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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喽!”
“吱-喽-”
方朔正在全神贯注地端详手上的贾沙汗金币,一短一长两声怪异的动静,不合时宜地钻入了耳道。
不用问,铁定是陈波这个胖子。虽然隔着一层厚厚的脂肪,但很明显,那声音说明胖子已经饿了。虽然,两小时前,才刚刚吃过早餐!
他抬起头,默默地盯着陈波黑黑的胖脸,一分钟都没有说话。感受到表哥眼神里的责问,胖子有点羞怯地使劲按了一下自己的肚腩,心里快速地盘算着,怎么才能把这股饿劲儿压下去?
虽然我很胖,但是我很会做饭,虽然我能吃,但是我更能干!
千万不能让表哥觉得自己就是个饭桶!
肚子饿是真的。这要是在船上,马上溜回厨坊,随便对付点什么,比如昨晚剩下的包子吃几个,再不行,把船长放在冰箱里的蜂蜜拿出来,蘸着馒头吃也肯定不多。
草,不能再想了,怎么越琢磨越饿?
转移注意力,对!
胖子赶紧瞪起着毛茸茸的大眼睛,强迫自己专注地看向方朔手里的盘子,仿佛上面有精致的五官。
他小时候经常去后营村看老瞎子给人看相的,两指摸一下眼睛的距离,探探鼻子的位置和高度,再用没有刻度的木尺丈量一下额角,几分钟后就能说出这个盘子,不,这个人啥时候娶妻,父母的寿数。
但眼前的盘子上终究没有山根,没有财帛位,左边没有母宫,右边没有父宫。怎么看他还是一个盘子!
不,有点像别的,好好想想,对,是饼子!
就在胖子的脑电波快速闪回的时候,不知道的是自己头上的弹幕已经出卖了他:
这盘子真像娘做的贴饼子啊,外面灰扑扑的,咬一口,里面就是黄黄的瓤,又香又软和!
哎,这盘子里要是有只烧鸡就好了。最好是钟家集上曹老二卤的。他家做鸡都是先用开水加白芨去腥,再放进老汤大火一小时,小火两小时,然后用苹果树枝点火,锅底放半斤白糖,隔一层篦子熏15分钟,出锅的时候油亮油亮的!
真香啊!
……
一行行金色的字幕快速地从胖子头顶闪现出来,看得方朔都有点饿了!
咕噜-
草,这个害人的胖子,自己挺有格调的人完全被他给带歪了,自己的肚子也叫了!
别说,仔细想想,在水里折腾了这么久,又耗费星辰物质给小八治伤,方朔还真是有些虚脱。摸摸肚子,也已经前心贴后心了。
于是呲着牙笑着说:
“波弟啊,你还在长身体,既然饿了,那咱们就吃吧,跟哥在一起不用讲那么多规矩!”
听到后面的话,陈波原本开始收紧的肌肉又放松下来,突然间觉得表哥的声音如此动听,比村后树上的斑鸠叫还好听。
他一咕噜站起身来,就开始准备。一块防水布铺在沙滩上,餐桌就算有了!
随后,一套不锈钢食盒取出来,煎鱼块、凉拌鲨鱼丝、米饭依次摆开,紫菜蛋花汤竟然还冒着丝丝热气。方朔点了点头,看得出来,胖子用心了。
把汤勺、筷子在方朔面前摆好,胖子才在防水袋里掏出自己的口粮:一条油煎咸鲅鱼,一个直径近30厘米的大馒头!
看着足球大小的馒头,方朔惊得差点把筷子掉了。不过转念一想,这其实并不奇怪。陈波和方朔前任是北方半岛的土著,印象中,那里确实是出产巨型馒头,后世曾经在超市里被当做特产来卖。
看着咬一口咸鱼、啃一口馒头的胖子,方朔忽然觉得有点愧疚。虽然,眼前的胖子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咸鱼比不上表哥的两菜一汤。
但两世为人的方朔明白,什么叫兄弟,同甘共苦才是真的!
