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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16)

作者:春秋·左丘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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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十·三)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经十·四)戊子,晋侯彪卒。

    (经十·五)九月,叔孙貜如晋,葬晋平公。

    (经十·六)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传十·一)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于婺女。郑裨言於子产曰:“七月戊子,晋君将死。今兹岁在颛顼之虚,姜氏、任氏实守其地,居其维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晋之妣也。天以七纪,戊子逢公以登,星斯於是乎出,吾是以讥之。”

    (传十·二)齐惠栾、高氏皆耆酒,信内多怨,强於陈、鲍氏而恶之。夏,有告陈桓子曰:“子旗、子良将攻陈、鲍。”亦告鲍氏。桓子授甲而如鲍氏。遭子良醉而骋,遂见文子,则亦授甲矣。使视二子,则皆将饮酒。桓子曰:“彼虽不信,闻我授甲,则必逐我。及其饮酒也,先伐诸。”陈、鲍方睦,遂伐栾、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陈、鲍焉往?”遂伐虎门。

    (传十·二)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门之外,四族召之,无所往。其徒曰:“助陈、鲍乎?”曰:“何善焉?”“助栾、高乎?”曰:“庸愈乎?”“然则归乎?”曰:“君伐,焉归?”公召之而後入。公卜使王黑以灵姑銔率,吉,请断三尺焉而用之。五月庚辰,战于稷,栾、高败,又败诸庄。国人追之,又败诸鹿门。栾施、高强来奔。陈、鲍分其室。

    (传十·二)晏子谓桓子:“必致诸公!让,德之主也。让之谓懿德。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故利不可强,思义为愈。义,利之本也。蕴利生孽。姑使无蕴乎!可以滋长。”桓子尽致诸公,而请老于莒。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从者之衣屦,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周亦如之,而与之夫子。反子城、子公、公孙捷,而皆益其禄。凡公子、公孙之无禄者,私分之邑。国之贫约孤寡者,私与之粟。曰:“《诗》云:‘陈锡载周’,能施也。桓公是以霸。”公与桓子莒之旁邑,辞。穆孟姬为之请高唐,陈氏始大。

    (传十·三)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於亳社。臧武仲在齐闻之,曰:“周公其不飨鲁祭乎!周公飨义,鲁无义。《诗》曰:‘德音孔昭,视民不佻。’佻之谓甚矣,而壹用之,将谁福哉?”

    (传十·四)戊子,晋平公卒。郑伯如晋,及河,晋人辞之。游吉遂如晋。九月,叔孙貜、齐国弱、宋华定、卫北宫喜、郑罕虎、许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晋,葬平公也。

    (传十·四)郑子皮将以币行,子产曰:“丧焉用币?用币必百两,百两必千人。千人至,将不行。不行,必尽用之。几千人而国不亡?”子皮固请以行。既葬,诸侯之大夫欲因见新君。叔孙昭子曰:“非礼也。”弗听。叔向辞之曰:“大夫之事毕矣,而又命孤。孤斩焉在衰绖之中,其以嘉服见,则丧礼未毕;其以丧服见,是重受吊也,大夫将若之何?”皆无辞以见。子皮尽用其币。归,谓子羽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则不足。《书》曰:‘欲败度,纵败礼’,我之谓矣。夫子知度与礼矣,我实纵欲,而不能自克也。”

    (传十·四)昭子至自晋,大夫皆见,高强见而退。昭子语诸大夫曰:“为人子不可不慎也哉!昔庆封亡,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诸君,君以为忠,而甚宠之。将死,疾于公宫,辇而归,君亲推之。其子不能任,是以在此。忠为令德,其子弗能任,罪犹及之,难不慎也。丧夫人之力,弃德、旷宗,以及其身,不亦害乎?《诗》曰:‘不自我先,不自我後’,其是之谓乎!”

    (传十·五)冬,十二月,宋平公卒。初,元公恶寺人柳,欲杀之。及丧,柳炽炭于位,将至,则去之。比葬,又有宠。

    昭公(经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王二月,叔弓如宋。

    (经十一·二)葬宋平公。

    (经十一·三)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