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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人怎么这么面熟?”由于灯光较暗,王梓钧看不清唱歌那人的长相,只是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刚刚走出夜总会的张帝在听到歌声后,突然推门走了回来,问那个方经理道:“台上唱歌的是谁?”
“好像叫什么杨弦。”方经理想了一下说,“这帮人经常唱一些乱七八糟的歌,他要不是跟我一个朋友很熟,我都懒得让他上台。”
杨弦!?
王梓钧这才仔细打量了台上的歌手一阵,果然是“现代民歌教父”杨弦,自己在决赛里还盗用过他的《回旋曲》呢。
杨弦其实在成名前就一直和李双泽等人探索歌曲改革,从1973年开始不停地开演唱会,推广他们新的歌唱理念,直到1975年推出9首现代民歌,才终于引起了轰动。
而此时,他和光辉乐队一样,都是在半玩票性质地追逐自己的音乐梦想。
张帝听了一阵,才在助手的催促下离开,奔向下一个场子。
《你的样子》渐渐唱到**部分,现场的气氛也热了起来,没人再朝他丢水果了,而是不时地欢呼。
王梓钧比赛的时候唱这首歌,是有整个乐队伴奏的,但杨弦现在却只有一把木吉他。而且诡异的是,他在唱法上有许多小变动,加入了一些不成熟的现代民歌元素。
反正,整首歌停下来,王梓钧感觉怪怪的,甚至有点不伦不类。不过这不影响台下观众的热情,只要是新的、好听的歌,他们就会喜欢。
夜总会中,不是所有人都被那歌声吸引。
胡智正坐在座位上,一杯一杯地喝着闷酒,今天他丢人丢大了,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发现假唱。
“阿智,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了?”一个青年走过来,在他对面坐下。
“没事。”胡智也不想把丢人的事情说出来。
青年开了一瓶啤酒,指着台上的杨弦说:“这小子唱歌还听好听的。”
胡智听了更加大火,王梓钧的歌被人称赞,就像是他被人嘲笑一样。
“我还有事情,先走了。”胡智把酒钱扔在桌上,这歌再多听一秒钟他都会疯掉。
刚走了几步,胡智突然停了下来,目露凶光地看着对面——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让他出丑的家伙。
胡智走到夜总会的柜台,要来一部电话,很快拨通之后,压着声音说:“阿久,我被人玩了……对,现在在名人西餐厅,那家伙也在……事后3000块,再请兄弟们吃顿饭……好的,你们快点,我怕他走了……”
……
方经理瞪了冯乃凯一眼:“不是叫你们走吗?还愣在这里做什么?”
陈飞鹏不屑地说:“凭什么让我们走?台上那个家伙唱的是梓钧的歌,怎么不让他走?”
方经理一听,讶然道:“你们知道这首歌是谁的?”
“当然,”冯乃歆指着王梓钧自豪地说,“梓钧可是中视歌唱大赛的冠军,周蓝萍大师的徒弟。”
方经理对乐坛不了解,疑问道:“周蓝萍是谁?”
陈飞鹏鄙视地说:“你竟然连周老都不认识!《绿岛小夜曲》的作者。”
“《绿岛小夜曲》?”方经理再迟钝,也不会不知道传唱整个东南亚的《绿岛小夜曲》。听陈飞鹏一说,立即笑着和王梓钧握手,“哎呀,失敬失敬!名师之徒,果然不同凡响,以后可要来小店多多捧场啊。”
“方经理过奖了。”王梓钧笑着说,“现在我也是乐队的一员,方经理不会赶我们走了吧?”
“哪里的话,随时欢迎几位。”方经理豪爽地说道,心中想的却是:客人要是不喜欢听,别说是周蓝萍的弟子,你就是蒋经国的儿子也别想上台。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台上的杨弦已经唱完,台下观众不停地呼喊。
杨弦按着话筒朝王梓钧这边一指,说道:“这首歌的原创者就在这里,我就不班门弄斧了。”
就像是刚上台时被人砸一样,说完之后,杨弦只轻轻地鞠了个躬就下台了,没有多说一句话。
有个性啊!
