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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修联邦议会是在堪雷拉议员的极力推动之下,才通过了给兰诺提供军事通行权的决议。虽然堪雷拉议员这样做本身是因为迫不得已,但是实际上兰诺也许诺了奥修联邦不少实质性的好处。比如说在战胜瑞沙帝国之后,兰诺会提供奥修联邦一笔数目巨大的低息贷款。同时在未来的三年之内,奥修联邦商人如果在兰诺境内做生意,所需要上缴的关税也会降低不少。奥修联邦是一个以商业贸易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国家,兰诺又拥有着大陆最广阔的市场。因此光是这两条好处,就足以让奥修联邦议会批准堪雷拉议员的提议了。
罗斯库是兰诺皇族,同时又是维也拉城外十万大军的总指挥官,奥修联邦自然不敢怠慢,除了联邦议会议长阁下亲自作陪之外,一些有名的上流人士也悉数到场,其中也不乏一些在音乐上颇有造诣的大师级人物。
奥修联邦的这一安排,也正符合罗斯库的口味,他本身作为一个音乐爱好者,能够和自己欣赏的乐曲大师们站在一起,自然大感愉快。
在联邦议长的邀请之下,罗斯库和他的护卫们首先就前往了位于市中心的维也拉大剧院。在那里,早已经准备就绪的维也拉交响乐团,给兰诺的亲王殿下演奏了不少经典曲目。
虽然在早年的时候,维也拉交响乐团也曾经到法雷作客演出,当时还是公爵的罗斯库自然也去看过,但是比起那个时候,如今能够在音乐之都欣赏这一曲曲早已耳熟能详的乐曲,却更加令人感到兴奋。
唯一让罗斯库稍稍感到遗憾的是,诺大的一个剧院,除了他们一行人所在的贵宾包厢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观众。这也难怪,奥修联邦为了保证罗斯库的绝对安全,自然早早的就清空了场地,并且不允许任何闲杂人等进入。这样一来虽然将罗斯库遇袭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却也让他总觉得耳边的音乐之中,缺少了一点热烈之情。
离开了大剧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不过对于维也拉这座不夜城来说,这个时候大街上依旧十分热闹。在联邦议长的热情邀请之下,罗斯库很快又来到了位于大剧院附近不远处的,维也拉博物馆。
和许多城市的博物馆一样,维也拉博物馆之中所收藏的大多都是一些对于这座城市来说颇具纪念性的物品。比如说某位已故作曲家生前用过的乐谱,某位指挥大师曾用过的指挥棒等等。不过当罗斯库一行人刚一进门,首先见到的确是博物馆大厅正中,用玻璃橱窗装着的,一支外表朴素的小提琴。
罗斯库本身对于音乐就有一番研究,他自然能够看得出,这把小提琴虽然做工精细,应该是专业人士所用,但很明显是近几年才生产出来的,并没有太大的历史价值,也不像是某位小提琴名家曾用过的。
而且更让罗斯库感到意外的是,摆在这把小提琴旁边的,与它配套的琴弓,居然是折断成两截的!
一旁站着的联邦议长察觉到了罗斯库的神情,他干咳了一声,随即出言解释道:
“殿下,这把小提琴并不是某位大师所用,它的价值也不在于琴身之上,而在于那把折断的琴弓。”
“哦?”罗斯库露出感兴趣的神情,听议长的话,显然这把小提琴也大有来历。
议长见对方来了兴致,脸上也是微微一笑,不过有很快就转变成严肃的神情,继续道:
“这把小提琴,原本是维也拉的一名小提琴演奏家所有,他的名字叫做斯蒂芬。若光论拉小提琴的功夫,这位斯蒂芬虽然技巧高超,但维也拉城内比他拉的更好的,也大有人在。不过若论对这座城市的贡献,则很难有人能够与他媲美。”
接着,联邦议长便将小提琴斯蒂芬如何委曲求全,在维也拉城被瑞沙人占领的时候,每天违心的道一名瑞沙将军家中演奏。以及他又是如何在奥修联邦军准备夺回维也拉城的时候,利用手中的琴弓,将这名将军刺伤,从而引起了城中瑞沙守军的混乱,最终为联邦军夺回家园创造了机会。
罗斯库一边听着,脸上也显露出肃然的神色,他也随即意识到,奥修联邦虽然国力不强,但这个国家的民众也绝不会轻易屈服在侵略者的淫威之下。面对再强大的敌人,也总会有人站起来,用生命去守护最珍贵的事物。
此时此刻,罗斯库也愈发觉得,当初选择与奥修联邦合作而不是强行对其施压,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末了,罗斯库又向联邦议长问道:
“这位维也拉城的英雄……叫做斯蒂芬的小提琴演奏家,他的最后活下来了吗?”
