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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东道, “不会的。”
朱妈妈温和询问:“怎么说?”
林东沉思片刻,说道:“秀秀在县里读初中,住这边也不方便。”
朱妈妈回忆道:“我记得你说过,初三了吧,明年就该升高中了。”
林东道:“如果继续读的话, 明年读高中, 县里有高中。”只不过,这城里的高中更好, 不也知道林秀秀能不能考上。
他想好了,“秀秀就算在城里读高中,那也是住校的。”
朱妈妈问:“她要是不愿意住校呢?”
林东道:“我家在这也没住的地方, 她不住校, 住哪?”朱燕现在单位旁边的那个屋子都是朱家的。
都不是他们小两口的财产,林秀秀想住过去,那更不可能了。
朱妈妈听了这话,笑着道:“你是个心里有数的。好, 这事你明白就好,我希望你们小两口过得安安稳稳的。”
林东点点头,“我保证不会叫她住到……家里的。”
不是他的家, 他根本做不了主。
而且,林东心里也不太愿意林秀秀跟他们一起住, 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呢,林东真忙不过来。
林东的保证还是靠谱的。
朱妈妈笑着道,“这就好。我还有一事要告诉你, 你工作的事最近就能办下来,到时候把户也迁一迁,就能在城里安家了。你父母养你这么大,你孝敬他们也是应该的,但是我有一点要求,如果哪天你想把你爹娘接过来一起住,得提前跟我们打一声招呼,行吗?”
林东看着朱妈妈,半天没说话。
沙子好像吹进眼睛了,林东低头用袖子擦了擦。
朱妈妈轻声道,“好孩子,以后就跟燕子在城里好好过日子,其他的不要多想。”
林东声音低低的,“妈,谢谢你。”
朱妈妈拍了拍他的肩,“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们好好的,我们看着也高兴。”她道,“不说这个了,来,帮我干点活,这把这袋米倒进来。”
她指着厨房里的米袋说道。
林东立刻帮着干了,恨不得家里的活更多些才好。
这样他心里也好受一些。
楼上。
朱燕带着林秀秀进了大妞的屋子,推开门,入眼就是一水的粉色,粉红的小床单,床头放着一个洋娃娃,还挂着一个跟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的漂亮台灯,就在床头。
地上还铺了小毯子,怕孩子摔倒。
跟林秀秀那个灰扑扑的家完全两样。
林秀秀看看台灯,又看看屋里的电灯,她暗暗发誓:以后她要过上比朱家还要好的日子。
她要睡有电灯的屋子,她要睡二屋小楼,她还要屋里有很多很多的家具。
林秀秀甚至开始自我反思,为什么家里的一点糖果,一床新被单,就能让她这么高兴呢?
她的眼皮子就那么浅吗?
她应该去更大的地方,过更好的生活。
唐红梅跟在朱燕身后,看着大妞跟壮壮的屋子,满心欢喜,“老大媳妇,以后就孩子多住他们姥姥家,对孩子好。”多好的屋子啊,孩子住在这,也能多享享福。
林秀秀在楼上看了一圈后,对朱燕这个大嫂更亲热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朱燕她爸没回来。
朱妈妈跟唐红梅几个人一起吃的饭,桌上啊,这鸡啊鱼啊肉啊都有,甚至还有饺子。饺子是过年的时候做过,放在冰冻那层,家里不想做饭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煮着吃。
朱妈妈道:“都别客气,吃菜,吃菜。”
唐红梅看着这满满的一桌菜,习惯性的给林秀秀夹去,“秀秀,你最家吃的红烧肉。”
林秀秀也帮唐红梅夹了,“娘,你也吃。”然后,她又给大嫂夹了菜,还有壮壮,大妞,一人夹了一块肉。
林秀秀对两个孩子笑得可亲切了,“壮壮,大妞,吃啊。”
林秀秀看大哥林东沉默得很,只顾自己吃,都不帮大嫂夹菜,便道:“大哥,你也帮大嫂夹菜啊。”朱燕家条件那么好,还不赶紧讨好讨好。
林东抬头,看了眼林秀秀,“你吃自己的就成,别管我。”
大哥真不开窍。
林秀秀心里叹了口气。
真不知道大哥这性子,怎么是怎么追到大嫂的。
林秀秀眼睛一转,脑子有了主意,她看着和气的朱妈妈,甜甜问道:“阿姨,以后壮壮跟大妞在这的时候,我能来看看他们吗?”
