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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恍恍惚惚醒了的时候,老周问我要带不带什么东西。他要去超市。
睡了四五个小时,感觉眼皮还是沉重地抬不起来。迷糊中说让他看着办,两包面就可以了。
不一会,老周回来,除了一大袋食物外,他后面还跟了一只小狗。
老周颇有些骄傲地说道:“今天这狗算认准我了。我走哪它跟哪,刚进超市售货员还说怎么一条狗也跟进来了。”
我睡意大醒,感到惊奇,揉揉眼睛道:“真的?这狗不会是野的吧?保准是看你人面善,跟你混有吃的。”
老周不以为意,道:“哪儿呀!这狗肯定有主人,我刚回来的时候还听有人叫它呢!”
“那为什么还跟着你一路回来?”
“我也不知道。”
我看了那只灰黄色的小狗,其貌不扬,但却没有狗的猥琐样,倒还真不像流浪狗。看着它还真的在老周屁股后面跟进跟出,我大笑道:“恭喜你啊老周!你有了狗儿子啊!可喜可贺!”
本来是骂人的话,可老周丝毫不觉得难堪,还有些自嘲地说:“是啊!我的狗儿子!看它能待几天!”
小家伙倒是自来熟,跑到我们阳台的垃圾桶里找出来几根前两天没倒的鸡骨头,津津有味地大嚼特嚼起来,老周还有根鸡腿,吃完了骨头也是它的了。
我看这小样有点可爱,越发逗趣道:“老周,这以后我们寝室就不寂寞了!有了你这个狗儿子,我们倒是省了好多事情!”
小狗还真有意思,老周出去一会这小狗也跟着出去一会,老周进来这小狗就趴在旁边的桌子底下,乖巧得很。
旁边的寝室也发觉了这挡新鲜事儿,都过来“旺才旺才”地逗喊这只小狗,可那小样似乎对其他人都没什么兴趣。
我看了哈哈大笑,一骨碌也起来了,嚷道:“老周,这狗还真是你儿子!就理你,旁人儿不理!”
老周颇为自得:“那可不!刚我上楼的时候,还有几个人也想逗它让它跟着上楼,可它直接跟着我回这里来了!要说这听话劲儿,还真像我儿子!”
我哈哈大笑,觉得特好玩。然后就“你儿子你儿子”、“旺才他爹”的跟他穷开心,好生玩笑了一回。过了会儿老周去刷碗了,我躺在床上看书,也没留意那小狗藏哪儿去了,老周回来找了一圈惊奇道:“咦?我儿子呢?”
我合上书,打趣道:“看,毕竟是捡回来的儿子!没吃的这爹也不认了!”
老周这人一向厚道,个儿又大,每次进超市就大包小包得带不少东西,我猜这小狗大概也是挺会看人,看准了老周像个好人,跟着他混有吃的,于是这一路跟来。谁知道回到寝室,那一大包东西不能老周一人独享,我们这几个如狼似虎地一番风卷残云后,留给小狗的还是跟它在别处得到的一样——一些残渣剩饭而已。这小狗不知道什么原因又跑掉了,但据此可知,这狗通人性,知道择善而居。老周就说这狗可精得很,刚在超市的时候还远远地跟着老周,好让哪些售货员不发现它主人是谁。要不,估计早被人呵斥着赶一边儿去了。
闹出了这点小风波,寝室依然很快安静下来。现在寝室只剩下我和老周两个人,海龟走了,波波出去租房子了,小明仔也回了广东。隔壁寝室的几个也闲得发慌。现在大家大部分工作都有了意向,只等着拿了三证回家。所以这剩下的等毕业证的二十几天显得特闲适。于是几个人吆喝着,到隔壁去玩斗地主,谁输了谁请吃粽子。我才借了五本书,看完两本,但连着躺了两天,身体都快睡荒了。想让身体活动活动,索性也跟着过去,碰巧小崇和老超在放张东健的朋友,坐下来看了起来。
健哥是我高中时候的偶像,这部带些黑色意味的片子讲的是四个好兄弟从小到大命运发生不同改变的故事。我看得正带劲的时候,十九带信过来说,我的计算机一级证发了,让我过去领。这件我都快忘记的事儿没想到临了还是发生了——我都以为这证从此不发了呢!二话不说,赶紧去隔壁班的团支书哪去取。
隔壁班的团支书人在二食堂,我众里寻她千百度的找到人后,才发觉肚子饿得厉害。本来顺道去图书馆还看完的那两本书的,肚子有意见不得不遵从,折道去了琼林苑好好把那免费汤喝了三大碗,豆臌饭下肚,这才找会点人生充实的感觉。
在图书馆又坐了一个半钟头,把找了好久的福克纳的那本喧哗与骚动借了,然后打道回府。
刚一进门,老周斜依着阳台栏杆向我指道:“我看到我狗儿子了!那,被一女生牵着,正朝超市门口走。那人也真不嫌丑,拣根电线就绑小狗脖子上,也不嫌寒碜!”
