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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 矮人近卫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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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新的命令后,林森便下令手下的三个小队立刻向城西出发,首先进行侦查,先搞清楚到底那里有亡灵,当然,如果只是一个两个亡灵就直接剿灭了。如果数量在十几个以上的,则记录下位置,等待中队集合后再做打算。

    虽然林森自己的爱德蒙.唐泰斯骑士领也在这次清理范围之内,但这种漫山遍野的搜查是个很累人的活,林森本人根本没有参加,他自己待在城里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他必须让他的那只火绳枪重新恢复战斗力才行,仅仅靠手下的士兵,太没安全感了。

    先去商店找侏儒鲍米,却被告知火枪及其相关配件都已经送给林森了,他手里也没有了,“你去找个矮人问问吧,火枪是矮人才用的东西,不过矮人造的火枪虽然威力很大,但又笨又重,我送给你的是地精工匠改造的轻便版,还好用吧?”

    听到‘轻便版’这个词,林森就是一肚子的不满,轻便到只有五米的射程,这真是件鸡肋的武器,要不是自己运气好,现在都不知道躺在哪里?这种武器连地精自己都不愿意使用。

    矮人?林森想了想,好像自己还真认识那么一个咋咋呼呼,大嗓门的家伙。

    “在哪能找到钉脚掌.巴克?”这个名字可真是…让人觉的脚疼。

    “巴克?嗯,你现在恐怕很难找到他,那家伙前两天喝多了,公开嘲笑奎利特叔叔的儿子是别人的野种,现在奎利特叔叔回来了,正满世界找他要揍他屁股呢。”

    揍屁股?!

    这是街头小孩过家家么?

    “很难找并不意味着找不到吧?”

    城里倒还有其他的矮人,但林森好歹跟钉脚掌.巴克有过些交情,其他人未必理他。

    “嗯…”侏儒小矮子突然神情扭捏了起来,“这个,巴克可是让我给他保密的,你看…”

    林森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来,鲍米立马两眼放光笑了起来,伸手就想拿过来。

    “你得让我得到我想要的,这枚金币才能给你。”林森把金币攥在手里,心想大爷我的钱是那么好赚的?

    鲍米的脸色垮了下来,说道:“那你要是买不到你想要的东西,那我岂不是白替你跑腿?”

    “是的。”

    “不行,五枚金币我才干。”

    “顶多两枚。”

    “四枚。”

    林森不说话了。

    “好吧,好吧,两枚就两枚,不过你必须先预付一枚。”鲍米又把手伸到林森面前,林森没好气的把金币拍到鲍米的手里。

    死要钱的小矮子!

    收了钱的侏儒跑了出去,过了没多久,就见鬼鬼祟祟的鲍米和钉脚掌.巴克从街角窜了出来。

    “嗨,巴克。”林森打招呼喊道。

    “请叫我小巴克,我还没成年呢!”钉脚掌.巴克很是老气的说道。

    看着矮人那长长的胡子,林森脸上一副世界真奇妙的表情,旁边的鲍米补充道:“你有什么好奇怪的?他确实没成年,他还没有一百岁呢。”

    撇了撇嘴,林森将这个无聊的问题抛到一边,正色向小矮人问道:“小巴克,我需要一只火枪,你能告诉我那里能弄到吗?我要好用的,而不是那种喇叭口的废物。”

    小矮人挠了挠头皮,问道:“你要那东西做什么?那可不是你们人类能用的武器,火枪比我的战锤还要重,而且非常难用,开一枪的时间足够我喝掉五大杯麦酒了。我想这世界上不会有人喜欢那东西。”

    “小巴克,你看我像是一个可以拿着武器冲锋肉搏的人吗?”

    “不像,你太瘦了。”小矮人用力的摇了摇头。

    “那我还要告诉你,我也不会使用弓箭和弩。但我是一名军人,我必须要装备一件武器才行,我选择火枪。”

    “火枪很重的,你又太瘦,你恐怕连拿都拿不起来。”

    “小巴克,能不能用是我的事,让我看看货总可以吧?”

    侏儒鲍米急道:“你要是用不了,自然不会买,那你就会赖掉剩下的那枚金币了。你耍赖!”

    林森对鲍米说道:“如果我连货都看不到,剩下的那枚金币我自然是赖定了,不过看了货我也许还是会买哦!你不打算劝一劝你的朋友?”