朱妈妈笑:“欢迎啊。”
朱燕正吃饭呢,看到这话抬头看了一眼林秀秀。
她心里有数:这小姑子估计是看中她娘家的东西了,或者说,是看中这个地方了。
她给林东使了个眼色。
林东慢慢开口:“秀秀,我们不常来这边,以后壮壮要读书了,更不会过来了。我们住你大嫂单位附近那屋子,你也去过的,你要是找我们有事,就去那边。”
大哥真是笨死了!
没看她正想着法子接近朱妈妈吗,这人的感情是处出来的,林秀秀自认为长相讨人喜欢,嘴巴又甜,肯定能得朱妈妈的欢心的。
这样一来,朱妈妈肯定会把她当女儿宠的。
林秀秀真无奈极了。
林东道:“好了,你吃饭的时候不是一直不爱说话吗,怎么今天嘴还停不下来了?”
林秀秀闷闷道:“知道了。”低头吃饭,没再说话了。
不过因为被大哥说了,心情不太好。
又开始无意识的用筷子戳着饭,碗边掉了一圈的饭粒。
朱妈妈看了一眼,语气有些严厉,“秀秀,不可以浪费粮食,这些粮食是人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你家里也是种地的,你爹娘有多累,你应该知道的,怎么把饭戳到桌上呢?”
他们这些长辈都是从□□过来的,粮食的重要性他们再清楚不过。
现在林秀秀就是在浪费,要不得!
林秀秀表情一愣,“我没有啊。”
朱妈妈道:“你看看你的碗。”
林秀秀低头一看,有十来颗饭粒都掉到碗边了,林秀秀抿抿嘴,望向了唐红梅,“娘。”
朱妈妈皱眉,“秀秀,把饭捡起来吃掉,你小学的时候应该学过,粒粒皆辛苦。”
唐红梅赶紧道,“亲家母,我帮她吃。”
朱妈妈语气更严厉了,“壮壮他奶奶,您等下,这跟您没关系。你该知道,孩子不能惯子,不然下次还犯错。”
唐红梅被朱妈妈说得心里有些虚。
不过还是辩解道:“秀秀从小身子弱,难免宠了一些。”
朱妈妈诧异,“宠孩子没什么,可该知道的常识还是要知道的,这浪费粮食难道是宠孩子宠出来的吗?”
唐红梅不吭声了。
她要找朱妈妈借钱,这会也不好反驳得太厉害,只能听着。
林秀秀压根就不想吃桌上的饭粒,都脏了。
朱妈妈语气轻了些,“桌子擦过了,干干净净的,你掉的饭,你捡起来吃掉。”
林秀秀不愿意。
她见唐红梅帮不上忙,就哀求的看向了朱燕。
朱燕无奈道:“秀秀,别看我,我妈我可劝不住。”
难道,秀秀还想把掉下来的饭粒塞到她嘴里不成?