王梓钧想到关于他的传说,此人乃是独行侠般的歌者,成名之后亦没有做专职歌手,而是偶尔才会出来唱歌。当时只要他提着吉他到场,台上的歌手会立即停下唱歌,自觉地把场子让出来,以示对他的尊敬,完全把他当成了革命领袖。
“你好!”当杨弦从他身边走过时,王梓钧主动打了个招呼。
“你好,昨天的歌唱比赛我去看了,我很喜欢你的歌。”杨弦的话中带着一丝兴奋。
王梓钧笑道:“决赛没去看吗?我在决赛里唱的《回旋曲》,我估计你会更喜欢。”
“是吗?那真是可惜了。我本来是想去的,可是白天的时候有实验。”杨弦遗憾道。
杨弦此时正在读台大的农化系,后来相继获得生物硕士和东方医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也只是偶尔出席活动,本职是北加州宝生公司总裁。
王梓钧几人把家什搬到台上,在夜总会的客人开始不耐烦的时候,才终于凑响了音乐开唱:“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
像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
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
歌词是一模一样的,但拥有完整乐队伴奏的王梓钧,完全压过了杨弦的木吉他独奏。
当下社会,只有很稀少的一部分人才能接触到外国的音乐,乍一听那声音,有些人直接从座位上窜了起来。
当初在美国,第一首摇滚歌曲在电视上播出时亦是如此,无数人在电视机面前从沙发上跳起来,目瞪口呆地说:“原来唱歌还可以这样!”
“这首歌听起来好爽快!”
“是啊,比刚才那个小子唱得还好。”
“他们摆弄的是什么玩意儿,怎么有好几把吉他?”
“吉他上需要插电吗?怎么还连着电线?”
“……”
杨弦皱着眉头观看王梓钧的表演,他还是喜欢自己刚才的演绎,他追求的是音乐的本土化,而王梓钧的曲风里,依然带着些西洋元素。
由于是在夜总会中,而且场面不大,王梓钧拿控制场面的能力再次显示出来,经常寥寥几个动作或者一两句话,就把观众的热情引爆。夜总会外面不时有人听到歌声走了进来,然后便呆在这里不愿离开,
方经理看得笑容满面,若是有几人在这里驻唱,岂不是场场爆满,财源滚滚啊。
这一次足足唱了一个小时,几人才在观众的热情挽留中强行下场。
“真是太棒了,有那么多人欣赏我们的表演。”冯乃歆陶醉地说。
王梓钧拍拍冯乃凯的肩膀,小声道:“我不会一直呆在乐队的,我不在的时候你还是主唱。”
冯乃凯心中那点阴郁立即散去,笑道:“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加入乐队,但我还是要感谢你。没有你的话,我们连上台的机会都没有。”
方经理跑过来,塞了几张台币到王梓钧的手里,笑着说:“真是托几位的福,今天夜总会都爆满了。”
“三百块?”王梓钧数了一下钱,有些不爽。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一个小时三百块算非常不错了,可是他们有五个人啊。
方经理心里“咯噔”一下,暗骂王梓钧狮子大开口,一些歌手唱一晚上才一二十块。想想今晚火爆的场面,他只要笑着又加了两张:“这是辛苦费。”
“谢了!”王梓钧接过钞票,一人分了一百。
几人刚刚踏出夜总会,突然听一个声音喊道:“就在那里,穿紫色衬衣那个!”
一群拿刀带棍的太保顿时朝几人冲来。
王梓钧转头一看,追过来的足足有四五十人。他刚才听到是胡智的声音,知道是冲自己来的,于是把吉他扔给冯乃凯,撒腿就跑,说道:“你们别插手,他们是找我的!”
冯乃歆想要上去拦着,帮助王梓钧逃跑,却被他的哥哥拉住。
冯乃凯拿起王梓钧的吉他,焦急地说:“快回西餐厅!”
好在这些人的目标是王梓钧,没有来追他们四人,完好无损地撤回了夜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