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红城 > 第一章三

第一章三

笔趣阁 www.bqgx.cc,最快更新红城 !

    3

    周末我在表姐裴葱郁的公寓度过。星期五的晚上她永远不在家,我开了门进去,我有她的房门钥匙。她的公寓很小很精致,正对一面人工湖,湖水蓝得好象随时会溅进来。葱郁的品位一向是一流的。

    我靠着躺椅看碟片,葱郁的手机忘了带走,有人发短信给她,你知道么?再过一万年也不会出现一个比我更加爱你的人!你知道么?我的爱在你周围的每个角落!你知道么?你是我生命中的唯一!你知道么?我发错人了我一边念一边笑。

    那张碟是黄片,每个人都在脱衣服,每个人都在咻咻地喘息。看了一阵我关掉它。别误会,我不是圣女,但男欢女爱这回事也分三六九等,至少与阿猫阿狗有点区别吧。

    我躺到床上去,四壁全是相片,葱郁自己的。她是那种水仙花女人,自恋得不得了。相片几乎都被放大,镶嵌在乌木框中,葱郁在镜头前面笑,或是沉思。我反倒喜欢窗边那张小小不起眼的,是在私人会所拍下,背景中的装饰是暗金色调,沿袭了中世纪欧洲宫廷盛行的繁复风格。靠墙有一尊巨大的裸女浮雕,掌心托举一只印度式样的泥水罐,水罐中满是缤纷繁盛的花卉,裸女的眉眼很是模糊,身姿却如伊甸园的夏娃,夸张是夸张了一点,可是丰美圆润得叫人双目喷火。

    几个人循规蹈矩地坐着,葱郁在正中间,左右环绕着斯文男士,一共七位。她披着一袭芽黄色带穗子的西班牙式坎肩,微微笑着,露出干净性感的牙齿,有卡门般的冶艳。

    因为是镜头中唯一的女人,葱郁显得格外纤细,媚眼如丝的神情使得整个场景像经过了柔光镜的处理,轻软荡漾起来。

    照片背面有她手书的一行小字:羊与七只大灰狼。每每看到这滑稽自嘲的注释,我就会忍不住笑,小时听过一个童话,叫做狼与七只小山羊,讲的是七只聪明的小羊羔与邪恶的狼斗智斗勇,最终大获全胜。葱郁却是那只调戏了众狼的羊。

    再有就是,葱郁身旁那个硕壮黎黑的男人,恰好是我从前至为崇拜的一名职业探险家。是,崇拜这个字眼是比较严重,然而毕竟每个女人都有过年少轻狂的15岁。

    我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见过他摄下的画面,有微蓝色的南极冰川,有润湿繁茂的热带丛林。缘于他的摄象机,我知悉了世间无数美景,很长一段时间,当同班同学在为填报哪一间高中整夜失眠时,我却渴望着去看看三月的尼泊尔,那正是雪融的季节,绿茸茸的小草长得像密密的绒毛,空气清透似水晶。

    有着棕色皮肤的著名探险家在我的日记本上长久停留,我在白日梦里成为他的新娘,穿着最正点的累赘婚服,面纱蒙住脸孔,捧一束影影绰绰的苍兰,在低微的风琴声里,一步步走向那遥远而又英俊的男人。

    数年前他出过一本摄影作品集,那时我刚上高一,学费还欠着一大笔哪,我竟不顾一切地买下了昂贵的一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我足足饿了三天肚子,背着人大口大口地喝凉白开,到最后,连清水都使我觉得恶心。

    就是这样,我仍然在每晚熄灯以后,点起一支蜡烛,慢慢翻看那本厚厚的集子,然后梦见与探险家一道,在非洲湍急的河中漂流,欣赏异域风光,沿途遇见大峡谷的吸血蚂蝗,食人鱼,以及穿草裙的印第安人。他握着我的手,携一枝在毒药中浸过的箭,在密林深处虎视眈眈,整个场景有如人猿泰山那部电影——是的,简微红的想象力到此为止。