朱燕低头吃饭。
朱妈妈的脸色已经不太好看了,这林家的小姑娘,浪费粮食不说,还不肯听人说,把这错误改正过来。
这样的孩子有点没家教啊。
朱妈妈就那样看着林秀秀。
林秀秀终于忍不住出声了,“我吃不下,您家养了鸡吗,要不,喂给鸡吃。”
朱妈妈道:“城里不养鸡,这饭粒你要是真吃不下,就扔了吧。只不过,这以后啊,也别来我家了,我不欢迎浪费粮食的人。”语气变得一点都不严厉了,她对自家孩子才会严厉,对外人才客气呢。
朱妈妈刚才是想把林秀秀当自家孩子教的,可人不领情啊。
林秀秀到底是吃不下掉在桌上的脏了的饭粒。
这朱家规距可真多。
林秀秀这顿饭吃得不太愉快,尽管桌上一桌子菜,可林秀秀觉得自己没吃好。
被人说得心情不好。
朱妈妈的把一百块借给唐红梅了,唐红梅千恩万谢,一脸笑,事办完了,她正想带着林秀秀回家去。
林秀秀突然开口了,“娘,我跟想大哥一起留在这,陪陪大妞跟壮壮。”
林东脸一沉:“壮壮跟大妞在这住得好得很,有我跟你嫂子呢,不需要你。”
林秀秀望着林东,“大哥!我,我就是想……”
林东冷脸道:“不用想,刚才那饭都给扔了,妈不是要饭桌上说了吗,不欢迎你这样浪费粮食的客人,你就别来招人眼了。”
朱家人面上都客客气气的,可真要惹烦了他们,那可不是大队里只骂两句就能善了的。
林东刚才看出来了,朱妈妈是真生气了。
秀秀也真是的,在家浪费也就罢了,在外头,还跟在家里一样,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以前也不这样的啊。
林秀秀被林东堵了回来,眼睛有些红,“大哥,你以前不这样的。”怎么到朱家,大哥就像是变了另一个人似的。
她扭头跟唐红梅说,“娘,你看看大哥,他嫌弃我。”
唐红梅眉头一皱。
林秀秀心中一喜,以为唐红梅要说大哥了,要护着她。
没想到,唐红梅这次说的却是林秀秀,“秀秀,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你为难你大哥做什么?刚才在饭桌上,你要是把饭都捡回来,不就没这事了吗。好了,跟我回家!”
其实一些话,是说给朱家人听的。
唐红梅拽着林秀秀就走。
她是干农活的人,力气本来就大,林秀秀被唐红梅硬生生的给拉走了。
走了半天,终于离朱家老远了,唐红梅这才松手。
林秀秀眼眶红了,手腕也被唐红梅拉红了。
她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唐红梅在旁边,看着她哭。
林秀秀见唐红梅不哄她,更难受了,抬起泪汪汪的眼睛,“娘,你怎么不帮我?我想……”
唐红梅打断了她的话,“你大哥娶的是城里媳妇,在朱家的日子没你想的那么好过。秀秀,我们在家疼你一些,可在外头,我们得顾着你大哥的脸面,以后我跟你爹要靠你大哥养老的,可不能跟你嫂把关系搞坏了。你得为我们想想啊!”
唐红梅有些事糊涂,可有一件事是极为清楚的,她跟林家业以后靠的是老大。
这次唐红梅愿意过来借钱,那是因为老二有了工资,以后能把钱还上,借钱丢脸也是丢她的脸。
钱还不上,才叫林东为难呢。
林秀秀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唐红梅,“娘,你嘴上说宠我,可心里到底是大哥重要,是吧!大哥比我重要,六哥也比我重要!”
唐红梅叹气,“话不是那么说,你大哥从小把你们带大,好不容易现在过了几好舒服日子。你说你,你去朱家做什么?你只是你大哥的妹子,去你大哥家住几天这都没什么,那可朱家不是你大哥家,那地方姓朱啊,你大嫂只是个出嫁的闺女,你去是想为难谁呢?”
唐红梅有时候也挺累的。
秀秀这孩子有时候懂事,贴心,听话,可有时候又挺娇横的,让人头疼。
林秀秀道:“我哥在那,我跟我哥一起,住几天应该也没什么吧,娘,就你们喜欢大惊小怪。”
唐红梅道:“咱们是乡下人,去城里借钱,我是舍了脸皮想为你置点东西的,还说我对你不好。你昨天那床被单,还是你大嫂的呢,我也是为了你才拿的,这事,我都没脸跟你大嫂说。”
又说,“秀秀啊,咱们不能跟城里的人比,那些城里人会投胎,日子过得好,咱们再眼红也过不了那样的日子,人得知足啊。你想想,你跟美美跟你二嫂比起来,是不是享福多了?”
