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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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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平君探出头来问道:“夫君,你......你去哪里?”

    刘病已问道:“油灯怎么点?不是,油灯在哪儿呢?”

    许平君忙也爬起来用火石打着了油灯,灯光下她的脸蛋儿红红的,也不知是臊的还是灯火映的,反而更增几分俏丽,她迷惑地对刘病已道:“夫君要出恭么?马桶就在外堂”。

    刘病已摇摇头道:“不,我给灶上再添点柴”。

    许平君举着油灯,随他走到外堂,灶下堆着一小捆劈好的木柴,刘病已看了看,走到墙角把木柴拿过来一股脑儿拿过来塞进了灶底,快要熄灭的灶火又熊熊燃烧起来。

    许平君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心想:“烧了就烧了吧,反正夫君身子见好,不用我时时陪在身边,明早我早些起床去山上再砍些柴来就是”。

    刘病已让火慢慢地烧着,然后拍拍手,回头笑道:“这下好了,今晚可以睡得暖些了”。

    这一扭头,借着灶里的火光,才看清许平君穿着一身白色粗布小衣,虽然打着几块补丁,可也掩不住她窈窕动人的身段儿,领口露出一抹肌肤,在火光和灯光的掩映下,显得特别诱人。

    刘病已心里一跳,连忙移开目光不敢再看,许平君觉察到了他的目光,脸上也有些害羞。忸忸怩怩地扶着刘病已回到房中,刘病已从许平君手中接过油灯来时,感到她的手掌很粗糙,就着灯火一看,她手掌上有些茧儿,掌背肌肤摸起来很粗糙,裂了许多细细的口子,刘病已不禁心疼不已。

    许平君红着脸摇摇头,怯怯地抽回手道:“夫君,别冻着了,快些休息吧”。经过这一番举动,两人都不再那么拘谨,一种莫名的情愫在两人心中暗暗滋生,钻进被子后两人也不再那么拘谨了。

    被子中间的缝隙灌进冷气是很难受的,刘病已无奈,终是忍不住靠近了去,许平君身子一颤,肢体有些僵硬,但却温驯地未发一言。

    刘病已只是让她挨近了自已,若有若无地贴着身子,免得热气都跑了出去。他自嘲地对许平君说:“平君,我们这也算是相濡以沫吧”,他轻轻地摩娑着平君的小手,怜惜地说:“你的手都裂了口子了,是洗衣劈柴弄的吧?疼吗?”

    许平君唔了一声,摇了摇头,发觉他看不到,于是又说:“不疼,夫君,只要你的身体好起来,平君受再多苦也无怨无悔”。

    刘病已听了不禁又握紧了她的手,却是让人心中又是温馨又是幸福。过了好一会儿,听到许平君的呼吸不象是睡着的样子,刘病已不禁又问:“在想什么?”

    许平君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夫君,我在想家里......已经没有钱了,我娘家......,爹爹负担也很重,帮不上咱们。这可怎生是好?”

    刘病已心里胡乱琢磨了阵儿,倦意渐渐袭来,感觉炕下也越来越热了。许平君虽然任由他扳着肩头挨近了,可是娇小的身躯仍然蜷起来,绷得紧紧的,刘病已觉得有趣,他打了个哈欠,含含糊糊地笑道:“平君,放松一些,挨近了暖和一些,天气这么冷,你怕我做什么?嗯......我忽然想起一个古人来”。

    许平君刚被他说得脸上一热,一听这话不知道自已的秀才夫君要说什么,忍不住好奇地问道:“夫君想起了什么古人?”

    刘病已忍住笑道:“我想起了柳下惠,如果这位‘君子’不是自已有什么毛病,就是和我现在情形差不多,大冬天的在城门楼下,怀里抱着一个少女却不及于乱嘛,我也做得到,因为......实在是太冷了,什么坏念头都被冻没了”。

    许平君“噗哧”一下笑了,先前还担心刘病已发了这场大病,会不会脑子烧坏了,想不到他.还是这么有趣,许平君心里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自已相伴一生的夫君,是自已今后最亲的亲人呐”,小小的心灵地轻轻地叹息,对刘病已的爱慕之情让她情不自禁地靠近了刘病已,紧张的身体也放软了下来。

