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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柄银枪刺破厚重乌云,从天而落。
枪尖闪烁寒芒。
强大的威压笼罩大地。
林默眯起眼。
天上那位至少不低于道修三洞境界,甚至有可能达到了洞明天悟阶段,神灵的强大又与修道者截然不同,对于天地间流转的气运驾驭简直就像与生俱来,刻进骨子里的。
长枪杀意凝炼雄浑,匪夷所思。
硬接这一枪,很可能消耗体内一半真元。
躲,天上那杆长枪仿佛无论他躲到天涯海角,都能准确刺中他的头顶。
林默向来对自己的能力有充分认识。
面对强敌,一撤退一犹豫,自身战意便要减少一分,生还机会便会少去一分。
打不打得过一回事,敢不敢迎难而上却是一名剑修最基本的修心之道。
剑修面对强敌,连剑都不敢出,那还能叫剑修。
剑尖撞上枪尖。
气机如奔涌海浪四面铺散。
黄沙滚滚,尘土激扬,乱石穿空,林木倾倒。
大地上出现一个巨大的坑。
林默像一根钉子,被一只大铁锤狠狠砸进土坑,泥土直没过膝,握剑的手微微颤抖。
全身上下仿佛被人用一万把锋利的小刀从上到下割了一遍,衣衫变成布条,脚上两只布靴绽放成无数碎片,就像一只只展翅欲飞的蝴蝶,来不及飞走就跟随两条小腿埋进了土里。
红色的血,从毛孔渗出,浸湿了头发,顺着皮肤汇聚下巴,一滴滴掉进泥土中,与大腿上流下的血混合,润湿了脚下黄土。
绝对是祭主等级强敌!
不过在他看来,这一次,绝对没有面对姜道广那种绝望。
不是对方不如姜道广。
而是从传送阵出来后,无论体魄还是精神都变得更强,似乎吸收了体内三股强大剑气,进一步夯实道基,令天道运行,云行雨施,大地滋润,万物萌发,离火冉冉,山脉绵绵,风过天地,无孔不入。
再经过这次强强碰撞,自身小天地仿佛瞬间云开见明,云蒸霞蔚,草木皆生,源源生机不断翻涌,如火之真源中那一股股滚烫的岩浆喷薄而出。
肌肤开始发红,细雨落下,嗞嗞化作白雾。
天上乌云翻滚,显化出一张五官具现的脸。
眼睛瞪着地上那个大坑。
大坑已被白雾填满,他竟然看不穿雾霾。
“好小子,敢在爷爷面前使这种不入流的障眼法,老子再来一枪,看你还有没有多余真元来使这种小把戏。”
又一枪从天而落。
轰然炸响。
银枪刚刺入白雾,骤然悬停,急速下坠的力道使整个枪杆弯曲成一个圆圈,嗡的一声重新弹回。
就连躲在乌云后那只脑袋也禁不住后仰,整个乌云像被人拽着拔高了几丈。
“还能有如此力量,这小子莫不是来自洞明天的那只老王八。”
脑袋喃喃自语。
数千年来,他早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低语喃喃。
天生血脉注定,就让他不习惯与其它种群平等相处。更何况,在他身上流淌着令人骄傲的血缘,居于其它种族之下,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无形的羞辱。
现在羞辱他的又多了一个。
人,可恶而令人痛恨的人。
就是这些神灵杂交出来的两脚怪物,夺走了他祖上广阔遨游的天地,令他只能蜗居在别人狭小的水沟中,苟延残喘,永远无法像祖先一样,入海化龙,成为统治生灵的一方霸主。
所以他宁愿用自身散发出来的乌云遮挡住身躯,也不愿意化成两条腿的劣等生灵,行走大地。
再未化龙,他也是次等神灵,拥有一片平湖的墨犀大王。
他摆动着乌云内盘蜷的躯体,光秃秃的长尾,挥摆出一团光亮刺目的电球,狠狠砸了下去。
电球并没有如他预想发生剧烈爆炸。
砸进大地那个大坑,悄无声息,就像被大坑中蒸腾的水雾吞噬。
紧接着,大坑里面有人大声喊:“还有没有,再来几个,这玩意滋味可真不错。”
墨犀再次受到了侮辱,原本性情暴烈的他,终于被彻底激怒。
长尾一摆,风起云涌,头颅骤然膨胀,真身显化。
身体一沉,前肢一对长爪按向大地。
四指,长爪,爪端如钩,明晃晃闪耀着银色光芒。
这次他亮出了自身最致命的本命武器。
大坑的雾突然间消失。
