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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过来,邓加尔!”
“我不!”
奥蒙德伯爵的城堡之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正在互相追逐。在前面逃跑的那个幼小身影虽然没有身后父亲的力量,但是靠着灵活的身体,她却总是能险而又险的避开父亲的追捕。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点给我抓住她!”
奥蒙德伯爵的咆哮在城堡中响起,这个粗壮的如同一只棕熊的男人,大声吼叫着,命令着他的仆人们。而他的仆人们对视着,虽然无奈,但是也不得不加入了这场无趣的追逐之中。伯爵的女儿惹伯爵生气,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作为仆人的他们,多少都有些习惯了。
可是,就算她再能惹他生气,伯爵又能怎么样呢?要知道,这可是他唯一的孩子了。顶了天,也就是教训一顿,让她躺两天。而以伯爵女儿的活力,两天之后肯定又能活蹦乱跳的惹他生气了。
无论怎么样,伯爵的命令总归是要听的。无奈的仆人们只得放下了手头的活,开始装模作样的追捕未来的主人。虽然这些年伯爵大人每晚都非常努力,但是却始终不见什么成果。尤其是现在邓加尔小姐已经十岁,就算是真的生出一个儿子来,也无法动摇她第一继承人的地位。
除非她的哥哥芬恩重新活过来。
“亚特爷爷!”就算学习了不少武艺,但是总归是年纪太小,被父亲和仆人们围追堵截之下,渐渐地没有了施展的余地。不过正当邓加尔马上就要绝望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老人。奥蒙德小姐一眼一亮,如同乳燕归巢一般,扑入了老人的怀中。
“是小邓加尔啊,你怎么跑的这么急,是不是又惹你父亲生气了啊。老爷。”老人虽然被冒失的二小姐吓了一跳,不过年轻时候的底子到底没有全丢下,倒也没出什么意外。不过看到邓加尔背后那来势汹汹的伯爵大人,老人知道,自己恐怕又得给小姐当一次挡箭牌了。
“邓加尔,快点到我这里来。”奥蒙德伯爵伸出粗糙的大手。想要去拽自己的女儿。但是向来不听话的女儿,这次仍然不听话。女孩儿猛地一个缩头,躲到了亚特老人的背后。而伯爵的手,也被老人一把抓住,动弹不得。无奈之下。伯爵大人只得伸回了自己的手,而老人这次却没有阻拦。
只见老人一挥手,伯爵大人身后紧跟着的仆人们,便立刻会意,纷纷的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接下来的事情,不是他们应该知道的。
“马图单,这么多年了,你的脾气还是这么暴躁。”
虽然名义上是属下。但是名为亚特的老人对伯爵大人却没有过多的敬意。那随意的态度,更像是一位长辈,看着自己调皮的小孙子。
“亚特叔叔。你也是一点也没有变依然是这么袒护着这个小混蛋。”知道自己安全了的邓加尔从老人背后探出头来,对着自己的父亲做了一个鬼脸。而以粗鲁和暴躁闻名的“猛狮”奥蒙德的马图单伯爵,却也只能对她瞪了两眼了事。
看着这仿佛生来就不和的父女俩,老人无奈的笑笑,将话题转到了别处:“这次又是怎么了?让我猜猜。是小邓加尔又在你的鞋子里放臭虫了?还是又把你的信件翻得一团糟?”
话还没说完,老人自己却笑了起来。到了他这个年纪。什么事情都早已看淡。没有子嗣的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后辈们这样活蹦乱跳的度过每一天。当年那个文武双全。和异教徒死战不休的亚特,如今也只是一个老人而已。马图单的父亲已经死去多年,在去天国陪伴他之前,每一天太阳升起之后的时光,对亚特来说都是一场全新的人生体验。
“不,并不是她想要参加圣战。”
“什么?!”亚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多年前,奥蒙德伯爵的长子芬恩前去参加了对异教徒的圣战,结果永远的倒在了圣城之下。现在,他的女儿,也将要前往那片圣洁无比,但是遍布了无数十字军战士尸骸的土地吗?
“不是的,亚特爷爷。不是和异教徒的圣战,而是和诺曼人的圣战。”看到受人尊敬的老管家误会了,也不用老爹解释,邓加尔自己就赶忙跳了出来“我想和哥哥那样,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勇士!”
