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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我的囡囡我的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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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不曾想过记忆中那个胖乎乎的小女娃会长成妙龄少女,在他的印象中,她一直都还是别人眼里倔强的小蛮妞,是他面前泪汪汪的爱哭鬼,皮肤白白,脸蛋圆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扎着两条羊角辫儿,才到他腰部那么高,若不和他在泥地里滚大树上爬的时候,就像个粉粉嫩嫩的瓷娃娃

    她十二岁那年夏天一别,再没见过她,便以为那是永别了,心中着实还怀想了一阵,尤其那年和芊琪回乡下,本打算把芊琪介绍给她认识,却没见到她,内心更是存了遗憾。残璨睵伤

    从此,他脑海里的她便定格成她十二岁的模样,怎么也长不高,永远都是那个跟着他上树跟着他下河的瓷娃娃囡囡,是蹦蹦跳跳的孩子,是一块糖就哄住的小傻妞,打死他,也不会想到,她会成为自己的枕边人

    被母亲逼婚,回京相亲。

    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有一种熟悉感。他曾在那一瞬短暂思考过,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他分明是不认识她的邃

    后来便注意到她的发型和打扮,虽然身高长相都和芊琪相差许多,但远远看去,忽略那张脸,也就如一个缩小版的芊琪,而且她的眼睛很亮很亮,和芊琪一样

    他不知道是否是这个原因,当时就认可了,如果一定要结婚,就她吧,随意

    所以,他不过见了一次,就征询她的意见,觉得他是否合适,如果合适就结婚竽。

    对于相亲,他一贯的看法是,介绍人把陌生的一男一女拉到市场上来卖,比较彼此的自身条件家庭背景,不一定门当户对,只要双方觉得过得去,对方有那么一点值得付出婚姻这么大的价钱,就可将就买回家去。

    比如,她也只见过他一次,居然就同意了他结婚的提议。

    这稍稍有点出乎他的意料,本以为女孩子会矜持一些,他至少还得付出那么一丁点努力。

    那么,她看中自己的什么呢?

    他绝不相信一见钟情,而且当时他的形象绝没有美好到让女人一见钟情的地步,刚从云贵高原回来,黑得跟炭一样,脸上晒脱了皮,还一脸倦意,衣服也是随便套了件便装,连母亲都在他身后着急,说他打扮成这样如果能被人家姑娘相中,她严字倒着写。

    结果呢?自是不能真让母亲的姓倒着写,但是确确实实地一相就中了,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性,不说全部吧,这姑娘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看中他家的家世。

    话说,像他这样的,还真有人愿意嫁,之前不是没遇到过,家世摆在那里嘛

    从前对这种女子很不屑,可是这一回却很庆幸,他真的宁可他的妻子要嫁的是他的家世,那么,他不会对自己无法付出的爱有所亏欠,他能干的母亲可以搬一座金山给人姑娘,如果,她要的是这个的话。

    如他一直所想的,他也可以跟她相敬如宾,如果她愿意,可以生一个孩子,他会尽到丈夫的义务,只是,不会去爱而已。

    这样一种生活,他称之为麻木。

    直到那一天,这个傻女人疯子般地出现在军营,他才知道,原来一切都和他预想的差太远

    卫生所里,守在这个满身泥泞昏睡不醒对他而言算得上陌生的女人身边,他震动之余,也大为惊奇,是什么力量使她有这么大的勇气跑到这里来找他?而且还被她找到了?从她这一副狼狈的样子来看,肯定是不顺利的,可这就更让他震惊了,她一个女人需要多勇敢多坚强才能走到这一步?

    而此时,她却开始呓语,嘴里不断地念着“爷爷糖糖哥”

    糖糖哥

    很轻微的三个字,几不可闻,却如夏日惊雷,惊天动地地震着他的耳膜,震着他胸腔,震着他脑门,无论耳边,心内,还是脑子里,都只剩嗡嗡一片回声

    于是,她毫不犹豫答应他结婚的要求,她千山万水历经辛苦奔了他而来,这份勇气,这份洒脱,这些疑问,都有了答案

    因为,这么些年过去,她变化太大,而他的样貌,除了变得更高大,几乎没什么改变

    她第一眼想必就认出他是她的糖糖哥

    她说过要努力念书,考上北京的大学,每天和糖糖哥在一起。

    从前只当是儿时稚语,却不曾想,她居然默不出声的,用了十年的时间把它变成了现实

    这份感情,如果他不懂得有多深厚,他就是白痴了

    这样的她,让他害怕

    因为,和他结婚的女子,注定一世孤单寂寞,如果彼此没有感情,还能凑合着过,他甚至想过,只要完成结婚生子的任务,哪怕他的妻子最后不堪寂寞红杏出墙,他也愿意成全她的幸福,随时放她离开,但是,这个人,怎么可以是囡囡?

    若将他们俩放在婚姻的天平上,是极其不对等的,并非门第家世的差距,而是情感,她对他满腔热忱情深似海,他能给她什么?

    婚姻里,有了爱,就会有伤害

    谁爱,谁便会受伤

    他怎么能让囡囡受伤?

