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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城北西柳街,同福酒楼。
“客官慢走,下次再来。”程云带着职业的笑容,手上拿着油腻的抹布,把刚离开的食客送走。
在酒楼门口,抬头看了一下天色,太阳快要下山,估摸着时间下工。
偷懒了一会发现没啥新客,便回到酒楼内,看着酒楼内六张桌子只有两桌是有人的。
看看了柜台的李掌柜示意有没啥事,李掌柜摇了摇头。
程云无所事事便拿起抹布装模作样的擦桌子,桌子干不干净不要紧,重要的是让别人看到你勤奋。
毕竟这世道大把人没赚钱的门路,这店小二的职业看起来虽然钱少事多,但你不做有的人等着做。
再次送走一桌子食客,肚子饿个半死,程云也懒得再装,运动就得消耗。
走到柜台前,开口道:“掌柜的,太阳快下山了,没啥客人,我下工了,明天再来。”
李掌柜听到这话,抬头从窗口看了一下天气,又看了一下店内只剩下一桌人,摸了摸下巴的羊咩须,便道:“好的,二狗子,有客人吃剩下几个包子,你去厨房里拿两个。”
程云听到李掌柜的话,说道:“谢谢掌柜。”
李掌柜看着剩下的客人摆摆手,继续用手梳理那不足手指长的羊咩须。
程云走到厨房里,看到掌厨包胖子正在悠闲吃客人吃剩的剩菜。
舌头舔了舔嘴巴,说道:“包胖子,你再偷吃,人都走不动了。”
包胖子二十来岁,看起来有两百斤,像个福娃一样,是酒楼主厨。
众所周知,厨师大都是胖,这个包胖子也不例外。
听到程云的话头也不抬头起,包胖子直接道:“包子在那边,自己拿。”
程云恨得牙痒痒的,这死胖子,明知道我也想吃那些剩菜,一句话直接顶住,不上不下。
熟练的从包胖子指的地方拿起两个包子,看着包胖子面前的肉,不甘的咬了一大口包子转身离开。
走在街道上,天气渐暗,街上的行人稀稀落落,有脚力挑着空担子,有穿着粗布麻衣的妇人行色匆匆,偶尔能看到一两个穿着丝绸的人。
程云边走边吃着包子,这是店小二职业的福利,偶尔有剩菜,掌柜心情好时会让程云下工后拿去吃。
两个包子,五分饱,但这世道有东西吃已经算祖上冒烟了。
掌柜说拿多少,程云就拿多少,绝不多拿,上辈子就知道人设的重要性。
拿多一两个包子让人觉得贪婪就不太值当了。
本分,诚实,身家清白,程云父母皆是土生土长的开阳县人士,这是程云能在这世道找到工作活下去的重要原因之一。
淡淡的屎尿味刺激着程云的鼻子,尽管已经几年,程云还是不习惯。
抿了抿鼻子,在有味道的地方加快脚步。
半刻钟左右,走到刘西胡同,刚吃完包子,嘴角还留有面粉余香,被胡同口的味道刺激,差点吐了。
程云暗想着,不能吐,吐了就又要花一文钱买晚饭。
刘西胡同属于贫民区,住在这里只比在城外的人好那么一点,古代的贫民区,巷子的卫生条件可想而知。
稍微退几步,让味道没那么浓,至于为什么不离开,程云就是住在条胡同的,能去哪?
站在胡同口,静静的等自己的鼻子被胡同里的味道同化,思绪又飘到十万八千里外。
七年多了,穿越过来七年多,别的穿越者七年时间能干什么?
一年成王,三年成帝,后宫无数,却还是处,摸摸手就怕红颜与青梅怀孕,多么纯洁的穿越仔。
而自己呢?只是为了活着,手上沾了多少鲜血,纯洁?善良,不存的。
嗯嗯,这还是有相同的地方,穿越这么久,程云都没敢往女人方面想。
一直在为吃饱努力。
这里是一个类似古代的王朝,国号大齐。
程云穿越到这时代,深刻的理解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话。
财富和话语权掌握在上层社会中。
城内阶级等级划分明显,内城夜夜笙歌,外城每天有饿死的尸体等人去清理,一顿饭抵得上城北的一家子十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城外流匪无数,相比城内只是吃食的问题,城外的人活在水深火热中,每天战战兢兢祈祷别被流匪盯上。
刚穿越时,程云也是雄心万丈,怎么说也是大学毕业,来到这古代不能秀?不可能滴。
然后现实的打击让程云一度想自己了结自己重开一局。
当年十岁的孩子,凭借着重生的人生经历才艰难的活到十三岁,存够上半年私塾的银钱。
本以为,穿越者文能定国,武能安邦。
能上私塾,接下来的剧情肯定是一落魄夫子喜逢天才弟子,怜其才气,随后倾力教导。
一年秀才,两年举人,三年状元达到人生巅峰,娶公主,荣华富贵伴人生。
但是现实深刻的教育程云,懂得了什么叫现实,暗下决定,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把私塾烧了。
当年程云一个月左右便过了蒙学阶段,接下来用了四个月左右读完秀才要学习的书,以为能引起夫子的注意,谁知道夫子整天围着那些富家公子转。
于是程云找机会吟出三首千古流芳的诗,等着夫子赏识。
等来的却是同窗们的嘲笑,通过这些同窗,程云知道他自己吟出的三首诗的结果,夫子卖了得三十银两。
这时代,一两黄金等于十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一千文钱,程云曾经对比得出,一两银子大概值原来世界的五千块左右。
而一两银子可以让城北的一家三口一年吃得饱,至于为什么说一两银子能养活一家三口,是因为这饱是指买不上肉,吃的都是粗粮。
可想而知这世界的生活水平有多低。
结果是夫子的私塾教出天才学生,一时间私塾闻达于开阳城,大大增加了生源。
夫子那段时间都是笑呵呵的,生源等于银钱,赚钱谁不笑?