    她情不自禁地挨近了刘病已,在他耳边低声呢喃:“夫君,我愿意这么挨着你,无论生老病死、富贵贫穷,我愿意无怨无悔地陪着你,直到永远”。

    听到许平君以夜遮羞,对他吐露的心声,刘病已的心不由轻轻一颤,人世间每个人是不是都在努力寻找着那个肯对自已说“我愿意”的另一半呢?冲动使他差一点儿脱口对她说出自已也愿意这么陪着她,穷尽一生一世,可是话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他在心底里深深地叹息了一声。

    许平君的身子轻轻的、软软的,热乎乎的,抱在怀里很舒服,爱惜压抑了他心中的欲念,一阵困意涌上来,刘病已打了个哈欠,也不觉沉沉睡去。

    大公鸡扯着嗓门“喔喔”地叫个不停时,刘病已睡得正香,迷迷糊糊地醒来,顺手摸了一把,怀里却空空的,急忙睁开眼,被窝里已经空了,只剩下他一个人。

    刘病已对着铜境看自己转世后的模样,倒也长得剑眉星目,鼻似悬胆,口若涂朱,面如美玉天庭饱满,再加上一点八的大个,高大魁悟。

    刘病已苦笑不已,自已还想要照顾好人家,想不到人家早起来了,自已还猫在这儿睡觉,他抓过衣服来穿上,一件袍子上也打着几块补丁。

    走到外屋探头探脑地四下看看,却不见许平君的影子,刘病已走出院门儿,天气太冷了,冷气直冲鼻子,他舒展了下手脚,扩了扩胸,觉得精气神儿恢复了不少。

    晨曦初照,这是建在山坡上的一个小村庄,坐落着十来间房子,大多也是破破烂烂的,山坡下还有几十幢房子,看样子那里的房子还不错,应该是比较富裕的家庭。

    刘病已正站在右墙边打量着山下,忽听院门儿吱呀一声,扭头一看,好大的一捆柴禾儿,有些树枝上还有一些积雪,下边一个小小的人儿,和那柴禾的庞大比起来实在相形见绌,那蓬松的柴禾堆里露出一张小脸儿,脸庞冻得红通通的。

    刘病已连忙跑过去,又羞又愧地道:“平君,你怎么......快,快放下,怎么砍这么多柴禾”。

    许平君看见是他,比他还要着急,急忙的把柴禾放到一边,提着斧头跑过来搀他,神色焦急地道:“夫君,你怎么又出来了,外面好冷呢,快回屋去”。

    刘病已有些自责的恼怒,他一把抢过平君手中的斧头丢在一边,双手捧着她红通通的小脸,感动地说:“平君,以后不要砍这么多柴了,你该叫我起来的,这活儿应该我们男人干才对”。

    许平君被他捧住了脸颊,心里暖烘烘的,她认真地道:“那怎么成?你病还没好呢,如果干这些粗活会被人家笑的,夫君,快回屋里去吧,别冻着了”。

    她的手也冰凉冰凉的,手背通红,十指都有些僵硬,刘病已把她的小手包在手掌里,快步往屋子里走,说道:“你才应该赶快进屋暖暖,你穿得也太薄了”,他有些难过的说:“家里穷得连件衣服都没有了?”

    许平君笑道:“没呢,还有套新衣服,我想着过年时候穿,现在不舍得用。夫君,你饿了吧,我去做饭去

    他把许平君拖到炕沿儿上坐下,拉开自已的胸襟,把她的双手放到自已的怀里,拿出大丈夫气势霸道地说:“老实坐着,把手暖过来再说,看你冻的”。

    许平君怔怔地看着他,吸了吸鼻子,忽然抽抽噎噎地掉起眼泪来,刘病已一愣,急问道:“平君,你怎么了?”

