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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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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看样子这个骚年昨晚被伤得不轻。瞧瞧他那脸上的淤青,和那略显憔悴的小身板,看来身边这6个男男女女,可是给了他很大的“压力”。

    留给段逸胡思乱想的时间不多,那祭坛之上,行来一个优雅的祭祀,这个祭祀,为女性,仪态万千,气场惊人。据目测,这位祭祀身上隐隐勃发的气势,竟然已经达到了传奇。

    没有任何人可以小瞧传奇强者。21级与20级之间的差距天壤之别。在伊甸园大陆,21级强者可以学习神术。是的。您没有听错,是神术。那是诸神所掌握的技能。

    据说,从20级突破到21级之后,强者的意志会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正是由于这层变化,才让传奇强者有了掌握神术的可能。

    尼玛!段逸忽然发现。这仿佛是一个巨大的坑。这个鸟不拉屎的部落竟然隐藏着一位传奇强者。而自己,昨天晚上,把这样一个部落的女头人给强了!

    稍稍撇头,用余光看了看旁边女头人的神情,坦然,安详。丝毫没有因为昨晚的被强事件而产生一点情绪失控。

    尼玛!这世界是肿么了!这到底是肿么了!难道在这个部落,对女人用强难道是合法的!

    女人把那颗带着七彩光环的珠子高高举在头顶,亚瑟旁边的男男女女也捧起了他们各自的珠子,是五彩的。而传奇祭祀的目光,一直盯在那颗七彩玉珠上。

    她走下神坛,来到段逸跟前,一股无形之力,让段逸飘了起来。是的,这个男人被强制飘起,丝毫生不出一丝抵抗。

    坑爹啊!被无声的羞辱了。这个女祭祀至少有2米高,段逸可以感到自己的脚离开了地面很多,而此时飘在空中的自己,依旧是靠仰视,才能一睹女祭祀的真容。

    她笑了,仿佛整个雪山,都因此温暖起来,“不错,你的血脉很不错。你的女儿,有可能会成为我们部落下一任祭祀。甚至有可能把我们部落带上新的神坛。”

    那个女人眯着的眼中透露出很多信息,那强大的信息量甚至让段逸觉得有些眩晕。但他脑中完全没空分析这巫婆的眼神,完全被她刚刚说出的两个字给电晕了。

    “女儿!”

    尼玛!我才19岁好不好!亲,老子一个19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时,有大把大把的妹子等着我去调戏。从前穷惯了也就算了。一个矮穷挫的纯吊丝自然没有什么好奢求的。

    但老子现在是什么。是神圣天堂名正言顺的富一代,官一代。神圣天堂第二大势力的BOSS。无数少女崇拜我,抚摸我,想靠近我,想被我潜规则。

    啊?望着那颗七彩光环玉珠,也就是说,这颗珠子所诞生的东西,就将是我的女儿!

    苍天啊!老子曾在伊甸园的图书馆翻阅过,不是越强大的种族,生育率越低吗?一些巨龙上千年也难诞下一个种。这女头人也是个20级的大BOSS。堪比龙族的黑龙。这是肿么了!一枪就中了!老子就这么当爹了!

    还有!等等!我的血脉很不错?这什么情况,自小,我妈就告诉我,我爹去了。被同学嘲笑,被朋友孤立,从小到大,我都是个没爹的孩子。

    我讨厌被同情,我讨厌被关怀,我讨厌看一切关于父亲的电影,我讨厌写一切关于父亲的文章。

    还记得初中,一堂外语课,我的英文老师叫我起来用英语说说关于我的父亲。

    我当时木然在那,不知所措,半响,那个英文老师反应过来,一句sorry。我坐回了座位。但我的心,能用一句Sorry了结吗?

    这一块生涩的地方从来都是段逸的逆鳞。他要强大,他要骄傲,他要用自己的手来证明自己,证明给所有人看,老子没爹,老子照样牛逼。

    血脉?什么狗屁血脉?难道说,我爹原来是个隐藏大BOSS。在一次微服出巡时,与我娘交好,然后就装死,然后就跑了?

    他妈的老子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诞生了。他妈的就这样痛苦的生活了若干年。

    他妈的什么世界!他妈的这是什么世界!

    望着女祭祀妩媚的脸,看着她那坚定的眼神。忽然之间,段逸仿佛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崩溃了。

    我!我到底是谁!我他妈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我到底为何而活!

    “啊!!!”嘹亮的呐喊在整个雪山荡漾,而雪,融化了此间男子的落寞。

    在段逸即将发狂的那一刻,一股雪山的力量将他在包裹,在意识丧失的瞬间,他只听到一声叹息,他得到一个怀抱。“哎,再逞强,再疯狂,也会伤。”

    那个男人被倔强的女人抱下了雪山,留在雪山之巅的,是那颗七彩玉珠。

    亚瑟抬起头来,直到那个身影消逝在风雪之中,哎,他身上的秘密,到底还有多少。

    又是一个晨曦,破晓。男人感觉到自己躺在一个温暖的怀里。有人用手正在轻轻抚着自己的额头。好久没有这样了?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曾被妈妈这样。

    他不想醒来,他想就这样继续赖在这个温暖的怀抱。管他外面波澜壮阔,管他世间惊涛骇浪。

    女人明显感觉到他醒了,拍了拍他的脸。但他就是这样无赖的往她怀里钻。一脸阳光灿烂。

    原来,他也有如此阳光的一面啊。那个奸雄不见了,没有了卑鄙无耻,没有了阴谋算计。此间,他只是个年仅19岁的少年。

    女孩突然笑了。噢,不,有些笔误,这里应该称之为女人。那“咯咯。”的笑声很是温暖,不自觉间,让男人忍不住睁眼,想看她的微笑。

    “终于愿意醒了。”女头人不见了,半面妩媚,半面愤怒也不见了。此时的她,清丽有佳,最让段逸割舍不下的,就是她那从内向外散发的幸福感。

    是啊!是幸福感。他妈的老子从未体味过这种感觉。是种温暖的味道。让人舍不得从她身边离去。让人忍不住想全心全意照顾她。

    男人爬了起来,整了整衣冠,徘徊了很久,但最后还是坚定道,“我要离开了。”

    女人皱起了好看的眉,“我也要跟你离开。”

    男人有些不知所措,“但外面很危险。”

    女人只是定定的看着他,把自己的手放到了他的手中,怔怔的道,“只有大手牵着小手,你的世界才会迎来新的阳光。”

    阳光?我能吗?段逸不禁自嘲,但此时,段逸真舍不得这一丝莫名其妙的幸福。

    PS:我喜欢幸福的感觉,希望你们都能找到幸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