    有一阵子,我沉溺于那些荒诞的梦境,它们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是我思想的锦衣。可是这惊怯的情怀悬秘的幻境很快就被葱郁击碎,葱郁轻而易举地还原了探险家的本来面目。

    忘了告诉你,在我之前,葱郁是家族中仅有的大学生,当我挣脱了简一百的魔爪,考上这所师范大学,葱郁已经念完经济学的硕士,成为本市金融界小有名气的铿锵玫瑰。微红葱郁,都是烂醉乡气的颜色,但葱郁是不一样的。

    在初到这座城市的周末,我的心里空得厉害,经常会搭乘一辆车程漫长的公交车,到葱郁那儿去,什么也不做,孵着,渐渐成为习惯。

    葱郁的生活晨昏不定,白昼是她睡觉的时间,她蓬着头发替我开门,把我扔在客厅看电视,自己继续呼呼大睡,在凌乱的睡眠间隙,她会叫我帮忙拿一杯开水,或是从冰箱里取出冰冻过的黄瓜,把黄瓜皮贴在额头,说是滋润皮肤,那模样像一只花脸蛤蟆。她一整天赖在床上,傍晚不过穿了睡衣到露台上呆着,看看斜阳,喝一杯黑啤酒。

    葱郁是有男朋友的,在一个男人与另外一个男人之间,她只有极小极小的空隙。早年她领着一位年轻清秀的男人回过家,村子里都轰动了,葱郁的姨父,简一百,举着一瓶二锅头,摇摇晃晃地闯进葱郁家,说是要宴请侄女婿,耍尽百宝。

    我挤在人堆里看热闹,那男人落落大方,给孩子们一一派送礼物,轮到我,是可以上发条、慢慢摇晃着脑袋转动的米奇。凑近身,我嗅到他身上的香水气息,很好闻。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只香水叫做晨曦。朗凡出品。

    那辰光村子里的人时常谈论葱郁的好姻缘,只差没编成一首歌谣唱出来。可是上了大学以后,我没有再见过他,问起来,葱郁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

    “他呀,卖色求荣,嫁了阿里山的老巫婆,发配到黑非洲去了。”

    葱郁的语言像黑话,我听得傻掉了。她点起一支烟,缓缓吸一口,瘦削的颈项有着深刻的皱纹。隔一阵,她掐灭了烟蒂,简单地解释,那男孩子辜负了她,跟一名富有的台湾老女人结了婚,双双出国漫游。

    “所以呵,微红,千万别把你的感情浪费到30岁以下的男人身上,他们是一群过冬田鼠,饥饿难耐,一路贪婪地搜寻,永远都在物色营养更好的食物,他的年纪越小,你就是越早被他舍弃的那杯茶。”葱郁一句一句地说,双眼茫然地一直看进空气里去。

    “犯了错不要紧,要紧的是犯一回错,学一回乖”她自言自语,突然笑起来,重重摇撼着我。

    “学乖点,微红,”她斩钉截铁地说“你要知道,这世界总是钱的声音最大,人人都得听它发言。”我给她摇得晕眩,诺诺连声。

    没过多久,我见到她现在进行时态的男伴,果然上了岁数,双鬓斑白,中等身材,穿着考究,气质倒是好的。我们在新开张的韩国餐厅吃饭,见面他就彬彬有礼地给了我一张名片,很绅士的做派,我立即有了增添好感。男人老一点没关系,要紧的是清洁含蓄,最怕猥琐相。

    原来他是执证律师,自己还开着一间文化传播公司,姓张。初时我不识相,张口就称张叔叔,葱郁呵呵笑,纠正我,要我叫张大哥。张先生跟着笑,客套地说:

    “裴裴,你妹妹一定成绩很好。”见鬼了,拿我当小孩子。那一声张大哥塞在我喉咙里,更加叫不出来,只好加油吃菜。撑得我。

    张先生很周到,餐后去品茶,日本茶道,光是看看那一套繁冗讲究的茶艺,已经养眼。下一次见了葱郁,我问起张先生,我思念那些清淡的菜与安静的茶馆。

    “他?”葱郁漫不经心“自然是回家陪老婆孩子了。”

    呵,原来是已婚男人。我不禁怅然,沉默下来。以我的阅历来看,爱上了别人的丈夫,必然会知道爱情是多么凄凉的一件事。

    然而渐渐地,我发觉葱郁与我想象的悲情女角有如南辕北辙。第一,张先生并不是葱郁痴心等待的男人,葱郁身边集聚了好些那种款型的男士,有钱、有太太、有闲情,葱郁是他们生命中至为美丽的风车,而他们同样在葱郁荒芜的时光中一幕幕地流转着。第二,葱郁绝对没有爱上张先生们,她与他们做着无法衡量价值的交换,譬如一头羊换一件绣品,他们的社会地位与交际圈助了葱郁一臂之力,葱郁的业绩一路飙升,先后谋得了信托投资公司策划总监、跨国贸易集团营销主管等等耀眼的职位。

    葱郁在电脑桌上放了一方古典的玻璃镇纸,是荷兰产的,上面的英文字翻译过来就是,男人如河流。葱郁常伏在电脑前做各式预算,那些密实的数据看得我眼晕。工作起来葱郁真是卖命。手提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发出幽蓝的光,就照在那行箴言上,男人如河流。

    我是接受女权教育长大的一代,女人的荣耀来自于彻彻底底脱离男人的膊弯,而不是像葱郁这样烟视媚行,狐假虎威。

    慢慢地我就去得少了,一连三个星期天不见我的踪影,葱郁便到学校来,带了蛋塔之类的小吃,一位中年男人驾一部黑色开蓬跑车,心甘情愿做她的司机,吸一支烟,斜倚车门,等着。

    葱郁穿宽松的旗袍,下摆很长,一路飘拂,一双紫色软底鞋子,绣着白丝绒花,足踝秀气如大理石雕刻,整个造型像是聊斋里标致的女鬼。我的同学没见过这样风情万种的女人,纷纷惊艳。

    不知为什么,葱郁闲得很,一直在我的宿舍里耗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不相干的话,似乎忘记了楼下还有兼职车夫在傻等。我催她,她淡淡地说,

    “有人等的时候,切记得矜持一些,摆足架子,吊足胃口,让他等个够——微红,这可是女人活命的真理。”葱郁的理论多如牛毛,有时竟叫我想起我爹爹简一百。说完她还对着镜子,斜斜飞一个媚眼。她一双眼睛水光潋滟的,用来蛊惑男人多过其它用途。

    就是那次,葱郁无意间翻到我的画册,发觉我喜爱的那位探险家,她不动声色,隔几日就把那桢有探险家在座小照翻寻出来,放在房间里,让我欢喜地尖叫。

    到了秋天,探险家路过此地,葱郁约了他一起晚餐,捎带上我。那日葱郁穿灰色系的套装,裙子是波浪形,增添三分婀娜。葱郁就是那样,有板有眼的职业装都给她穿得出肉感来。

    眼见着偶像就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我惊喜得都发痴了,光是楞楞地盯着他,一动不动地,看他吃饭的姿势,看他信手点起一支烟的样子。他与我想象的无甚差别,典型的绿色男人,穿纯白厚实的棉布t恤,铅灰格子棉布裤,一双软底球鞋。他吃素,也不饮酒。喜欢青菜与香烟。

    “我妹妹对你的职业生涯向往得很,”葱郁斜睨着探险家“把你那些小破坏事儿说来听听。”