说是消失,不如说是被人像龙吸水一样全部吸进了体内,坑底那个人完全映照在他瞳孔里面。
一身素白,衣料缎子般反光,像极了刚刚迎向银枪那柄剑的光华。
白衫正是林默剑气显化。
如今,任何一件法袍,哪怕剑匣炼化出那件也不如自身剑意强大,所有外物对他来说都成了鸡肋。
体内周天自行,真元由小天地自然生发,剑意生剑气,他已经用不着在对方营造出的无法天地中靠吸收灵晶灵气来转化真元。
“老子自己就能生出真元,还怕你抽空灵气对付。”
一道白影如同一柄利剑迎向龙爪。
巨大的遮天的龙爪下,那条身影小似芥子。
墨犀完全不放眼里,只需指尖轻捻,爪下那渺小的人类便会化成一团血雾,他已经做好准备,好好品尝一下这个人类充盈的气血。
指尖剧烈的疼痛迅速传递到他的神识当中。
紧接着剧痛从指尖来到了手掌。
一道剑光从掌背冒出,然后冒出黑黑的发髻,整个脑袋,最后是整个人,一袭白衣。
剧痛让他忍不住大声嘶叫,沉闷的龙吟响彻整个天空。
雨,下得更大。
从雨丝变成了豌豆大的水珠。
有人说云,是龙呼出的热气;雨,是龙挥洒的汗水。
其实这些都不准确,云确实能伴龙而出,龙也能化云为雨,向人间播撒甘霖,同样也能制造洪水。
当龙暴怒的时候,雨会倾盆而落。
蛟,是龙的后裔,继承了祖先大部分与生俱来的神通。
墨犀暴怒中,一只巨掌按向另一只掌背。
下一刻,他发现两只手掌重叠一起,想分也分不开。
一支通体白色长簪穿透了两只前爪掌心。
簪子是从一袭白衣发髻上取下,瞬间翻到他掌心下,往上一举一刺,轻轻松松便刺穿了皮糙肉厚的掌垫,变得又细又长,将两只前爪串在一起。
准确说,第二只手掌是他自己用力送上去的。
白玉簪上有种奇特的力量,牢牢吸住了血肉,不断吸收着体内精血,无比阴寒的气息顺着经络流淌进血液,冻僵了整个躯体。
“这是真龙天宝。”
墨犀身上唯一能动的就是舌头和嘴巴,所以他还能说话。
他已经不敢再低头去咬手背上那个可恶的人,毕竟那个人身上流泻出的气息,令他感到无比恐惧。
那人笑嘻嘻地道:“哟!还认得出真龙天宝,眼力见儿还是有的嘛!刚刚那副不死不休的气势跑哪去了?”
玉簪来自神缘秘境冰龙,天生就有血脉压制黑蛟的威压,更何况随着林默境界提升,这支一直被他插在发髻从未炼化的玉簪竟然也随之提高了层次,不然也不会在飞火的积雷云中自行飞出,借雷暴炼洗。
得真龙天宝的途径只有两种:杀死一条真龙,且不让它自爆,把天宝从体内挖出来;或真龙甘心情愿奉送。后者通常不可能,因为龙太骄傲,不会认主,天宝只会送主人。
那么这支真龙天宝簪只可能是这个人斩龙而得或是他某个前辈斩龙得来。
能斩龙的,都不是善人,哪怕是他的后人。
墨犀闭上嘴,不再开口。
他已经做好准备成为别人口中食物,一副灵合境妖修躯体,无论在神界还是青莲,都是价值连城,不可多得的宝贝。
那个人居然跳到他脑袋上,一手攀着他微微凸起的肉角,用手指关节敲打着他的脑门,“我问你为何追杀?”
墨犀努力扭动僵硬的脖子,将脑袋别向另一边。
这样是徒劳的,那人就坐在脑门上,除非他还有力气把他给甩下去,否则无论怎么扭头,他都在同一个位置。
林默又敲了敲他脑门,“问你话呢!刚刚不说得挺溜,现在哑巴了。”
神界神裔妖修各族都有自己的一套交流方式,但相互间交流,还是使用青莲仙界的通用雅言,至于为什么,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青莲仙界的典籍也没有记载,文字是谁最早使用。
有一种私下说法,就是文字和语言,在神族一统天地时期就有,最后每个天地都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所以除了口音不同,文字大差不差。
不过这种说法,青莲乃至五源到人间都不承认,各有说法,但没啥说服力。
林默见他不语,手上凝出一柄剑,在他两眼间比划,好像准备找个合适的位置,一剑刺穿他的天窍神识。
墨犀终于张嘴:“你杀了我手下,我来找你报仇。”
林默笑了,甩了甩手,那柄剑从掌中消失,却很不客气在脑门上拍了一巴掌,痛倒不痛,声音很脆,侮辱性极强,“游鳞洞主是你手下?”