    侏儒鲍米眼珠转了转,最后在他的鼓动下,小巴克才勉为其难的答应,“我家倒是有一支火枪,但你必须去和我父亲谈谈。”

    “没问题。”

    狄洛.巴克,或者叫做老巴克,钉脚掌.巴克的父亲,一名矮人珠宝匠,当林森走进他的工作间时,就听到他那震得窗户直抖的声音大叫着教训他的儿子,“臭小子,你这两天跑到那里去了?”

    “我去莱依婶婶家了,我给她干活,她给我饭吃。她会做很好吃甜点,你不会。”小巴克满脸的不在乎。

    “我对你真是缺乏管教,你惹祸了往外跑。你怎么可以说奎利特叔叔的孩子是别人下的种呢?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我又没有说错。傻瓜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可问题是,你奎利特叔叔现在天天早晨跑到我们家来找你,说你侮辱了他的人格,要我好好教训你,在朝我吐了半个小时唾沫后,还顺便吃光了你爸爸我的早餐。”

    “我觉的你是在心疼你的早餐。”

    “臭小子,我确实需要好好教训你。”

    接下来,一场矮人父子之间的追逐大战开始上演,父子俩绕着一张工作台开始表演室内障碍跑,跨栏,攀墙,匍匐前进,各种高难度的杂技动作纷纷施展出来。

    林森和鲍米就是观众,鲍米还很好心的提醒道:“我们慢慢看就好了,千万别参合进去,我有一回想劝他们的,结果被老巴克撞上了墙,回家后躺了三个月。”

    可是等父子俩都玩累了,半个小时都过去了。

    “你们两个站在这干什么?”老巴克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小巴克干脆躺在地上成了一个大字。

    谢天谢地!这两货总算结束了。

    “我叫爱德蒙.唐泰斯,我是来…”

    “爸爸,这位先生是想买你的那支火枪。”躺在地上的小巴克抢着说道。

    “哦?你愿意出多少钱?”

    “可以先看看东西吗?”

    “好啊,那东西就在墙上挂着呢。”老巴克往一面墙上一指,林森顺着看了过去。

    老天啊!难怪小巴克会说这东西我会用不了,这那里是一支火枪,这分明是一根狼牙棒啊!

    老巴克一只手从墙上把火枪取下递了过来,林森双手一沉几乎拿不住,这东西起码有二十公斤重。

    怎么会这么重?拿着这东西上战场,不用敌人杀,累都要累死啊!

    因为矮人的个子不高,这枪的长度也就大概一米二左右,口径却非常大,估计有二十毫米,枪管很厚,足有一厘米,枪托使用结实的胡桃木,给人的感觉就是傻,大,黑,粗!这分明是一门小炮!

    “为什么要把枪造这么重?”

    “你必须装足够多的火药才有威力,火药多了枪管就要厚,否则就要炸膛。所以,造这么重也是没有办法的。”

    “可以试试吗”

    “那必须找个宽敞的地方。”老巴克对自己这件武器的威力可是心知肚明。

    “城南有条小河,我们去那里试试如何?”小巴克赶忙说的。

    “好吧。”

    老巴克负责拿火枪,林森带上火药,弹丸,火绳之类的小东西,一行人出城来到城南河边。

    “这枪能打多远?”

    “五十米不成问题。”

    “哦,那就好。”

    林森找了颗大树做目标,先进行二十米的试射,将枪托驻地,先装发射药,然后装弹丸,弹丸的尺寸略大于枪的口径,林森必须用力的用通条将弹丸向枪膛立面捅,接着是引火药,盖好药锅,最后夹火绳,并且将其点燃。

    “你其实可以再多装点火药,没关系的,我的枪造的很结实,不会炸膛。”老巴克建议道。

    还装?!难怪这枪造那么重,这装药量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类的承受能力,结实的矮人可以无所谓,但如果是林森的话,巨大的后坐力会轻松将他的肩膀打成骨折。

    谢绝老巴克的建议后,林森将枪举起瞄准。

    哦嗬嗬嗬…

    这枪实在太重了,二十公斤啊!

