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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鸠占鹊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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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被闪电劈坏的?还是穿梭时空时损坏的?韩封不知道。他只看到,带着裂痕的戒指好像一个小丑,正咧着嘴对他笑,嘲笑他这个冷血的雇佣兵竟被命运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

    呆呆的看了一会儿,韩封竟笑了,然后把戒指戴在左手食指上,握了握拳头,又举起匕来当作镜子,从上到下看了看自己的新容貌——环眼、阔鼻、厚嘴唇,张嘴便露出四颗锋利的牙齿,相貌颇为硬朗,但头干涩、面色苍白,又俨然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少年。

    此刻韩封对自己的遭遇再无疑意,干脆盘膝坐在“自己”的尸体旁边,双手一撑大腿,闭目养神起来。

    云彩一朵朵的飘过,太阳缓缓西下,天色渐暗,山谷中的温度也降了下来。

    当韩封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的目光坚定。

    “小泰普,不好意思占用了你的身体。这应该不算坏事,至少以后我可以保证‘你’不再受欺负了。不对,是‘我’不再受欺负,还是不对,应该是‘我们’不再受欺负……算了,随便。”

    “不过你懂的也太少了,只会像个奴隶一样干活。也不知道除了怪兽外,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危险……无所谓,反正我也不会回去给你的养父母做牛做马。先在山里来个特训,好好调理一下这副身板,省得到处受气。”

    “得把这戒指收好了,还有尸体,找个地方埋起来,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换回来……”

    韩封自言自语一番,起身捡起那把小木锨,找了块松软的土地,吭哧吭哧挖起坑来。埋好“自己”的尸体后,他又麻利的解剖了巨雕和怪蛇的尸体,但只在巨雕体内找到一块晶核,翻遍怪蛇的尸体也没有任何现。韩封一拍脑袋,才想起来怪蛇的晶核可能是被自己无意中吃掉了。

    晶核是魔兽体内特有的结晶体,是以金贝(注)为单位计价的宝物。泰普这样的乡间小民以前只听说过,但从来没见过。韩封知道这玩意儿对于兽人祭司和战士来说大有用处,可从来没听说能吃。不乱吃东西是野外生存的一大原则,韩封可不敢再冒风险,于是干脆把巨雕晶核系起来,挂在脖子上当了饰品。

    忙活半天,天色已经黑透了,韩封吃了些被压成了碎末的干粮,然后找了个干燥背风的草窝,生起个小火堆来,守望着满天星斗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晚韩封睡的很不踏实,他梦见自己又变成一个小孩子,在齐腰深的血水中拼命奔跑,双腿却像灌了铅似的难以迈动,身后狼嚎虎啸,传来各种恐怖的咆哮声,回头一看,却什么也看不见,只是一片灰蒙蒙……

    就这样,韩封开始了他崭新的生活。

    罗迪欧大6的物产是丰富的,韩封不仅尽情的享受了达喀山上的达克蘑,还有大把的新鲜浆果供他解渴,这种紫色的小野果成串的长在草藤上,味道很像草莓,但是汁水比草莓要丰富的多,韩封每天都要吃上几十串。

    除此之外,达喀山上的野兽也都遭了殃。一开始韩封的力量不够强大,只能靠挖陷阱、下套子等土办法捕一些体型较小的禽兽,后来随着身体的恢复,除了继续下陷阱外,韩封也开始直接捕杀一些大型的兽类,也许在他的身体里始终流淌着冒险的血液,他还是更喜欢直接把匕捅进猎物体内的感觉。山间丛林,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头蓬乱、形如野人的家伙吆喝着撵的各种动物满山乱跑,把个本来清静的地方搅的鸡犬不宁。所幸自从那次震动后,周围的人们便不敢上山了,所以并没有人现韩封的存在。

    所有的猎物中,韩封最喜欢的还是魔兽。虽然对付这些能使用魔法攻击的怪兽——比如能喷火的山猫,还有能出类似利刃般旋风的野狼——要稍微困难些,但它们的肉质往往更加鲜美,而且还能得到晶核。

    渐渐的,韩封脖子上的晶核项链越来越沉,但达喀山上的魔兽却越来越少了。

    达喀山的水土很好,动植物的营养丰富,韩封的山野生活倒也滋润。除了每天采猎维生外,韩封把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地狱般的训练上。

    说不清原因,也许是因为习惯,也许是因为直觉,韩封总有一种让自己尽快强大起来的强烈**。他按照以前的习惯安排锻炼,又参考了和其他职业雇佣兵交流得来的经验,强化身体的各种机能。