在家不用干活,只等吃,新衣服也是年年有。
这好日子,是跟人比出来的。
唐红梅觉得,林秀秀的日子已经很好了。
可林秀秀不这么觉得啊,她觉得自己亏大了,觉得唐红梅跟林家来为什么赚不了大钱,为什么没把她养好?
你看人大妞,还是林家人呢,却在城里过好日子。
凭什么她不行啊?
还不是因为爹娘不行!
唐红梅道:“好了,该回家了,再晚,回去天该黑了。”
林秀秀擦了擦眼泪,对着唐红梅道,“娘,我等会回学校,你回去吧。”
林秀秀算是看明白了。
唐红梅嘴上说最宠她,喜欢她这个小闺女,可事情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六哥打她,爹娘护着六哥,现在在这,娘又护着大哥!
说是为她借的钱……
想到这,林秀秀朝唐红梅伸手,“娘,既然你说钱是为我借我,那把钱给我吧。”
唐红梅犹豫道:“你差多少,给你十块当生活费成不成?”全给了肯定不行啊。
林秀秀心里冷笑。
果然。
她娘就是嘴上说得好听,林秀秀这一次算是彻底看明白唐红梅的嘴脸了,她道:“您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吧。”
她是对唐红梅不抱希望了。
以后啊。
等她长大了,就离开这个让人糟心的家,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唐红梅道:“我送你去学校,再去见见老七。”她也有好几天没去看林清了,去瞧一眼,再给林清几块钱当生活费。
“我要去买数学资料,娘,我等会再回去,您还是先走吧。”林秀秀说道。
唐红梅抽了一张大团结,给了林秀秀,“拿着吧,去买书。”
林秀秀拿着钱,头也不回的走了。
唐红梅看着林秀秀的背影,叹了声气。
算了,秀秀去学校也好。
唐红梅一个人回家的时候,脑子好像清醒了一点,秀秀最近这脾气越发越频了。
钱也是要得勤。
她皱皱眉,这孩子,最近好像有点不懂事。
前进大队。
宋元青知道留声机的原理,他竟然会修,他还有工具箱。
陈玉真是惊喜极了。
宋元青人真是太好了,还答应帮忙,帮她把留声机修好。
“好了。”宋元青把唱片放到上面,然后打开,音乐响了起来。
这是老式留声机,不用电的。
也幸好不用电,不然,这留声机就算修好了,也用不了。
陈玉听出来了,这歌是《刘三姐》的主题哥,叫“山歌”什么来着,陈玉一时没想起来。反正,这是老歌了。
刘可也在屋里,她听说陈玉有留声机,特意过来看的。
宋元青修的时候,她也一直在呢。
歌声一响,刘可就跟着唱了起来,“……唱山歌来,这边唱来那边合……”刘可唱歌还真不错。
“刘可,你可以啊,歌唱得挺好听的。”陈玉夸道。
刘可一脸得意,“那可不,想当初,我可是想去当歌唱家的。”她声音清亮着呢。
宋元青把工具收了起来,听了一会歌,等歌唱完了,他跟陈玉说了一声,准备走了。
刘可依依不舍,“阿玉,你这里头有几个唱片啊?都什么歌啊?”
“不知道啊,瞎买的,都是二手市场淘的,不让挑。”陈玉道。
刘可眼睛盯着留声机,问:“那还有这玩意吗?”
陈玉道:“我也不知道啊,当时就看到这一个,挺老的,对了,我听那老板说,可能有坏掉的录音机,没什么人会修,好多时间久了,打不开了,就给卖了。”
“真的!”刘可眼睛一亮,“哪买的,我也想去看看。”
陈玉道,“行啊,你哪天有时间,我们抽个空去一趟。”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刘可高兴的抱住了陈玉。
宋元青默默的移开了目光,“走了。”
刘可依依不舍的松开陈玉,突然小声凑在陈玉耳边问了一句,“是不是又长大了?”
