改变归改变,但规矩终究是规矩,虽已到了强弩之末,但由于惯性仍存有较大的市场。
尽管如此,那个后来成为我娘的女人并没有选择过去的老路,她宁肯以乞讨为生。待家里人终于把她找到时,她嗓子已坏了,原本轻柔脆的嗓音听起来直让人浑身冷嗖嗖的禁不住要冒鸡皮疙瘩。
这时,男方因找到了治疗不孕不育的妙药,非要请她回去,她坚决不肯,嫁给了我父亲。我父亲在这样的背景下与这样的女人再婚,难保他的脑袋里便不残存着这些残存的规矩,至少也会跟我娘当年那样认真地对比一番。对比的结果,便是让他更加相信“姻缘天注定”这句话——两个人虽明知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却是一拍即合,竟然恩爱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