    略做瞄准后,林森扣动了扳机,火绳点燃药锅里的引火药,肩膀一痛,整个身体猛的一下后座,砰的一声巨响,一股浓烟冒了出来。

    这烟呛的试枪一帮子人直咳嗽,这原始火药里的杂质实在太多了。

    待烟雾散去,林森来到作为目标的大树前,树皮已经被轰的稀烂,树干的三分之一消失不见,击穿树干的弹丸余势未消,还将大树后的地面轰出了一个十厘米左右深的坑。

    威力不错,比原来那支喇叭口的破枪强多了。

    接下来,又进行了更远距离的试射,结果证明老巴克没有骗人,这支大枪可以在五十米内进行打中一个人形靶,弹丸在一百米内都还很有威力,只是精度差的很而已。

    但这支枪的缺点太明显,林森手持这支枪一分钟就要脱力,根本没办法在行进间进行战斗,用于防守到是不错的武器。

    这让可以一只手轻松持枪的老巴克嘲笑不已。

    林森想了想,还是决定买下这支枪,他没办法背这支枪,但可以让手下背嘛,一个手下不够,就让两个人抬。

    “这支枪和这些火药弹丸等等卖多少钱?”

    老巴克想了想,开价两百个金币,并且说这个价钱已经非常之便宜了,林森哪里有那么多钱?双方砍价半天,才以一百金币的价格成交。不过他还要老巴克帮他做个枪架,很简单的一根带个小叉的木棍,用来在射击的时候支撑枪身,老巴克答应了下来。

    将鲍米剩下的一个金币付完后,林森费力的扛着他的大枪正想离开,小巴克却将他拦了下来,“唐泰斯先生,你听说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的军官了,对吗?”

    “是的,我现在是塞德城第二十三中队的中队长。”林森说这话时非常自豪。

    哇喔!旁边的侏儒鲍米发出一声惊呼,忙问道:“那你一定已经是一名贵族了,塞德城的中队长至少是一名骑士,有领地的哦。”

    林森笑了笑,有些得意的说道:“确实,我被册封为骑士,领地在城西,不大,一个大概十公顷的小庄园而已,而且我本人还没去过。”

    “那真是恭喜你了。成为一名贵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巴克由衷的说道。

    这时小巴克看了看他的父亲,又看了看林森,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您的中队还缺人吗?我也想当兵。我会是个不错的战士的,我不怕吃苦,我体力很好,也很灵活,我曾经一个人在野外生活过一个多月,我曾经和鲍米一起打退过一只熊地精,”

    “你想当兵?”林森心中一阵欣喜,又看着老巴克,想知道他的态度。

    “儿子,你想当兵?”老巴克先是一愣,接着慢步走到小巴克身边,用手摸了摸小巴克的头,过了许久,发出了一声叹息。

    “父亲,我再过两年就成年了,我想要过自己的生活,我不想做珠宝匠,我受不了整天待在房间里的生活,我想当一名战士,你年轻的时候不也是一名战士吗?”

    “我知道,我知道,你都快成年了。我总觉的你还没长大呢。你妈妈如果知道你成为一名战士,会很担心的。唉,不过…,矮人不是娇气的人类。好吧,我允许你去当兵,成为一名战士。”

    “谢谢,父亲。”

    老巴克转首看向林森,把刚到手的一百个金币又塞回林森手里,一脸严肃的说道:“我儿子就交给你了,你要对他好点。你叫爱德蒙.唐泰斯,是吧!我这几天听说过别人谈起你,很多人都说你是个会打战的人,这让我稍微放心点。但别把我的孩子当炮灰,明白吗?否则我不会饶过你的。”

    说完,这位矮人父亲低着个脑袋,闷头闷脑的回去了。

    林森心说我还没答应收你儿子呢!不过他还是很高兴的,看着敦实的小巴克,他已经想好了这矮人的职位,小巴克以后就是他的近卫了,有这么一个善于肉搏的种族守在身边,自己的安全系数那是直线上升啊!

    “你先回去跟你父母正式告别,明天到军营来找我就可以了。”

    “是,长官。”小巴克咧着嘴开怀大笑起来,他一拉鲍米,大声说道:“鲍米,你等着吧,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名的战士的。”

    鲍米撇撇嘴说道:“你也有可能在成名前就死掉了,我觉的还是做商人比较安全点。”

    小巴克恼了,大怒道:“我从没见过比你更胆小的侏儒,你整天待在城里都不愿意外出,做你的朋友真是需要勇气,你比勾勾还怕死!”

    “别跟我提那只该死的地精,呃,你突然提醒了我,勾勾说今天还我钱的,我要回店里去了,我必须在那只地精乱做实验,自己搞死自己之前把帐收回来,否则就是损失。”

    鲍米迈着小短腿飞快的溜走了,小巴克道声别后也走了。林森这时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小错误,免费的劳力跑了,自己要动手把那只沉重的火绳枪及其配件扛回去可不容易。

    真是太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