“什么?”陈玉没明白。
刘可的眼睛往陈玉的胸上看了看。
那,感觉又大了。
陈玉一巴掌拍到刘可的肩,“乱说什么呢,走走走。”讨厌,这里还有人呢,瞎说什么啊。
宋元青出去了。
刘可跟陈玉挥手,“我走了啊。”
“要不要留下吃饭。”陈玉问。
“不了,你家不是还有客人吗?下次有机会我会过来吃饭的。”刘可走了。
这一天,陈玉没干的别的,就是请宋元青过来把留声机修好了,可以放歌了。
她心情特别好。
下午的时候,陈海推着自行车出去约会了,应该是不回来了。
表姐刘小麦也一直没回来。
陈焰上午疯玩,下午被刘巧云盯着写作业去了。
陈大队长今天回来得挺早的,他到家时,天还没黑呢。
真是难得。
陈大队长一回来就看到自家放歌了,陈玉的屋子围了好几个人,他们搬了个小凳子,正在院里津津有味的听歌呢。
这留声机才唱了一会,周围邻居就听到了,这歌可是新鲜玩意,都爱听呢。
这可是《刘三姐》的主题曲,谁没听过?
“那留声机,修好了?”陈大队长进屋看到了,问陈玉。
陈玉从厨房里伸出头来,“是啊,宋知青跟刘可一起帮着修的,宋知青可真有本事,什么都会!”会修东西,还会帮人看伤呢。
有人应和,“那可不,宋知青教书也好,我家孩子说,他听别人的话听不明白,宋知青讲一遍他就明白了。”
“就是,我过年那段时间,身上天天痒,宋知青给开了药,一泡就好了,你说怪不怪。我还去县里的找医生看过了,可人那正经的医生都不如宋知青呢!”
这说着说着一下子说到宋元青的头上了。
那夸奖的话就没断过。
有人觉得这些人说话太闹了,说道:“你们几个聊天的,出去说,我们在这听歌呢,你们光吵吵,什么都听不到了!”
“对,出去出去!”
陈大队长进屋,把留声机的歌调大了一些,歌声更响亮。
陈大队长听得入了迷。
他也是个爱听歌的人。
晚上吃饭的时候,那一群听歌的人才走,再不走,耽误人家吃饭。
这歌怎么这么好听啊?
陈大队长特意跟陈玉道,“这东西买得好,多少钱?”
陈玉道,“不贵,当时是坏的,就十块钱。”
陈大队长掏出十块钱,塞到陈玉手里,“给你。”
什么意思?
陈大队长把陈玉的留声机搬到了自个屋里,“我买了。”
“爹,你怎么能这样!”陈玉叫道。
“给我听几天嘛,明天我想搬到大队去,我后用广播放出来。”陈大队长想让整个大队的人都听听。
好东西,当然得分享分享。
陈玉把钱还给陈大队长,“那行吧,不过,这东西你可是要还给我的,我以后嫁人还要带过去呢!”
陈大队长没收,问她:“哪买的,给我买一件去。”
又说,“钱你先收着。”
陈玉把钱收了起来,“刘可也说喜欢,过几天我要跟她一起去一趟,要是有,我就帮您买。要是没有,录音机行吗?”
“那东西特别贵,十块钱可买不了。”陈大队长说道。
“二手市场,淘别人不要的,到时候再找宋知青修一修。”陈玉笑,“爹,钱不够你再多给我一点呗。”
陈玉是有零花钱的。
有些是刘巧云给的,还有一些,是上了班的大哥陈海给的。不过那是以前,大哥现在正谈朋友呢,正是用钱的时候,估计以后,陈玉很难从大哥陈海手里要到零花钱了。
没关系,陈玉以后可以自己赚。
刘小麦赶正上饭点回来的。
她是一个人回来的。
回来的时候情绪不太对,林小山没送她。
刘巧云就问了:“小麦,小山怎么没送你回来,不会是吵架了吧。”
刘小麦气呼呼的道,“林小山是个骗子!”
陈玉一脸问号。
林小山是隔壁大队的,没听说是骗子啊。
刘小麦还在生气,“林小山的自行车是他堂哥的,根本就不是他家的,刚才,我碰到一个小姑娘,问林小山,借的自行车什么时候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