我大为愤慨:“难怪小狗要换主人!拿电线绑它,还不把它勒死了!看这主人也不是什么善主!”
至此,老周和他狗儿子的故事也告一段落了。回想老周当初有意领养小狗的欢喜样儿,再看他空间里的文字,我对这样的小插曲一时又没有了当初的娱乐感。人之于狗,其实有多少同病相怜之处!
“流浪”狗
“那天下午去超市,走到楼梯间时遇见一只白色的松狮犬,不知是迷了路还是认错了主人,居然一路随着我逛进了超市。等我拎着东西回寝室,它还一路若即若离的跟着我,一直进了宿舍。
众人纷纷猜测它为什么会认准了我。我也奇怪,一没逗它玩儿,二没喂它东西,怎么就粘上我了呢?连我去洗饭盒都要跟着一块儿有人说它饿了,看我拎着东西才跟来;有人说它被抛弃了,凭着狗狗的直觉判定我是个好人,所以选我做主人;我说它是上辈子欠了我一吊钱,这辈子来还债来了
不忍看着它在寝室的垃圾堆里可怜巴巴地翻找我们丢弃的鸡骨头然后狼吞狗咽,我于是省下一块鸡爪喂了它。可惜它不懂得享受啤酒和花生,要不然还真可以陪我喝两口。有一瞬间我忽然很想收留它,并不是因为它有多讨人喜欢,只是我觉得它小心翼翼的样子很可怜,跟着我的时候也很乖觉的保持了一点矜持的距离,而不是一上来就摇尾乞怜。我觉得我能从它的身上感到被抛弃后的心境--害怕被抛弃,却又不得不冒着被再次抛弃的可能去找寻新的可依附的人。我开始做好接受它的准备,并对外宣称它是我的“狗儿子”惹来众人一阵嘲笑
可是没多久它却消失不见了,甚至没容我给它取个什么名字。我也终于不用为有它缠着我怎么去食堂吃饭、怎么去网吧上网、以至于将来怎么带它回家等一系列问题而伤脑筋了。心里有种如释小包袱般的轻松,同时也伴随着一点说不清的细微失落,究竟谁是高智商物种?谁把谁给玩儿了啊?
隔天中午,在阳台打望时,看到一个女生用根白色电线做狗链牵着它走过。不禁心里纳闷儿:“嘿,那不是我的狗儿子吗?怎么有这样一位主人啊?”
原来被人抛弃的流浪模样只是一种假象,狗可以在新环境里迅速变得惹人怜爱,以此换取同情和关怀我无心批判狗狗有什么过错,毕竟是动物的本能使然,不至于包藏什么祸心。倒是那些表面楚楚可怜的虎狼之辈,他们的蛇蝎心肠才令人发指。
哈哈,自叹阅人有数的我,这次却让我的“狗儿子”给上了一课。”
男人的心中,大概都有一个忠实伴侣的渴望,不管这伴侣是条狗,是匹马,是位忠肝义胆的兄弟,还是个想拥在怀里、捧在手心的女人。在看似刚强的内心深处,让我们的胸怀中永远都保留这样一个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