    所以,他的妻子,可以是任何一个陌生的女人,却独独不能是囡囡啊

    他打来热水,用干净毛巾把她脏乎乎的脸擦干净,那一瞬间,仿似又找到了小时候的感觉,她总是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每次回家前,他就用河水给她洗脸洗手,还给她重新编羊角辫,让她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回家,免得爷爷担心。

    泥污洗去,露出她瓷白的皮肤,和巴掌大的小脸。

    眼前的女子,纤细瘦小,怎么也看不出是当年那个圆滚滚胖乎乎的囡囡了,从前又圆又肥的下巴怎么可以变得这么尖削?

    她的眼睛紧闭着,他忽然就想起来,幼时的她就有着一双格外晶亮的眼睛,难怪相亲那天第一眼就觉得她眼睛很亮很亮,当时只道是像芊琪,现在才明白,原来不是

    轻轻地扒开她的发丝,六岁那年缝了针的地方就没再长头发,如今,清晰的一道疤

    那道疤痕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迅速松手,仿佛那是一道烫手的伤,触到就痛不堪言似的

    倒是一边的医生提醒他“赶紧给她换套衣服吧,这衣服脏得跟什么似的,床单被子也全脏了,她怎么舒服?我们可不敢动手给她换”

    这个团地处偏僻,条件极其艰苦,一般不会有女兵愿意来,也没安排女兵来,所以卫生所里医生护士全是男的。

    所谓的全,也不过一个医生两个护士,还是因为给他们特别的照顾才配备的,他们的级别还没到可以驻医院。

    所以,面对这个女病人,一直摆弄男人的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等团长亲自来

    他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点点头,示意他们出去。

    要他去脱她的衣服?

    这个,有点难

    回北京的时候,意外地见过她的身体,那时除了雄性激素疯狂分泌以外,没什么别的其它感觉。

    可是,现在知道她是囡囡了,而且还是长大了的囡囡,具有女性特征的囡囡,他的手,就伸不下去

    这让他有种罪恶感,亵渎自己妹妹的罪恶感

    而且,还是幼女

    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定势,她就是个圆圆胖胖的孩子

    天人交战许久之后,终不能眼睁睁看着她一身污泥地躺在病床上,快速地给她脱衣换衣,只是,他越想快,反而越出乱,那一身衣服解了许久才解掉,当她成年女性才有的玲珑有致的身体如雪一般横陈在他眼前,他几乎听见自己血液沸腾的声音

    给她穿衣的过程中,手指触到腻滑的肌肤,都如着了火一般,燃得他热血澎湃。

    强烈的羞耻感逼迫他把这悸动压下去,她是小囡囡!是他的小朋友!怎么可以对她有这种念头!

    如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他终于把她的衣服换好,拾起她的脏衣服就逃跑了,这样的相对,他真的不习惯

    哪知,在给她洗衣服的过程中,内衣裤丝薄的手感,再一次让他血脉膨胀,那艳丽的颜色,无限的遐想,他真的差点流鼻血了

    理智和冲动在激烈交战,最终,理智战胜了冲动,他选择了逃避

    他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怎样面对曾经呵护的小娃娃突然变成自己妻子,并且必将受到伤害的事实

    或许,他可以对她温柔,疼惜,可那不是爱,就如同当年他疼着一个六岁的娃娃一样,他怎么也无法想象自己饿狼似的扑向一个六岁的娃娃,在她身上发/泄男人的欲/望

    可是,这欲/望偏偏又是如此强烈

    所以,他冷漠,他逃避,不是他加班的时间他也去加班,只是因为不知道,那些个躁动的夜晚,他该如何度过

    然而,看着她因自己的态度而神伤,心中又内疚,也会心疼,心疼的时候,便会忍不住对她温柔,会告诉她,他是她唯一的依靠

    他是她的依靠,从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这,似乎是不会更改的。

    她的眼泪,是他无处可逃的责任,似乎在她六岁那年就绑定了,他答应过她,会保护她一辈子,如今,爷爷不在了,她只有他,他怎么能推卸这责任?

    可是,可是,可是

    让他怎么面对她含情脉脉的眼神?让他怎么坦然接受她的亲吻?

    他做不到!

    他想着,他是一个不能再给与爱情的男人,若就这样顺了她的意,要了她,是否等于害了她一辈子?若能保得她完整,那么,或许以后她遇上真正疼爱她的男人,她还能有一份完璧的清白

    于是,又将她推开

    这样反反复复的接近她推开她,越是不想伤她,却越是伤了她

    他彻底彷徨了

    慰问演出上一曲兵哥哥,唱得他心里火一般燃烧,她的举手投足,一眉一眼,都饱含了如火深情,他感受着自己内心随着她燃烧的热度,却只能用僵硬的脸来压抑

    而他没想到她会如此大胆,当晚居然直接诱上了他

    他本就在蓬勃的欲/望和理智的压制之间煎熬,怎耐得住她这般挑衅?