“是。”
“他想吃了我,知不知道。”
“知道。”
“他想吃我,我杀他夺丹,难道不是天经地义。”
“是。”
“你想杀我,我杀你,是不是也天经地义?”
“是。”
林默又在他脑门拍了一巴掌,笑骂道:“是,是,是,你除了说知道,就会说是。”
太侮辱龙了!
虽然不是真龙,谁敢说蛟龙不是龙,他墨犀肯定第一个不答应,一口吞了算逑。
不过他现在也只能想想,无法付诸行动。
林默道:“我不想杀你,本就是被人从传送阵莫名其妙传来的,无意与神界为敌,何况我还认识不少……呃,至少两头真龙,一公一母,这支玉簪就是母的那头所赠。”
他不喜欢说话,不过在这里憋了好几天,胸中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想一吐为快。
墨犀愕然。
他懂真龙赠送天宝意味着什么!
“真是真龙送的?”
“是啊!难道还有假。”林默一只手掌撑在他平坦的脑门上,手指有节奏地拍打着,“那是一头身上挂满冰霜的母龙,很大,我也只见过脑袋和脖子,未见全貌。”
“另外一头公的倒是见过全貌,不过他好像没啥好玩意儿,什么都没送。”
墨犀心头一直暗暗咒骂,道:“你不杀我,给我说这些干嘛!”
“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杀你,但需要你当几天坐骑回报不杀之恩。”
林默又用手指关节敲了敲他脑门,咚咚作响,语重心长道:“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懂不懂。”
敲脑门已经让墨犀羞耻得抬不起头,一直暗暗告诉自己,反正没别的妖族或神裔看见,事情一过,两眼一闭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给人当坐骑,那怎么可能!
以后还怎么在神界混下去,事后不得成为整个神界笑柄。
丢面子,毋宁死。
龙素来骄傲,岂能为人坐骑,呼来唤去。
“宁死毋弯,你倒相当直。”
林默一直在敲他脑门,敲得墨犀恼火至极,“那换种方式行不,你把我送到归墟入口,我便放你自由。”
“这……”
倒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一种妥协,黑犀心动了,态度已不如刚才坚决。
“还不答应,那不如一剑杀了了事。”林默掌中又凝出长剑,剑光异常刺目。
“好。”墨犀答应得嘎嘣干脆,说道:“我能御云行舟,坐在上面比骑在身上舒服得多。”
林默手指轻抬,白玉簪重新飞回发髻。
漫天霜冻愁云,也在同时化开,无数霜雪如一道流泻飞瀑,钻进林默身体。
墨犀惊愕地张大了嘴,“这不是玉簪神通。”
林默略微有点得意,笑道:“这手冰封……千……万里如何?不比你敛云为舟强。”
冰封属真源之水自带神通,当年在幽冥,他还只能凝出冰片近身数寸,直到结丹,方才有了点神通模样,至少能拿出来冻结某个人,某片小水潭……直到来了青莲,神通总算有长足进步,既能在剑阵中制造光影分身,也能随时冻结他人水系术法……阳神洞天悟真后,更是运用自如,对付擅长御水的水裔最是合适。
瞬杀游鳞洞主,制伏墨犀,都将这一神通发挥到了极致。
墨犀哑然。
哪怕对方不动真龙天宝,就凭这手神通,也同样天然厌胜,对方有这一手,难怪真龙认主。
他是这么认为的。
——
云舟之上。
林默悠然喝起了小酒,乌云下雨声沥沥,云上却暖阳普照。
这种体验相当难得,何况身边还有个脖子以下始终藏在乌云里的脑袋。
脑袋也在喝酒,拿酒壶的不是手,而是一片云朵。
林默不停斜眼瞥向那只脑袋,很好奇他会不会失误,不小心把酒灌进鼻孔里面。
观察了很久,结果让人失望。
墨犀神识控制相当到位,好像完全没有失误可能。
“你明明可以化成人形,干嘛这么故弄玄虚?”林默很无聊,孤独地走了好几天,好容易才有人陪,他可不想闷葫芦到底。
自从景晖楼一行,他对很多事情看淡了很多,性格也开始有了很大转变。
死去的人都能复活,一生憎恶的仇人并不是仇人,任谁遇上这种事情,都会经历人生中重大转折,性格焉能不变。
墨犀本想开口贬低几句,一想眼前这位不就是他最瞧不上眼那类,惹恼了这位,结果不妙,话到嘴边,改了口吻:“行舟布雨,真身更方便。”
“呃。”林默本就随口一问,更无意探究龙族后裔血脉自带的骄傲,“前面有什么好吃好喝,且不反感我们的地方?”
不是我们,是你!墨犀肚子里腹诽,表面上可不敢流露,道:“论吃喝好玩,自然要去青丘。”
“青丘!”