结果是等半年结束时,夫子跟程云说,你可以免束修留在私塾,但以后有好的诗句不能说是自己作的,有好的诗词要先给他过目。
此话之心路人皆知,程云带着落寞,不甘,最后深深的记了私塾的名字,离开了私塾,没人注意,夫子也没有挽留。
往事不堪回首,程云吐了一口气,终于适应了胡同这贫穷的气息,小心翼翼的左跳右闪,踩到三次雷终于回到家门前。
这是程云父母留给程云唯一的东西,亲戚啥的在各种天灾人祸中走的走,死的死,反正程云记忆中是没所谓的亲戚了。
正准备打开门锁进房子,忽然感觉脚底有点湿的感觉,低头看了看。
噢,忘记一件重要的事,走到隔壁第二间房子,左瞧瞧右瞧瞧,木有人,抬起脚在墙上擦了几下。
再看了看靯底,还有点,准备再擦几下就走。
“二狗子。”突然的叫声吓得程云一跳。
转过头看到发小三麻子,一面的青春痘标志,看得人有点慌。
于是程云转过头不看,边抬脚在墙上擦鞋底,边说道:“干啥呢?想吓死人嘛?”
三麻子从程云身后抬出头看着他擦脚底:“二狗子,要擦快点擦,我刚才过来看到老王在路上了。”
程云听到这话,没回话,赶紧擦多两下回到家门口打开门锁进房子,三麻子熟练的跟着进门后,把门关上。
程云正准备走到屋内打水喝,刚吃了包子有点渴。
三麻子麻溜的挡在程云前,程云正要伸手拨开他,三麻子说道:“二狗子,别急。”
“滚,大爷刚吃了包子,口渴,不急你妹,做了一天工了,别挡道。”程云翻着白眼不耐烦的说道。
“嘿嘿,二狗子,喝啥水,咱男子汉,应该喝酒。”三麻子挡在程云面前嘿嘿的说道。
听到这话,程云有点奇怪的说道:“哟呵,咱家三麻子大爷发财了啊,喝酒?”
“嘿嘿。”三麻子只是得意的嘿嘿两声,不说话,表情却是在说,快来问大爷我,我就告诉你的样子。
这下子程云的好奇心真被他勾起,这哥们是程云的发小,大哥不说二哥,从小到大啥情况他情况都清楚,现在这神情是真有好事的样子。
脑海中闪过最近一次见他是一个大半月前一件事,野狼帮的一个堂主被人刺杀,帮众死伤十几人,听说堂主李黑子未死却受重伤。
野狼帮的人找人清理尸体,程云和三麻子这种散工平时就喜欢接这种活。
因为清理尸体虽然不给银钱,但运气好,搜索那些尸体能搜出银钱来,至于多少,就看运气了。
而当时十三岁的程云能够存够银钱上私塾,就是因为运气好,在一次搜尸中搜出一两多银子。
当时野狼帮的帮众找上门,因为下雨怕尸体多了引起瘟疫,野狼帮估计怕刺客再来,便找散工运送尸体,要求连夜把尸体运到城外乱葬岗。
程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因为在城里多少人在夜出无声无息的没了,更何况连夜出城?
当时程云也劝过三麻子,可是三麻子没听劝,接了活,然后直到现在才再次见到三麻子。
程云还以为三麻子已经没了,曾经为他默哀过三秒钟吧,毕竟是发小,而这种发小由于各种原因,自穿越来七年,从七个人到现在只剩下程云和三麻子。
不然程云怎么可能能在这吃人的社会,从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活到现在。
是因为当初刚穿越过来利用成年人的思维找到六个父母都没了的小孩子组成团队,靠不要命的态度才艰难的活了下来。
至于更多的事,虽然有成年人的思维,但这拥有超凡力量的世道,又没人脉,又没力量,能做啥?
没错,这世界有超凡之力,有武功一说,程云暂时没见着,毕竟一天两餐饱都难的情况下,你能去关心大西北的建设顺利么?不可能滴。
普通的民众人生都在来也匆匆,走也匆匆的生活,所以作为底层的民众一员的程云打听不到啥东西,只知道武功是真有这事,但多厉害便不知道。
思绪千万年,现实一瞬间,程云试探问道:“捡到金子?”
“没有,没有。”三麻子笑嘻嘻的说道。
就差把嘴咧开的三麻子,配合脸上的青春气息,让程云不忍直视,“有事说事,没事别挡道阿,口渴着呢。”
就算捡到钱,也与自己无关,所以程云不客气的说道。
三麻子一边挡着程云一边说道:“不用喝水,哥们请你喝酒。”
听到这话,程云也不急进屋喝水,对三麻子说道:“三麻子,有事说事,哥们能办到绝不推迟,你也不用浪费银子买酒。”
主要是程云对这所谓的酒不感兴趣,之前在大户人家做散工蹭过流水席,所以知道这世界的酒是真心苦涩,下不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