    探险家仰着脸笑,他留着江口洋介一样的长头发,手腕戴木头镯子,看起来更像叛逆期的摇滚歌手而不是铁骨铮铮的探险家。我喜欢他的笑容。

    “你知道,我的活动比较商业化,刺激是刺激,但没有太强的冒险性,”探险家专注地望着我“这一程走的是长江的支流,除了我,都是一帮外国人在漂,基本上都是桨手,带了各种船具,独木舟,有很小的香蕉船,也有很大的香蕉船,也有攀岩手,划船一般都要攀岩,不少划船手本身也搞登山和攀岩,如果被困,就需要攀岩手架绳子让大家出去——瀑布有时候可以架绳子,但有些地段乱石密布,根本不能漂,下去以后多半就上不来了。比如一个像洗衣机一样的旋涡,船下去了肯定要翻,翻了之后若是平水倒无所谓,但跟着就是乱石,或者还加上旋涡,人绝对就被撞死了,不能漂你非去漂,那不是勇气,而是固执、愚昧”

    “自然了,也会遇到匪夷所思的事,南非有个部落,酋长是女性,最喜欢亚洲男人,舍得花五头牛换回家做侍妾”

    我骇笑起来。葱郁莞尔一笑,轻轻瞟他一眼,挑挑眉毛。

    “前次我去青海那边漂,那里头的藏族人几乎一辈子没出去过,”探险家转向葱郁,我发现他看葱郁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光芒,是兽类在夜间行走时辨别方向的那种光“他们泡温泉,挖一个坑就可以了,男男女女都在里面,你随时可以看见那些刚刚发育成熟的女孩子,泡完以后用水冲洗身体,非常美,犹如天籁,再自然不过,你心里都不会有任何邪念。”

    葱郁嗤地一声笑出来,想说什么,但看了看我,欲言又止。她点起一棵烟草。探险家伸出手,意欲取下她手里的烟,被葱郁轻轻避开。

    “裴裴,爱惜你的身体。”探险家皱皱眉。奇怪得很,他们都叫她裴裴。

    “你们这些男人,”葱郁对着他的脸,徐徐喷出一口烟,声音无限柔弱“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她顺势将他手里的烟取过,含在唇间,深深吸进去。别说是探险家,就连我都给她蛊住,一颗心乱了又乱。

    间中探险家赶去做一场报告,临出门了又折转身来,潜回葱郁身后,站定,伸出一只手,放在葱郁肩上。葱郁一点不吃惊,把脸倾向他的手背,垂着眼,神色沉醉,久久不肯挪开。

    “晚上给你电话。”探险家恋恋不舍地在葱郁耳畔低语。我听得清清楚楚,再是个蠢人,也明白他们之间有些首尾了。

    顶礼膜拜着的探险家亦在葱郁的天罗地网中,我感慨得很。我这表姐似乎从不肯与异性好好发展一段健康、明亮的关系,她和男人之间仿佛仅止于勾引与被勾引,暧昧模糊,尽是贴身的纠缠。

    事后我情不自禁地打探葱郁是怎样与探险家熟稔起来的,葱郁若无其事地说,她的一位朋友请客,探险家也在,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探险家的目光一直粘在她身上。

    “别看他那个职业,人可怯懦着哪。”葱郁笑不可抑。

    他安静地、温柔地凝视着她,却始终中规中矩。临近席终,大家都有了几分酒意,葱郁放肆起来,悄悄把手放进他的掌心,用手指甲在他的手掌中划来划去。他没有出声——这只猎物便被葱郁成功捕获。故事到这里噶然而止。我没有追问下文,我对细节有着本能的排斥与厌恶。但有些什么是不同了。从前我是个精力充沛的女孩子,大学里有各种讲座,邀请了访美学者什么的来做演讲,我总是早早地去占座位,无论哪个领域的学问,我都听,都信,那些昂奋的演说者在我心里有着神性的高贵,知识的光辉使他们变成了现实中的王子。

    现在我却不大轻易相信他们了,自从见过了引我神往的探险家,我开始变得冷静。曾经让我那样惴惴猜测着的探险家,落到凡俗的泥泞中,也不过是葱郁勾勾小指头就乖乖俯首称臣的那一号人物罢了。

