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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竟然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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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店很快就到了,让王梓钧想不到的是,这家叫做“枫林阁”的饭店居然是日式建筑。观其年份,恐怕还是日据时期所建。

    走进饭店,里面显然经过了重新装修,整洁而明亮,颇具现代风格。

    众人要了一个包厢坐下,店中正播放着欧阳菲菲的《雨中徘徊》:

    雨中徘徊

    在雨中-找寻你

    找寻你的行踪

    雨濛濛-灯也濛濛-行人也匆匆

    在雨中-身旁有树影动

    今夜我要找到你来

    陪我诉说情衷

    在雨中-树叶落

    风雨里颤动

    大街上-小巷中-到处雨濛濛

    在雨中-我的心事也重重

    今夜我要找到你来

    陪我诉说情衷

    ……

    悠扬的旋律和极富个性的女声飘荡在空气中,一个女孩子突然问道:“咦,这是谁的歌,这么好听!”

    一个叫做方南的阳光男生回答道:“欧阳菲菲的雨中徘徊。”

    “欧阳菲菲,没听说过啊。”大家奇怪道。

    方南脱下外衣,笑道:“她上过《群星会》的。今年去日本发展了,这首是她第一张专辑里的主打歌。刚刚上市,想不到台北也能听到。”

    王梓钧心中暗笑,这个欧阳菲菲可不简单,堪称日本最火的外国歌手。在旅日歌星里,欧阳菲菲在日本歌坛创下的纪录,直到几十年后才由韩国籍歌手宝儿打破。这首《雨中徘徊》不出意外的话,会夺得日本今年的最佳新人奖。

    孙希弼点完餐问道:“方南,听说你报名参加今年的歌唱大赛了,不准备考大学了?”

    方南有些自嘲地笑了一笑:“家里逼我考,其实他们也清楚,我哪里是读书的料。还不如去唱歌,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王梓钧打量了一下方南,此人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五左右,看似消瘦,但外衣一脱,胸肌隆起,极为壮实。他虽然长得端正,但皮肤有些黑,此时的娱乐圈流行白面小生,恐怕做偶像型歌手是没有希望了,只能靠唱功实力才能出名。

    孙希弼叹口气说:“我们大家也好久没聚过了,今天这顿饭,吃了认识梓钧外,其实还有大家聚聚的意思。再有两个月就是毕业考,过了就是联考。以后的路有些人心中清楚,有些人还很懵懂,但不管怎样,我们做了三年同学,以后无论到哪里,混得怎么样,大家都是朋友。”

    高三的学生压力不是一般大,被孙希弼这样一说,大家感同身受。有个女孩子甚至掉起眼泪来,好似是生离死别一样。

    班长赵希举起杯子,站起来说道:“希弼说得好,大家永远是朋友。来,为了友谊,干杯!”

    “干杯!”

    一张张青春洋溢的笑脸倒影在酒杯之中,王梓钧蓦然发觉自己真的是老了。

    “梓钧,起来!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孙希弼拉着一边旁观的王梓钧站起来,一个杯子塞到他手里。

    王梓钧举杯一碰,竟然有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冲动。

    年轻就是好啊,我现在有一个年轻的身体,为什么一定要暮气沉沉呢?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上头,开始肆无忌惮地开起玩笑来,不停地爆料着对方的窘事,打闹声笑声汇成一片。

    到要散场的时候,赵希提议道:“方南,你唱歌好听,来一首《友情》吧。”

    如果说日后的学生聚会必唱周华健的《朋友》,那么此时的台湾青年则是必唱林文隆的《友情》。

    此时的当红歌手林文隆亦是从歌唱比赛中脱颖而出,他独有的朴拙粗旷气质,深得观众的喜爱。一贯的一件恤衫,一把吉他,一顶破破的牛仔帽,低沉浑厚的嗓音,在当时堪称个性。

    “老板,店里有吉他吗?”孙希弼跑出去把老板叫来。

    “有,我马上叫人拿来。”那老板也是个好爽的人,很快让服务员找来一把木吉他。

    方南接过吉他,调了一下琴弦。在弹唱的那一瞬间,整个人气质大变,突然从青涩变得深沉起来:“友情,像泉水纯情。友情,长流源源。友情,像美酒浓馨。友情,可会永久……”

    低沉粗犷而又带着深情的嗓音,听得王梓钧精神一振。

    这家伙是个实力派啊!

    王梓钧上辈子也出过几张唱片,不过都是经纪公司操作的。毕竟唱歌不是他的本行,虽然经过了专业训练,但只能勉强算偶像歌手,称不得真正的歌唱者。

    大家身上酒意正浓,随着那歌声身体摇晃着打起节拍,跟着唱了起来,几个女生借着酒兴哭得稀里哗啦。

    宴席散尽,一些人的眼眶红红的。孙希弼和方南一起去还吉他付饭钱,王梓钧抽空去上了趟厕所,几瓶啤酒下肚,膀胱早就憋坏了。

    站在洗手池前,王梓钧盯着衣冠镜里那张脸,突然有种荒诞离奇的感觉。没有烧伤的疤痕,没有心死的颓丧,而是一种青春的朝气。

    这一切,仿佛都是一场美梦,说不定哪个时候就会醒来,然后一切回复原样。

    “放开我,流氓,啊……”突然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在外面响起。

    很快,只见一个浑身酒气,满脸通红地青年捂着一个少女的嘴巴往厕所里拉扯。那青年见厕所里有人,居然也不怕,反而恶狠狠地怒视王梓钧一眼,骂道:“看什么看,干你娘!”

    “我说,这位兄弟,用不着这么下作吧。”王梓钧没有离开,亦不急着动手,反而非常随意地掏出一根烟点上。

    关于王梓钧的武力,我觉得应该向大家说明一下。

    王梓钧前世因为拍武侠片,倒学过几手花拳绣腿,但是表演尚可,实战就不行了。可这具身体的主人作为竹联帮战斗堂头目,地位相当于洪门的双花红棍,身手岂是了得?

    他的便宜父亲王贤致原是河北武师,练得一手少林拳法,后来在**五十七师“虎贲”军中担任武术教官。常德保卫战后,王贤致靠着一身功夫保护师长余程万突围而出。余程万被蒋介石治罪之后,王志贤又辗转了数只队伍,最后随军南下台湾。

    王梓钧的哥哥王梓荣从小习武,得到了父亲的真传,这也是他能够混成竹联帮堂主的原因之一。但王梓钧的拳法却是学自其兄长,盖因王贤致认为大儿子好狠斗勇,便不再将拳法传给小儿子。

    重生一个多月,王梓钧已经将身体里残留的灵魂渐渐吸收融合,至少掌握了这个身体七成的武力。

    “唔唔……”被青年抱在怀里的少女挣扎着想要叫喊,眼神可怜兮兮地望着王梓钧,似乎是在乞求他的帮助。

    “咦?”王梓钧见这少女的长相,居然和林清霞有几分相似,难道是她的亲人?

    突然,王梓钧想起一个人来,那就是林清霞的亲生妹妹——林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