    许平君从他怀里抽出一只手来,擦了擦眼泪,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没什么,人家开心,夫君,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平君能嫁给你,是平君的福气”。

    许平君真的觉得无比满足,上天待她真是不薄,不但把她的夫婿还给了她,而且他是这么温柔体贴。这个世界给自已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满足和幸福充满了她小小的心灵。看着她那么容易满足和感动的幸福表情,刘病已情不自禁地把她搂在了怀中。

    刘病已的新房建在杜县少陵原一带,这一带风景非常美丽,像一个世外桃源。“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虽然是种田,刘病已却依旧显示出了天才的一面,他总能将农活处理得十分妥当。除了种田,刘病已还做兼职赚钱,主要兼职工作便是教书和做买卖了。教书对刘病已来说,得心应手,毕竟,他的知识非常渊博。

    如果刘病已要写一本回忆录的话,在杜县的日子一定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

    虽然要种地,做买卖补贴家用。可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刘病已失去生活的乐趣,相反,他很享受乡村生活。一有空闲,刘病已便带着妻子许平君游山玩水。

    杜县的山山水水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在刘病已游山玩水的时候,汉朝朝廷的形势正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武帝的继承者刘弗陵身体欠安,朝中大权掌握在大司马霍光手中,在历史上,霍光是一个忠臣,也是一个权臣!此刻,对于汉朝来说,霍光的影响力无处不在,在长安城,不论朝中还是军队里面,到处都是霍光的人!最重要的霍光还是最主要的外戚!因为其他外戚被霍光统统杀死了!怎么理解?当朝的皇后是霍光的外孙女,外孙女的爷爷按理说也该沾光,成为主要的外戚,对不起,霍光不希望这样的事儿出现,于是,霍光便想了办法让亲家见阎王了。这种办法屡试不爽,也算是控制朝政的一条捷径,后面会讲到。

    刘弗陵虽然当上了皇帝,日子过得不舒心。

    刘病已倒是很自在,带着老婆到处玩,有一天,刘病已郑重地对许平君说,老婆,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的,没有人敢欺负你!男男女女之间的山盟海誓,或许不能当真,可是,刘病已却是认真的。此刻的他和老婆许平君不可能未卜先知自己以后会做皇帝。不过,即使做了皇帝,刘病已依然坚守着承诺。

    刘病已务农,娱乐,不过,却没有放弃学习和深造。

    假设我们把刘病已在杜县这段日子比作“上山下乡”,了解过这段历史的人都明白,最终走向成功的人都是那些在务农,蹲牛棚的日子里还坚持学习的人。刘病已在这一时期,深入钻研了《诗经》,刘病已本来就很聪明,以前的学习就打下了很好的底子,经过这么一学习,在学业上有了根本性的飞跃。

    基本可以说,刘病已“学习爱情两不误!”

    作为最后要做皇帝的人,会读书,会种地,只能证明自己爱学习,才思敏捷,通过劳动,能够知道百姓的艰辛。但是,知人用人,管理学从哪里来?而后者却是成就一个帝王最根本的能力啊!

    说来也怪,没有人教,刘病已就能处理乡村里的纠纷!村里人吵架、打架,不找官府,反而来找刘病已解决。再棘手的事儿,刘病已总能四两拨千斤地解决,颇有高祖刘邦的风范!怎么会这样?原来,刘病已不仅耕读勤奋,还很会玩,斗鸡、遛狗、骑马样样精通,跟刘备小时候一样。这些精通之后,有利用刘病已的人际交往,慢慢地,他在地方上有了很多朋友,再加上刘病已和高祖一样,十分仗义,慢慢地建立起了威望,再说,刘病已脑子好使,是一个处理问题的高手,所以,自然得到了大家的信任。

    刘病已因为善于解决问题,还惊动了杜县官府。官府有什么疑难案子断不了的,居然找刘病已帮忙解决!这时候的刘病已多少岁?

    十五六岁!

    用天才的标准来衡量刘病已,恐怕也不算过!

    历史上,有很多人好奇刘病已为什么能够年少有为,为什么能够解决一帮老人都无法解决的难题,结论居然是,刘病已身上流着高祖的血,所以绝顶聪明!虽然这种论点很是唯心,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刘病已绝不是一个傻小子!

    转眼到了十八岁,十八岁,对今天的人来说,算是成年了,可以负刑事责任了,不过,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刘病已十八岁的天空,像往常一样,蔚蓝蔚蓝的,睡觉抱老婆,有老丈人隔三差五送大米,送猪肉来,岁月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