“原来是诺曼人”
老人心中微微一缓,几十年前的勇士,现在只是一个喜欢浇浇花,逗逗孩子的老人。对于城堡之外的事情,早就不太关心了。在他心中,诺曼人虽然也同样是个麻烦。但是如果异教徒是大象的话,诺曼人顶多是一只苍蝇。帝国不愿意对付它,更多的是嫌麻烦。而现在听闻了帝国和诺曼发动圣战,心中竟然有那么一些欣喜的感觉。
亚特这么想着,于是对余怒未消的伯爵大人说道:“老爷,小姐也已经十岁了,是时候上战场见识一番了。只有最勇猛的狮子,才能带领狮群小姐本来就是女性,如果没点战功傍身的话,恐怕以后不好服众我在帝*队里还有几个后辈,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让小姐充当客军呆在后勤部队,应该是没问题的。”
固执,蛮横,粗鲁。这是所有人对奥蒙德伯爵的评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伯爵大人就是一个标准的傻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之道,伯爵同样如此。爱尔兰不是王都,这里不需要口蜜腹剑,也不需要彬彬有礼。在这片常年被异族骚扰的土地上,谁拥有强大的骑士,以及坚固的铠甲还有锋利的长剑,谁就会得到相应的尊敬。这就是马图单。奥蒙德伯爵的生存之道。
血统,在这里分文不值。
就算是他这样的乡下伯爵,不也正是靠着这些,娶回了邓加尔的母亲,那样一个美丽可人。知书达理的名门千金?
不过邓加尔这死丫头一点也不像她的母亲,反倒像极了小时候的自己,也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难过。
伯爵大人听到了老管家的提议,一时之间有些踌躇。按理来说,不到生死关头,后勤部队是不会上正面战场的。而她一个小女孩。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物去特别为难她。让她在军队后面呆一段时间,知道军旅不像她看的那些骑士小说那样浪漫,说不定过个一个月,她自己也就跑回来了。
伯爵年纪渐渐的大了,虽然依旧强势。但是在这个时代,也该是为后人铺路了。爱尔兰的女子并不能继承家业,虽然他可以用着帝国法典,强行将家族继承给邓加尔。但是她如果没有一些功勋,以及一些强力的盟友的话,恐怕
而军队,正是获得者两者最快的地方。况且,他和别的伯爵正好有一个计划。虽然感觉胜算很大。但是如果趁着圣战的名头,将女儿送出去,多少也算条退路。
想到这里。伯爵大人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正悄悄打量着自己的女儿,大声说道:“很好,亚特说服了我。我的女儿,不应该像只猫咪一样,在我的城堡之中追逐打闹。现在我就如你所愿,带上你的随从。拿起你的刀剑,去为家族争光吧。”
“还有一定要活着回来。”
辛洛斯看着眼前的短剑。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把剑是,古往今来。战死沙场的勇士们。在弥留之际仍然默默背负的,悲壮而崇高的理想,以高举这份意志为荣,以贯彻这份信义为志,常胜之王在此高歌手中奇迹之真名,其名曰中正之剑!
中正之剑:由梵卓一族和其他几大氏族联手锻造而出的短剑,总长四十厘米,因为梵卓族长的恶趣味,剑身上铭刻着梅花,以及“成仁”字样,经由太阳之力煅烧而成,锋利无匹。不过因为没有附魔,归根究底,也只是一把锋利的短剑而已。
看着眼前如同一汪秋水的短剑,他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对着短剑一吹,黑色的长发擦过剑刃,倏尔分为两段。
果然是好剑。
不过就是这名字起的有点倒霉催的。虽然他的确被称之为校长,也有让学生帮自己保护德斯蒙德的想法,可是他不是光头啊。起名叫中正之剑,未免太不吉利了。辛洛斯想了想,不管什么,都图个吉利,那就给这把剑改个名字好了。
领主心中这么想着,就举起短剑,对着它说道:“从此,你就叫粉红毛毛兔吧我不会用剑,估计没什么机会用你了。以后,我就帮你找个好主人,怎么样?”
本就是一把普通的短剑,又怎么可能回答他?不过随着辛洛斯的自言自语,剑的名字倒是真的更改了。
粉红毛毛兔:作为一只又红又专的兔子,为了吉利,梵卓族长认为自己初次锻造的短剑,也应当是一只兔子。虽然,它一点也不粉红。
辛洛斯满意的收回短剑,将它插入早已准备好的剑鞘之中。既然初步的试验已经完成,证明这种方法果然可行。那么作为人形火炉的他,就得继续努力下去了。
“娜诺卡,没问题吧?大家,也都没问题吧?”辛洛斯先是询问了一下魔法师的意见,除了赫尔明特举手表示自己快不行了之外,其他人都示意无碍。不过赫尔明特的伤势,都是为他而来,辛洛斯倒也体谅他。
“那么,就先休息半个小时。争取今天晚上,做出至少三具全身甲来。”
ps:我稍微改了一下战神的老家,应该没什么人有意见吧。至于芬恩是谁?爱尔兰这破地方,少有的名人啊,菲奥娜骑士团团长。这样说你们可能不知道,但是骑士团里有一个骑士,叫迪卢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