    尚家磊也就是在彼时被我轻易地否决了。他是个朴素的男孩子,穷是穷一点,但活泼、热心、八面玲珑,没有一般男生初生鸡雏似的青涩。我们在西方哲学课上认识,那是一门选修课,各个院系的学生都有。尚家磊的专业是数学,每次上课他都替我占好位子,一两个月之后,他试着约我看电影,捧了大包的爆米花,坐在黑漆漆的影院里。

    散了戏他送我回宿舍,絮絮与我细诉过往。他的父母是煤炭厂的工人,他自幼便住在狭窄的工房,房间里密密麻麻排着床,一大家子人,堂兄堂姐十几个,要洗澡也得轮队,冬天隔一个月洗一次,洗下来的水是墨黑墨黑的,夏天到了,铺床席子睡在地上。

    我听着,深觉有趣。原来城市的穷与农村又有些不一样。他起劲地打工,赚钱还学费贷款。他的父母在门前支了摊子卖茶叶蛋,勉强糊口。不晓得为什么,尚家磊总让我觉得温暖。

    我带了他去见葱郁,那一餐是葱郁请,结帐时葱郁大方地给了小费。我并没有觉得难为情,毕竟我和家磊都是学生。真正叫我难堪的却是葱郁的冷淡,从头到尾她不曾与家磊说一句话,全当他是透明的。出来时家磊静静对我说,你表姐看不起我。隔一晌,又说,我也看不起她。我看他一眼,他的语气让我反感。过两日葱郁约我打网球,因是白天,球场没什么人。葱郁突然问:

    “你有与他睡觉吗?”

    我一怔,网球击在我胸前,差点撞死我。

    “什么?”

    “上床。”她把球拍拄在地上,淡淡说。

    “当然不,”我说“我们不是那样的人。”

    “上床与人格有什么关系?喜欢喝香槟与工作能力也没有关系,两者之间毫无瓜葛,你那么紧张干什么?”葱郁笑道。

    “我是说,我们没有发展到那一步。”我辩解。

    “那就好,”葱郁释然“跟了我这么些日子,我猜你也不会笨到希望下了班就去挤菜市场,满脸倦容地赶回家炒菜煮饭,清晨被闹钟叫醒赶公交车去公司,每年春节烧香许愿等老板加薪。那种生活,你不会快乐。你好好想想看。”

    我默然。是,葱郁说的没错。与家磊一起,看电影都是难得的节目,好一些的冰淇淋是要到生日才可以享受到的奢侈品。即使将来,将来大家有了工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家磊一向是个正直的孩子,人家出钱请他帮忙写论文,他不肯做枪手,情愿打短工,包括替教授打理花园。这没有错。但他病弱的父母、上头八十几岁的爷爷奶奶,以及他的专业,他只想好好做一名收入稳定的数学教师,没可能指望他会在结婚时携他的新娘环游世界。

    我想清楚了,故意冷落他,上课坐到后排去。他察觉到,约我出来,他说,你是嫌我穷。我不出声,他是个聪明的男孩子,并未纠缠。或许是因为他对我的感情也还没到那一步。谁会免费等谁一生一世呢?很快他就有了新的女友,那女孩子与他很般配,穿纯白的裙子,头发直直散在肩上。

    我一直不知道在这件事上,葱郁的判断是否对。但无论如何,她是我单调青春的一扇窗,通向着眼花缭乱、险象环生的、爱丽丝的国度,我一边对她的行径作着泾渭分明的道德评判,一边却按捺不住窥测的欲望,好比观看一部恐怖片,你捂住双眼连声尖叫,却又时不时从指缝间怯怯偷看。

    自然那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时的简微红幼稚、积极,只晓得黑与白两种颜色,并不懂得其间深浅不一的灰。如今我常跟葱郁在一起。她是我的精神导师,其余的,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