大哥吃肉、小弟喝汤那是培养不出真感情的。记得解放前SH滩有位黄老板,得意时呼风唤雨,落难时抱着扫帚扫马路,没有一个人上前帮衬。
为啥,人心不在啊!
想自己前世一个白领民工,得不得人心都是扯淡。可以这一世呢?注定是要站立在世界之巅的。
如果你能眼看着小弟吃咸鱼,自己夹菜喝汤,就算是你有通天之力,估计也走不了多远。
想到这里,方朔伸手从陈波手里的大馒头上掰了一块儿,嘴里说道:“我也想这一口儿了!”
接着又把金枪鱼块和鲨鱼丝朝胖子推了推,示意他也吃。
胖子使劲咬了一口馒头,感觉心里很想哭!
胖子虽然读书不行,但其实脑子很好用,尤其是记性。他很清楚的记得,上学之前,表哥六七岁的时候就成了村里的孩子王,每天腰里别着用木头刻的小手枪,带着一群小屁孩掏鸟蛋、捉螃蟹、挖蛏子,威风凛凛地像个梁山上的大王。
小胖子当时虽然还穿着开裆裤,但挡不住他成天屁颠屁颠的跟在表哥身后,手里挥舞着一节小木棍,人称二大王。那时候,表哥要求所有孩子都这么叫,那时候,兄弟俩整天形影不离,那时候表哥何自己一样,把鼻涕抹在自己的棉袄袖子上,从来不嫌脏。
可是,从表哥跨进学校起,一切都变了,颁奖的时候,他在最前排,唱歌的时候,他是领唱,学校开会,表哥站在话筒后面……
在陈波眼里,表哥变得更优秀了,但好像突然间站到了天上,而自己越来越矮。
每次在家里吃饭,父母都是单独给表哥做一份精的。大锅菜,咸鱼、饼子则是自己和父母吃。到了船上后,他发现表哥离自己更远了,不但是和船长一样都是吃小灶,还被所有人叫做老大。
虽然已经习惯了表哥高高在上,但仔细想想,上船这一年多时间里,表哥还是第一次和自己在一个桌上吃饭,更别提把小灶让给自己吃了,表哥真的是变了,变得越来越像小时候那个孩子王了。
方朔此刻也已经想透了,便不再隐瞒。他告诉陈波,这些盘子可不是什么废铜烂铁,是海盗们从印度皇帝那儿抢来的,真正纯金打造的金币,每一个至少价值百万美金。卖好了说不定能卖好几条Tiger-rose号这样的大船。
胖子听得目瞪口呆,一口馒头噎在嗓子里,脸憋的通红。接过方朔递过来的汤猛喝了一口后才缓过气来,瞪大眼睛喊道:
表哥,你发财了!
方朔夹了一根鱼丝嚼了嚼才说道:错了,是咱们发财了!
说完,兄弟俩哈哈大笑。
两人边吃边聊。当然,方朔没有提自己被帝王蟹绑架的事,也没说自己能给螃蟹接骨,不是怕丢人。关键是,这事儿说出来太离奇,况且自己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弄明白牵星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胖子听表哥说这些金盘子是在海底捞出来的,马上就问道:
“既然能捞到这个袋子,说不定还有别的,海盗大老远跑过来,不可能只拿这几个金盘子吧?”
这话倒是提醒了方朔,之前他凭着惯性思维,一直觉着这些金币是帝王蟹酬谢自己送的礼物。可回过头想想,帝王蟹毕竟只是螃蟹,即便因为什么奇遇,有了些灵智,那也比不了人啊!
既然它们能在这附近找到海盗的宝贝,我也能啊,是更加能才对!
一餐饭半个小时,不论是大馒头、咸鱼,还是两菜一汤都进了兄弟俩的肚子。胖子再看表哥时,除了一如既往的高大外,更增加了一层说不清的亲切!
趁着胖子再海水中洗刷碗筷的功夫,方朔沿着沙滩向小岛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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