林默记得照岁提过这地方,神界少有的繁华所在,与青莲俗世城邦无异,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此城烟花柳巷,酒池肉林一说。
墨犀道:“此去归墟,必经青丘,可在此地逗留,尽享狐媚温柔乡。”
他嘴角含笑,意味莫名地道:“以阁下深厚底蕴,想来也不介意损失一点元阳精血。”
林默听得懂他话里面的意思。
正好说到这儿,识海深处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当日进入血海的龟船上,他曾与顾若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感觉做过什么,失去了点什么?但他始终回忆不起。
那一段光阴仿佛在被魔尊拉进太虚后莫名其妙成了空白。
此后偶有心念闪回,却始终无法回忆完整。
他收敛起心绪,正色道:“我有道侣。”
墨犀哈哈大笑,笑得甚是促狭:“你们修道的,不是有什么阴阳双修合和之法,还在乎这个?”
林默道:“我是我,别人是别人。”
墨犀眯起了眼:“青丘狐媚子可是出了名的温柔似水,错过了可惜。”
林默道:“你身上可有上中两种品级血丹?”
墨犀显然误会了意思,伸出舌头舔了舔嘴皮,笑道:“不用担心,这点开销我还负担得起。”
林默瞥了他一眼,眼睛白多黑少,道:“我要你各拿一些出来,给我端详端详。”
墨犀不解其意,还是抓出一把,中、上两品各几粒。
中品拇指头大小,色泽朱红,圆润光滑,稍显暗沉,隐隐透着些腥气;上品则鲜亮血红,晶莹透亮,杂质极少,略带甜香味道。
林默仔细观察后,将丹递还,说道:“若没记错,上品兑中品一比一百,中品兑下品也是一百?”
神界但凡有灵智的谁还不知道这个?不过这个兑换比率只是大概,实际兑换,品质越高,可能溢价更多,到了青丘这种繁华之地,上品兑中品,通常能兑出一百一十颗上下。
墨犀怔怔不知如何回答。
林默道:“我的意思是,到前面市镇找个安静去处休息,你先借我五百中品血丹,到时我还你六颗上品,算作利息。”
墨犀好像听懂了,唉地吐了口气,道:“你的意思是想通过精粹赚取差价?”
林默反问道:“不行吗?”
墨犀笑道:“自然可行,不过这跟脱了裤子放屁没啥分别。”
“何解?”
“中品血丹要想精粹炼成上品,差不多得消耗八十到九十,再加上这种精粹通常只有炼师能做,刨开成本消耗,基本不赔不赚,除了专门炼师,求一个细水长流,谁还拿这个当挣钱买卖。”
墨犀说的也是事实,神界神裔和化形妖族总的来说行事粗糙,这种精打细算的挣钱买卖,向来嗤之以鼻不屑沾手,想要上品血丹,宰几个洞宫境不就有了,遇上某些灵智不全,天生神异的神兽,同样能从他们的脏腑血肉中凝炼,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一句话说白了,这里大部分所得全凭天生地养,反正凭本事弱肉强食,谁都嫌麻烦。
林默则不同,炼丹本就是他修行之道,炼丹炼人炼己,再加上一双洞烛细微的慧眼,精粹粗炼血丹就像吃饭睡觉,还能顺便修行,何乐而不为!
何况在他眼里,一粒上品血丹根本用不着八九十颗中品消耗,顶破天也就四五十,也就是说,他只需要借墨犀五百中品,炼出十粒上品轻而易举,也就花上一夜工夫,世上哪还有如此轻松挣钱的方法。
次日,他把六粒极为精纯的上品血丹交到墨犀手上时,对方瞪圆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你居然是炼师?”
墨犀惊讶赞叹发自内心。
神界炼师真心不多,不是没有这方面的修行路子,而是没多少愿意走这条吃力不讨好的登山路。
大荒之地,生存第一,保障生存的首要条件就是强大。
像炼师这种杀伐力低下的职业,在这种地方,就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
除非背后有大靠山,否则,挣钱越多,死得越快。
这也是神界空有偌大地盘,资源丰富令人发指,却一样荒凉野蛮,原始落后的主要原因。
大家都习惯了掠夺,谁还在乎创造。
照岁会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才顺着天地间偶然出现的裂隙跑去了混沌福地。
林默弄血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照岁。
天下没有光叫马儿跑,不给喂草的道理。
随后几天光景,墨犀掏空了身上所有中品血丹。
林默身上也多出了十六颗上品,这对普通神界大荒之地的修士来说,也算一笔不小财富。
只可惜大荒之地,兑换血丹并不容易,好些山头墨犀不敢进入,只能绕道而行。
前方也只青丘,不会拒绝外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