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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在西域过着游牧生活。在群山草原戈壁间,随着季节变化迁徙着,游荡着。据说人的活动半径对人的思想性格有影响。一个牧人大概能享有约八十里方圆的日常生活半径,造成了牧人的辽阔视野与心胸。另一个原因是善饮,烈酒引发着牧人的勇气和雄心,让游牧的胡人热血沸腾,豪气冲天。
胡青凡就是这样一位胡人,生于斯长于斯,天生有着雄鹰般的胸怀,豪爽仗义。年轻时立志踏遍天下,看尽好山好水,常叹,天下之大,好男儿如不行走四方,枉自生为大丈夫。胡儿早熟,15岁即离家远游。16岁踏足中原,17岁行走江南,18岁在吴越一地得遇佳人,一见钟情,私相约会,定下海誓山盟,终携爱侣同归草原。
纵马长歌,驰如闪电,衣阙飘飞下,两张甜蜜的脸庞。那一夜,篝火照亮了整个草原;那一夜,草原上所有的男儿都来参加这对新人的婚礼;那一夜,烈酒喝醉了草原上的每个人。那一夜的激情沸腾,帷帐里,烈火般的两人在彼此身上升华。火光映照下的脸庞娇艳欲滴,烈酒渐退的体内盛满了柔情蜜意。胡青凡抱着妻子大声笑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走,我带你去看我们新婚的草原。拉了妻子,裹上一条羊腿,跃马而去,在夜晚的草原上尽情驰骋。新娘紧靠在丈夫的胸口,微闭着眼睛,只有沉醉。无数的星星被撇在身后,跑出了一轮明月,马匹渐渐停了下来,胡青凡抱着妻子跨鞍而下,将新娘轻轻放在草地上,用牛粪燃起一堆篝火。他将带来的羊腿用枯枝穿过,支个架子放在火上烧烤。然后又从腰间拉出两袋酒来,挂在支架两旁热了起来。之后,将妻子揽入怀里,两人一起看着火光,眉梢眼底,秋水长天。四周是黑漆漆的草原,安静的旷野,极远处有一两声野兽的叫声。胡青凡忽然扯开嗓子,一声凄厉的狼叫脱口而出“呜”新娘吓了一跳,看明白是自己的丈夫使坏,嗔怪娇笑着翻身去打,二人滚做一团。就在这大草原上,映着月光,星星,和远出野兽的嚎叫,又一次欲火升腾,燃烧了整个旷野。一边是快要烤好的羊腿,一边是热气蒸腾的马奶酒,酒香肉香,一直飘到天山顶上。胡青凡在妻子耳边低语着,过完草原之夜,天明,我们就上江南小镇,坐在小船里,随着流水,喝绍兴的女儿红。老婆,我喂你喝,好吗?
流水光阴,一年以后,正在书房看书的胡青凡,当读到:“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时,家人来报:“恭喜老爷,夫人生了,是个千金。”后来老爷就给女儿起名梧桐。
梧桐曾经在胡马嘶鸣钢刀蔽目的西域荒漠生活了六年。胡人的马群和宝剑,胡人的强悍和骄横,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她的性格。在她的性格里有着西域胡人的粗犷和剽悍的野性,又混合着江南吴越人的温婉和细腻的柔媚。所以她在别人眼里有点怪异。
因为夫人喜欢梅花,喜欢秀丽的江南。他们在梧桐六岁那年告别了西域荒漠;告别了“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的塞外;告别了胡琴琵琶与羌笛;告别了西风骏马塞北。举家南迁,安营扎寨在江南的土地上。
然后开始种植梅花,几年时间此处梅花遍野。按照胡青凡的说法就是,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幸福就是自己终生追求的幸福。
其实我们要讲的是一个关于梧桐的故事。
以上的这些内容是梧桐上学迟到,老师问她什么理由后,梧桐所说的招供。就在老师快要崩溃的前一刻(其实梧桐应该在坚持一下的),她终于讲完了。老师愤愤而不解的说,你讲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到底和你迟到有什么关系呢?梧桐很镇定的说,没有啊,我,我只是顺便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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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晕过去的前一刻,大声喊着,梧桐!今天罚你把所有恐龙都给我杀掉!掉!掉!掉(回音继续)
于是,恐龙灭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