    热血沸腾的顶峰,终于没能控制住,将她变成了自己的女人

    事后,他用香烟来冷静自己的情绪,对于一身吻痕的她倍感歉疚,他到底还是碰了这个自己发誓不碰的女人

    他是禽/兽

    他畜生不如

    那一瞬,他无比后悔。

    如果一切可以重新来过,如果早点让他知道她就是囡囡,他仍然会担起保护她的职责,只不过,绝不会娶她,而会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好好地疼,好好为她寻觅一位属于她的如意郎君,送上丰厚的嫁妆,让她风光大嫁

    可是,他却上了自己的“妹妹”

    这个事实让他几天都无法正视她,可是,也正是这份有点畸形的关系,让他愈加亢奋,每每看到她,都会有冲动汹涌澎湃,不可抑制

    在逃避与不忍中挣扎,在芊琪的影子不断涌现中挣扎,他和她之间的相处,愈加怪异

    塌方那日,她不见踪影,他忧心如焚,天黑时,才见到一身淋湿的她傻兮兮地跑过来,当时,他就恨不得抽她一顿让她长记性,可她,却把那盆花捧了出来,用的还是芊琪的碗

    本就火冒三丈的他没能控制自己的脾气,把想抽她一顿的冲动抽在了那盆花上,碗落地,碎的,是他的心

    那个碗,写有芊琪的名字,但是不是她的,是他自己的,只不过,芊琪曾经喜欢在他的东西上写她的名字,她说是记号,也是纪念,只是后来,真的成了纪念了

    他承认,芊琪,是他心里过不去的沟

    他想,那一晚,她又伤了

    自是,没想到,加班回来后,却见到了她画的那副漫画,树哥哥和小鹌鹑

    他懂。

    这小妮子的心思细腻着,虽然什么都不说,却什么都明白,那两棵树是指他和芊琪,小鹌鹑是指胖胖的她

    当他看到最后一幅图里,小鹌鹑在一片野花中死去,临终还念着来生要变成一棵树和他站起一起,心里仿佛有一只小手在狠命地揉着,揉得他的心又酸又软,如海绵一般,仿佛要滴出水来

    于是,他写了一句话:永远在一起

    是的,前者已矣,不管曾经种种,不管他心里还爱着谁,只有他和她,永远在一起

    永远在一起有很多理由,不一定是爱,不一定

    比如,她是他的责任,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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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子并没有像宁震谦所说的那样,第二日睡了整整一天,反而起得很早,明天就要离开,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好

    比如,他的房间,她要好好重新打扫一遍。

    虽然,这一切都有专人做,可她做的,就是不一样,她希望,在她回去以后,能在这个房间里留一些她的气息,让他偶尔能想起自己

    还有,他们的床

    昨晚过于激烈的运动,床单什么的都脏了,他是个爱整洁的人,她得洗!总不能这样的床单也让小海来洗吧?

    至于铺床这件事,虽然她还达不到他的程度,可是已经大有进步,她叠的豆腐块也能勉强看得过去了

    她不擅长做家事,所以做得很慢,一直到下午,才把自己罗列的事情做得七七八八。

    那一晚,她没做晚饭。

    若按常理,这是她在部队陪他的最后一晚,文艺女青年应该会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点上几支蜡烛,开瓶酒,管它二锅头还是红酒,总之是要附庸风雅一回,道道别情。

    可是她没有。

    因为,她怕自己会哭。

    临走的最后一晚,她一定不能哭

    所以,当他回宿舍来时,面对空空的餐桌,有些惊讶。

    她却仰起向日葵般的笑脸“我好累,偷懒了,没做饭,我们去食堂吃好吗?”

    她何曾偷懒?她忙碌了整整一天

    食堂那么多人,那么热闹,她是没有机会哭出来的

    他木着脸,点点头。

    和他一前一后地走进食堂,士兵们见了,问候首长好的同时,也格外兴奋,纷纷问候嫂子好。

    她笑逐颜开的,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和士兵们打招呼。

    不知谁传出去的消息,大家都知道她要回去了,胆儿大的,就来他们这桌给她敬酒。

    宁震谦皱着眉喝了一声“还有没有纪律?吃饭是这么闹腾的?”

    她已经学了乖了,在他发货训部下的时候决不能插嘴,不然会更糟糕,于是只能抱歉地看着这些兄弟们。

    最后,还是方驰州给说了情“老宁,算了吧,还在正月里,大伙儿也是真心实意给嫂子敬酒,你要怕嫂子喝醉了,你就受了吧!咱们一年到头也难得几回乐呵!来,嫂子,我先来,代表全团官兵,除老宁之外,敬你一杯!谢谢你看得起我们这些大老粗!谢谢你给我们的春节带来了快乐!”

    还真是很多快乐

    陶子偷眼瞧了宁震谦,知道他不好当众驳方驰州的脸,何况方驰州现在还处于敏感期,所以,他倒是闷不出声,表示默许了。

    “那我还是不喝酒就以茶代酒好了!”她是不能喝酒的,她要严于律己,一来是因为她的胃病,二来,真的不知道这段时间这么昏天昏地毫无顾忌会不会已经怀孕了。

    “行!嫂子就喝茶!我们喝酒!”方驰州很爽快地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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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了,本来说睡一下12点起来发的,结果不小心睡到了现在,抱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