    磨耐力,陡峭的山坡是他的跑道;练力量,巨石、滚木是他的健身器具;习技巧,各种凶兽猛禽是他的最佳陪练。为了变的更强,韩封的汗水洒满达喀山的每一个角落。幸好,他新接手的的这副狮虎之躯基础很好,不但力量增长迅,上佳的柔韧性也很利于使用各种搏杀技巧。随着时间的推移,韩封原本消瘦的身躯逐渐强壮起来,而格斗的能力也恢复的七七八八。

    此外,韩封还有一个惊奇的现。

    硬气功是韩封的压箱底绝活,正是凭借一身横练的硬功夫,他才能在强者如林的雇佣兵阵营中独树一帜,站稳脚跟。一般来说,硬气功的进展都是由外而内、再由内而外的,一开始学习用劲的技巧,天天劈砖断石,背抗棍击,练就一身铜皮铁骨。待身体的积累到了一定程度,每次击打或者被击打时,意念随动,气血运行,受力的部位得到气血的支持,就会变得更加强横。这时便要加上一定的内功心法支持,虽然这些心法并不像小说中那样高深莫测,但是颇具实用价值,可以对硬气功的练习起到推波助澜的效果,对于那些悟性好的人来说,更可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练到较高的境界时,大概也能达到小说里那些外家功夫高手的层次。

    韩封正是个中的佼佼者。

    虽然他已掌握了内功心法,但深知练功要循序渐进的道理,于是现在又从劈砖断石开始按部就班的训练。然而,由于脑海中有了要诀,在力时韩封自然而然的会用上运气的方法。出乎意料的是,很快他就感觉到体内的气感十分强烈,这和他之前的经验可不一样,他清楚的记得,在地球上自己是苦练了三年后才隐约感觉到气息的流动,而达到现在这个身体的感应程度时至少花了十年的功夫。

    惊奇之下,韩封加快了修行的度,并最终确定了这个事实。

    新身体的气感与日俱增,而且气劲运行顺畅,韩封从劈断细木枝到劈断粗木枝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从劈断粗木枝到劈断一块石头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而从劈断一块石头到劈断三块石头只花了不到十天的时间。随着手上的伤口结了裂,裂了又结,到后来生成厚厚的老茧,韩封每一运功,便能感觉到自己体内气息彭湃,较之以前的练功进程快了何止十倍!尽管说不清其中的道道,韩封隐约意识到这和自己改头换面、拥有新身体有着莫大的干系。

    不过并非事事顺利,韩封也现了新问题。练气讲究气驻丹田,平时养、用时取,方能事半功倍,但韩封现在却感觉不到丹田的存在,一身气息虽然流转不停,丰沛充盈,却找不到一个安身之所,这让韩封时感困惑。

    然而,韩封并没有钻牛角尖,既然效果已经大大乎了预期,他便顺其自然的训练下去。渐渐的,韩封感觉自己已经越了以前的功力,但究竟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他也没法说清。

    也许是因为完全颠覆了原来的生活习惯,只不过过了短短半年多的时间,韩封的身体就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材足足长高了一半,达到两米有半;一身健硕的肌肉在棕铜色的皮肤下跳跃着,彰显着原始的旺盛生命力;幼稚的容貌也在和自然搏斗的过程中粗旷起来,看起来野蛮又不失英武;头颈间的绒毛已全部褪尽,取而代之的是一头飘逸的金色长,披垂至肩,衬的面容在硬朗之外又多了一点潇洒和三分豪气。

    春去秋来,日月如梭,转眼到了初冬时节。天气日渐寒冷,达喀山上的绿色早已消退,换上了一件金灿灿的外衣。各种果实落了一地,山鼠、野兔早就拼命的把肚皮吃的溜圆,然后减少活动,准备过冬。韩封剥了几张兽皮裹在身上,躲在草窝里,守着大堆的食物苦思冥想。最近韩封遇到了一个瓶颈,不论如何加大训练的强度,体内的气息都增长的很慢,几乎停滞不前。不过他以前也经历过同样的阶段,所以并不十分在意。他心里想的另有其事。

    (练功的进程大大乎预料,冬天要到了,是不是该下山了呢?得找个懂行的人看看这戒指还能不能修好……)

    斟酌数日,我们的雇佣兵终于在飘下这个冬天第一场雪的时候吃光了储存的所有食物,拍拍屁股溜下了达喀山。他热热闹闹的来,安安静静的走,没带走一片云彩,只是在身后留下一地的骨头棒子、大小果核。

    这天,恰好是“遮箩节”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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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金贝,库拉世界的货币单位,1金贝=1o银贝=1oo铜贝。