面对这个问题,联邦议长脸上也露出一丝悲哀,他答道:
“很可惜的,当时瑞沙人虽然已经是自身难保,但是斯蒂芬并没有逃出一劫。在他刺伤那名瑞沙将军之后,立刻就被对方的护卫杀死了。如今斯蒂芬正和所有在那次战争中牺牲的士兵们一起,安眠在城外北郊的多潞河畔。”
虽然这个结局罗斯库早已猜到,但他还是轻轻叹了一口气,露出颇为可惜的神情。
“不过他倒是留下了一位遗孀,听说还有一个不满一岁的儿子。”议长继续说道,“如今他们都收到联邦政府的赡养,也算是我们对英雄的感谢与敬意吧。”
奥修联邦议长之所以对罗斯库说这么多关于斯蒂芬的事迹,其实也是想要借此提醒对方:奥修联邦虽小,但是这个国家的人民却都是极有骨气的。如果强大的兰诺有一天也想打奥修联邦的主意,瑞沙帝国的惨败就是一个很好的前车之鉴。
罗斯库自然也明白对方的意思,但也没有因此而感到不快。尽管奥修联邦曾经因为放纵莫高人,而对兰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但是对方那样做实际上也是逼不得已。更何况如今奥修联邦同意兰诺军借道进攻瑞沙帝国,已经算是在那件事情上作出了弥补。
罗斯库如今虽然掌握着一支强大的军队,但是对于开疆拓土这样的事情却并不感冒,大概和他原本的志向就不是从军有关吧。罗斯库一直都奉行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若是奥修联邦安安稳稳的当一个好邻居,他才不会自找麻烦的攻击对方。
在维也拉城游历了一圈之后,罗斯库总算是尽了兴,回到城外的兰诺军营地后休息了几个小时。27日清晨,天还未全亮的时候,兰诺的军营里就响起了全军出发的鼓乐之声。
虽然兰诺军离开的时间比预定要早了几个小时,但还是有一些得到了消息的维也拉市民出城前来送行。奥修联邦与兰诺帝国在历史上并没有真正的爆发过战争,因此联邦人对于强大的兰诺帝国虽然敬畏,但也大多没有敌意。如今兰诺军即将出发去和曾经侮辱过联邦的瑞沙帝国开战,一些热心的市民也想着为这群外国人加油、鼓劲。
兰诺军的效率极高,开拔命令后不到半个小时,十万大军就已经列着整齐的队伍,迈着陈沉稳的步伐,开始向北方进发。而且和来到维也拉之前不同,所有的士兵们脸上轻松、玩乐的神情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刚毅与肃杀。
所有的兰诺人心中都很清楚,向北出了奥修联邦的国境之后,就算是踏入了敌国的领土,到了那个时候如果还抱着放松的心理,那就是拿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
在这种情绪之下,全军的行军速度也比过去有所提高,再加上一路上天气晴好,沿途也有联邦军民提供方便,仅仅一周之后,十万大军提前跨过了奥修联邦的国境线,进入了普兰公国的领土。
当进入普兰公国境内的那一刻,罗斯库也深吸了一口气,他知道,残酷的战争已经拉开了序幕。
2月3日,差不多就是远征军进入普兰公国的同一时刻,远在帝都法雷的帝国军总后勤部,也正和过去一样,繁忙而有条不紊的运行着。
远征军开拔之后,吉格斯准将每天所需要面对的报单和文件立刻就翻了几番,他的工作量也因此而加大了不少。这些日子里,吉格斯可是连床铺都搬到了后勤部的办公室,而且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洗澡了。
尽管工作繁忙,可是吉格斯并没有因此而抱怨,总后勤部的人虽然不需要上战场,但也是正规的军人,保家卫国是他们的职责和荣耀。另一方面,在远征军出发之前,使尽了浑身解数的吉格斯准将,为拜耶赫夫亲王凑到了55000把迪克式线膛步兵枪,以及相当数量的火炮。尽管这些武器和总参谋长的期望比起来仍旧有些差距,但是他也对吉格斯准将的工作成果表示了明确的赞赏。不出意外的话,等这次战争结束时候,吉格斯准将的军衔恐怕又要提升了,而且如今的总后期部部长年事已高,要不了多久就将退休,到那时吉格斯就将成为这个部门的第一把手。
当然,无论是晋升也好,升职也好,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远征军胜利的基础之上的。而远征军想要赢得这次战争,后勤补给也是重中之重。这些日子以来,吉格斯准将的工作就是讲一批一批的物资从全国各地调来兰诺,然后再集中装上马车,发往远在普兰公国的兰诺远征军。
普兰公国距离法雷有数千公里的距离,再加上需要运送的物资太多,按照过去总后勤部的编制,根本难以达到前方的需求。所幸的是,最近的几天一直都有许多热血的兰诺青年报名参军,而这些人成为军人之后,最先被分配的地方,往往就是不需要太多战争经验的后勤部。
而且除了十几二十岁的菜鸟之外,一些近几年刚刚退役,还能够发挥余热的老兵也被重新征召,加入到了后勤部的行列。当然,经验丰富又能战斗的老兵都去了前线,只有一些在过去的战斗中遭受伤残,无法进行实战的老兵才会选择进入后勤部为国尽力。
吉格斯准将身边就有这么一位老兵,他的名叫做斯普拉斯,军衔是上校,虽然比吉格斯要低了一级,年龄却比他大了不少。斯普拉斯上校早年曾经在莱恩河战区的诺顿要塞任职,是第一军团第三军的一名营长。在夏天时瑞沙人进攻诺顿要塞的时候,当时还是中校的斯普拉斯率领一队士兵,成功夜袭了敌军的营地,取得了一次不小的胜利。然而不幸的是,斯普拉斯在战斗中右腿受伤,落下了终身残疾,不得不选择提早退役。按照兰诺军的政策,对于斯普拉斯这样因伤退役的战士都有奖励政策,再加上他最后指挥的那场战斗胜果累累,因此他最后晋升一级,以上校的军衔退役。
这一次兰诺军重新征召退役军官回到军队,身体伤残的斯普拉斯原本是可以拒绝的,但也许是出于对国家的热爱吧,斯普拉斯还是拖着一条瘸腿来到了法雷城内的征兵处,打算回到老部队继续战斗。不过斯普拉斯最终没能如愿以偿的回到莱恩河战区,而是被分配到了后勤部吉格斯准将身边,成为了对方的副手。
斯普拉斯虽然并没有干后勤的经验,但他也算是一名老兵,工作起来虽然不能说是得心应手,但也给吉格斯准将分担了不少压力。再加上斯普拉斯为人豪爽,也没有因为吉格斯准将年轻资历浅就轻视对方,因此两个人很快就配合默契,并且成为了一对要好的朋友。
这一天,从帝都城郊的兵工厂处又送来了一批全新的步兵枪,因为这种先进武器是兰诺全军都迫切需要的,验收工作一点儿也马虎不得,因此吉格斯准将也和斯普拉斯上校一道,亲自来到了城中存放武器的仓库,亲自接收这批步兵枪。
这一批步兵枪的数量并不算多,还不到2000支,这是因为帝都郊外的那间兵工厂规模不大,就算每天超负荷运作,所能够生产的步兵枪也就这么多而已。按照事前帝国军总参谋长阁下的交代,这批武器全部都将被送往莱恩河战区,支援那里的战士们。
其实罗斯库原本是打算将新生产出来的步兵枪源源不断地运往普兰公国境内,提供给自己手下的远征军使用。毕竟对于深入敌境的远征军来说,手中的先进火器越多,胜算也就越大。但是在仔细和吉格斯准将讨论之后,罗斯库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步兵枪不比普通的粮食物资,运输起来极为不便。从法雷到普兰公国路途遥远,在运输过程中又要途径敌人的境内,若是少有闪失,这些武器恐怕不仅无法送到远征军手中,还有可能被敌人夺去。
另一方面,莱恩河战区的战斗虽然不是胜负的关键,但也尤为重要。万一罗斯库的远征计划失败,莱恩河的四个军团就必须承担起驱逐瑞沙人的职责,因此将新式武器交给他们也是很有必要的。
法雷作为帝国的首都,城中用来储存武器的仓库也是极大,当中除了摆放着新式的迪克式线膛步兵枪之外,更多的则是传统的刀剑弓弩和铠甲之类。虽然如今火器时代已经到来,但是在步兵枪无法迅速普及全军的情况下,这些冷兵器还是有些用处的。
斯普拉斯上校原本跟在吉格斯准将的身后,可是当他一走进仓库,望见面前整整齐齐,码放的一排排闪着金属光泽的步兵枪之后,立刻就两眼放光,兴冲冲地跑了过去。
“好家伙!”斯普拉斯上校伸手就拾起了一杆尚未使用过的全新步兵枪,并且将它高举在胸前,做了一个瞄准射击的姿势,然后意犹未尽地咂咂嘴,大声说道:
“我在前线呆了那么久,总是见第一军的人使用这些吵人的家伙,现在自己拿在手里,果然有些味道。”
至今为止,步兵枪对于普通的士兵甚至下级军官来说,都是一件稀罕的物事。斯普拉斯上校过去所在的第一军团虽然是帝国军精锐,但是由于他所在的是第三军,因此一直都无缘使用这些最精锐的武器。
吉格斯准将望着高头大马,一脸络腮胡子的斯普拉斯上校像是小孩子一般摆弄着手中的步兵枪,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微笑,他开口说道:
“说起来,你的运气也太差了一些。据我所知,去年10月份的时候,就有一批新式的步兵枪运往诺顿要塞,交付给了第一军团第三军使用,如果那时你还没有退役,恐怕也能得到一支,并且用他来杀那些瑞沙崽子吧。”
前些日子吉格斯准将在清理后勤部文件的时候,曾经发现过一张总后勤部部长亲自批准的文件,那份文件上就清楚的记载着,总共有15000支步兵枪被送往莱恩河战区,交付给第一军团第三军,也就是斯普拉斯上校第一次退役前所在的部队使用。
作为成天和文件打交道的人,吉格斯准将的记忆力也是极好,因此尽管那份文件只不过是他无意中看到的,至今却也记得很清楚。
然而听过吉格斯准将的话之后,还在盘弄着手中步兵枪的斯普拉斯上校脸上却露出困惑的神情,他挠了挠下巴上的胡须,斜着眼睛问道:
“有这样的事情?我前几天还和过去的战友通过信件,他们还在信中向我抱怨,说连第二军都配备了这种步兵枪,现在整个第一军团就咱们第三军仍然连一杆枪的影子也看不到,大家杀起瑞沙狗崽子的时候也吃力的很……这封信件是今年1月从前线寄出的,难道那些家伙在骗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